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信用社(部)、分社:
现将《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建立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及有关信贷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实现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同时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村官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和扩大基层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既有利于繁荣农村、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和培养锻炼后备人才,也有利于为金融机构对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创造更多的信贷切入点。
第三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求真务实,富有成效地扎实开展和推进相关工作。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第四条 贷款对象:大学生‚村官‛是指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的经济基础,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按照晋中市农村乡镇人才队
伍建设计划选派到我县各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本人。
第五条 贷款准入条件:符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结算账户,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合法稳定的经营项目,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有一定的技术和致富能力,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创业项目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创业项目中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40%,家庭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并且保证所借贷款专款专用,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收益高等特点。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按期还本付息,近3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负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作为自主创业或种、养、加工等致富项目的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信用社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抵押和质押。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2、贷款期限上,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为短期贷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
3、在贷款利率上,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所有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按照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4、在还款方式上,根据农产品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可分期还本付息或一次性还本付息。
第七条 贷款方式
本着‚方便客户、灵活多样、覆盖风险‛的原则,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主要以小额信用贷款为基础,结合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可操作性强的贷款方式,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便利。
1、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信用社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对被评为信用客户的给予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大学生‚村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随用随贷。
2、针对创业大学生的实际,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其中采取保证担保的方式,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联户联保贷款,由有贷款需求、具有担保能力的3-5名大学生村官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互相担保。二是一户多保贷款,由借款人提供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为其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八条 贷款程序
申请创业贷款的一般程序: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获得组织部推荐→县人民银行审查→县联社审核备案→身份确认→信用社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审核→办理贷款→贷后管理→到期收回。
1、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自愿向组织部提出申请,填写《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组织部负责收集创业大学生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大学生创业人才和项目信息库,经组织部初审把关后,推荐至县人民银行。
2、县人民银行对组织部推荐的大学生‚村官‛的信贷准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上填写审查及监管意见,推荐至县联社;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退回县组织部。
3、县联社接到申请后,按照本方案‚第五条‛进行准入初审,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进行面谈并审核,符合建立信贷关系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推荐至信用社;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退回县组织部。
4、创业大学生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查、落实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携《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到申请表内所注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5、信用社接到联社签署‚同意‛意见的《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后信用社按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基本制度》进入信贷业务流程,经过贷前调查(对申请人的基本信用状况、项目可操作性、融资需求量、资产、收入、担保等
情况进行调查,对其偿债能力和盈利性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在《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信用社意见‛栏内填写意见上报联社备案并继续办理贷款流程,建立大学生创业贷款台账;如未通过,则在《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注明原因后退回联社客户部。
6、信用社依据信贷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负责对贷款的用途调查、风险预警、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组织部应明确专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定期与当地信用社交换相关信息,遇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
7、定期开展县域创业大学生信用评比活动,对不守信用的,取消其信用评定资格,由组织部协同联社强制收回贷款,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
第五章 办理贷款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第九条 办理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
3、创业计划书。具体应载明(1)创业项目内容。(2)项目预测的收入、支出、盈利情况。(3)项目投入的资金概算以及资金来源的构成。(4)还款来源的计划。(5)设立法人机构的获准经营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等;贷款用途的相关协
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担保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担保意见书、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经信用社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第十条 信用社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一条 信用社要对组织部推荐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要优先调查、优选审查、优先发放贷款。
第六章 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的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按照《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和《借款合同》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信用社应当对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审查,对挪作他用的资金应当提前收回。
第十三条 借款人应当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如恶意逃废贷款债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借款人、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办理的大学生‚村官‛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待降低贷款不良率到3%以下后方可恢复办理。
第十五条 县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相应的档案,对诚信守约,贷款按期归还,能带领农民创业致富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应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县组织部、县人民银行和信用社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发现贷款风险,应及时协助信用社采取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第七章 组织部、人民银行与信用社的职责
第十六条 县组织部与昔阳县信用联社共同成立推进大学
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指导小组,分别负责推进大学生创业贷款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工作和信贷业务工作。组织部与农村信用社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一)组织部职责
1、根据各乡镇、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小额贷款项目,组织就业及创业技能培训,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具备创业基础、信用良好、自有资金充足、具备还款能力的大学生村官,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项目风险大、不讲诚信的创业者不能向信用社推荐。要协助信用社做好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工作。
2、组织部在积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
目的同时,不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发放,要积极配合农村信用
社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大学生村官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和挪用。
3、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带领农村青年创业的积极性,鼓
励大学生村官积极开展小额贷款项目,发挥成功创业的示范典型作用,激励和带动大学生就业。
4、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和推动农村信用工程
建设,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信用村(镇)建设和信用户评定工作,组织部将把开展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人民银行的职责
1、人民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政策对组织部推荐
的大学生‚村官‛的信贷准入条件进行审查。
2、对申请人的申请额度、用途等提出监管意见。
3、对信用社开办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进展情况进行监
督,用于信用社年度执行货币综合评价体系的考核指标之一。
4、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县组织部、县人民银行、信用
社参加的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协助信用社采取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二)农村信用社职责
1、各基层农村信用社要将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纳
入到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创业者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贷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的组织工作,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
2、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协助组织部熟悉信用工程建设模式,负责向组织部提供涵盖信贷流程、信贷分析评价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与辅导。要建立实施‚小额贷款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科学考核机制,对扶持项目和贷款支持对象进行审批把关,为贷款项目提供信贷资金。
3、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创建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服务直通车‛和‚一站式服务‛,对组织部推荐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项目,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贷款手续环节和评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贷效率。
县委组织部和信用社对借款人获得贷款后贷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并建立借款人信用记录。县委组织部与信用社每季召开一次协调反馈意见会,研究问题安排工作。发现信贷风险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第十六条 信用社应建立农村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台帐,定期核对,以加强对借款人的管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昔阳县组织部、人民银行昔阳县支行、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
2、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此表一式两份。
昔阳县农村信用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调查表
信用社 年 月 日
昔阳县农村信用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支持对象计划表
单位: 信用社
日期:2011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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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 信用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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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信用社(部)、分社:
现将《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建立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及有关信贷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方案,实现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同时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村官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对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引领农民发家致富奔小康和扩大基层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既有利于繁荣农村、发展农业、致富农民和培养锻炼后备人才,也有利于为金融机构对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创造更多的信贷切入点。
第三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求真务实,富有成效地扎实开展和推进相关工作。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第四条 贷款对象:大学生‚村官‛是指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的经济基础,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按照晋中市农村乡镇人才队
伍建设计划选派到我县各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本人。
第五条 贷款准入条件:符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结算账户,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合法稳定的经营项目,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有一定的技术和致富能力,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创业项目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创业项目中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40%,家庭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并且保证所借贷款专款专用,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收益高等特点。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按期还本付息,近3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负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作为自主创业或种、养、加工等致富项目的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信用社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抵押和质押。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2、贷款期限上,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为短期贷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
3、在贷款利率上,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所有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按照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4、在还款方式上,根据农产品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可分期还本付息或一次性还本付息。
第七条 贷款方式
本着‚方便客户、灵活多样、覆盖风险‛的原则,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主要以小额信用贷款为基础,结合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可操作性强的贷款方式,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便利。
1、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信用社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扩大贷款覆盖面,提高贷款满足率。对被评为信用客户的给予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大学生‚村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随用随贷。
2、针对创业大学生的实际,可采用抵押、质押、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其中采取保证担保的方式,包括两种类型:一是联户联保贷款,由有贷款需求、具有担保能力的3-5名大学生村官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互相担保。二是一户多保贷款,由借款人提供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为其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八条 贷款程序
申请创业贷款的一般程序: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获得组织部推荐→县人民银行审查→县联社审核备案→身份确认→信用社受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审核→办理贷款→贷后管理→到期收回。
1、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自愿向组织部提出申请,填写《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组织部负责收集创业大学生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大学生创业人才和项目信息库,经组织部初审把关后,推荐至县人民银行。
2、县人民银行对组织部推荐的大学生‚村官‛的信贷准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上填写审查及监管意见,推荐至县联社;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退回县组织部。
3、县联社接到申请后,按照本方案‚第五条‛进行准入初审,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进行面谈并审核,符合建立信贷关系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推荐至信用社;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退回县组织部。
4、创业大学生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查、落实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携《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到申请表内所注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5、信用社接到联社签署‚同意‛意见的《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后信用社按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基本制度》进入信贷业务流程,经过贷前调查(对申请人的基本信用状况、项目可操作性、融资需求量、资产、收入、担保等
情况进行调查,对其偿债能力和盈利性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在《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信用社意见‛栏内填写意见上报联社备案并继续办理贷款流程,建立大学生创业贷款台账;如未通过,则在《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注明原因后退回联社客户部。
6、信用社依据信贷管理系统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负责对贷款的用途调查、风险预警、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组织部应明确专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定期与当地信用社交换相关信息,遇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
7、定期开展县域创业大学生信用评比活动,对不守信用的,取消其信用评定资格,由组织部协同联社强制收回贷款,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
第五章 办理贷款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第九条 办理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
3、创业计划书。具体应载明(1)创业项目内容。(2)项目预测的收入、支出、盈利情况。(3)项目投入的资金概算以及资金来源的构成。(4)还款来源的计划。(5)设立法人机构的获准经营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等;贷款用途的相关协
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担保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担保意见书、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经信用社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第十条 信用社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一条 信用社要对组织部推荐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大学生‘村官’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要优先调查、优选审查、优先发放贷款。
第六章 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的风险控制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按照《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和《借款合同》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信用社应当对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审查,对挪作他用的资金应当提前收回。
第十三条 借款人应当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相关机构的监督。如恶意逃废贷款债务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借款人、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办理的大学生‚村官‛贷款不良率达到3%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待降低贷款不良率到3%以下后方可恢复办理。
第十五条 县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相应的档案,对诚信守约,贷款按期归还,能带领农民创业致富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应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依据。县组织部、县人民银行和信用社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发现贷款风险,应及时协助信用社采取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第七章 组织部、人民银行与信用社的职责
第十六条 县组织部与昔阳县信用联社共同成立推进大学
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指导小组,分别负责推进大学生创业贷款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工作和信贷业务工作。组织部与农村信用社要联合成立工作组,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一)组织部职责
1、根据各乡镇、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小额贷款项目,组织就业及创业技能培训,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具备创业基础、信用良好、自有资金充足、具备还款能力的大学生村官,帮助其完善贷款手续,项目风险大、不讲诚信的创业者不能向信用社推荐。要协助信用社做好贷后管理和贷款清收工作。
2、组织部在积极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推荐优质客户和优质项
目的同时,不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发放,要积极配合农村信用
社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把信贷资金真正落实到大学生村官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和挪用。
3、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带领农村青年创业的积极性,鼓
励大学生村官积极开展小额贷款项目,发挥成功创业的示范典型作用,激励和带动大学生就业。
4、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和推动农村信用工程
建设,积极参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信用村(镇)建设和信用户评定工作,组织部将把开展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人民银行的职责
1、人民银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政策对组织部推荐
的大学生‚村官‛的信贷准入条件进行审查。
2、对申请人的申请额度、用途等提出监管意见。
3、对信用社开办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进展情况进行监
督,用于信用社年度执行货币综合评价体系的考核指标之一。
4、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县组织部、县人民银行、信用
社参加的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协助信用社采取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二)农村信用社职责
1、各基层农村信用社要将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工作纳
入到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之中,对创业者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贷款,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的组织工作,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
2、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协助组织部熟悉信用工程建设模式,负责向组织部提供涵盖信贷流程、信贷分析评价等业务知识的培训与辅导。要建立实施‚小额贷款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科学考核机制,对扶持项目和贷款支持对象进行审批把关,为贷款项目提供信贷资金。
3、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创建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服务直通车‛和‚一站式服务‛,对组织部推荐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项目,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简化贷款手续环节和评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贷效率。
县委组织部和信用社对借款人获得贷款后贷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并建立借款人信用记录。县委组织部与信用社每季召开一次协调反馈意见会,研究问题安排工作。发现信贷风险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第十六条 信用社应建立农村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台帐,定期核对,以加强对借款人的管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昔阳县组织部、人民银行昔阳县支行、昔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解释。
昔阳县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申请表
2、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此表一式两份。
昔阳县农村信用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调查表
信用社 年 月 日
昔阳县农村信用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支持对象计划表
单位: 信用社
日期:2011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14
昔阳县 信用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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