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 总 则
1、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宁乡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3、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4、本办法适用于宁乡县教育局所管辖的学校。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核算
(一)资产类
科目: 101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
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数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 1
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科目: 102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科目: 103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科目: 104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凭入库单和发票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凭出库单记账,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2
3、学校食堂的物资,每学期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加权平均法价格,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物资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物资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科目: 105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4、学校食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6、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二)负债类
科目: 201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帐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科目: 202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含校园卡充值)的款项。
2、一般往来的,存入时,凭收据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凭收据或领据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3、欠货款的,凭发票记账,借记“伙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使用校园卡充值的,存入时,凭收据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凭校园卡消费单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科目: 301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
科目: 302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按规定提取设置的修购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提取修购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3、动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本科目应设专用基金明细账。
科目: 303伙食结余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按学期各方面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 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数。
4、学期终了,学校食堂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数退还给学生,退还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收入类
科目: 401伙食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学生或教师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5
2、收到伙食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使用校园卡充值的,存入时,凭收据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凭校园卡消费单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退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伙食收入累计数。
4、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学生伙食费收入”、“教师伙食费收入” “会议伙食费收入”、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科目: 402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伙食收入以外的零星收入。如银行利息、废品变现等。
2、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支出类
科目: 501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成本性支,应按以下明细科目核算:主食支出、菜肴支出、调料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炊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
2、发生伙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3、学期结束,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伙 6
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科目: 502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其他支出,应按以下明细科目核算:办公支出、提取修购基金支出、劳务支出、社会保险、利息支出、其他。
2、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3、计提维修设备购置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发生的维修、设备购置支出时在“专用基金”中列支。 4、学期结束,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三部分 会计报表的编制
1、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会计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式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收入和支出明细表、往来明细表。
2、学校食堂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并报校长,乡镇各学校的年终报表报中心学校一份备查。
7
8
宁乡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 总 则
1、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宁乡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3、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4、本办法适用于宁乡县教育局所管辖的学校。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核算
(一)资产类
科目: 101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
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数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 1
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科目: 102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科目: 103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科目: 104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凭入库单和发票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凭出库单记账,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2
3、学校食堂的物资,每学期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加权平均法价格,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物资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物资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科目: 105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4、学校食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6、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二)负债类
科目: 201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帐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科目: 202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含校园卡充值)的款项。
2、一般往来的,存入时,凭收据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凭收据或领据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3、欠货款的,凭发票记账,借记“伙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使用校园卡充值的,存入时,凭收据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凭校园卡消费单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科目: 301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
科目: 302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按规定提取设置的修购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其他支出-提取修购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3、动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本科目应设专用基金明细账。
科目: 303伙食结余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按学期各方面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 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数。
4、学期终了,学校食堂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数退还给学生,退还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收入类
科目: 401伙食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学生或教师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5
2、收到伙食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使用校园卡充值的,存入时,凭收据记账,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凭校园卡消费单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退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伙食收入累计数。
4、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学生伙食费收入”、“教师伙食费收入” “会议伙食费收入”、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科目: 402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伙食收入以外的零星收入。如银行利息、废品变现等。
2、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支出类
科目: 501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成本性支,应按以下明细科目核算:主食支出、菜肴支出、调料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炊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
2、发生伙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3、学期结束,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伙 6
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科目: 502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其他支出,应按以下明细科目核算:办公支出、提取修购基金支出、劳务支出、社会保险、利息支出、其他。
2、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3、计提维修设备购置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发生的维修、设备购置支出时在“专用基金”中列支。 4、学期结束,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三部分 会计报表的编制
1、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会计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式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收入和支出明细表、往来明细表。
2、学校食堂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并报校长,乡镇各学校的年终报表报中心学校一份备查。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