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退休人员与退休公务员应该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
一、 国企退休人员在退休养老待遇上遭到了严重的不公平
1、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缴范围:国家公务员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其余两项都不要征缴。企业职工三项都须征缴。国企职工在职时低薪收入还要缴工资总额的11%(2006年1月1日起调整为8%)的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单位另为职工缴20%(不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而高收入的公务员却一毛不拔,一分不缴。就是说国企职工个人要为自己退休后予缴部分养老金,公务员全由国家包养。国企职工有下岗、企业破产倒闭等失业风险要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旱涝保收无风险,不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为什么不实行优胜劣汰,不能失业、不要征缴失业保险费?显然有失公平、公正。
2、养老“改革”的指导思想不公平
1997年实行所谓的养老改革后,同是为国家效力的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被人为地分化成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后依然能拿退休前在职时一生中相对最高的工资数额的养老金。另一类是国企退休人员,只能享受叫做“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退休后的养老金比退休前在职时本来相当低的工资还要少1/3~1/2。从一开始就给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把国企退休人员打入另类,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谓“基本”二字的指导思想(或叫出发点)其实质就是让国企退休职工只能享受既吃不饱,又饿不死,基本能勉强过日子就行了的低标准待遇。我们自己还缴纳了一部分养老金,凭什么把我们划为另类只给“基本”养老金?这是对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的歧视,对我们国企退休人员人格的不尊重!
3、养老金调整不统一,不公平
公务员退休养老金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他们随在职公务员加薪而增加养老金,并不动声色地频频调整,增幅且大。而国企退休人员10多年长期不
予调整。直至近几年才连续调整几次,每次几十至百多元不等。比起退休公务员来说真叫撒了点胡椒面,还大肆宣扬,彰显恩泽。致使退休的国企职工与退休公务员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4、在国企退休养老金计发上进行打压和算计
按老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国企退休职工遭到了“94”封顶的无聊打压。过去机关、企事业统一的计发养老金的老办法,基本上是退休前的当年月工资即月退休养老金。可2002年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不管你退休当年是多高的工资,只能按你1994年的档案工资计发养老金。1994年以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逐年增长,200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1994年的月平均工资翻了一倍还多,致使这些退休职工退休后收入骤降。
2006年起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于当时当地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的幅度较大,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逐年增多了(有的每月缴三四百元)。按新办法比原办法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自然会相应增加不少。于是新的计发办法又给设立了一个“过渡期”。过渡期为5年(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按新办法计算高于原办法计算的部分(叫差额),退休职工从2006年起,逐年退休的,依次只能拿回差额的20%、40%、60%、75%、90%,拿不回的部分就不给了,致使每月基本养老金被剥夺了100~200多元以上。佩服这帮制订计发办法的人真是特有心计,容不得国企退休职工得到少许的好处,总要千方百计地算计你一下。还要说是为了与以前退休的保持基本平衡。殊不知,国家机关早期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相对较低的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他们就向上看齐,我们就向下踩平,真是高明的“平衡”术!!
5、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故弄玄虚
2006年起执行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帮人绞尽脑汁捏出这么个《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公式》,既繁琐又复杂,还未必合理、公平、公正。里面不少要素的数据老百姓根本不掌握。绝大多数职工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故弄玄虚的公式。100%的退休职工都不清楚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算得准不准,对不对。就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也很难说得清,算得准。全由政府专门机构去算,只有随他说是多少就多少,缺乏透明度,
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6、对企业的原国家干部绝情、不公
1995年实施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时将原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的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移交给劳动社保部门管理。从此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成了“职工”,所有干部级别待遇被取消。
众所周知,以前国企的国家干部都属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统调、统配、统待的政企不分的“四统”干部。不管是从机关调到企业,还是从企业调到机关,都是组织安排,都得无条件服从。其政治经济待遇相同。军队转业干部同样服从分配,分配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同样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尽管在企业工作比在机关工作要辛劳得多,但大家都能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毫无怨言。可是如今的政企退休后巨大的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差别,使国企的原“国干”们都悔恨投错了胎,入错了门。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在过去的低薪时代完全依赖政治信仰、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企业中发挥了组织、领导和中坚的核心骨干作用,为我国的工业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立下了永载史册的功劳。他们是共和国的一代功臣!他们的忠诚和无私奉献精神是令人敬仰和崇尚的!我们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希望善待他们,以还他们公道与正义。
7、公务员与国企职工的收入差距太悬殊
退休前,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普遍是国企职工的3~5倍以上。(当今的国企高层管理者除外,也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公务员除工资外还有津贴、补贴、奖金、各种名目繁多的福利及其它灰色的、不正当的收入。而且还能经常性的加薪增收。据去年底《华西都市报》报道:根据唐山市的规定,在职公务员津贴补贴总水平在上年基础上人均提高600元/月。这次调整后普通科员的津贴补贴达到每月2150元,正处级官员每月津贴补贴达3030元。对于各地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国家出台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年2.1万元(月均1750元),也不能高于4万元(月均3333元)。仅仅还是津贴补贴(不含工资)就相当于我们国企职工平均工资的1~3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3~
5.5倍。2008年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人数达77.5万,,比2007年多了13万余人,录取率仅为1.75%。如此火爆地挤烂了公务员门槛的学而优则仕的
社会现象,充分说明了公务员的优厚待遇特别吸引人,凸显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严重矛盾。
退休后,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事业职工都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都是社会的普通成员,都在安度晚年,都一样需要生活消费。按理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但,差距依然悬殊,达2~4倍以上,还在继续扩大。1954年至6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国企退休职工,在近几年连续增加养老金后还刚到1000元/月,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只有1200-1500元/月,还不如政府部门退休的清洁工的养老金。公务员特别是那些官员们退休后能过上宽裕、体面的小康生活,有的甚至是豪华的生活。而国企退休的职工大部分则只能是过着紧巴巴、勉强温饱的低标准生活,还有相当部分是过着贫困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加上年老体弱病痛多,看病难、治病贵等因素,使得每月24日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养老金时,出现了国企退休的老人们风雨无阻地排起长长的队伍(延伸至屋外)领取他们每月不得到岸的“基本养老金”的悲凉景象。人为地制造和扩大的贫富差距,实在让人置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否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官僚本位主义制造了工人阶级和公务员之间的矛盾,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和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危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
二、公务员待遇没有理由要优厚于国企职工
1、分配前提和分配要素基本相同
众所周知,在毛泽东时代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工作人员均在国家财富的初次分配中工资待遇是基本相等的。这是有道理的。其一分配前提相同:都是在为国家效力,其二均无私有生产资料,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分配要素基本相同。所以那时工资待遇基本相等是相对公平的。
2、公务员的优厚待遇并非效率优先的体现
现在的收入分配指导方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是比较而言的。只能在相同性的可比前提下,如同行业、同工种、同指标、同标准等条件的比较下,才能得出效率的优劣。
公务员比国企职工优厚得多的待遇,并非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因为,一没
有可比性;二公务员的工作和办事效率,老百姓都心明眼亮,很多人都有亲身感受,实在不敢恭维。
3、所谓“高薪养廉”是饮鸩止渴
有人说,给公务员以优厚待遇是为了“高薪养廉”。这纯粹是愚弄老百姓的借口。毛泽东时代为什么能低薪高廉,台湾的官员为什么高薪不廉?对私欲膨胀的人来说,永远是人心难满,贪婪不止的。对他们的“高薪养廉”只能是高薪养贪,饮鸩止渴。
4、工薪只能在中国国情下比较
也有人说:中国的公务员工资与外国的公务员工资相比算是低薪。可是中国国企工人的工资与外国的工人工资相比同样更是低薪。这是中国目前的国情。同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公务员是工人、农民以及所有纳税人供养的。从真正意义上来说,他们就是人民雇佣的仆人,我们党称之为“公仆”是完全准确的。“公仆”的工薪待遇大大优厚于“主人”,创造财富的人不富,这是中国特色的不正常。
5、政权的巩固,取决于民心
还有人说:给公务员优厚的待遇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巩固政权的需要。同理,企业职工队伍也需要稳定。大家都不愿在企业工作,就没有人来实现工业化。当今没有工业的国家,政权也是不能巩固的。政权的巩固取决于民心。水能载舟亦能复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国企职工在改革中付出了下岗、失业等巨大的牺牲,之所以能长期地忍辱负重,委屈求全,就是因为顾全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改革发展局面的维护等大局。可千万别以为我们能忍耐就不当回事了,任何事物都是有极限的。我们认为公务员没有什么理由要优厚于国企职工的待遇。
三、以工人阶级的历史贡献与地位,我们完全有资格与公务员平等相待 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过程中作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特别是为我国实现工业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勇于改革创新、不懈攀登高峰的革命精神,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立下了不朽的功勋,无愧于领导阶级的地位。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主体。国企退休人员是当今工人阶级成员中
的长者,以毕生的精力和智慧奉献给了祖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国家的现有成就少不了我们的汗马功劳。国企职工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退休前,我们除得到不多的工资外,其剩余价值均归国家所有。所以退休后由国家完全(而不是“基本”)养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完全应该的。我们完全有理由、有资格与公务员们平等相待!
人民十分期待能有一个高效、精简、勤俭、清廉的公务员队伍,也十分期盼将高居世界第一的、非常惊人的我国行政成本降下来,将每年6000多亿元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出境旅游费用省下来,将无数的因贪腐、渎职造成的损失费遏制住,用以改善民生,老百姓将感激不尽。
我们恳切希望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温总理曾多次强调的、党章明确规定的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指示和要求,切实解决国企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公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共享更多的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公平、正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氛围,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
国企退休人员与退休公务员应该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
一、 国企退休人员在退休养老待遇上遭到了严重的不公平
1、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公平
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三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缴范围:国家公务员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其余两项都不要征缴。企业职工三项都须征缴。国企职工在职时低薪收入还要缴工资总额的11%(2006年1月1日起调整为8%)的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单位另为职工缴20%(不进入职工个人账户)。而高收入的公务员却一毛不拔,一分不缴。就是说国企职工个人要为自己退休后予缴部分养老金,公务员全由国家包养。国企职工有下岗、企业破产倒闭等失业风险要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旱涝保收无风险,不要缴失业保险费。公务员为什么不实行优胜劣汰,不能失业、不要征缴失业保险费?显然有失公平、公正。
2、养老“改革”的指导思想不公平
1997年实行所谓的养老改革后,同是为国家效力的机关、企事业退休人员被人为地分化成两类:一类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后依然能拿退休前在职时一生中相对最高的工资数额的养老金。另一类是国企退休人员,只能享受叫做“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退休后的养老金比退休前在职时本来相当低的工资还要少1/3~1/2。从一开始就给拉开了很大的差距。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把国企退休人员打入另类,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谓“基本”二字的指导思想(或叫出发点)其实质就是让国企退休职工只能享受既吃不饱,又饿不死,基本能勉强过日子就行了的低标准待遇。我们自己还缴纳了一部分养老金,凭什么把我们划为另类只给“基本”养老金?这是对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的歧视,对我们国企退休人员人格的不尊重!
3、养老金调整不统一,不公平
公务员退休养老金建立了正常的调整机制。他们随在职公务员加薪而增加养老金,并不动声色地频频调整,增幅且大。而国企退休人员10多年长期不
予调整。直至近几年才连续调整几次,每次几十至百多元不等。比起退休公务员来说真叫撒了点胡椒面,还大肆宣扬,彰显恩泽。致使退休的国企职工与退休公务员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4、在国企退休养老金计发上进行打压和算计
按老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国企退休职工遭到了“94”封顶的无聊打压。过去机关、企事业统一的计发养老金的老办法,基本上是退休前的当年月工资即月退休养老金。可2002年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不管你退休当年是多高的工资,只能按你1994年的档案工资计发养老金。1994年以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逐年增长,2002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1994年的月平均工资翻了一倍还多,致使这些退休职工退休后收入骤降。
2006年起退休的企业职工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于当时当地月平均工资逐年提高的幅度较大,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也逐年增多了(有的每月缴三四百元)。按新办法比原办法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自然会相应增加不少。于是新的计发办法又给设立了一个“过渡期”。过渡期为5年(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按新办法计算高于原办法计算的部分(叫差额),退休职工从2006年起,逐年退休的,依次只能拿回差额的20%、40%、60%、75%、90%,拿不回的部分就不给了,致使每月基本养老金被剥夺了100~200多元以上。佩服这帮制订计发办法的人真是特有心计,容不得国企退休职工得到少许的好处,总要千方百计地算计你一下。还要说是为了与以前退休的保持基本平衡。殊不知,国家机关早期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相对较低的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他们就向上看齐,我们就向下踩平,真是高明的“平衡”术!!
5、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故弄玄虚
2006年起执行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这帮人绞尽脑汁捏出这么个《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公式》,既繁琐又复杂,还未必合理、公平、公正。里面不少要素的数据老百姓根本不掌握。绝大多数职工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故弄玄虚的公式。100%的退休职工都不清楚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算得准不准,对不对。就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人员也很难说得清,算得准。全由政府专门机构去算,只有随他说是多少就多少,缺乏透明度,
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6、对企业的原国家干部绝情、不公
1995年实施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时将原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的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移交给劳动社保部门管理。从此原国企的国家干部都成了“职工”,所有干部级别待遇被取消。
众所周知,以前国企的国家干部都属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统管、统调、统配、统待的政企不分的“四统”干部。不管是从机关调到企业,还是从企业调到机关,都是组织安排,都得无条件服从。其政治经济待遇相同。军队转业干部同样服从分配,分配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同样享受相同的政治经济待遇。尽管在企业工作比在机关工作要辛劳得多,但大家都能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毫无怨言。可是如今的政企退休后巨大的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差别,使国企的原“国干”们都悔恨投错了胎,入错了门。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在过去的低薪时代完全依赖政治信仰、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企业中发挥了组织、领导和中坚的核心骨干作用,为我国的工业化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立下了永载史册的功劳。他们是共和国的一代功臣!他们的忠诚和无私奉献精神是令人敬仰和崇尚的!我们必须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这些国企的老国干们。希望善待他们,以还他们公道与正义。
7、公务员与国企职工的收入差距太悬殊
退休前,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普遍是国企职工的3~5倍以上。(当今的国企高层管理者除外,也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公务员除工资外还有津贴、补贴、奖金、各种名目繁多的福利及其它灰色的、不正当的收入。而且还能经常性的加薪增收。据去年底《华西都市报》报道:根据唐山市的规定,在职公务员津贴补贴总水平在上年基础上人均提高600元/月。这次调整后普通科员的津贴补贴达到每月2150元,正处级官员每月津贴补贴达3030元。对于各地区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国家出台了一个范围,平均值不能低于年2.1万元(月均1750元),也不能高于4万元(月均3333元)。仅仅还是津贴补贴(不含工资)就相当于我们国企职工平均工资的1~3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3~
5.5倍。2008年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人数达77.5万,,比2007年多了13万余人,录取率仅为1.75%。如此火爆地挤烂了公务员门槛的学而优则仕的
社会现象,充分说明了公务员的优厚待遇特别吸引人,凸显了社会分配不公的严重矛盾。
退休后,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企事业职工都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都是社会的普通成员,都在安度晚年,都一样需要生活消费。按理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但,差距依然悬殊,达2~4倍以上,还在继续扩大。1954年至6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国企退休职工,在近几年连续增加养老金后还刚到1000元/月,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高级工程师只有1200-1500元/月,还不如政府部门退休的清洁工的养老金。公务员特别是那些官员们退休后能过上宽裕、体面的小康生活,有的甚至是豪华的生活。而国企退休的职工大部分则只能是过着紧巴巴、勉强温饱的低标准生活,还有相当部分是过着贫困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加上年老体弱病痛多,看病难、治病贵等因素,使得每月24日邮政储蓄银行代发养老金时,出现了国企退休的老人们风雨无阻地排起长长的队伍(延伸至屋外)领取他们每月不得到岸的“基本养老金”的悲凉景象。人为地制造和扩大的贫富差距,实在让人置疑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否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官僚本位主义制造了工人阶级和公务员之间的矛盾,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和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危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
二、公务员待遇没有理由要优厚于国企职工
1、分配前提和分配要素基本相同
众所周知,在毛泽东时代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工作人员均在国家财富的初次分配中工资待遇是基本相等的。这是有道理的。其一分配前提相同:都是在为国家效力,其二均无私有生产资料,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分配要素基本相同。所以那时工资待遇基本相等是相对公平的。
2、公务员的优厚待遇并非效率优先的体现
现在的收入分配指导方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是比较而言的。只能在相同性的可比前提下,如同行业、同工种、同指标、同标准等条件的比较下,才能得出效率的优劣。
公务员比国企职工优厚得多的待遇,并非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因为,一没
有可比性;二公务员的工作和办事效率,老百姓都心明眼亮,很多人都有亲身感受,实在不敢恭维。
3、所谓“高薪养廉”是饮鸩止渴
有人说,给公务员以优厚待遇是为了“高薪养廉”。这纯粹是愚弄老百姓的借口。毛泽东时代为什么能低薪高廉,台湾的官员为什么高薪不廉?对私欲膨胀的人来说,永远是人心难满,贪婪不止的。对他们的“高薪养廉”只能是高薪养贪,饮鸩止渴。
4、工薪只能在中国国情下比较
也有人说:中国的公务员工资与外国的公务员工资相比算是低薪。可是中国国企工人的工资与外国的工人工资相比同样更是低薪。这是中国目前的国情。同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公务员是工人、农民以及所有纳税人供养的。从真正意义上来说,他们就是人民雇佣的仆人,我们党称之为“公仆”是完全准确的。“公仆”的工薪待遇大大优厚于“主人”,创造财富的人不富,这是中国特色的不正常。
5、政权的巩固,取决于民心
还有人说:给公务员优厚的待遇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巩固政权的需要。同理,企业职工队伍也需要稳定。大家都不愿在企业工作,就没有人来实现工业化。当今没有工业的国家,政权也是不能巩固的。政权的巩固取决于民心。水能载舟亦能复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国企职工在改革中付出了下岗、失业等巨大的牺牲,之所以能长期地忍辱负重,委屈求全,就是因为顾全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改革发展局面的维护等大局。可千万别以为我们能忍耐就不当回事了,任何事物都是有极限的。我们认为公务员没有什么理由要优厚于国企职工的待遇。
三、以工人阶级的历史贡献与地位,我们完全有资格与公务员平等相待 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过程中作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特别是为我国实现工业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勇于改革创新、不懈攀登高峰的革命精神,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立下了不朽的功勋,无愧于领导阶级的地位。我们国企产业工人阶级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主体。国企退休人员是当今工人阶级成员中
的长者,以毕生的精力和智慧奉献给了祖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国家的现有成就少不了我们的汗马功劳。国企职工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退休前,我们除得到不多的工资外,其剩余价值均归国家所有。所以退休后由国家完全(而不是“基本”)养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完全应该的。我们完全有理由、有资格与公务员们平等相待!
人民十分期待能有一个高效、精简、勤俭、清廉的公务员队伍,也十分期盼将高居世界第一的、非常惊人的我国行政成本降下来,将每年6000多亿元的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出境旅游费用省下来,将无数的因贪腐、渎职造成的损失费遏制住,用以改善民生,老百姓将感激不尽。
我们恳切希望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温总理曾多次强调的、党章明确规定的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指示和要求,切实解决国企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公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共享更多的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公平、正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氛围,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