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把丘北辣椒发展成为有丘北地域特色、有规模、无公害、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结合《丘北县20万亩丘北辣椒基地及加工建设项目规划》和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内容
在示范区内建立适应丘北地域的丘北辣椒品种、种子(种苗)繁殖、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水、土、大气、农产品采收、分级、加工、存储、运输、包装、贸易等标准并实施,使标准成为丘北辣椒农业生产和深加工过程共同遵守的准则,确保辣椒生产技术统一、农产品质量稳定。
二、示范区项目任务、目标
(一)任务:丘北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3000亩,分3年实施。
(二)目标:实施标准化后生产出的丘北辣椒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有地域性特点、单产较高,品质符合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要求目标。
三、布局
(一)品种为丘北辣椒常规原种。
(二)种苗繁殖100亩,规划在树皮乡,分三年逐步实施,其中:2005年30亩、2006年60亩、2007年100亩。
(三)丘北辣椒示范3000亩,规划在树皮乡、天星乡,分三年逐步实施,其中:2005年400亩,2006年1000亩,2007年3000亩。
四、示范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丘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示范区年度计划、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标准文本审查、示范区工作进展的会议纪要、工作总结、效果分析、文件及资料档案制度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资料完备工作。
(二)农业局:负责制定辣椒产业规划和农业技术路线、农艺技术验证;负责丘北辣椒品种:种子(种苗)繁殖、辣椒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分级、加工存储、运输、包装、贸易等标准文本起草,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标准。
(三)科技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与农业局确定农艺技术路线、农艺技术验证,确定成熟农业经验舍取,结合先进技术和经验与农业局起草标准文本,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标准。
(四)水务局:负责根据产业规划制定灌溉年度建设计划,并提供或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灌溉硬件建设,并与环保局负责起草灌溉水质管理标准,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标准。
(五)气象局:负责对示范区气象测报,向项目实施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气象资料。
(六)环保局:负责对示范区内水、土、气测试,起草示范区内水、土、气质量管理标准,并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
(七)财政局:按照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预算报告,为项目实施提供地方配套支持。
(八)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项目列入
全县规划和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技术、成熟经验验证:2005年10月中旬前,对实施《丘北辣椒无公害生产栽培技术规程》技术验证,确定成熟经验内容,完备各项田间记录、实验、数据、气象资料,水、土、大气测试资料,并建立技术档案,为编写建立标准化体系奠定技术基础。
(二)农产品检验。2005年10月中旬,完成丘北辣椒样品取样,并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为建立丘北辣椒农产品执行标准作成分技术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产品执行标准。
(三)标准体系编写。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在前两个环节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在内的品种、种子(种苗)繁殖、辣椒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水、土、大气质量控制、农产品采收、分级、存储、深加工等标准,使各项标准成为科学技术和成熟经验载体,从而建立起较完备的示范区农业标准化体系。
(四)标准贯宣。2006年2月至5月,对示范区内辣农进行标准贯宣,使标准成为丘北辣椒生产技术统一规划、共同遵守的准则。
(五)标准修定。2006年10月后,结合辣椒取样检验结果,对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对照检查,修正标准体系,启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合作。各成员单位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安排和实施好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依靠科学技术和成熟经验实施项目。丘北辣椒标准化示范项目必须建立在先进科学应用和成熟经验上,使其制定和实施的标准符合自然规律、自然环境要求和可操作性,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三)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辣农素质。辣农掌握标准要求和积极参与,是项目示范区建设成功的关键因素,项目承担单位和实施乡(镇)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培训,帮助辣农学习和掌握标准要求,促使树立和强化“规范”、“准则”意识,确保科学技术通过运用于辣椒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辣椒作物在生长期内正常生长。
丘北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把丘北辣椒发展成为有丘北地域特色、有规模、无公害、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结合《丘北县20万亩丘北辣椒基地及加工建设项目规划》和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内容
在示范区内建立适应丘北地域的丘北辣椒品种、种子(种苗)繁殖、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水、土、大气、农产品采收、分级、加工、存储、运输、包装、贸易等标准并实施,使标准成为丘北辣椒农业生产和深加工过程共同遵守的准则,确保辣椒生产技术统一、农产品质量稳定。
二、示范区项目任务、目标
(一)任务:丘北辣椒种植标准化示范3000亩,分3年实施。
(二)目标:实施标准化后生产出的丘北辣椒农产品达到无公害、有地域性特点、单产较高,品质符合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要求目标。
三、布局
(一)品种为丘北辣椒常规原种。
(二)种苗繁殖100亩,规划在树皮乡,分三年逐步实施,其中:2005年30亩、2006年60亩、2007年100亩。
(三)丘北辣椒示范3000亩,规划在树皮乡、天星乡,分三年逐步实施,其中:2005年400亩,2006年1000亩,2007年3000亩。
四、示范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丘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示范区年度计划、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标准文本审查、示范区工作进展的会议纪要、工作总结、效果分析、文件及资料档案制度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资料完备工作。
(二)农业局:负责制定辣椒产业规划和农业技术路线、农艺技术验证;负责丘北辣椒品种:种子(种苗)繁殖、辣椒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分级、加工存储、运输、包装、贸易等标准文本起草,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标准。
(三)科技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与农业局确定农艺技术路线、农艺技术验证,确定成熟农业经验舍取,结合先进技术和经验与农业局起草标准文本,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标准。
(四)水务局:负责根据产业规划制定灌溉年度建设计划,并提供或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灌溉硬件建设,并与环保局负责起草灌溉水质管理标准,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标准。
(五)气象局:负责对示范区气象测报,向项目实施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气象资料。
(六)环保局:负责对示范区内水、土、气测试,起草示范区内水、土、气质量管理标准,并在示范区内组织实施。
(七)财政局:按照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预算报告,为项目实施提供地方配套支持。
(八)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项目列入
全县规划和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技术、成熟经验验证:2005年10月中旬前,对实施《丘北辣椒无公害生产栽培技术规程》技术验证,确定成熟经验内容,完备各项田间记录、实验、数据、气象资料,水、土、大气测试资料,并建立技术档案,为编写建立标准化体系奠定技术基础。
(二)农产品检验。2005年10月中旬,完成丘北辣椒样品取样,并将样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为建立丘北辣椒农产品执行标准作成分技术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产品执行标准。
(三)标准体系编写。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在前两个环节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产品执行标准在内的品种、种子(种苗)繁殖、辣椒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水、土、大气质量控制、农产品采收、分级、存储、深加工等标准,使各项标准成为科学技术和成熟经验载体,从而建立起较完备的示范区农业标准化体系。
(四)标准贯宣。2006年2月至5月,对示范区内辣农进行标准贯宣,使标准成为丘北辣椒生产技术统一规划、共同遵守的准则。
(五)标准修定。2006年10月后,结合辣椒取样检验结果,对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对照检查,修正标准体系,启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合作。各成员单位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安排和实施好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依靠科学技术和成熟经验实施项目。丘北辣椒标准化示范项目必须建立在先进科学应用和成熟经验上,使其制定和实施的标准符合自然规律、自然环境要求和可操作性,确保实现项目目标。
(三)抓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辣农素质。辣农掌握标准要求和积极参与,是项目示范区建设成功的关键因素,项目承担单位和实施乡(镇)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培训,帮助辣农学习和掌握标准要求,促使树立和强化“规范”、“准则”意识,确保科学技术通过运用于辣椒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辣椒作物在生长期内正常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