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规章制度
一、 作息时间
9:00—9:30 早会:布置一天工作,项目说辞演练;
12:00—2:00 午餐时间,采用轮流制;
18:00 晚会,总结一天工作,探讨客户情况;
二、迟到早退
1 . 应该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来进行工作,如发现迟到早退的,视情节严重性做出处罚。 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罚款20元;
10—30分钟的罚款30元;
超过30分钟并未提前通知直属上级的则视为旷工一天;
当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以上的,另加罚100元;
当月累计迟到5次(含5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当月累计旷工3天(含3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2. 请假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示;工资30*1
2)病假:需及时汇报部门经理,并由医院开具证明;工资:30*0.5(如医院开具证明,则
当月全勤奖不扣);
3)旷工:如违反上述条款的不需要任何理由一律作为旷工处理;工资30*3;
4)事假超过1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勤奖(除部门经理同意的除外),换班,调休同时必须
报备部门经理同意,随意换班,调休者视情节轻重处于10—50元罚款;
三、 自我要求
1. 着装要求
男士要求浅色衬衫,西服,皮鞋,袜子以深色为主;
女士要求着装大方,端庄,应穿着职业化装式;
2. 客户接待
1) 每日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以顺序接待,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
格;
2) 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3) 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
(除在楼盘介绍前已说明是同行或推销物品的,客不算接待名额,否则一律算入接到名额。)
4) 每个置业顾问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置业顾问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组接待,则由排序
最后的置业顾问负责;
5) 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可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
为枪客;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为抢客;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无论成交与否,原置业顾问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的置业顾问;
6) 若轮值置业顾问不在接待现场,(如去洗手间等,)超过一分钟的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
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销售经理确认后可补回一次);
7) 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置业顾问
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置业顾问事前知会销售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8) 任何置业顾问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置业顾问同意,否则视为
抢客论处;
9) 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主动插话或帮组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10)顾问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他客户;
所有置业顾问
11)有置业顾问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有报备也视作无效,应按现场顺序接待,否则视为抢客;
12)来团客户接待时,大家可以一起接,也可由业务员指定接待,但散客和自驾客户必须由案场统一安排接待;
13)客户备案一律由负责客户确认人员登记,非特殊情况未经允许其他现场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接触客户确认表或登记表;
14)销售部或其他部门业务员未事先告知客户确认人员或经理处,私下与接待人员联系指定其接待的,视为接待人员抢客,无论是否成交,该客户属于轮值人员;
15)如有置业顾问接到业务员要求为其客户指路电话,此客户不视为自己客户,应按照现场登记统一安排接待;
16)案场部门出现的情况应由案场经理解决,其他部门不得插手;
17)置业顾问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开发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8)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9)置业顾问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3. 行为准则
1) 上班时间必须统一佩带工作牌,必须以诚信为本,绝不允许有任何欺骗客户的行为;
2) 上班时间必须坐姿端正,站姿规范,保证服务现场的整洁有序;
3) 来人即是客,无论来人买楼与否,必须热情周到接待;
4) 接地啊客户时应微笑服务,主动热情,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选客户,不得东张西
望;
5)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顶撞,讽刺,挖苦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正在接待的客户;
6) 必须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对于自身不能回答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及时反馈客户疑问及建
议,并予以答复;
7) 带客户现场看房时,必须注意安全,提醒客户时时注意安全,工地看房须戴上安全帽,
并严格遵守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8) 收取客户有关费用,必须出具相应的发票或收据,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的定金,房款及其
他财务;
9) 不得诋毁其他楼盘,或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10)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或问题;
11)不能越权承诺一切对客户的承诺内容,均以公司出具的文件为准,不承诺非职责范围内的事;
12)若因为接待不周到等原因招致客户不满意及投诉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4. 客户登记管理
1) 对到访意向留电话客户,置业顾问必须问清对方填写到访客户信息登记表,于当日下班
前将客户相关信息交由销售经理;
2) 所有客户确认均以客户到现场登记为准,不论之前是否有到访,未登记客户均算作新客
户;
3) 如客户登记出现重复,原则上以有效登记的时间为准,由销售经理审核裁定,如客户成
交7日后,原置业顾问才获知,则客户归属成交置业顾问,原登记无效;
4) 置业顾问须保存及管理私人及公共的客户信息登记本,不得私自涂改和销毁客户登记;
5) 对成交(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客户,置业顾问必须作详细记录,销售经理
按周抽查置业顾问的成交客户信息登记本,若未作规范记录,则以违规论处;
四. 扣罚细则
1)上班时间须统一着工作装,佩带工作牌,保持工作装整洁平整,违者扣罚10元;
2)上班时间在售楼处大厅有抽烟,吃零食,嚼口香糖,大声喧哗(唱歌)追逐打闹等影响公司形象的举动和行为,扣罚10元;
3)接听电话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早上好),××××”等规范用语者,扣罚10元,在售楼处接听或打私人电话,应尽量低声,长话短说,通话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否则罚款10元);
4)上班和下班未打卡登记者,扣罚10元,代人打卡者扣罚50元,请人打卡者扣罚50元;
5)接待客户后,应及时将桌面清洁干净,文件夹及资料放回抽屉,桌椅置于原位,并随时保持工作台得整洁,违者罚款10元;
6)所有员工上班时间须遵守仪表服饰规范,否则扣罚10元,女员工应化淡妆,束好长头发,否则罚款10元;
7)接待意向留电话客户后,未规范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扣罚10元;
8)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在销售展示中心置业顾问都不能与客户,发展商及同事发生争执,若被客户或发展商投诉,则扣罚100元;
9)在销售过程中,置业顾问必须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规定办理,违反销售流程,一次扣罚20元;
10)置业顾问不得私递名片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置业顾问的同意,否则视为抢客户,扣罚10元;
11)置业顾问按排班顺序接待,如出现客户无人接待的现象,则扣罚应轮班人员10元,主值班扣罚20元,
12)上班时间,置业顾问不能无故离岗,否则按缺勤出理;
13)任何员工必须听从发展商及销售经理的工作分配,不能推诿,否则酌情处罚,扣罚20元至辞退处理;
14)全体置业顾问须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严禁拉帮结派,背后拆台,否则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销售部
以上条款已充分理解并无异议,同意遵守本制度
销售部规章制度
一、 作息时间
9:00—9:30 早会:布置一天工作,项目说辞演练;
12:00—2:00 午餐时间,采用轮流制;
18:00 晚会,总结一天工作,探讨客户情况;
二、迟到早退
1 . 应该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来进行工作,如发现迟到早退的,视情节严重性做出处罚。 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罚款20元;
10—30分钟的罚款30元;
超过30分钟并未提前通知直属上级的则视为旷工一天;
当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以上的,另加罚100元;
当月累计迟到5次(含5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当月累计旷工3天(含3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2. 请假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示;工资30*1
2)病假:需及时汇报部门经理,并由医院开具证明;工资:30*0.5(如医院开具证明,则
当月全勤奖不扣);
3)旷工:如违反上述条款的不需要任何理由一律作为旷工处理;工资30*3;
4)事假超过1日以上的扣除当月全勤奖(除部门经理同意的除外),换班,调休同时必须
报备部门经理同意,随意换班,调休者视情节轻重处于10—50元罚款;
三、 自我要求
1. 着装要求
男士要求浅色衬衫,西服,皮鞋,袜子以深色为主;
女士要求着装大方,端庄,应穿着职业化装式;
2. 客户接待
1) 每日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以顺序接待,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
格;
2) 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3) 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置业顾问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
(除在楼盘介绍前已说明是同行或推销物品的,客不算接待名额,否则一律算入接到名额。)
4) 每个置业顾问都有义务帮助其他置业顾问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组接待,则由排序
最后的置业顾问负责;
5) 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可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
为枪客;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但必须及时知会其他同事或经理,否则视为抢客;置业顾问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无论成交与否,原置业顾问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的置业顾问;
6) 若轮值置业顾问不在接待现场,(如去洗手间等,)超过一分钟的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
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销售经理确认后可补回一次);
7) 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置业顾问
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置业顾问事前知会销售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8) 任何置业顾问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置业顾问同意,否则视为
抢客论处;
9) 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主动插话或帮组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10)顾问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他客户;
所有置业顾问
11)有置业顾问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有报备也视作无效,应按现场顺序接待,否则视为抢客;
12)来团客户接待时,大家可以一起接,也可由业务员指定接待,但散客和自驾客户必须由案场统一安排接待;
13)客户备案一律由负责客户确认人员登记,非特殊情况未经允许其他现场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接触客户确认表或登记表;
14)销售部或其他部门业务员未事先告知客户确认人员或经理处,私下与接待人员联系指定其接待的,视为接待人员抢客,无论是否成交,该客户属于轮值人员;
15)如有置业顾问接到业务员要求为其客户指路电话,此客户不视为自己客户,应按照现场登记统一安排接待;
16)案场部门出现的情况应由案场经理解决,其他部门不得插手;
17)置业顾问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开发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8)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9)置业顾问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3. 行为准则
1) 上班时间必须统一佩带工作牌,必须以诚信为本,绝不允许有任何欺骗客户的行为;
2) 上班时间必须坐姿端正,站姿规范,保证服务现场的整洁有序;
3) 来人即是客,无论来人买楼与否,必须热情周到接待;
4) 接地啊客户时应微笑服务,主动热情,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选客户,不得东张西
望;
5)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顶撞,讽刺,挖苦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正在接待的客户;
6) 必须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对于自身不能回答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及时反馈客户疑问及建
议,并予以答复;
7) 带客户现场看房时,必须注意安全,提醒客户时时注意安全,工地看房须戴上安全帽,
并严格遵守工地现场管理制度;
8) 收取客户有关费用,必须出具相应的发票或收据,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的定金,房款及其
他财务;
9) 不得诋毁其他楼盘,或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10)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或问题;
11)不能越权承诺一切对客户的承诺内容,均以公司出具的文件为准,不承诺非职责范围内的事;
12)若因为接待不周到等原因招致客户不满意及投诉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4. 客户登记管理
1) 对到访意向留电话客户,置业顾问必须问清对方填写到访客户信息登记表,于当日下班
前将客户相关信息交由销售经理;
2) 所有客户确认均以客户到现场登记为准,不论之前是否有到访,未登记客户均算作新客
户;
3) 如客户登记出现重复,原则上以有效登记的时间为准,由销售经理审核裁定,如客户成
交7日后,原置业顾问才获知,则客户归属成交置业顾问,原登记无效;
4) 置业顾问须保存及管理私人及公共的客户信息登记本,不得私自涂改和销毁客户登记;
5) 对成交(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客户,置业顾问必须作详细记录,销售经理
按周抽查置业顾问的成交客户信息登记本,若未作规范记录,则以违规论处;
四. 扣罚细则
1)上班时间须统一着工作装,佩带工作牌,保持工作装整洁平整,违者扣罚10元;
2)上班时间在售楼处大厅有抽烟,吃零食,嚼口香糖,大声喧哗(唱歌)追逐打闹等影响公司形象的举动和行为,扣罚10元;
3)接听电话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早上好),××××”等规范用语者,扣罚10元,在售楼处接听或打私人电话,应尽量低声,长话短说,通话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否则罚款10元);
4)上班和下班未打卡登记者,扣罚10元,代人打卡者扣罚50元,请人打卡者扣罚50元;
5)接待客户后,应及时将桌面清洁干净,文件夹及资料放回抽屉,桌椅置于原位,并随时保持工作台得整洁,违者罚款10元;
6)所有员工上班时间须遵守仪表服饰规范,否则扣罚10元,女员工应化淡妆,束好长头发,否则罚款10元;
7)接待意向留电话客户后,未规范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扣罚10元;
8)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在销售展示中心置业顾问都不能与客户,发展商及同事发生争执,若被客户或发展商投诉,则扣罚100元;
9)在销售过程中,置业顾问必须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规定办理,违反销售流程,一次扣罚20元;
10)置业顾问不得私递名片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置业顾问的同意,否则视为抢客户,扣罚10元;
11)置业顾问按排班顺序接待,如出现客户无人接待的现象,则扣罚应轮班人员10元,主值班扣罚20元,
12)上班时间,置业顾问不能无故离岗,否则按缺勤出理;
13)任何员工必须听从发展商及销售经理的工作分配,不能推诿,否则酌情处罚,扣罚20元至辞退处理;
14)全体置业顾问须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严禁拉帮结派,背后拆台,否则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销售部
以上条款已充分理解并无异议,同意遵守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