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
1. 2工程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族企业湾16号楼4层
1. 3工程面积: 1897.48m2
1.3建设单位:
二、设计依据
2.1依据双方签定的装修合同及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现场状况。
2.2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DB01-612-2002
《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标准》 DB01-612-2002 《88J4(1)(2)》
《88J1-2》
《建筑构造资料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材料手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2.3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对设计单位指定之面材需做一套样板供业主与设计方认可,方可备料施工。
2.4消防部分依原设计单位图,不作调整。
三、图纸说明
3.1此施工图包含装修部分、上下水部分、给排水部分、通风空调及强弱电部分,消防部分由专业消防公司提供图纸并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3.2本图所示与墙、柱等相对尺寸为控制尺寸,标高、位置、尺寸必须现场放线而定,而且须由设计人员认定后方可施工。
3.3所有图例尺寸查核与现有差距,或与图例有区别时,施工者必须与技术人员联系,做尺寸修正或修正方案,以补充或变更设计图例为最新施工图。
3.4标高均为装饰层面标高,天花标高为从本层地面起算的相对标高。
3.5天花部分须完成设备施工和照明施工。
3.6所有隐蔽工程木作部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刷防火,防腐漆。防火涂料应到消防部门指定的销售点购买,并附有质量检测报告后方可封闭。
3.7本工程选用材料必须由业主于设计师共同认可并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8本施工图中与空调、电器、给排水、消防有冲突之处,需协调各专业工程现场解决。
3.9施工中设计师有权对所有图纸做局部调整
3.10本工程所用装饰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11各装饰工序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四、材料说明
4.1本工程采用的油漆、人选板材、涂料、油漆、胶粘剂、防水材料等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方可使用。
4.2
材料分类 材料要求 表面要求 含水率 备注
三夹板 柳桉面 表面平整光滑 ≤8%
五夹板 柳桉面 表面平整光滑 ≤8%
木方 烘干白松 无虫眼、树节 ≤8% 用于基层时需做防火防尘防白蚁三防处理
九夹板 柳桉面 表面平整光滑 ≤8% 用于基层时需做防火防尘防白蚁三防处理
18厚木工板 烘干杨木芯 表面平整光滑 ≤8% 用于基层时需做防火防尘防白蚁三防处理
4.3轻钢龙骨类
使用要求:
(1) 轻钢龙骨按照《88J经》有关要求施工。
(2) 吊挂件必须具有防锈能力。
(3) 石膏板采用12 mm厚纸面石膏板,操作间隔断墙面采用轻钢
龙骨外封12 mm厚水泥压力板外挂铁丝网抹1:2水泥砂浆后粘贴瓷砖。
(5) 龙骨排布应考虑检修口、风口、灯具孔位置。吊筋用膨胀螺栓固定,不得挂钩,不得与管道固定,吊筋要拉直,刷防锈漆,自攻螺丝帽要点防锈漆。石膏板接缝要求留3-5mm收口缝,用专用嵌缝石膏补平后粘贴纤维胶带,吊顶内所有木制品必须刷防火涂料。
(6) 门扇采用木工板骨架外封九厘板,防火板饰面,红榉木实木线条收口,60mm*8红榉木实木线条收口。
4.4防水、防潮、防火处理
(1)室内隔墙表面木作部分均需做防火处理(防火涂料2度并均匀涂刷)。
(2)环氧树脂地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找好排水坡度,不得出现集水现象
五、防火设计
5.1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标准》 GBJ1-611-2002
5.2本次室内装修设计遵循原土建设计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各项防火措施。
5.3由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所涉及的材料范围较广,有些不可能在
范围中均被包括,所以在设计时除了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设计标准和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5.4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1)每层保证有通畅的出口通向疏散楼梯,在安全出口处及疏散楼梯处均设有疏散指示灯及明显标志,内装修不应防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到的正常使用。
(2)建筑内部消火栓门不应被饰物遮蔽,消火栓门四周的材料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3)当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灯防火保护措施,灯饰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B1级。
(4)所选织物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5)配电箱安装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6)其他施工工序、工艺应遵循国家有关消防规定。
(7)天花龙骨根据施工单位及厂家规范施工。
(8)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是连续供电时间不应不于30min。
(9)配电线路须采取穿金属管保护
电气设计施工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建筑及装饰专业提供的作业图
2、业主要求
3、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
三、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供电,照明。
四、供电系统
1、 供电电源:配电柜设在进户门后,总功率为750KW。
五、照明设计
1、 灯带光源:功率因数COSø≥0.9。
2、 所有灯管采用40WLED高效日光灯;采用LED功率因数COSø≥0.9。
3、 灯开关暗装,安装高度底边距地1.4m。
六、设备选型与安装
1. 配电柜:明装,配电采用TN-S供电系统.
2. 所有插座底边距地0.3m,
七、配电系统导线选择与敷设
本工程电线电缆均采用国标阻燃铜芯塑料绝缘型,线路沿金属线槽,或穿钢管明敷于吊顶及墙内,管材须选用经消防等部门批准的产品。
八、其它
1. 施工过程中如与其它专业发生矛盾,请各专业现场协商解决。 施工细节请参照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增订本。
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
1. 2工程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族企业湾16号楼4层
1. 3工程面积: 1897.48m2
1.3建设单位:
二、设计依据
2.1依据双方签定的装修合同及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现场状况。
2.2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DB01-612-2002
《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制图标准》 DB01-612-2002 《88J4(1)(2)》
《88J1-2》
《建筑构造资料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材料手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2.3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对设计单位指定之面材需做一套样板供业主与设计方认可,方可备料施工。
2.4消防部分依原设计单位图,不作调整。
三、图纸说明
3.1此施工图包含装修部分、上下水部分、给排水部分、通风空调及强弱电部分,消防部分由专业消防公司提供图纸并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3.2本图所示与墙、柱等相对尺寸为控制尺寸,标高、位置、尺寸必须现场放线而定,而且须由设计人员认定后方可施工。
3.3所有图例尺寸查核与现有差距,或与图例有区别时,施工者必须与技术人员联系,做尺寸修正或修正方案,以补充或变更设计图例为最新施工图。
3.4标高均为装饰层面标高,天花标高为从本层地面起算的相对标高。
3.5天花部分须完成设备施工和照明施工。
3.6所有隐蔽工程木作部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刷防火,防腐漆。防火涂料应到消防部门指定的销售点购买,并附有质量检测报告后方可封闭。
3.7本工程选用材料必须由业主于设计师共同认可并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8本施工图中与空调、电器、给排水、消防有冲突之处,需协调各专业工程现场解决。
3.9施工中设计师有权对所有图纸做局部调整
3.10本工程所用装饰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11各装饰工序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四、材料说明
4.1本工程采用的油漆、人选板材、涂料、油漆、胶粘剂、防水材料等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方可使用。
4.2
材料分类 材料要求 表面要求 含水率 备注
三夹板 柳桉面 表面平整光滑 ≤8%
五夹板 柳桉面 表面平整光滑 ≤8%
木方 烘干白松 无虫眼、树节 ≤8% 用于基层时需做防火防尘防白蚁三防处理
九夹板 柳桉面 表面平整光滑 ≤8% 用于基层时需做防火防尘防白蚁三防处理
18厚木工板 烘干杨木芯 表面平整光滑 ≤8% 用于基层时需做防火防尘防白蚁三防处理
4.3轻钢龙骨类
使用要求:
(1) 轻钢龙骨按照《88J经》有关要求施工。
(2) 吊挂件必须具有防锈能力。
(3) 石膏板采用12 mm厚纸面石膏板,操作间隔断墙面采用轻钢
龙骨外封12 mm厚水泥压力板外挂铁丝网抹1:2水泥砂浆后粘贴瓷砖。
(5) 龙骨排布应考虑检修口、风口、灯具孔位置。吊筋用膨胀螺栓固定,不得挂钩,不得与管道固定,吊筋要拉直,刷防锈漆,自攻螺丝帽要点防锈漆。石膏板接缝要求留3-5mm收口缝,用专用嵌缝石膏补平后粘贴纤维胶带,吊顶内所有木制品必须刷防火涂料。
(6) 门扇采用木工板骨架外封九厘板,防火板饰面,红榉木实木线条收口,60mm*8红榉木实木线条收口。
4.4防水、防潮、防火处理
(1)室内隔墙表面木作部分均需做防火处理(防火涂料2度并均匀涂刷)。
(2)环氧树脂地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找好排水坡度,不得出现集水现象
五、防火设计
5.1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标准》 GBJ1-611-2002
5.2本次室内装修设计遵循原土建设计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各项防火措施。
5.3由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所涉及的材料范围较广,有些不可能在
范围中均被包括,所以在设计时除了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设计标准和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5.4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1)每层保证有通畅的出口通向疏散楼梯,在安全出口处及疏散楼梯处均设有疏散指示灯及明显标志,内装修不应防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到的正常使用。
(2)建筑内部消火栓门不应被饰物遮蔽,消火栓门四周的材料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3)当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灯防火保护措施,灯饰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B1级。
(4)所选织物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
(5)配电箱安装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6)其他施工工序、工艺应遵循国家有关消防规定。
(7)天花龙骨根据施工单位及厂家规范施工。
(8)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是连续供电时间不应不于30min。
(9)配电线路须采取穿金属管保护
电气设计施工说明
一、设计依据
1、建筑及装饰专业提供的作业图
2、业主要求
3、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行业规范,标准。
三、设计范围
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供电,照明。
四、供电系统
1、 供电电源:配电柜设在进户门后,总功率为750KW。
五、照明设计
1、 灯带光源:功率因数COSø≥0.9。
2、 所有灯管采用40WLED高效日光灯;采用LED功率因数COSø≥0.9。
3、 灯开关暗装,安装高度底边距地1.4m。
六、设备选型与安装
1. 配电柜:明装,配电采用TN-S供电系统.
2. 所有插座底边距地0.3m,
七、配电系统导线选择与敷设
本工程电线电缆均采用国标阻燃铜芯塑料绝缘型,线路沿金属线槽,或穿钢管明敷于吊顶及墙内,管材须选用经消防等部门批准的产品。
八、其它
1. 施工过程中如与其它专业发生矛盾,请各专业现场协商解决。 施工细节请参照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增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