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准军事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 个人考核依据:根据《东周窑煤矿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以下细则。
二、 具体细则:
1、参加会议、学习、培训、军训时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带记录用品,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关机,如有迟到、早退必须向主持人报告,正规场合要穿西服,打领带,衬衣扎入裤腰内,将西服扣子扣好,胸卡戴在左上衣口袋正上方(女员工胸卡戴在左胸正中,与第一衣扣同高),并且要平正;
2、个人仪表要衣服卫生整洁,床单、被褥整齐干净,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杂物等;
3、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酗酒上岗;工作期间不脱岗、睡岗、闲聊、吃零食、游戏娱乐;
4、服从管理不无故顶撞领导,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5、公共场所、会议、群体活动等禁烟区域禁止吸烟;
6、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接、打电话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闹事;
7、不偷盗、损害、破坏公私财物,杜绝浪费现象;
8、办公区域,工作场所上下楼梯、楼道、通道内应靠右行走或按规定路线自觉养成2人成伍、3人以上按一路纵队行走的良好习惯,行走时姿态要端正,不得勾肩搭背,出入井要有
组织成一路纵队靠右行走,遇到负重人员行走时应主动让路;
9、分领物品、就餐、乘坐车辆时要自觉排队;
10、 按规定每天首次遇到上级领导时要问好,进入领导办公室时应先喊“报告”或敲门;
11、 门卫以及执勤人员对外来车辆或人员出入场区、办公场所要敬礼、查明身份、问清事由,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交接班时应互相敬礼,领导出入时要主动行举手礼;
12、 在室内或训练场对来访、检查、指导、看望的领导要问好或按规定报告,在井下工作岗位遇到领导或检查人员时,条件允许应行举手礼并报告工作情况;
13、 对不能参加培训或军训的人员应逐级请假,并及时报军管办登记后送劳资科;
三、 处罚标准:
若有违反以上细则任意一条者,给予以下处罚:
1、副总以上干部1000元/次;
2、科级干部500元/次;
3、普通员工100元/次;
4、当月科室、队组累计3次以上者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5、一个月内若重复违反同一条细则者,给予双倍经济处罚;
6、违反规定若拒不接受处罚者,给予双倍经济处罚。
四、 补贴标准:
1、井下一、二线员工:军训20元/次。
2、教练员:50元/天;
3、教师:50元/天。
五、 督查规定:
全体员工皆有监督权,军事管理员是主要督查员。
1、督查员有权利督查以上细则;
2、若有拒绝接受督查者可按照违反规定执行,并给予双倍经济处罚;
3、准军事化考核单经督查者和被督查者双方签字可作为考核依据,不经双方主管批示报送企划科执行,并周考通报;
4、每位军事管理员每月必须督查20次以上,整改必须达到20次以上;
5、指标每完成一次,奖督查人员罚款金额的30%,否则一次罚100元。
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
个人准军事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 个人考核依据:根据《东周窑煤矿准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以下细则。
二、 具体细则:
1、参加会议、学习、培训、军训时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带记录用品,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关机,如有迟到、早退必须向主持人报告,正规场合要穿西服,打领带,衬衣扎入裤腰内,将西服扣子扣好,胸卡戴在左上衣口袋正上方(女员工胸卡戴在左胸正中,与第一衣扣同高),并且要平正;
2、个人仪表要衣服卫生整洁,床单、被褥整齐干净,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杂物等;
3、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酗酒上岗;工作期间不脱岗、睡岗、闲聊、吃零食、游戏娱乐;
4、服从管理不无故顶撞领导,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5、公共场所、会议、群体活动等禁烟区域禁止吸烟;
6、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接、打电话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闹事;
7、不偷盗、损害、破坏公私财物,杜绝浪费现象;
8、办公区域,工作场所上下楼梯、楼道、通道内应靠右行走或按规定路线自觉养成2人成伍、3人以上按一路纵队行走的良好习惯,行走时姿态要端正,不得勾肩搭背,出入井要有
组织成一路纵队靠右行走,遇到负重人员行走时应主动让路;
9、分领物品、就餐、乘坐车辆时要自觉排队;
10、 按规定每天首次遇到上级领导时要问好,进入领导办公室时应先喊“报告”或敲门;
11、 门卫以及执勤人员对外来车辆或人员出入场区、办公场所要敬礼、查明身份、问清事由,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交接班时应互相敬礼,领导出入时要主动行举手礼;
12、 在室内或训练场对来访、检查、指导、看望的领导要问好或按规定报告,在井下工作岗位遇到领导或检查人员时,条件允许应行举手礼并报告工作情况;
13、 对不能参加培训或军训的人员应逐级请假,并及时报军管办登记后送劳资科;
三、 处罚标准:
若有违反以上细则任意一条者,给予以下处罚:
1、副总以上干部1000元/次;
2、科级干部500元/次;
3、普通员工100元/次;
4、当月科室、队组累计3次以上者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5、一个月内若重复违反同一条细则者,给予双倍经济处罚;
6、违反规定若拒不接受处罚者,给予双倍经济处罚。
四、 补贴标准:
1、井下一、二线员工:军训20元/次。
2、教练员:50元/天;
3、教师:50元/天。
五、 督查规定:
全体员工皆有监督权,军事管理员是主要督查员。
1、督查员有权利督查以上细则;
2、若有拒绝接受督查者可按照违反规定执行,并给予双倍经济处罚;
3、准军事化考核单经督查者和被督查者双方签字可作为考核依据,不经双方主管批示报送企划科执行,并周考通报;
4、每位军事管理员每月必须督查20次以上,整改必须达到20次以上;
5、指标每完成一次,奖督查人员罚款金额的30%,否则一次罚100元。
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