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四道关口” 打造“阳光低保”
***县辖15镇29乡,幅员面积110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63万(其中农业人口52.79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虽然近年县委政府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底子薄,全县贫困人口数量仍然庞大。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现有城市低保户****户***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农村低保户8***户8****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2009年1至6月共发放低保资金 8****万元,城乡大病救助***人****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以强化领导为保障,“健全网络”把“关口”。
为确保我县低保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把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领导重视程度作为推进低保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把城乡低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对各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目标考核内容。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低保稽查大队,负责全县低保的审批、核查、管理。各乡镇、村(居)委也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低保评审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低保工作的申报、评议、上报工作,基本形成了县、乡镇、村(局)三级网络。二是实行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首长为
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低保工作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为低保工作的公开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以入户调查为重点,“三榜公示”严“入口”。
我县城乡低保审批程序始终坚持属地管理、三级评议、三榜定案、定期审批原则;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审评中严把“四关”,做到“三级评议”、“三榜公示”: 一是申请关,申请对象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书面申请,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作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委托群众代为申请,或村(居)委会根据掌握情况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二是初审关,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人员入户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重点了解生产经营收入、外出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组织知情群众代表进行初审评议,评议合格后进行“一榜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填表上报所在乡镇审核。三是审核关,乡镇在收到低保上报后,组织力量进行入户调查,组织低保评审委员会在调查基础上进行评议,对每个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评议符合条件的申报户进行“二榜公示”,公示合格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四是审批关,县民政局低保领导小组成员会审,确定保障金额,审批后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为低保对象。在上报审批每个关口都有评议人员、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从而保证在低保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
立场,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通过严把“入口”关,我县既做到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又有效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今年我县因低保对象确定问题引发的上访数量大大降低。
三、以上门核实为依据,“动态管理”畅“出口”。
我县自启动城乡低保以来,先后进行了几次扩面提标,基本做
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县低保工作重点转向规范化管理上来,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规范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改变过去低保档案装订成册和材料不齐的缺点,所有低保资料县、乡、村三级均有保存。 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为三类,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第一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对不配合核查、不主动申报家庭收入变化、不提供准确住址及联系方式的保障对象,依法进行取缔其享受资格。三是由于我县自启动低保工作以来,经历了几次扩面提标,工作量大面宽,力量不足,部分乡镇、社区对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不甚了解,特别是企业转交给社区管理的低保户,有的连低保户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导致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混入低保之列;另一方面由历次提标和按照不同计算家庭收入的方法,造成低保对象出现保障金额高低不平衡的问题。县城乡低保稽查大队今年组织力量,分成六个工作组
深入社区和村组逐户逐人核实,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根据就业、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对家庭经济收入超过保障线的及时取消其享受资格,并对他们讲清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清理退出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户***人,在清理调查的同时,及时发现符合条件因各种原因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新增低保对象***户***人。在“应出尽出”的同时做到“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
四、以群众参与为依托,“社会监督”防“缺口”。
为保证低保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防止低保审批、监管上的
缺位现象,县民政局以群众参与为依托,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监管。一是在各乡镇民政办设置低保政策公告栏,将城乡低保有关政策、申报程序、享受标准、审批时限和监督电话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群众监督有据、举报有理;二是全县聘请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调查和评议,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倾听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请他们向领导汇报低保工作,为在依法施保方面争得了领导的支持,为取消刘家咀社区部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被征地农民低保享受资格奠定了基础。四是县乡各级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低保案件进行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限时办结,为改进各项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县设立低保资金专户,实行社会代发放,低保户凭
存折到各邮政所领取低保金。六是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督查考核,配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全县低保审批、资金发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和督办,保证了全县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对乡镇低保进行细化考核,并且将考核分数与乡镇民政工作经费直接挂钩。
为了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筹措低保资金,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争取县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支持,在低保对象子女就学、治病医疗、务工经商等方面给予优惠减免政策。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举措,为我县“两个建设”的顺利推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民政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严把“四道关口” 打造“阳光低保”
***县辖15镇29乡,幅员面积110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63万(其中农业人口52.79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虽然近年县委政府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由于起点低,底子薄,全县贫困人口数量仍然庞大。近年来,我县低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现有城市低保户****户***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农村低保户8***户8****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2009年1至6月共发放低保资金 8****万元,城乡大病救助***人****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以强化领导为保障,“健全网络”把“关口”。
为确保我县低保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把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领导重视程度作为推进低保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把城乡低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对各乡镇民政工作的重要目标考核内容。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低保稽查大队,负责全县低保的审批、核查、管理。各乡镇、村(居)委也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低保评审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低保工作的申报、评议、上报工作,基本形成了县、乡镇、村(局)三级网络。二是实行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首长为
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低保工作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为低保工作的公开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以入户调查为重点,“三榜公示”严“入口”。
我县城乡低保审批程序始终坚持属地管理、三级评议、三榜定案、定期审批原则;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审评中严把“四关”,做到“三级评议”、“三榜公示”: 一是申请关,申请对象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书面申请,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作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委托群众代为申请,或村(居)委会根据掌握情况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二是初审关,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人员入户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重点了解生产经营收入、外出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组织知情群众代表进行初审评议,评议合格后进行“一榜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填表上报所在乡镇审核。三是审核关,乡镇在收到低保上报后,组织力量进行入户调查,组织低保评审委员会在调查基础上进行评议,对每个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对评议符合条件的申报户进行“二榜公示”,公示合格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四是审批关,县民政局低保领导小组成员会审,确定保障金额,审批后进行“三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为低保对象。在上报审批每个关口都有评议人员、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从而保证在低保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
立场,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的暗箱操作。通过严把“入口”关,我县既做到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又有效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今年我县因低保对象确定问题引发的上访数量大大降低。
三、以上门核实为依据,“动态管理”畅“出口”。
我县自启动城乡低保以来,先后进行了几次扩面提标,基本做
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县低保工作重点转向规范化管理上来,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规范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改变过去低保档案装订成册和材料不齐的缺点,所有低保资料县、乡、村三级均有保存。 二是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为三类,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即第一类对象,一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第三类对象为重点核查对象,每个季度入户审核一次。对不配合核查、不主动申报家庭收入变化、不提供准确住址及联系方式的保障对象,依法进行取缔其享受资格。三是由于我县自启动低保工作以来,经历了几次扩面提标,工作量大面宽,力量不足,部分乡镇、社区对低保户的家庭情况不甚了解,特别是企业转交给社区管理的低保户,有的连低保户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导致少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混入低保之列;另一方面由历次提标和按照不同计算家庭收入的方法,造成低保对象出现保障金额高低不平衡的问题。县城乡低保稽查大队今年组织力量,分成六个工作组
深入社区和村组逐户逐人核实,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根据就业、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对家庭经济收入超过保障线的及时取消其享受资格,并对他们讲清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清理退出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户***人,在清理调查的同时,及时发现符合条件因各种原因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新增低保对象***户***人。在“应出尽出”的同时做到“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
四、以群众参与为依托,“社会监督”防“缺口”。
为保证低保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防止低保审批、监管上的
缺位现象,县民政局以群众参与为依托,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监管。一是在各乡镇民政办设置低保政策公告栏,将城乡低保有关政策、申报程序、享受标准、审批时限和监督电话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群众监督有据、举报有理;二是全县聘请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调查和评议,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低保工作,倾听他们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请他们向领导汇报低保工作,为在依法施保方面争得了领导的支持,为取消刘家咀社区部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被征地农民低保享受资格奠定了基础。四是县乡各级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低保案件进行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限时办结,为改进各项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县设立低保资金专户,实行社会代发放,低保户凭
存折到各邮政所领取低保金。六是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督查考核,配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全县低保审批、资金发放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进行纠正和督办,保证了全县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推进。对乡镇低保进行细化考核,并且将考核分数与乡镇民政工作经费直接挂钩。
为了确保低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财政、监察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筹措低保资金,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争取县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支持,在低保对象子女就学、治病医疗、务工经商等方面给予优惠减免政策。
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举措,为我县“两个建设”的顺利推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民政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