云南省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

云南省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两强一堡”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对于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基础支撑和导向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本规划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编制。

在认真分析我省标准化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本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省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既考虑了与我省各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又体现了一定的战略性和前瞻性,也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做到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发展。本规划的制定,对于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基础支撑和导向作用,助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省标准化工作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1.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有力推进

农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到“十一五”末,我省先后制定发布了1152项农业地方标准和地方农业规范,基本建立起指导全省农业生产的农业标准体系,数量位列我国西部第一。特别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以来,我省先后批准发布了70项地方标准,备案地方农业规范142项,并开展了橡胶、咖啡、桑蚕、花卉、马铃薯、林木种苗、木本油料、香料油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完成了六批共134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启动了省级农业和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加上农林和养殖部门组织建设的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量近30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数量位居西部第二,全国第七;全省累计有788家企业、1700个产品获得“三品”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认证实物产量达674.88万吨,年总产值达218.22亿元;普洱茶、宣威火腿、文山三七等11个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规范和保护云南历史名优产业提供了标准化保障。

工业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省工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其中烟草、有色、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及生物医药等行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标准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共有178个工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认可,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积极性有所提高;有26家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其中有5家企业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开展了电力装备制造、机床制造、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制造等重点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工作,培育了一批质量管理与标准化示范企业;完成了全省11000多家制造业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制造业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现状。

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加速拓展。到“十一五”末,我省共制定了24项涉及旅游、餐饮、社区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标准覆盖领域不断扩大;服务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力度不断增强;开展了云南民族村、西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昆明市顺城社区、腾冲县和石林风景区、玉龙雪山、丽江市等一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并启动了两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随着各类试点项目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实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我省服务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标准制修订能力显著增强

到“十一五”末,我省共参与了3项国际标准的制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30余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特别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以来,由我省企业和科研院所主导和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80余项,是过去近20年总和的40%;共制定地方标准1300多项,地方标准体系得到逐步完善,地方标准平均标龄由7.35年缩短为3.28年;加强了各类企业“有标贯标、无标制标、低标升标”工作,部分中小企业无标准生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由2005年的73%提高到2010年的85%。

3.标准化研究工作硕果累累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展标准化研究工作。依托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先后开展了《云南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对策研究》、《云南省电力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云南省机床制造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云南省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制造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云南省林木种苗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云南省木本油料标准体系建设》、《云南省主要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研究》、《云南省旅游标准体系构建与总体设计》、《云南省旅游标准化“十二五”规划》和《云南省商贸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等一大批标准化专题科研项目。项目成果应用后,将为我省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4.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和标准化人才培养初见成效

到“十一五”末,我省承担了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全国花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鲜切花分技术委员会(SC)、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普洱茶工作组(WG)、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技术委员会锡和锡合金工作组(WG)等4个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成立了旅游、林业、珠宝首饰、有色金属、气象、教育等12个云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十一五”期间,我省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大量的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建立了覆盖领域广泛的标准化工作专家库;组建了云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启了我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人才评价的专门通道。

“十一五”期间,我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标准化工作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不高。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部门、各地、各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和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各行业、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还有待加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能力有待提高。目前,由云南主导或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数量仅占现行国家标准27629项中的0.9%。“十一五”期间颁发的

489个“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我省仅获5个,只占总数的1.0%,与发达省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主体意识还不强,制定和实施标准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社会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程度还不高。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标准化工作基础仍显薄弱。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滞后,我省现有的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数量仅占全国总数的0.3%,在全国排名第24位,西部排名第8位。此外,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设置专门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降标生产、无标生产的状况依然存在。四是标准化人才匮乏。全省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发展需求。目前各行业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较少,部分企业和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基层单位,缺乏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导致标准化工作无人抓,无人管。

(二)面临的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并将标准化工作提升到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加以重视和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标准化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对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9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同时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建立了全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了《云南省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实行办法》、《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等多项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标准化工作列为工作重点,纳入本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发挥行业特点和优势,有效组织开展行业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积极支持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等工作,有力推进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州(市)政府,部分县(市、区)政府相继召开了标准化工作会议,建立了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部分州(市)和行业积极研究并编制了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通过积极努力,形成了政府推动、质监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标准化工作,并把标准化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部署和推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的标准化工作。国家和我省对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2.“两强一堡”建设对标准化工作提出新任务

在绿色经济强省建设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目标的实现,推进“长治”、“珠治”等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加大湖泊和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等工作都需要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中,着力保护和弘扬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也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将标准化的理念应用到

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中,以标准为载体,对我省传统的民族文化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加以传承和升华,有利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升全省文化产业的综合实力,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更是历史性地把云南推向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随着我省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区域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对外经贸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将有越来越多的优势产品出口。标准是与国际接轨的桥梁,做大做强我省的优势产业,使更多的企业、产品走出去,就迫切需要以标准化为抓手,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推行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等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手段,研究我省重点产业产品主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增强我省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3.产业优化升级和跨越发展需要标准化提供技术引领

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标准作为创新技术实现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不仅是评判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也是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王岐山副总理指出:“质量的前提就是标准,如果标准拿住了,就拿住了整个产业和行业。”通过充分发挥先进标准在我省三次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引领作用,以技术标准创新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化、产业化同步发展,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行业、国家乃至国际层面的技术标准,用先进标准推动、引导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培育自主品牌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为延伸产业链,调快调优一产,调快调强二产,调快调特三产,推进产业的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奠定基础。

4.推进“质量兴省”战略需要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

“质量兴省”作为我省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贯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资源整合和效能的整体发挥,是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而标准化工作是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服务、管理的技术依据,从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以及企业内部管理,都必须依靠标准来保证质量。另一方面,标准也是政府履行质量监管职能的技术手段。无论是质量评价、认证认可,还是监督检验、执法打假、质量责任追溯等工作,都必须以标准为依据来开展。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没有先进标准的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在我省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背景下,应着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发挥标准化在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的基础作用,为不断提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5.改善民生、保障安全需要标准化提供基础保障

改善民生和保障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不仅期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且对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大众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公平、均等、透明的期盼日益强烈,更需要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等涉及民生和安全的诸多方面,全面运用标准化的方法和手段,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创新,从而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的规范化和科学

化程度,提升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强一堡”建设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以农业标准化建体系、工业标准化上水平、服务业标准化拓领域、社会管理标准化求突破为重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在产业链延伸、产业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导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

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充分发挥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

2.市场导向、企业主体

以市场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研制和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获得话语权和主动权。通过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产业发展。

3.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以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领域为突破口,加强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工作,强化先进的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在三次产业努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着力提高标准化在引领和规范产业发展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带动全省一、二、三产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的有效实施,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

(三)工作目标

完善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体系;进一步增强重点和优势产业实质性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构建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面向市场的产业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标准研制能力、能够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到“十二五”末,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农业标准化工作继续保持西部领先优势;工业标准化工作达到西部中上水平,其中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工作进入西部前列;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其中旅游标准化工作达到西部领先水平;社会管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有新突破。

1.力争使有色金属新材料、冶金、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旅游服务、花卉、烟草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标准化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标准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基础作用明显增强。

2.建设完成覆盖我省重点优势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机协调。充分发挥标准化在重点优势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产业跨越发展。

3.建立20个以上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力争达到6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35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和地方规范总数达到1500项以上。

4.在农业、工业、服务业、节能环保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开展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企业和项目。通过示范和辐射带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实现标准效益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加强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构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相互配套、协调有效,与我省产业发展和目标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十二五”期间,在农业、工业、服务业、节能环保、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咖啡、桑蚕、花卉、林业、有色金属、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光电子、建材、农特产品加工、旅游、物流、餐饮、家政、小区物业管理、循环经济、交通、工程建设、气象、教育、公共安全和政务服务等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工作。

(二)加快重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强化以市场主体为龙头的标准研发工作机制,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标准研发中心,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度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力争在具有比较优势、前沿特征、自主知识产权及高技术领域的标准研制中,取得国家层面,乃至国际层面标准制定的话语权。重点在烟草、冶金、生物医药、国家公园、茶叶、花卉、咖啡、橡胶、木本油料、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取得主导或参与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健全完善支撑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重点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森林云南建设、旅游提质增效、民生保障、

公共服务、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加快标准制修订的步伐。严把标准立项和审批发布关,持续提高地方标准的质量。

(三)加强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广泛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大力推动标准在全社会生产、服务、贸易、消费等各领域的推广和实施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着力提高三次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的工作质量,积极推广工作成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强化相关产业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并在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政府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及新闻媒体对企业实施标准的监督,重点对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劳动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有标不依”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利用云南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系统,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提高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在开展合格评定、生产许可、市场监管以及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中强化标准的作用,并以标准为依据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

加强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对我省特色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地方标准开展适应性和有效性评价工作,及时修订或淘汰落后标准,不断提升标准的整体水平。

(四)提升检测机构对标准实施的保障能力

根据我省传统、优势、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加强技术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和机构的自身发展。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积极跟踪国内外市场产品准入条件的变化,在不断提升检测能力的同时,加强针对食品安全、新技术产品、特色农产品相关技术、安全指标的检测方法研究,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在标准实施监督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五)完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我省现有标准信息资源,积极收集南亚、东南亚的相关标准,加强与国家标准馆和中东部发达地区标准馆藏资源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包含标准信息查询、标准化信息传递、产业标准专题数据库、标准化技术咨询、标准化学术交流、标准化人才培训等功能的标准化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延伸到企业、面向公众的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为社会各领域开展标准化活动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六)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的研究能力,对我省花卉、蔬菜、水果、食用菌、机电产品等大宗出口产品重点目标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分类研究,重点关注相关目标出口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标签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变化,建立和完善应对重点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我省TBT和SPS通报评议工作体系,逐步建立我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家库,为评议和研究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有效行使WTO/TBT-SPS通报咨询评议的权利和义务。

(七)加快标准化科研能力的提升

加强标准化科研机构的综合能力建设,加大标准化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增加标准化研究经费投入,增强标准化科研机构科研能力,支持科研院所、高校、检测检验机构等面向社会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产业优势及特点,瞄准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标准化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化基础研究、重要地方标准研制、产业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研究等工作,提高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八)加快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

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重点在烟草、农业、花卉、食用菌、电力装备、有色金属、化工、商贸服务、物流、交通、节能、教育、气象等领域加快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实质性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一)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按照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要求,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烟草、蔬菜、茶叶、中药材、甘蔗、花卉、橡胶、咖啡、蚕桑、油菜、木本油料、野生菌等高原特色产业,在现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加快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根据出口目标国(地区)的准入条件,制修订相应标准,建立与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满足市场需要的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标准体系为支撑,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率先开展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产地准出、产地标识、包装标识、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农业标准化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结合生产条件,以无公害为基本要求,加快食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要求等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发布和贯彻实施工作。 “十二五”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地方规范数量达到1200项以上,初步建成覆盖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根据各地资源情况,鼓励制定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地方农业技术规范,80%以上上市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90%以上的农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围绕农产品区域布局,以粮食、蔬菜、水果、木本油料、橡胶、花卉、茶叶、咖啡、畜产品、水产品等“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经济林产品为重点,紧密结合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等建设项目,加快以大宗作业区域化布局、园艺

产品集约化生产、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加快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流通交易、休闲观光以及农业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加强示范区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及激励措施,形成示范区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鼓励以增强区域农业综合实力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园、示范县、示范市建设。

“十二五”末,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达到500个;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农产品要全过程运用标准化手段组织生产,示范园区、基地、农业企业和养殖场等示范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均应执行相应标准,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强化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探索农业标准实施的新方式,尽快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入户宣传、挂图、手册等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开展农业标准的宣贯工作,促进农业标准的有效实施。

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并加强标准的实施力度。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产地环境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按标准使用和安全控制;在加工领域,重点组织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等标准的实施;在流通领域,重点推动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等标准的实施。

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初级农产品农(兽、渔)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依法加强对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推进农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

4.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充分挖掘农产品资源优势,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十二五”末,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500个以上。

鼓励农业园区、基地、农业企业、养殖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0)等管理体系认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企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

5.标准制修订方向

(1)种植业

以水稻、玉米、麦类、马铃薯、烟草、蔬菜、茶叶、甘蔗、油菜、花卉、咖啡、蚕桑和中药材等主栽农作物为重点,着力健全质量安全、产地环境、品种选育及鉴定、产中管护、产后加工、检测方法等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2)林业

在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林(竹)浆纸产业、竹藤产业、林化工产业、木材加工及人造板生产、森林旅游、森林资源非木材产业、观赏苗木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加快地方标准的研制。率先在林业种子种苗繁育、森林扶育及经营管理、林产品质量安全及检验检测、天然湿地和人工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森林危害生物灾害预警及控制技术、国家公园建设等领域取得新进展。

(3)畜牧、水产养殖业

以生猪、肉牛肉羊、禽蛋、特色淡水养殖业为重点,加快研制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养殖区环境评估、监测等养殖环境要求及分析测试方法标准;加快制定优质良种、品种鉴定、扩繁技术、疫病诊断和有效防范等标准;组织研制优质畜产品、水产品等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加快制定畜牧产品和水产品质量要求及配套检测方法等标准。

(二)强力推进工业标准化,助推新型工业化

1.提升技术标准自主创新能力

以烟草及其配套、电力、冶金等主导产业及生物、光电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为基础,主导制定一批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领产业发展的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争取标准话语权。“十二五”末,由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工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200项以上。其中,烟草及其配套和冶金行业,应力争在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中取得主导地位,并力争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装备制造业在电力装备、数控机床、大型铁路养护设备、新型柴油机、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等方面,应力争成为同行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骨干力量;冶金、石化、农特产品加工等行业,应重点研制精深加工的技术标准,建立覆盖产业链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医药行业要以生物制药为主,争取较多地主导制定国家药典相关标准。

推动科研与标准研制、科研成果推广和标准发布、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协调同步,促进企事业单位研发成果向标准转化,提高创新技术产业化效率。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产业化基础的标准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十二五”期间,由我省主导制修订的包含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国家、行业标准达15项以上。

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标准研制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示范园区和企业,使各类园区成为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重要孵化基地,提升产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

结合我省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在烟草及其配套、冶金、化工、生物医药、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分类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生产、附加值高的产业链高端发展。“十二五”期间,开展烟草及其配套、冶金、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光电子、装备制造、建材等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以产业聚集区、产业化创新基地和工业园区为依托,围绕重大专项和重点新产品开发专项,鼓励、推动以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导,以自愿的方式组建企业联盟或产业联盟,组织共性技术攻关,统一技术门槛,提高内控指标,制定和实施联盟标准,实现专利共享,并争取在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制修订上取得更多突破。

3.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并建立保障标准体系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提高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提升企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十二五”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全省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企业不少于30家,通过AAA级的企业不少于200家。

加强对重点产品尤其是重点出口产品标准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关联度研究。编制《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指导目录》,积极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创新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方式,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消化吸收、集成创新等方式采用国际标准。到“十二五”末,出口产品中涉及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100%。省属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全面采用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率达100%。

4.强化工业领域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加大对企业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工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引导企业通过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设置标准化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等措施,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管理工作,形成科学、持续、动态的标准执行情况综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打击无标、降标生产行为,提高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加大对标准实施的检查和监督力度,重点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等领域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5.标准制修订方向

(1)烟草及其配套

加快研制烟草及其制品安全限量与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烟用材料、辅料等产品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鼓励开展烟用材料安全、卫生指标和综合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

(2)有色金属

加快研制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和辅助材料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废渣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规范;积极开展锡、铜、铅、铝、钛等高纯有色金属的冶炼技术和深加工技术标准、二次资源、尾矿资源等回收利用技术标准的研制;开展铟、锗、镉、锶、镓和铋等稀散金属综合回收技术标准的研制。

(3)化工

研制环境友好型农药、磷酸盐阻燃剂、绿色环保型水处理剂等产品标准;加快新型肥料、新型缓释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等产品及相关检测技术标准的研制;研制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废气和固体废物净化及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标准。

(4)装备制造

重点研制高性能、智能化大型重型精密复合数控机床、双枕捣固车等大型铁路养护机械、重化矿冶成套设备、机场物流等自动化成套设备、环保新型农业机械、金融电子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高原型载货汽车及其配件等产品和技术标准;开展高原环境电气设备运行规程、风电电气设备系列以及其他高原用电工产品标准的研制。

(5)光电子

研制红外及微光夜视、半导体照明、特种光学产品、平板显示、光电子信息材料等技术和产品标准;加快构建从光电子材料到器件、整机、系统和配套加工装备的技术标准体系。

(6)生物医药

研制特色优势中药材生产、加工、质量控制、评价等各环节标准;加快生物药物、新型疫苗及诊断试剂生产、重要生物酶制剂的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标准的研制;加快生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等标准的研制。

(7)建材

加快研制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石材、涂料、胶粘剂等建材质量安全标准;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材料标准的研究。

(8)宝玉石

开展黄龙玉、翡翠等宝玉石产品设计、加工、鉴定、检测等标准的研制;加快观赏石等级评价等标准的研制。

(9)食品工业

针对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开展出口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安全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的研究;围绕云南地方特色食品,重点研制一批食品加工技术规程、质量控制、检验检测、包装、储存和运输、销售等标准。

(三)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1.进一步夯实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基础

围绕物流、餐饮、家政、小区物业管理等行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力争服务行业的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落户云南。

鼓励和引导我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积极开展IS0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重点围绕旅游、物流、餐饮、家政、小区物业管理等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关联度较高的服务业,尽快制定一批能体现我省服务业特色的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相互协调的服务标准体系。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积极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十二五”末,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提高我省地方标准中服务业标准所占的比例。

2.深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重点围绕旅游、物流、家政、小区物业管理、餐饮等领域,深入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示范(试点)的质量和效益。已经完成建设的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对标准化成果的应用和宣传推广,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扩大示范(试点)的带动和辐射效应。重点加大旅游、物流、餐饮、社区服务等领域相关标准的宣贯,推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在服务业各领域的有效实施。

3.加大服务业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力度

(1)加快旅游标准化工作步伐

围绕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从提高旅游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入手,在旅游的软件、硬件设施等方面,强力推进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规范旅行社、酒店、景区、餐饮、运输、购物、娱乐等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在旅游购物、旅行社、旅游汽车、导游服务等旅游要素行业,全面实施标准化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在加快完成休闲度假、宾馆饭店、民居客栈、户外露营等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十二五”末,建立起覆盖旅游各要素行业和新兴业态的旅游标准体系。

(2)着力发展物流服务标准化工作

围绕专业市场、专业物流中心和大型综合物流园区,以“物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为基础,重点开展物流领域标准的宣贯和实施。积极推动我省物流企业的综合评估工作,鼓励物流企业采用标准化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加强部门、行业、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间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针对我省物流特点,重点围绕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探索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加快发展餐饮服务标准化工作

依托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大型餐饮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有组织地研制滇菜加工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快滇菜标准化进程。引导传统滇菜、地方风味小吃实行配方和制作工艺标准化,并积极推进餐饮服务标准化。鼓励餐饮企业结合云南“老字号”品牌认定工作,通过制定标准固化企业传统产品特色和企业经营理念,为云南“老字号”品牌传承和推广奠定基础。“十二五”末,在餐饮业全面推广实施服务标准化工作。

(4)培育发展家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

以行业协会、大型家政和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为依托,认真研究我省市场的具体特点,制定包括以公共保洁、养老服务、患病陪护、家庭用品配送等为主的家政服务标准,以及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绿化、设施设备等物业管理标准,引导全省家政和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5)积极推进以服务外包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对已经开展服务外包的领域进行分析研究,积极跟踪各国服务外包的准入条件,探索研制适应服务外包市场规则的服务外包标准,为承接服务外包产业梯度转移奠定基础。同时,将标准化工作引入会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

4.标准制修订方向

(1)旅游

重点以旅行社、酒店(客栈、民居旅馆)、景区、餐饮、运输、购物、娱乐等旅游要素为重点,制定服务规范、旅游管理相关标准;鼓励制定民族歌舞展演服务、边境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国家公园旅游、森林公园旅游服务规范等特色旅游标准;加快制定自驾车露营旅游、旅游汽车服务标准等新业态类旅游标准。

(2)物流

开展物流作业安全、物流环保等物流管理标准的研制;加快制定物流园区服务、物流环节服务、物流业从业人员资质、物流服务环境等物流服务类标准;加快制定邮件安全、邮政服务等标准。

(3)餐饮

加快制定餐饮服务质量、地方特色菜品制作规范等标准;研制中式快餐等餐饮业服务规范;研制云南“老字号”餐饮企业传统产品、管理和服务标准。

(4)家政

加快研制公共保洁、家庭护理、家庭教育、病患陪护、搬家、母婴服务、婚庆、美容美发等行业的服务规范;加快制定家政从业人员资格等级评定以及小区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5)其他

探索建立针对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医药服务外包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标准,加快制定“云南老字号”地方评定标准。

(四)着力开展节能环保标准化工作,支持生态云南建设

1.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

(1)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

以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重点在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5大耗能行业,围绕企业节能管理、节能产品评价、能源平衡测试、合理用能评价、能源指标监测和考核等工作,积极研制节能减排标准,并加大对标准的实施力度。到“十二五”末,完成150项以上节能环保有关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基本形成科学、规范、统一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2)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对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可再生资源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结合云南产业实际,鼓励制定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以及可再生资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3)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

紧密围绕“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等“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切实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以“森林云南”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研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等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力争主导和参与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十二五”时期,在高原湖泊污染治理、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4)新能源开发标准体系建设

促进太阳能、高原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合理转化,围绕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有关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并力争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十二五”末,由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达10项以上。

2.加强节能环保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和城市,以点带面,推动技术标准的应用和实施。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云南省重点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云南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和试点企业、云南省生态农业区和生态旅游区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及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村庄、云南省11个国家级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和6个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积极开展生态保护标准化工作。

3.强化节能环保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加大能耗限额、节能、能源计量标准等节能环保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推动节能监测、能耗计算、合理用能、能效标识等标准的推广应用和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环保标准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现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抓紧研究制定与节能有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监察等标准,推动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

4.标准制修订方向

(1)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制定工业企业节能技术、节能监测、节水设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资源化利用及相关领域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鼓励制定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废旧产品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围绕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5大耗能行业,鼓励研制高耗能产品能源限额标准和高效节能标准;鼓励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以及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2)生态环境保护

重点支持高原湖泊污染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等生态保护标准的制定;加快研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废气处理等废物处置技术标准;研制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加快地方固体废物污染物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

鼓励积极开展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热、风能、光伏利用等技术标准的研制。

(五)强化交通运输和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1.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

根据为我省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提供交通保障的要求,以航空、铁路、公路和水运建设为重点,围绕构建通边达海、高效衔接、内通外畅、城乡一体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对交通运输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秩序管理、运输工具管理等标准,促进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标准化,实现多路联运的顺利对接。

2.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以城乡建筑节能、公共建筑安全、城市养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抗震保安、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标准的实施监督,引导建筑业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做到标准宣贯工作常态化。

3.标准制修订方向

(1)交通运输

加快交通安全管理、客运企业安全性等级评定等相关管理标准的研制;加快道路交通、城市客运、水路客运、铁路客运、民航客运等领域服务标准的研制。

(2)工程建设

结合云南的地质、气象和灾害特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工程抗震等施工、验收标准的制定;鼓励研制节能建筑标准;鼓励制定水、电、气等城市、农村管网工程建设标准。

(六)拓展社会管理标准化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1.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实施,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工作,积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

加强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扩大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加强和谐社区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地方标准的研制。

积极开展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教育资源、学习环境、教育管理、教育安全和校车等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大标准化的中小学建设力度。大力开展教育优先发展、教育质量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标准的研制。

加大对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信息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积极参与相关国家、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卫生标准宣传、培训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卫生标准的宣贯实施。 全面加快气象标准化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业务需求,以加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具有云南特色的气象标准体系。适时满足烟草、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对气象标准的要求,加强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工作。

探索民族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在民族文化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提供等方面,开展相关标准化研究工作。

2.加强社会安全标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民生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强对社会治安防范、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民生安全相关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标准制修订方向

(1)政务服务和社区服务

重点研制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评定等标准;鼓励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地方标准。

(2)教育

重点支持幼儿园、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教育优先发展、政府统筹、经费投入、教师资源、教育安全等相关标准的制定;鼓励教育质量、人才培养、考试招生、现代学校、义务教育均衡标准以

及高等教育创新能力等标准的研制;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管理、教育服务人员、教师准入、教育信息化规范相关标准制定。

(3)卫生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鼓励制定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信息服务、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标准。

(4)气象

研制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和勘察等标准的研制;积极研制适合我省优势农产品种植区的农业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等标准。

(5)民族文化

鼓励制定民族歌舞演艺服务、民族乐器制作、民俗文化展示、公共信息民族文字表达规范等标准。

(6)公共安全

鼓励制定特种设备、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标准;积极研制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等领域的标准。

(7)防灾减灾

鼓励制定气象预报与预测、灾害防御救助、灾害统计和灾情评估等防灾减灾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层次的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健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励考核等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估工作及建立对示范(试点)项目的考核办法。

(二)完善标准化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南省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实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实际完善《云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等地方标准化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三)健全标准化管理与协调机制

完善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技术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多元化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紧密协作,共同研究和实施标准化重大政策措施,共同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衔接配套。充分行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化工作中的职能,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政策、技术、资金、人员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广泛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技术组织等参与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广的积极性,形成“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理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四)落实标准化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应紧紧围绕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规划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部门主要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行业管理部门应将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纳入产业发展规划,有条件的产业要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好标准化工作在实现产业发展目标中的基础性作用。企业应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和实施严于上级标准的产品标准。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落实标准化工作经费,积极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小、微型企业配备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建立长效的标准化工作投入和激励机制

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和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标准化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引导企业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的长效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对通过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或将标准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

研究和建立标准化复合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依托标准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对各层次标准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以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为载体,加快在各行业培养标准化研究及应用型人才,构建包括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标准化专业人才梯队。“十二五”末,在全省培养100名能实质性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专家、1000名具备各层次技术职称的标准化工程师、10000名分布在各专业技术方向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七)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量举办标准化专题讲座、举办“世界标准日”纪念活动、开展标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传播标准化理念,宣传标准化工作的典型案例,普及标准化知识,展示标准化成

果,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进社会公众对标准化工作的了解,提高公众标准化素质,提高各级政府、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标准、重视标准、参与标准、享用标准、创新标准、监督标准”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两强一堡”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对于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基础支撑和导向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本规划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编制。

在认真分析我省标准化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本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我省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既考虑了与我省各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又体现了一定的战略性和前瞻性,也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做到着眼全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发展。本规划的制定,对于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基础支撑和导向作用,助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省标准化工作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1.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有力推进

农业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到“十一五”末,我省先后制定发布了1152项农业地方标准和地方农业规范,基本建立起指导全省农业生产的农业标准体系,数量位列我国西部第一。特别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以来,我省先后批准发布了70项地方标准,备案地方农业规范142项,并开展了橡胶、咖啡、桑蚕、花卉、马铃薯、林木种苗、木本油料、香料油等我省特色优势产业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完成了六批共134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启动了省级农业和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加上农林和养殖部门组织建设的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总量近30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数量位居西部第二,全国第七;全省累计有788家企业、1700个产品获得“三品”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认证实物产量达674.88万吨,年总产值达218.22亿元;普洱茶、宣威火腿、文山三七等11个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规范和保护云南历史名优产业提供了标准化保障。

工业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省工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其中烟草、有色、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及生物医药等行业主导产品的技术标准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共有178个工业产品获得采用国际标准认可,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积极性有所提高;有26家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其中有5家企业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开展了电力装备制造、机床制造、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制造等重点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工作,培育了一批质量管理与标准化示范企业;完成了全省11000多家制造业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制造业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现状。

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加速拓展。到“十一五”末,我省共制定了24项涉及旅游、餐饮、社区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标准覆盖领域不断扩大;服务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力度不断增强;开展了云南民族村、西山国家风景名胜区、昆明市顺城社区、腾冲县和石林风景区、玉龙雪山、丽江市等一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国家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并启动了两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随着各类试点项目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实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相关行业的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我省服务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标准制修订能力显著增强

到“十一五”末,我省共参与了3项国际标准的制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30余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特别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以来,由我省企业和科研院所主导和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80余项,是过去近20年总和的40%;共制定地方标准1300多项,地方标准体系得到逐步完善,地方标准平均标龄由7.35年缩短为3.28年;加强了各类企业“有标贯标、无标制标、低标升标”工作,部分中小企业无标准生产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产品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由2005年的73%提高到2010年的85%。

3.标准化研究工作硕果累累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开展标准化研究工作。依托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先后开展了《云南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对策研究》、《云南省电力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云南省机床制造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云南省铁路大型养路机械制造领域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云南省林木种苗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云南省木本油料标准体系建设》、《云南省主要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研究》、《云南省旅游标准体系构建与总体设计》、《云南省旅游标准化“十二五”规划》和《云南省商贸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等一大批标准化专题科研项目。项目成果应用后,将为我省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4.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和标准化人才培养初见成效

到“十一五”末,我省承担了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全国花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鲜切花分技术委员会(SC)、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普洱茶工作组(WG)、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技术委员会锡和锡合金工作组(WG)等4个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成立了旅游、林业、珠宝首饰、有色金属、气象、教育等12个云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十一五”期间,我省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大量的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等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建立了覆盖领域广泛的标准化工作专家库;组建了云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启了我省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专业人才评价的专门通道。

“十一五”期间,我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标准化工作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不高。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部门、各地、各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和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各行业、产业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还有待加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能力有待提高。目前,由云南主导或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数量仅占现行国家标准27629项中的0.9%。“十一五”期间颁发的

489个“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我省仅获5个,只占总数的1.0%,与发达省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全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主体意识还不强,制定和实施标准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社会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程度还不高。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标准化工作基础仍显薄弱。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滞后,我省现有的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数量仅占全国总数的0.3%,在全国排名第24位,西部排名第8位。此外,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设置专门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降标生产、无标生产的状况依然存在。四是标准化人才匮乏。全省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发展需求。目前各行业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较少,部分企业和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基层单位,缺乏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导致标准化工作无人抓,无人管。

(二)面临的形势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并将标准化工作提升到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加以重视和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标准化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对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9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同时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建立了全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了《云南省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实行办法》、《云南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等多项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标准化工作列为工作重点,纳入本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发挥行业特点和优势,有效组织开展行业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积极支持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等工作,有力推进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州(市)政府,部分县(市、区)政府相继召开了标准化工作会议,建立了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部分州(市)和行业积极研究并编制了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规划。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通过积极努力,形成了政府推动、质监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标准化工作,并把标准化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部署和推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的标准化工作。国家和我省对标准化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2.“两强一堡”建设对标准化工作提出新任务

在绿色经济强省建设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目标的实现,推进“长治”、“珠治”等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加大湖泊和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等工作都需要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中,着力保护和弘扬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也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将标准化的理念应用到

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中,以标准为载体,对我省传统的民族文化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加以传承和升华,有利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升全省文化产业的综合实力,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更是历史性地把云南推向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随着我省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区域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对外经贸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将有越来越多的优势产品出口。标准是与国际接轨的桥梁,做大做强我省的优势产业,使更多的企业、产品走出去,就迫切需要以标准化为抓手,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推行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等国际通行的先进管理手段,研究我省重点产业产品主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从而增强我省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3.产业优化升级和跨越发展需要标准化提供技术引领

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标准作为创新技术实现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不仅是评判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也是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王岐山副总理指出:“质量的前提就是标准,如果标准拿住了,就拿住了整个产业和行业。”通过充分发挥先进标准在我省三次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引领作用,以技术标准创新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化、产业化同步发展,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尽快转化为行业、国家乃至国际层面的技术标准,用先进标准推动、引导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培育自主品牌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为延伸产业链,调快调优一产,调快调强二产,调快调特三产,推进产业的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奠定基础。

4.推进“质量兴省”战略需要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

“质量兴省”作为我省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贯穿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资源整合和效能的整体发挥,是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而标准化工作是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重要抓手。一方面,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服务、管理的技术依据,从技术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以及企业内部管理,都必须依靠标准来保证质量。另一方面,标准也是政府履行质量监管职能的技术手段。无论是质量评价、认证认可,还是监督检验、执法打假、质量责任追溯等工作,都必须以标准为依据来开展。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没有高标准,就没有高质量。没有先进标准的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在我省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背景下,应着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发挥标准化在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的基础作用,为不断提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技术支撑。

5.改善民生、保障安全需要标准化提供基础保障

改善民生和保障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不仅期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且对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大众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公平、均等、透明的期盼日益强烈,更需要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等涉及民生和安全的诸多方面,全面运用标准化的方法和手段,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创新,从而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的规范化和科学

化程度,提升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强一堡”建设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以农业标准化建体系、工业标准化上水平、服务业标准化拓领域、社会管理标准化求突破为重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在产业链延伸、产业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中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导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

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充分发挥标准化研究机构和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

2.市场导向、企业主体

以市场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研制和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获得话语权和主动权。通过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产业发展。

3.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以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领域为突破口,加强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工作,强化先进的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在三次产业努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着力提高标准化在引领和规范产业发展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带动全省一、二、三产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的有效实施,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

(三)工作目标

完善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实施体系;进一步增强重点和优势产业实质性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构建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面向市场的产业标准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标准研制能力、能够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到“十二五”末,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农业标准化工作继续保持西部领先优势;工业标准化工作达到西部中上水平,其中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工作进入西部前列;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其中旅游标准化工作达到西部领先水平;社会管理、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有新突破。

1.力争使有色金属新材料、冶金、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旅游服务、花卉、烟草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标准化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标准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基础作用明显增强。

2.建设完成覆盖我省重点优势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机协调。充分发挥标准化在重点优势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产业跨越发展。

3.建立20个以上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力争达到6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到35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和地方规范总数达到1500项以上。

4.在农业、工业、服务业、节能环保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开展一批标准化示范(试点)企业和项目。通过示范和辐射带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实现标准效益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作用,加强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构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相互配套、协调有效,与我省产业发展和目标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十二五”期间,在农业、工业、服务业、节能环保、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咖啡、桑蚕、花卉、林业、有色金属、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光电子、建材、农特产品加工、旅游、物流、餐饮、家政、小区物业管理、循环经济、交通、工程建设、气象、教育、公共安全和政务服务等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工作。

(二)加快重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强化以市场主体为龙头的标准研发工作机制,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标准研发中心,在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度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力争在具有比较优势、前沿特征、自主知识产权及高技术领域的标准研制中,取得国家层面,乃至国际层面标准制定的话语权。重点在烟草、冶金、生物医药、国家公园、茶叶、花卉、咖啡、橡胶、木本油料、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取得主导或参与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健全完善支撑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发展的地方标准体系,重点在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森林云南建设、旅游提质增效、民生保障、

公共服务、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加快标准制修订的步伐。严把标准立项和审批发布关,持续提高地方标准的质量。

(三)加强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广泛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大力推动标准在全社会生产、服务、贸易、消费等各领域的推广和实施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着力提高三次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的工作质量,积极推广工作成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强化相关产业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并在节能环保、高新技术、国家重大工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政府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及新闻媒体对企业实施标准的监督,重点对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劳动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有标不依”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利用云南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系统,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提高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在开展合格评定、生产许可、市场监管以及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中强化标准的作用,并以标准为依据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标准的有效实施。

加强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组织对我省特色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地方标准开展适应性和有效性评价工作,及时修订或淘汰落后标准,不断提升标准的整体水平。

(四)提升检测机构对标准实施的保障能力

根据我省传统、优势、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加强技术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和机构的自身发展。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积极跟踪国内外市场产品准入条件的变化,在不断提升检测能力的同时,加强针对食品安全、新技术产品、特色农产品相关技术、安全指标的检测方法研究,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在标准实施监督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五)完善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我省现有标准信息资源,积极收集南亚、东南亚的相关标准,加强与国家标准馆和中东部发达地区标准馆藏资源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包含标准信息查询、标准化信息传递、产业标准专题数据库、标准化技术咨询、标准化学术交流、标准化人才培训等功能的标准化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延伸到企业、面向公众的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为社会各领域开展标准化活动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六)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的研究能力,对我省花卉、蔬菜、水果、食用菌、机电产品等大宗出口产品重点目标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分类研究,重点关注相关目标出口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标签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变化,建立和完善应对重点出口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和完善我省TBT和SPS通报评议工作体系,逐步建立我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专家库,为评议和研究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有效行使WTO/TBT-SPS通报咨询评议的权利和义务。

(七)加快标准化科研能力的提升

加强标准化科研机构的综合能力建设,加大标准化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增加标准化研究经费投入,增强标准化科研机构科研能力,支持科研院所、高校、检测检验机构等面向社会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产业优势及特点,瞄准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标准化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化基础研究、重要地方标准研制、产业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研究等工作,提高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八)加快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

鼓励和引导我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重点在烟草、农业、花卉、食用菌、电力装备、有色金属、化工、商贸服务、物流、交通、节能、教育、气象等领域加快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实质性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一)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按照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要求,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烟草、蔬菜、茶叶、中药材、甘蔗、花卉、橡胶、咖啡、蚕桑、油菜、木本油料、野生菌等高原特色产业,在现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加快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根据出口目标国(地区)的准入条件,制修订相应标准,建立与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满足市场需要的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标准体系为支撑,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协会)+基地+农户+标准”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化活动,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率先开展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产地准出、产地标识、包装标识、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农业标准化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结合生产条件,以无公害为基本要求,加快食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要求等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发布和贯彻实施工作。 “十二五”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地方规范数量达到1200项以上,初步建成覆盖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根据各地资源情况,鼓励制定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地方农业技术规范,80%以上上市销售的“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90%以上的农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围绕农产品区域布局,以粮食、蔬菜、水果、木本油料、橡胶、花卉、茶叶、咖啡、畜产品、水产品等“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经济林产品为重点,紧密结合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等建设项目,加快以大宗作业区域化布局、园艺

产品集约化生产、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加快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流通交易、休闲观光以及农业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加强示范区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及激励措施,形成示范区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鼓励以增强区域农业综合实力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园、示范县、示范市建设。

“十二五”末,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达到500个;重点发展的特色优势农产品要全过程运用标准化手段组织生产,示范园区、基地、农业企业和养殖场等示范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均应执行相应标准,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强化农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探索农业标准实施的新方式,尽快培养一批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懂农业生产技术的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入户宣传、挂图、手册等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开展农业标准的宣贯工作,促进农业标准的有效实施。

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加大对农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全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并加强标准的实施力度。在生产领域,重点抓好产地环境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按标准使用和安全控制;在加工领域,重点组织加工场地环境、加工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安全卫生要求等标准的实施;在流通领域,重点推动产品包装材料、运输器具、仓储设备、场地环境卫生、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等标准的实施。

全面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初级农产品农(兽、渔)药残留和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制度,依法加强对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推进农产品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

4.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充分挖掘农产品资源优势,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十二五”末,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2500个以上。

鼓励农业园区、基地、农业企业、养殖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0)等管理体系认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企业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

5.标准制修订方向

(1)种植业

以水稻、玉米、麦类、马铃薯、烟草、蔬菜、茶叶、甘蔗、油菜、花卉、咖啡、蚕桑和中药材等主栽农作物为重点,着力健全质量安全、产地环境、品种选育及鉴定、产中管护、产后加工、检测方法等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

(2)林业

在以木本油料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林(竹)浆纸产业、竹藤产业、林化工产业、木材加工及人造板生产、森林旅游、森林资源非木材产业、观赏苗木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加快地方标准的研制。率先在林业种子种苗繁育、森林扶育及经营管理、林产品质量安全及检验检测、天然湿地和人工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森林危害生物灾害预警及控制技术、国家公园建设等领域取得新进展。

(3)畜牧、水产养殖业

以生猪、肉牛肉羊、禽蛋、特色淡水养殖业为重点,加快研制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养殖区环境评估、监测等养殖环境要求及分析测试方法标准;加快制定优质良种、品种鉴定、扩繁技术、疫病诊断和有效防范等标准;组织研制优质畜产品、水产品等饲养管理技术规程;加快制定畜牧产品和水产品质量要求及配套检测方法等标准。

(二)强力推进工业标准化,助推新型工业化

1.提升技术标准自主创新能力

以烟草及其配套、电力、冶金等主导产业及生物、光电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为基础,主导制定一批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领产业发展的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争取标准话语权。“十二五”末,由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工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达200项以上。其中,烟草及其配套和冶金行业,应力争在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中取得主导地位,并力争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装备制造业在电力装备、数控机床、大型铁路养护设备、新型柴油机、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等方面,应力争成为同行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骨干力量;冶金、石化、农特产品加工等行业,应重点研制精深加工的技术标准,建立覆盖产业链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医药行业要以生物制药为主,争取较多地主导制定国家药典相关标准。

推动科研与标准研制、科研成果推广和标准发布、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协调同步,促进企事业单位研发成果向标准转化,提高创新技术产业化效率。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产业化基础的标准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十二五”期间,由我省主导制修订的包含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国家、行业标准达15项以上。

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标准研制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术标准示范园区和企业,使各类园区成为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的重要孵化基地,提升产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水平

结合我省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在烟草及其配套、冶金、化工、生物医药、建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分类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生产、附加值高的产业链高端发展。“十二五”期间,开展烟草及其配套、冶金、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光电子、装备制造、建材等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以产业聚集区、产业化创新基地和工业园区为依托,围绕重大专项和重点新产品开发专项,鼓励、推动以优势、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企业为主导,以自愿的方式组建企业联盟或产业联盟,组织共性技术攻关,统一技术门槛,提高内控指标,制定和实施联盟标准,实现专利共享,并争取在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制修订上取得更多突破。

3.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并建立保障标准体系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提高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提升企业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十二五”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全省通过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企业不少于30家,通过AAA级的企业不少于200家。

加强对重点产品尤其是重点出口产品标准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关联度研究。编制《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指导目录》,积极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创新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方式,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消化吸收、集成创新等方式采用国际标准。到“十二五”末,出口产品中涉及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100%。省属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全面采用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率达100%。

4.强化工业领域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加大对企业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工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引导企业通过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设置标准化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等措施,夯实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强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管理工作,形成科学、持续、动态的标准执行情况综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打击无标、降标生产行为,提高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加大对标准实施的检查和监督力度,重点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等领域的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5.标准制修订方向

(1)烟草及其配套

加快研制烟草及其制品安全限量与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烟用材料、辅料等产品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鼓励开展烟用材料安全、卫生指标和综合质量评价标准的研究。

(2)有色金属

加快研制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和辅助材料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废渣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规范;积极开展锡、铜、铅、铝、钛等高纯有色金属的冶炼技术和深加工技术标准、二次资源、尾矿资源等回收利用技术标准的研制;开展铟、锗、镉、锶、镓和铋等稀散金属综合回收技术标准的研制。

(3)化工

研制环境友好型农药、磷酸盐阻燃剂、绿色环保型水处理剂等产品标准;加快新型肥料、新型缓释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等产品及相关检测技术标准的研制;研制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废气和固体废物净化及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标准。

(4)装备制造

重点研制高性能、智能化大型重型精密复合数控机床、双枕捣固车等大型铁路养护机械、重化矿冶成套设备、机场物流等自动化成套设备、环保新型农业机械、金融电子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高原型载货汽车及其配件等产品和技术标准;开展高原环境电气设备运行规程、风电电气设备系列以及其他高原用电工产品标准的研制。

(5)光电子

研制红外及微光夜视、半导体照明、特种光学产品、平板显示、光电子信息材料等技术和产品标准;加快构建从光电子材料到器件、整机、系统和配套加工装备的技术标准体系。

(6)生物医药

研制特色优势中药材生产、加工、质量控制、评价等各环节标准;加快生物药物、新型疫苗及诊断试剂生产、重要生物酶制剂的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标准的研制;加快生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等标准的研制。

(7)建材

加快研制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石材、涂料、胶粘剂等建材质量安全标准;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材料标准的研究。

(8)宝玉石

开展黄龙玉、翡翠等宝玉石产品设计、加工、鉴定、检测等标准的研制;加快观赏石等级评价等标准的研制。

(9)食品工业

针对我省农产品主要出口国,开展出口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安全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的研究;围绕云南地方特色食品,重点研制一批食品加工技术规程、质量控制、检验检测、包装、储存和运输、销售等标准。

(三)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1.进一步夯实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基础

围绕物流、餐饮、家政、小区物业管理等行业,大力发展服务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标准化研究机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力争服务行业的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落户云南。

鼓励和引导我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积极开展IS0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重点围绕旅游、物流、餐饮、家政、小区物业管理等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关联度较高的服务业,尽快制定一批能体现我省服务业特色的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相互协调的服务标准体系。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积极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十二五”末,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提高我省地方标准中服务业标准所占的比例。

2.深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重点围绕旅游、物流、家政、小区物业管理、餐饮等领域,深入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提高示范(试点)的质量和效益。已经完成建设的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对标准化成果的应用和宣传推广,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扩大示范(试点)的带动和辐射效应。重点加大旅游、物流、餐饮、社区服务等领域相关标准的宣贯,推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在服务业各领域的有效实施。

3.加大服务业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力度

(1)加快旅游标准化工作步伐

围绕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从提高旅游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入手,在旅游的软件、硬件设施等方面,强力推进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规范旅行社、酒店、景区、餐饮、运输、购物、娱乐等单位的经营服务行为。在旅游购物、旅行社、旅游汽车、导游服务等旅游要素行业,全面实施标准化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在加快完成休闲度假、宾馆饭店、民居客栈、户外露营等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十二五”末,建立起覆盖旅游各要素行业和新兴业态的旅游标准体系。

(2)着力发展物流服务标准化工作

围绕专业市场、专业物流中心和大型综合物流园区,以“物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为基础,重点开展物流领域标准的宣贯和实施。积极推动我省物流企业的综合评估工作,鼓励物流企业采用标准化物流计量、货物分类、物品标识、物流装备设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统和作业流程。加强部门、行业、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间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针对我省物流特点,重点围绕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探索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加快发展餐饮服务标准化工作

依托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大型餐饮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有组织地研制滇菜加工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规程,加快滇菜标准化进程。引导传统滇菜、地方风味小吃实行配方和制作工艺标准化,并积极推进餐饮服务标准化。鼓励餐饮企业结合云南“老字号”品牌认定工作,通过制定标准固化企业传统产品特色和企业经营理念,为云南“老字号”品牌传承和推广奠定基础。“十二五”末,在餐饮业全面推广实施服务标准化工作。

(4)培育发展家政、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

以行业协会、大型家政和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为依托,认真研究我省市场的具体特点,制定包括以公共保洁、养老服务、患病陪护、家庭用品配送等为主的家政服务标准,以及小区环境卫生、安全、绿化、设施设备等物业管理标准,引导全省家政和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5)积极推进以服务外包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对已经开展服务外包的领域进行分析研究,积极跟踪各国服务外包的准入条件,探索研制适应服务外包市场规则的服务外包标准,为承接服务外包产业梯度转移奠定基础。同时,将标准化工作引入会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

4.标准制修订方向

(1)旅游

重点以旅行社、酒店(客栈、民居旅馆)、景区、餐饮、运输、购物、娱乐等旅游要素为重点,制定服务规范、旅游管理相关标准;鼓励制定民族歌舞展演服务、边境旅游、民俗文化旅游、国家公园旅游、森林公园旅游服务规范等特色旅游标准;加快制定自驾车露营旅游、旅游汽车服务标准等新业态类旅游标准。

(2)物流

开展物流作业安全、物流环保等物流管理标准的研制;加快制定物流园区服务、物流环节服务、物流业从业人员资质、物流服务环境等物流服务类标准;加快制定邮件安全、邮政服务等标准。

(3)餐饮

加快制定餐饮服务质量、地方特色菜品制作规范等标准;研制中式快餐等餐饮业服务规范;研制云南“老字号”餐饮企业传统产品、管理和服务标准。

(4)家政

加快研制公共保洁、家庭护理、家庭教育、病患陪护、搬家、母婴服务、婚庆、美容美发等行业的服务规范;加快制定家政从业人员资格等级评定以及小区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5)其他

探索建立针对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医药服务外包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标准,加快制定“云南老字号”地方评定标准。

(四)着力开展节能环保标准化工作,支持生态云南建设

1.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

(1)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

以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重点在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5大耗能行业,围绕企业节能管理、节能产品评价、能源平衡测试、合理用能评价、能源指标监测和考核等工作,积极研制节能减排标准,并加大对标准的实施力度。到“十二五”末,完成150项以上节能环保有关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基本形成科学、规范、统一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2)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对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可再生资源利用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结合云南产业实际,鼓励制定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以及可再生资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3)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

紧密围绕“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等“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切实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以“森林云南”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研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等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力争主导和参与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十二五”时期,在高原湖泊污染治理、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4)新能源开发标准体系建设

促进太阳能、高原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合理转化,围绕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有关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并力争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十二五”末,由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达10项以上。

2.加强节能环保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的典型企业、产业园区和城市,以点带面,推动技术标准的应用和实施。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云南省重点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云南省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和试点企业、云南省生态农业区和生态旅游区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九大高原湖泊及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村庄、云南省11个国家级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和6个省级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积极开展生态保护标准化工作。

3.强化节能环保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加大能耗限额、节能、能源计量标准等节能环保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推动节能监测、能耗计算、合理用能、能效标识等标准的推广应用和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环保标准实施情况调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现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抓紧研究制定与节能有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节能监察等标准,推动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

4.标准制修订方向

(1)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制定工业企业节能技术、节能监测、节水设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资源化利用及相关领域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鼓励制定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废旧产品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围绕化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5大耗能行业,鼓励研制高耗能产品能源限额标准和高效节能标准;鼓励积极开展建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以及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2)生态环境保护

重点支持高原湖泊污染综合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等生态保护标准的制定;加快研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废气处理等废物处置技术标准;研制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加快地方固体废物污染物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3)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

鼓励积极开展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光热、风能、光伏利用等技术标准的研制。

(五)强化交通运输和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1.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

根据为我省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提供交通保障的要求,以航空、铁路、公路和水运建设为重点,围绕构建通边达海、高效衔接、内通外畅、城乡一体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对交通运输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秩序管理、运输工具管理等标准,促进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标准化,实现多路联运的顺利对接。

2.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以城乡建筑节能、公共建筑安全、城市养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抗震保安、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标准的实施监督,引导建筑业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标准化人员的培训,做到标准宣贯工作常态化。

3.标准制修订方向

(1)交通运输

加快交通安全管理、客运企业安全性等级评定等相关管理标准的研制;加快道路交通、城市客运、水路客运、铁路客运、民航客运等领域服务标准的研制。

(2)工程建设

结合云南的地质、气象和灾害特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养护、工程抗震等施工、验收标准的制定;鼓励研制节能建筑标准;鼓励制定水、电、气等城市、农村管网工程建设标准。

(六)拓展社会管理标准化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1.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结合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实施,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工作,积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

加强社区服务标准化工作,扩大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加强和谐社区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地方标准的研制。

积极开展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教育资源、学习环境、教育管理、教育安全和校车等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大标准化的中小学建设力度。大力开展教育优先发展、教育质量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标准的研制。

加大对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信息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积极参与相关国家、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卫生标准宣传、培训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卫生标准的宣贯实施。 全面加快气象标准化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业务需求,以加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具有云南特色的气象标准体系。适时满足烟草、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对气象标准的要求,加强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工作。

探索民族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在民族文化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提供等方面,开展相关标准化研究工作。

2.加强社会安全标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民生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强对社会治安防范、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民生安全相关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标准制修订方向

(1)政务服务和社区服务

重点研制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评定等标准;鼓励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地方标准。

(2)教育

重点支持幼儿园、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教育优先发展、政府统筹、经费投入、教师资源、教育安全等相关标准的制定;鼓励教育质量、人才培养、考试招生、现代学校、义务教育均衡标准以

及高等教育创新能力等标准的研制;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管理、教育服务人员、教师准入、教育信息化规范相关标准制定。

(3)卫生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鼓励制定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信息服务、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标准。

(4)气象

研制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风能太阳能资源监测和勘察等标准的研制;积极研制适合我省优势农产品种植区的农业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等标准。

(5)民族文化

鼓励制定民族歌舞演艺服务、民族乐器制作、民俗文化展示、公共信息民族文字表达规范等标准。

(6)公共安全

鼓励制定特种设备、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标准;积极研制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突发事件应急等领域的标准。

(7)防灾减灾

鼓励制定气象预报与预测、灾害防御救助、灾害统计和灾情评估等防灾减灾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层次的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健全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励考核等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标准化绩效评估工作及建立对示范(试点)项目的考核办法。

(二)完善标准化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南省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实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实际完善《云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等地方标准化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三)健全标准化管理与协调机制

完善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技术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多元化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紧密协作,共同研究和实施标准化重大政策措施,共同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标准研制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衔接配套。充分行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化工作中的职能,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政策、技术、资金、人员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广泛调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技术组织等参与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广的积极性,形成“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理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四)落实标准化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应紧紧围绕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规划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推动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部门主要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行业管理部门应将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纳入产业发展规划,有条件的产业要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好标准化工作在实现产业发展目标中的基础性作用。企业应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定和实施严于上级标准的产品标准。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落实标准化工作经费,积极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鼓励小、微型企业配备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

(五)建立长效的标准化工作投入和激励机制

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和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标准化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引导企业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的长效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对通过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或将标准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

(六)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

研究和建立标准化复合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依托标准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对各层次标准化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以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为载体,加快在各行业培养标准化研究及应用型人才,构建包括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标准化专业人才梯队。“十二五”末,在全省培养100名能实质性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专家、1000名具备各层次技术职称的标准化工程师、10000名分布在各专业技术方向的标准化人才队伍。

(七)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量举办标准化专题讲座、举办“世界标准日”纪念活动、开展标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传播标准化理念,宣传标准化工作的典型案例,普及标准化知识,展示标准化成

果,扩大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进社会公众对标准化工作的了解,提高公众标准化素质,提高各级政府、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标准、重视标准、参与标准、享用标准、创新标准、监督标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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