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项目部考勤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考勤管理,根据《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下称员工),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项目部月度考勤时间为每月26日起至次月25日止。
第四条 项目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第五条 项目部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方式。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员工指纹打卡,登记、汇总考勤记录,于每月27日前将考勤记录报送财务部,作为核发员工工资的依据。
第七条 指纹打卡考勤次数为二次(分别为早上7:30前,下午14:00前各一次)。
第八条 员工应当按照上班规定时间到岗(休请假除外),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九条 员工休请假须报请批准,审批权限如下:
(一)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部部门负责人休请假,由项目经理审批;
(二) 项目部员工请事假、病假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条 员工休请假,未能正常指纹打卡的,事先填写《休请假审批表》,按照权限经审批后报送综合办公室,方可作为员工休请假考勤登记。
因故未能事先履行审批手续的,经审批人同意,可以先
行休请假,事后补填《休请假审批表》报送综合办公室补登记。
第十一条 员工本周内发生休请假的,最迟在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休请假审批表》报送综合办公室登记。逾期未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迟到10分钟/次,从第二次起扣减绩效工资50元/次。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3次的,除每次扣减绩效工资外,再扣减当月2%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4至6次的,除每次扣减绩效工资外,再扣减当月10%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7次及以上的,除每次扣减绩效工资外,再扣减当月20%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员工迟到>60分钟/次的,扣减当月2%绩效工资/次。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3次的,扣减当月10%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4次及以上的,扣减当月20%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员工当月旷工半天,扣减当月25%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的,扣减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可以依情节轻重采取适当处罚措施。
(一)员工当月出现“迟到
(二)员工当月出现“迟到>60分钟/次”累计4次及以上的。
(三)员工当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的。
第十六条 员工当月请病假≤1天的,工资全额发放;1天<员工当月请病假≤2天的,支付当天50%绩效工资。
员工其他休请假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年度出勤,未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发放年度全勤奖1000元。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15年1月15日起试行,2月1日起正式实施。
XXX项目部考勤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考勤管理,根据《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下称员工),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项目部月度考勤时间为每月26日起至次月25日止。
第四条 项目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第五条 项目部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方式。
第六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员工指纹打卡,登记、汇总考勤记录,于每月27日前将考勤记录报送财务部,作为核发员工工资的依据。
第七条 指纹打卡考勤次数为二次(分别为早上7:30前,下午14:00前各一次)。
第八条 员工应当按照上班规定时间到岗(休请假除外),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九条 员工休请假须报请批准,审批权限如下:
(一)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及项目部部门负责人休请假,由项目经理审批;
(二) 项目部员工请事假、病假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条 员工休请假,未能正常指纹打卡的,事先填写《休请假审批表》,按照权限经审批后报送综合办公室,方可作为员工休请假考勤登记。
因故未能事先履行审批手续的,经审批人同意,可以先
行休请假,事后补填《休请假审批表》报送综合办公室补登记。
第十一条 员工本周内发生休请假的,最迟在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休请假审批表》报送综合办公室登记。逾期未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迟到10分钟/次,从第二次起扣减绩效工资50元/次。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3次的,除每次扣减绩效工资外,再扣减当月2%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4至6次的,除每次扣减绩效工资外,再扣减当月10%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7次及以上的,除每次扣减绩效工资外,再扣减当月20%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员工迟到>60分钟/次的,扣减当月2%绩效工资/次。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3次的,扣减当月10%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出现本条违规情况累计4次及以上的,扣减当月20%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 员工当月旷工半天,扣减当月25%绩效工资。 员工当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的,扣减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可以依情节轻重采取适当处罚措施。
(一)员工当月出现“迟到
(二)员工当月出现“迟到>60分钟/次”累计4次及以上的。
(三)员工当月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的。
第十六条 员工当月请病假≤1天的,工资全额发放;1天<员工当月请病假≤2天的,支付当天50%绩效工资。
员工其他休请假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年度出勤,未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发放年度全勤奖1000元。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2015年1月15日起试行,2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