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规定

代码:01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重家司发(2013)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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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本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节约费用,特制订本制度。 2、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权限属综合办,综合办遵照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的指令对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均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4、各种车辆驾驶员应提高驾驶水平,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所指车辆包括公司所有的机动车辆。

2、本规定适用范围:系指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档案管理的全过程以及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安全培训、责任大小的区分、奖惩等等。 三、用车管理 3.1派车原则:

3.1.1公司所有机动车辆首先应保证市场、技术服务和紧急公务用车。 3.1.2.雨、雪、雾天(高速公路关闭),原则上不派车。 3.1.3.距公司100KM以上者,原则上不派车。 3.1.4.车况不良不派车。

3.1.5.其他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情况下不派车。 3.1.6.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原则上非公司领导长途不派车。 3.1.7.三人以上、任务紧迫或携带物品较多时可酌情派车。 3.1.8.一般客人来访,原则上不安排长途接送。 3.1.9享受公司车贴的员工,原则上不派车。

3.1.10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公务活动,特殊情况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3.3用车要求:

3.3.1派出车辆按《用车申请单》上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得借故在外逗留。若遇特殊情况不能

及时返回,须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及时告知综合办。

3.3.2 所有车辆完成行驶任务后,应及时将车停回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不准将车辆私自转借他

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除名处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还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 使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的,须经总经理批准,综合办派驾驶员专职驾驶车辆,不允许用车人自

行驾车。用车所产生过路、过桥、洗车、停车等相关费用,由用车人自行负担。

3.3.4外单位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接待部门指定专人按部门用车程序到综合办办理手续,并派

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不允许用车单位(用车人)自行驾车。

3.4车辆外借

3.4.1原则上集团(分支机构)车辆均不外借。 3.4.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外借时,须总经理审批确认。 四、用车安全管理

4.1 公司专用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驾驶或互换车辆时,必须上报

综合办主任并经总经理批准。

4.2 未经批准,严禁将车辆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 4.3 每天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车辆运行正常后,方可出车。

4.4每周星期五为“车辆安全检查日”,专职驾驶员和专用车辆必须接受由综合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

并在检查后当日内处理好安全隐患,需要维修的应及时维修。

4.5 行车途中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否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4.6 驾驶员换车或离职时,应由行政经理或综合办主任到车管所交通处罚中心核查该员工是否有违章

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应及时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换车或离职,该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

五、车辆保管、维护及保养

5.1 公司所有车辆由专职驾驶员负责保管、维护及保养。 5.2 车容车况维护 5.2.1 车容、车内卫生

(1)车身光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 (2)前后挡风玻璃、轮胎装饰框清洁完整。 (3)引擎无浮尘、油污。

(4)车厢内无浮尘、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套及脚垫平整清洁,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5)车内无异味,车内空气清新。 5.2.2 车况

(1)发动机工作良好,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安全有效。

(2)其它装置处于无故障状态,附件齐全。

5.3 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到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表》。

5.4 车辆的维修应分为常规维修和紧急抢修两种,维修应以自修为主。 5.4.1常规维修流程

5.4.2应急抢修:系指车辆外出执行任务途中因车辆临时出现故障而发生的修车事宜。

5.5 车辆维修保养时,由综合办派专职司机到修理厂跟踪,以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车辆修好接车时,

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接车。 5.6维修保养单必须返回综合办备查。

5.7 综合办必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及时组织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5.8专职司机应做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系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车辆检查登记表》。 5.9综合部将不定期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有问题的车辆,将给予该车驾驶员50—500元罚款。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发放浮动工资或年终奖金的依据。

六、车辆费用管理

6.1为有效的控制费用,公司对各部门用车实行计费制,按以下标准收费

6.2各部门在用车时,产生的过路、过桥、洗车、停车费以及驾驶员产生的差旅费等由用车部门(用车人)自行承担;期间产生的油耗及车辆维修费由公司负责,不计入部门费用内。 6.3费用的控制:

6.3.1车辆保险费、各种规费、维修费及理赔等事宜,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3.2油料费由综合办、财务部负责控制。

6.3.3

过路、过桥、停车、洗车、应急维修及驾驶员差旅费由各用车部门(用车人)监督控制。 6.4 车辆油料费的控制办法:油料采购按“就近比质比价”的原则实施控制,油料价格出现变化,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和财务部负责人,综合办负责人应经常了解油料的市场行情,有效地控制油料价格。

6.5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七、车辆事故处理办法

7.1 事故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二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并填写汽车事故报告表呈报办公室

主任。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行政经理或综合办主任协助处理。 7.2事故的处理程序:

备注说明:

(1)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2)若本公司车辆系事故事故车辆,必须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不得逃逸现场。 (3)事故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4)详细记录事故地点,时间、气候、事故原因、车号(包括对方车)、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

者、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情况和救护的方法。 (5)现场图的绘型及摄影(测量事故车长,车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

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7.3肇事过失的处分:

7.3.1故且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2次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7.3.2事故,驾驶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之上,应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以后的经济

损失)。相关规定请参照《车辆保险及保险索赔规定》。 负全部责任(不包括违规行驶) 负主要责任 负一半责任 负次要责任

按30%赔偿; 按20%赔偿; 按17%赔偿; 按10%赔偿。

备注:违规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而受到交警处罚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驾驭员本人全额承担处罚费,并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处罚。

7.3.3驾驶员应加强防盗意识,若出现车辆被盗事件,应视同为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办法同交通事故

“负全部责任”处理。

7.3.4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严格按指定地点行使,乘车人不得要求驾驶员绕道行使或假公

济私。否则,由此引发的交通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由乘车人承担经济责任。

7.3.5 私有机动车辆(包括征用为公司车辆和未征用为公司车辆)所有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

驾驶。驾驶私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因工因私,责任全部自负。

7.3.6 综合办是车辆管理部门,公务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八、驾驶员管理 8.1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

8.1.1具备所驾车辆相应的驾驶证,驾驶年限两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60

岁),身体健康,视力良好。

8.1.2懂得对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8.1.3自备通讯正常的手机。

8.2为减少驾驶员已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刑事责任、IC卡扣分等),集团或当事人通过其它渠道降低了责任划分,其集团为此多承担的经济损失或相关费用的开支,均由当事人承担。

8.3驾驶员无过失造成的车辆损失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责任向责任方追回经济损失和完善相关手续。 九、其他

9.1 综合办应建立单车技术档案,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车辆的车况、行驶里程,及车辆的配置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2建立举报制度。公司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举报。对违反规定的

现象,经查证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0351555。公司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9.3 违犯本规定者,无论是否发生事故,一经发现均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处罚; 十、附则

10.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2本办法修改权及解释权属综合办公室。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用车申请表》 2、《用车回执单》 3、《车辆报修单》 4、《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 5、《车辆检查登记表》

附件一、二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车申请单

附件三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报修单

注:保养、更换、维修项目说明需详细说明项目名称,项目价格,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单价

附件四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

附件五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检查登记表

:检车项目正常打“√”,不正常打“×”,并报综合部及时处理。

代码:01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重家司发(2013)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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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本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节约费用,特制订本制度。 2、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权限属综合办,综合办遵照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的指令对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均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4、各种车辆驾驶员应提高驾驶水平,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所指车辆包括公司所有的机动车辆。

2、本规定适用范围:系指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档案管理的全过程以及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安全培训、责任大小的区分、奖惩等等。 三、用车管理 3.1派车原则:

3.1.1公司所有机动车辆首先应保证市场、技术服务和紧急公务用车。 3.1.2.雨、雪、雾天(高速公路关闭),原则上不派车。 3.1.3.距公司100KM以上者,原则上不派车。 3.1.4.车况不良不派车。

3.1.5.其他对行车安全有较大影响的情况下不派车。 3.1.6.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原则上非公司领导长途不派车。 3.1.7.三人以上、任务紧迫或携带物品较多时可酌情派车。 3.1.8.一般客人来访,原则上不安排长途接送。 3.1.9享受公司车贴的员工,原则上不派车。

3.1.10公司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公务活动,特殊情况须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3.3用车要求:

3.3.1派出车辆按《用车申请单》上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得借故在外逗留。若遇特殊情况不能

及时返回,须经用车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及时告知综合办。

3.3.2 所有车辆完成行驶任务后,应及时将车停回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不准将车辆私自转借他

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除名处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还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 使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的,须经总经理批准,综合办派驾驶员专职驾驶车辆,不允许用车人自

行驾车。用车所产生过路、过桥、洗车、停车等相关费用,由用车人自行负担。

3.3.4外单位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接待部门指定专人按部门用车程序到综合办办理手续,并派

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不允许用车单位(用车人)自行驾车。

3.4车辆外借

3.4.1原则上集团(分支机构)车辆均不外借。 3.4.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外借时,须总经理审批确认。 四、用车安全管理

4.1 公司专用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若遇特殊情况需由他人驾驶或互换车辆时,必须上报

综合办主任并经总经理批准。

4.2 未经批准,严禁将车辆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严禁将车交给无驾驶证者驾驶。 4.3 每天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车辆运行正常后,方可出车。

4.4每周星期五为“车辆安全检查日”,专职驾驶员和专用车辆必须接受由综合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

并在检查后当日内处理好安全隐患,需要维修的应及时维修。

4.5 行车途中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否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4.6 驾驶员换车或离职时,应由行政经理或综合办主任到车管所交通处罚中心核查该员工是否有违章

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应及时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换车或离职,该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

五、车辆保管、维护及保养

5.1 公司所有车辆由专职驾驶员负责保管、维护及保养。 5.2 车容车况维护 5.2.1 车容、车内卫生

(1)车身光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 (2)前后挡风玻璃、轮胎装饰框清洁完整。 (3)引擎无浮尘、油污。

(4)车厢内无浮尘、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套及脚垫平整清洁,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5)车内无异味,车内空气清新。 5.2.2 车况

(1)发动机工作良好,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安全有效。

(2)其它装置处于无故障状态,附件齐全。

5.3 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到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

表》。

5.4 车辆的维修应分为常规维修和紧急抢修两种,维修应以自修为主。 5.4.1常规维修流程

5.4.2应急抢修:系指车辆外出执行任务途中因车辆临时出现故障而发生的修车事宜。

5.5 车辆维修保养时,由综合办派专职司机到修理厂跟踪,以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车辆修好接车时,

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接车。 5.6维修保养单必须返回综合办备查。

5.7 综合办必须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及时组织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5.8专职司机应做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系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车辆检查登记表》。 5.9综合部将不定期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有问题的车辆,将给予该车驾驶员50—500元罚款。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发放浮动工资或年终奖金的依据。

六、车辆费用管理

6.1为有效的控制费用,公司对各部门用车实行计费制,按以下标准收费

6.2各部门在用车时,产生的过路、过桥、洗车、停车费以及驾驶员产生的差旅费等由用车部门(用车人)自行承担;期间产生的油耗及车辆维修费由公司负责,不计入部门费用内。 6.3费用的控制:

6.3.1车辆保险费、各种规费、维修费及理赔等事宜,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3.2油料费由综合办、财务部负责控制。

6.3.3

过路、过桥、停车、洗车、应急维修及驾驶员差旅费由各用车部门(用车人)监督控制。 6.4 车辆油料费的控制办法:油料采购按“就近比质比价”的原则实施控制,油料价格出现变化,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和财务部负责人,综合办负责人应经常了解油料的市场行情,有效地控制油料价格。

6.5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七、车辆事故处理办法

7.1 事故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二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并填写汽车事故报告表呈报办公室

主任。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行政经理或综合办主任协助处理。 7.2事故的处理程序:

备注说明:

(1)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2)若本公司车辆系事故事故车辆,必须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不得逃逸现场。 (3)事故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4)详细记录事故地点,时间、气候、事故原因、车号(包括对方车)、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

者、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情况和救护的方法。 (5)现场图的绘型及摄影(测量事故车长,车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

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7.3肇事过失的处分:

7.3.1故且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2次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7.3.2事故,驾驶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之上,应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以后的经济

损失)。相关规定请参照《车辆保险及保险索赔规定》。 负全部责任(不包括违规行驶) 负主要责任 负一半责任 负次要责任

按30%赔偿; 按20%赔偿; 按17%赔偿; 按10%赔偿。

备注:违规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而受到交警处罚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驾驭员本人全额承担处罚费,并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处罚。

7.3.3驾驶员应加强防盗意识,若出现车辆被盗事件,应视同为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办法同交通事故

“负全部责任”处理。

7.3.4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严格按指定地点行使,乘车人不得要求驾驶员绕道行使或假公

济私。否则,由此引发的交通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由乘车人承担经济责任。

7.3.5 私有机动车辆(包括征用为公司车辆和未征用为公司车辆)所有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

驾驶。驾驶私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因工因私,责任全部自负。

7.3.6 综合办是车辆管理部门,公务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八、驾驶员管理 8.1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

8.1.1具备所驾车辆相应的驾驶证,驾驶年限两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5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60

岁),身体健康,视力良好。

8.1.2懂得对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8.1.3自备通讯正常的手机。

8.2为减少驾驶员已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刑事责任、IC卡扣分等),集团或当事人通过其它渠道降低了责任划分,其集团为此多承担的经济损失或相关费用的开支,均由当事人承担。

8.3驾驶员无过失造成的车辆损失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责任向责任方追回经济损失和完善相关手续。 九、其他

9.1 综合办应建立单车技术档案,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车辆的车况、行驶里程,及车辆的配置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2建立举报制度。公司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举报。对违反规定的

现象,经查证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0351555。公司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 9.3 违犯本规定者,无论是否发生事故,一经发现均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处罚; 十、附则

10.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2本办法修改权及解释权属综合办公室。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用车申请表》 2、《用车回执单》 3、《车辆报修单》 4、《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 5、《车辆检查登记表》

附件一、二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车申请单

附件三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报修单

注:保养、更换、维修项目说明需详细说明项目名称,项目价格,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单价

附件四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

附件五

重庆家校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检查登记表

:检车项目正常打“√”,不正常打“×”,并报综合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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