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员工安全制度

员工安全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内部治安及其他 安 全工作,根据《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均须遵守,外来办事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遵循的原则是: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控结合 ” 、 “ 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 ” 、 “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 。

一、通用部分

第二章 一般性规定

第四条 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泄密、防工伤事故、防中毒事故、 防交通设 备事故等,是公司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制止违章、违纪、违禁以及影响 公 司安全的各种现象或行为。

第五条 员工要自觉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

第六条 员工在公司内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 人 、 不被别人伤害。

第七条 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 物 安全。

第八条 员工下班离开单位要关闭水、电、气、电脑等,锁好各自的工具箱、办公桌 抽 屉及办公室门窗。

第三章 消防安全规定

第九条 每个员工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 火 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条 员工应了解有关消防知识,做到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应 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安全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体位置及使用方法,并 积 极参加防火演习。

第十一条 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准在禁烟区抽烟,不准将打火机、火柴等 带 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仓库。

第十二条 使用明火、焊接、铺设使用临时电线必须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必须事先经安 全 管理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第十三条 爱护和保养好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按消防规范配置摆放,不准擅自挪用,摆 放 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 救 。

扑救初起火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 人要站在上风向,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确保自身安全。

⑵ 正确使用灭火器,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浇。

⑶ 坚持先救人,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

第四章 生产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员工都有权建 议 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2

第十六条 员工上岗安全要求:

⑴ 新进员工,换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员工及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 用 新设备、新材料时,都要进行安全培训。

⑵ 电工、焊接(切割)、司炉、司机等特殊工种员工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员工上岗作业前要进行严格检查,排除隐患。

⑴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 戴 手套操作。

⑵ 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

⑶ 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

⑷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⑸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戴头巾、围巾工作。

⑹ 上班前不准饮酒。

第十八条 员工上岗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⑴ 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⑵ 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⑶ 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或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⑷ 各种设备不准超限使用。

⑸ 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⑹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

⑺ 设计有防护罩的机器设备,不准在没有安装好防护罩的情形下开机。

第十九条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办公区、厂区、车间、库房、经营场所以及通道等整齐 清 洁和畅通无阻。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经 检 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场地。

第二十一条 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设专人、 定员操作。严禁擅自启动非本工种设备。

第二十二条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 谁 挂谁取。非指定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 方 准合闸。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所使用的手提电动工具必须安全 可 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设施。

第二十三条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 随 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第二十四条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安全设施。

第二十五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 格 管理。

第二十六条 变电、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 位 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五章 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十七条 汽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⑴ 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况。

⑵ 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 “ 三查 ” 制度,检查各主要部件。灯光是 否 完好,油路水路有无漏油漏水现象,喇叭雨刷器是否有效;发动机、仪表、制 动 器、离合器是否正常;轮胎气压、转向传动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不 带 故障出车。3

⑶ 车辆使用完毕清洁保养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总电门、车窗,锁好车 门 及油箱。

⑷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民警指挥,坚持安全第一。做到 “ 五不准 ” 即不准光 脚和穿拖鞋开车;不准超速、超载和超限;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不准饮酒后 开 车;不准未经批准动用单位车辆。

⑸ 长途运输单人驾驶连续行驶不得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中途最少休息半小时 以 上。

⑹ 驾驶员一旦发生事故,不论大小,必须当日向主管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其 后 果由本人承担。

⑺ 出车时要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车辆停驶后(包括司机行驶途中,停车离开) 必 须锁好,取下电门及门钥匙,确保车辆安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辆在厂区、库区和单位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叉车时速不得超 过

5 公里。叉车进入库房排气管要安装火星熄灭器。运载不得超过核定载重。开车时 精神集中,严格执行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 员工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⑴ 公司员工驾驶非机动车出入单位大门要主动下车,接受门卫检查。

⑵ 非机动车在公司存放必须锁好,不得乱停乱放。

⑶ 非机动车要做到闸、铃、锁各部件齐全,灵敏有效。发现失灵要及时修理。

⑷ 上下班行车中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骑快车,不猛拐弯,不抢行,不骑 车 带人,不闯红灯等。

二、专用部分

第六章 药品零售门店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三十条 门店店长:

⑴ 带领门店员工具体落实《门店安全管理制度》及上级各项安全指令。

⑵ 督促、检查并确认收银、商品安全操作流程的执行和消防、防盗设施的正常现 状 , 不留后患。

⑶ 密切关注各类安全动态,善于发现各种隐患,积极自查,有效整改,做好安全 检 查及整改记录。

⑷ 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或安全警示活动,对违规者提出警告并协助上级做好事 故 的善后处理工作。

⑸ 主动关心和监督夜间值班人员在岗安全状况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⑹ 认真听取员工各种建议,及时反馈安全信息,重大问题和险情及时上报。

⑺ 负责门店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 门店收银员:

⑴ 严格执行公司《收银员守则》和《门店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确保业务款 项 保管到位和安全。

⑵ 上班之前认真清点前一天的营业款余额及备用金,按时按要求做好当天营业款 的 安全解款和入保险箱工作,做到不截留,不带回家,交接手续清晰,解款步骤 规 范,现金保管到位。

⑶ 做好每天营业结束前的结帐工作,确保销售小票、 POS 机和营业款三者相符。 ⑷ 坚持密码安全使用保险箱,确保密码不泄露、钥匙不乱放。

⑸ 坚持收银的唱收、唱找和唱票制度,细心把关严防假钞混入。

⑹ 提醒和督促店经理完善和落实门店各项现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异常信息主动上 报

公司。

第三十二条 门店质量管理员:4

⑴ 带头执行 GSP 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处方药品的审核职责。

⑵ 从安全售药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药品的陈列活动,大胆提出药品分类陈列的 合 理化建议。

⑶ 认真做好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防范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出售的药品质量 负 责。

⑷ 经常督促、提醒营业员做好假药混入等安全风险的预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 生 。 ⑸ 负责进货药品的验收把关工作,定期对门店内商品质量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 题 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上报。

⑹ 定期对驻店药师和其他员工开展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用药服务水平,不发生 错 卖和卖错药品事件。

第三十三条 门店营业员:

⑴ 严格遵守《门店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也 不 被他人伤害。

⑵ 强化工作责任性,在日常营业操作中不因自己的过失和违规给企业造成损失。 ⑶ 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心门店安全现状,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子,主动报告。 ⑷ 自觉养成仔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不发生错卖或卖错药品的事件。

⑸ 自觉遵纪守法,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不侵占集体财产,廉洁自律,克 己 奉公。

⑹ 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各种安全突击整改或抢险活动,努力发挥自己的最 大 作用。

第三十四条 门店夜间值班人员:

⑴ 对门店内外环境负责,确保门店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⑵ 对夜间前来应急购药的顾客用药安全负责。

⑶ 对个人在岗期间的安全负责,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和在岗有病不报告的现象,严 禁 离岗,严禁将外人带入门店内。

⑷ 遇到突发事件坚持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先的原则,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 遏 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如实向上反映。

第七章 医药物流单位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三十五条 物流设备维护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执行公司《物流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物流设施设备故障排除管理 规 范》有关要求,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和员工操作规范安全。

⑵ 上班之前,认真做好物流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确保物流设施设备在交 付 使用前的安全。

⑶ 在工作时间对物流设施设备进行现场巡视,确保物流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同时也督促、监督物流设施设备的使用者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 ⑷ 提醒和督促部门领导完善和落实部门的各项物流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制度,异 常 情况主动及时上报公司。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备维护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执行国家的消防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物流设施设备安 全 管理制度》、《消防中心值班规范》等的有关要求,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及 有 效性和员工操作的规范安全。

⑵ 在工作时间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监控,并进行现场巡视,确保消防设施设 备

处于正常状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不被挪用、占用,消防通道畅通,相关消防安 全 标识无损坏。

⑶ 提醒和督促部门领导完善和落实本部门关于消防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异常信 息5 主动及时上报公司。

第三十七条 铲车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持证上岗。叉车严禁搭载人员或货物。

⑶ 严格执行叉车作业的有关规定,做到 “ 四不 ”—— 不超载、不超速

⑷ 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经常保养﹑定期保养,确保叉车性能完好。叉车领 用 、 归还、充电、加液需及时登记。

⑸ 严格执行叉车作业操作规程,防止作业中人为的商品破损,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⑹ 设备实行定置管理,使用完毕后请放回规定的位置。

第三十八条 电梯司机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⑶ 货运电梯载重 3 吨,严禁超载。

⑷ 严禁叉车直接驶入货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⑸ 托盘搬运车需要货运电梯运送时,人员从楼梯步行,不得随托盘搬运车同行。 ⑹ 货运电梯由厂家进行维护保养,遇有故障时一般不得自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搬运工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有兼职岗位的,对兼职岗位的安全负责。

⑶ 严格执行搬运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商品轻拿轻放,防止作业中人 为 的商品破损,做到搬运环节无事故。

⑷ 对本岗位工作流程中的商品短少或破损负责。

第四十条 分拣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有兼职岗位的对兼职岗位的安全负责。

⑶ 在输送机作业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长发的戴帽、工作服不得宽松),防 止 卷入设备中。

⑷ 对本岗位工作流程中的商品短少或破损负责。

⑸ 输送机运转发生故障时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与设备技术部联系解决。

第四十一条 电气焊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乙炔、氧气设备使用、保养安全负责。

⑶ 无操作证不能焊割。

⑷ 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未经报告许可不能焊割。

⑸ 不了解现场不能焊割。

⑹ 不了解焊割件不能焊割。

⑺ 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未清洗不能焊割。

⑻ 有可燃保温层的部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⑼ 有压力,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⑽ 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焊割。

⑾ 未弄清周围环境有否影响或明知有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焊割。

⑿ 作业场地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动火后必须清理现场。

第四十二条 汽车喷漆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汽喷漆的材料及溶剂油使用安全负责。

⑶ 不宜在易燃、易爆物品场地进行油漆喷漆操作。6

⑷ 登高喷漆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⑸ 喷漆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将使用的油漆和溶剂油及工具保管好。 第四十三条 汽车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每天做好 “ 三检 ” 保养工作(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检查)。

⑶ 发动前检查车辆各个部件有无损坏,燃油、机油、水箱与电瓶内水是否足够, 轮 胎气压是否充足,车辆灭火机是否完好,未加防冻液车辆冬令季节车辆回场后 要 把水箱内水放尽。

⑷ 车辆发动后要注意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发动机是否有杂音,制动是否正常。

⑸ 回场后车辆擦洗清洁,停放适当,拉手刹,进挡位,关电门,车门,钥匙存入 专 管箱内。

⑹ 遵守交通法规,做到 “ 六不开 ” (不开高速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赌气车,不 开 失灵车,不开无调令车,不开英雄车)。

⑺ 驾驶员要与随车人员密切协作,确保车辆安全、商品安全、人身安全。

⑻ 对随车各种证件、通行证安全负责。

⑼ 车辆如发现问题,应主动填写保修单,经领导同意后停驶修理,待修复试车后, 方可投入行驶。

第四十四条 汽车修理工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使用易燃溶剂时注意安全、用过废油应放入废油桶内,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油 桶附近严禁碰试电瓶电压。

⑶ 车辆需搁起修理时,必须用坚固骑马凳搁起垫妥方可操作。吊运笨重机件要捆 扎 牢固,以免伤人,在车底下作业要选择安全位置操作。

⑷ 车辆发动后不得在车底下作业。如确实有需要,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能 作 业,不盲目高速试车。

⑸ 安全使用砂轮,钻床,空压机。不准带手套操作砂轮、钻床。不得在砂轮上磨 竹 木或长、大物件,作业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四十五条 汽车送货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装卸商品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操作、轻拿轻放、堆垛平稳、捆扎牢固、重不压轻, 防止破损。

⑶ 严格执行商品、单据交接手续,未点清商品数量不擅自与对方交接签字。防止 发 生差错事故。

⑷ 保养好随车生产工具,配合驾驶员搞好安全行车,不得在车辆动态中上下车。 ⑸ 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严禁赤膊穿拖鞋,作业时不得吸烟,严禁 酒 后作业。

第八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销售员:

⑴ 危险品销售前,必须首先查看、确认客户的危险品购买资质,特别是易制毒品 和

剧毒爆炸品的购买资质。

⑵ 必须按公司统一表式要求做好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记录并按时上报和 归档备查。

⑶ 对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公司实施定点定人的销售开单审核管理,严 禁 非定点和非指定人员的销售开单。

⑷ 被指定从事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开单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7 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⑸ 危险品销售开单后,应当向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用户自提、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 特别是剧毒爆炸品的相关规定。

⑹ 严禁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 严 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 化 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第四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采购员:

⑴ 危险品采购前,首先必须查验、确认供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生产或经 营 许可证和包装、容器的生产许可证,核对所采购产品是否在证照规定的范围之 内 。 ⑵ 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危险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并 按 要求分类归档备查。

⑶ 危险品采购时,应当告知供方本公司对所采购商品的相关要求:包装要求(符 合 安全储运而且外包装标志清晰规范),随货同行的相关资料 —— CSDS 、商品检验 报告和送货(委托运输)单位、车辆、人员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

⑷ 严禁向没有危险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发货员:

⑴ 必须持有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⑵ 必须凭单收货发货,坚持做到 “ 七对二完好一清晰 ” (商品编号、品名、规格、 包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包装标志 清 晰有效),发现包装不符合安全储运要求的商品,不得作正常商品入库出库,遇

有危及仓库安全的,应拒绝收货(包括销货退回商品)。

⑶ 根据商品的危险性能和灭火方法不同,严格实施危险品的分类专仓专储和双重 危 险性质商品的分类专仓隔离储存的安全储存管理方法。

⑷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做到 “ 一日二查(查仓间温湿度和安全) ” 和 “ 堆垛横平竖直、整齐牢固、妥留 四距(垛、墙、柱、灯) ” ,保持走支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⑹ 剧毒爆炸品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 “ 五双 ” 管理制度 —— 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 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认真查核剧毒爆炸品自提人员、车辆、单位的提货 资 质并按要求登记留存备查,不符合提运条件的,不得发货。

⑺ 不准在一级易燃易爆商品作业时或在其仓间内使用铁制工具。

⑻ 不准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作业。

⑼ 不准露天存放危险品和性能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的混存混放。

⑽ 不准随意处置保管中产生的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

第四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验收员:

⑴ 验收危险化学品前,应当核查送货单位、车辆和人员(包括委托运输的)的危 险 品运输资质,对无资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⑵ 应当复印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 在危险品验收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应当索取送货商品的 CSDS 和检验报告。

⑹ 必须进行货单核对,做到 “ 七对二完好一清晰 ”—— 商品编号、品名、规格、 包 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标志(安全 标 签等)清晰有效和 “ 二查 ”—— 查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

⑺ 必须按公司规定的验收比例开箱查核。

⑻ 剧毒爆炸品验收必须坚持 “ 五双 ” 制度,必须查验封条、封口是否完好,箱内 是 否有 “ 告用户书(开启封口前检查数量) ” ,对按比例开箱和零星商品瓶瓶点验。8 ⑼ 验收完毕,应当立即与保管员点交入库。

⑽ 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验收,严禁赤膊、穿拖鞋、背 心 、 铁钉鞋从事危险品验收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

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养护员:

⑴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⑵ 应当指导保管员共同做好危险品的商品养护工作,做到:勤查 —— 查库存危险 品 中是否有混存混放、外观变质、挥发短少和稳定剂短少等现象,勤养 —— 对检 查 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调整储存、建议报废、拼装整理、添加稳定剂等)。

⑶ 应当负责做好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⑷ 在危险品养护作业、特别是拼装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并按要求穿 戴 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不准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养护作业。

⑹ 不准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的养护作业。

⑺ 不准在危险品仓间内从事商品养护整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复核员:

⑴ 必须核查提货单位、车辆和人员(包括委托运输的)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对不 符 合提运条件的,应当拒绝发货。

⑵ 应当复印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 在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商品出库复核,必须货单核对,做到 “ 七对二完好一清晰 ”—— 商品编号、品 名 、 规格、包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标 志 (安全标签等)清晰有效;应当按要求提供所提危险化学品的 CSDS 。

⑹ 剧毒爆炸品出库复核,必须坚持 “ 五双 ” 制度,并移交保管员核查资质,办理 相 关登记手续。

⑺ 复核完毕,应立即与客户点交。

⑻ 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分拣复核,严禁赤膊、穿拖鞋、 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提运,严禁在 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客户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自提发货。

第五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分装工:

⑴ 分装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比较系统的安全作业知识培训。

⑵ 在分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⑶ 必须按分装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做好分装前的准备 —— 场所、原料、敷料、劳防 用 品及安全措施。

⑷ 应当单货核对,细心作业,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向主管报告。

⑸ 分装完毕,必须清洁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⑹ 严禁无作业指导书和 CSDS 的分装作业,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 分 装作业,严禁在一条分装线上同时进行两个不同品规商品的分装,严禁随意处 置 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

第五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装箱工:

⑴ 危险品装箱作业,应当在复核业务人员的指导下,合理装箱,严格做到:商品 轻 拿轻放,装箱衬垫稳妥,剧毒爆炸品装箱必须打包和粘贴封条。

⑵ 剧毒爆炸品的装箱必须坚持 “ 五双 ” 管理制度,装箱完毕立即送入相应的剧毒 爆 炸品的保管仓间。

⑶ 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9

⑷ 禁止在一级易燃易爆商品装箱作业时使用铁制工具,禁止赤膊、穿拖鞋、背心、 铁钉鞋从事危险品的装箱作业,禁止随意处置装箱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品及包装 废 弃物,禁止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的拼装混装。

第五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配送驾驶员:

⑴ 危险品配送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 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⑵ 必须每天做好车辆的 “ 三查 ” 保养工作(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车后检查) 。 ⑶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具体要求: A 、主动礼让三先,做到五不开(不 开高速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失灵车,不开无调令车); B 、集中 思 想,谨慎驾驶,做到不争道行驶,不强行超车,不违章停车; C 、车辆变道转弯 做到减速。

⑷ 主动协助搬运工(配送)做好商品的搬运、装卸、堆垛、核对和点交工作,备 带 配送危险品的 CSDS 和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

⑸ 在配合危险品搬运(配送)作业、特别是 “ 三酸 ”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 应 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混装混运,严禁 无 关、无证人员搭乘危险品配送车辆,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 险

品搬运(配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大于 500ML 液体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配送,严 禁 在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配送。驾驶人员应会 同

押运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的 “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 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 致 。 ⑹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 为 80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 最高车速为 20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运输过程中,应每 隔 2 小时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露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 以 处理。

⑺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GPS 监控系统车用终端必须时时处于开启状态,不得私自关 闭 、 拆装、调试 GPS 监控系统 的 车用终端 。

第五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配送装卸工:

⑴ 危险品配送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 证书后方可上岗。

⑵ 在危险品配送搬运装卸作业、特别是 “ 三酸 ”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 劳 动防护用品。

⑶ 各类随车作业工具(包括安全器材)在出车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防止因工具 损 坏而造成意外事故。

⑷ 应当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整洁保养和安全行车工作。

⑸ 上下车辆应当注意安全;装卸货物必须轻拿轻放,堆垛平稳,捆扎牢固,货物 堆 垛要不超高、不超长、不超宽。

⑹ 应当单货核对,认真仔细,做到不错不漏。

⑺ 应当备带配送商品的 CSDS 和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

⑻ 剧毒爆炸品配送必须坚持 “ 五双 ” 管理制度。

⑼ 配送商品必须与客户当面点交清楚。

⑽ 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辆或装卸货物,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 从 事危险品的搬运(配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配送。 第五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理货员:

⑴ 危险品委托运输前,应当核查承运单位、车辆和人员的危险品运输资质。10 ⑵ 应当复印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 在危险品理货作业、特别是 “ 三酸 ”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 品。

⑸ 理货时,应当进行单货核对,做到:认真仔细,不错不漏;按去向、按客户整 理 归类堆垛。

⑹ 应当备好托运危险品的 CSDS 和本公司的危险品经营资质证明。

⑺ 应当与运输公司或本公司的送货人员当面点交。

⑻ 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混装托运,严禁赤膊、穿拖鞋、背 心 、 铁钉鞋从事危险品搬运理货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托运装车,严 禁在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托运装车,严禁将 危 险品交无危险品运输资质单位承运。

第五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搬运工:

⑴ 各类搬运作业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防止因工具损坏而造成意外事故。

⑵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⑶ 搬运作业时,应当在有关业务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到:轻拿轻放、不背不掮, 堆垛整齐牢固、不倒置,登高堆垛和拆卸商品有两人作业、脚下桩脚稳固。

⑷ 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搬运作业,严禁摔掼、撞击商品 和 斜桩、危桩,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

第九章 药品生产单位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五十八条 口服固体车间包衣岗位:

⑴ 开机前检查排风系统是否正常。

⑵ 若使用有机溶剂包衣时,室内不能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

第五十九条 口服固体车间 GKF-400 、 GKF-800 胶囊充填机充填岗位:

⑴ 未装机前,用手转动充填机 1-2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再点动开车 , 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连动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⑵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然后按 2.1 操作方法检查机器是否正 常。

⑶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不得调节装量,应关上防护门。

⑷ 排除故障、清洁设备应停机进行。

⑸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条 口服固体车间机修岗位:

⑴ 配电箱内电器设备由持证电工维护修理,定期清扫,开启和关闭箱内的空气开 关 时应注意不能接触到带电零件。

⑵ 定期检查箱内器件有无过热、异味及碳化现象。

⑶ 开机前确保有足够的冷却水,开机后应观察进出水压、制冷机高低压是否正常。 ⑷ 关机后应确保已关闭主机,冷却塔水塔及风机的电源。

第六十一条 口服固体车间颗粒分装岗位:

⑴ 在加热辊预加热时,应切断裁刀离合器,否则机器开动时会产生裁刀刀刃对咬, 损坏裁刀。

⑵ 机器运转过程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在横封辊和裁刀之间,不准用手及其 它 物品靠近。

⑶ 在进行检查、清扫、修理时应切断机器电源开关。11

⑷ 纵封、横封辊温度较高,小心烫伤。

第六十二条 口服固体车间 DPPS170 铝铝泡罩包装岗位:

⑴ 开机前应检查成型板、热合板及网纹板表面是否有异物,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 装 好及上紧。

⑵ 开机时应关好防护门。

⑶ 调校或排除故障时应停机进行。

⑷ 生产工具放在指定的盒子里,不得乱放。

⑸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三条 口服固体车间 UPS-300 铝 - 塑泡罩包装岗位:

⑴ 开机前要清除导轨上所有的异物,检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好及上紧。

⑵ 机器运转时,手不得伸进玻璃门传送装置里,加热板温度高,小心烫伤。 ⑶ 调校或排除故障时应停机进行。

⑷ 生产工具放在指定的盒子里,不得乱放。

⑸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四条 口服固体车间配料岗位:

⑴ GRAL-150 高速混合制粒机

a. 开机前检查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检查贮料罐是否安装到位。

c. 机器运转时贮料罐下不得站人。

d. 乙醇制粒时做好防火防暴措施。

e. 生产过程中不得弄湿电器设备。

f.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和压缩空气。

⑵ HZ-250B 高效湿法制粒机

a. 开机前检查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检查贮料罐是否安装到位。

c. 机器运转时贮料罐下不得站人。

d. 生产时注意将水气转换手置于进气位置。

e. 搅拌浆和切刀启动必须由低速转向高速,不得直接启动高速。

f. 混合机搅拌时应具盖,严禁用手进入机内拔动物料。

g. 颗粒机内软材停滞不下,严禁用手去拔动物料,应停机后拔动。

⑶ CT-C-II 型热风循环蒸汽烘箱

a. 观察蒸汽阀、阀门连接处是否泄漏蒸汽。

b. 烘物料前应检查排湿糸统是否正常。

c. 烘含有机溶剂物料如乙醇时,应打开排湿,先抽风,待大部分有机溶剂挥发后 方可加热。

d. 翻物料时,必须戴手套,以防烫伤。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和蒸气阀。

⑷ 干挤 -40B 型颗粒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a. 开机后应关闭配电箱门,防止粉尘进入。

b. 机器运转时,不得将手和其它用具伸入料斗内。

c. 产生故障时,应仃机进行排除。

d.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⑸ Yk-160 型摇摆式颗粒机安全操作规程

a. 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是否松动及按钮是否正常,空负荷运转 3-5 分钟。 b. 机器开动前,料斗上应加盖。

c. 在机器运转时切勿将手及任何工具去铲料斗内物料。12

d. 排除故障应停机进行。

e.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⑹ HD-600 型多向运动混合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a. 加料前、后或开机前必须检查混合桶进出料口盖是否上紧。

b. 加料、出料或清洗时必须脱开离合器,切断电源。

c. 开机前放好安全护拦。机器运转时严禁进入混合桶运动区内。

d. 加料或清洗登高操作时,应注意安全操作。

第六十五条 口服固体车间压片岗位:

⑴ GZPL 型高速压片机

a. 未装机前,将压片机的大盘手工转动 2-3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 再 点动慢速开车,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将电脑调至 “ 自动 ” 工作方式,正 常慢速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然后按 2.1 操作方法检查机器是否 正 常。

c. 冲模顶丝上紧后要严格检查,严禁空车带冲模高速运转。

d. 开机前应关上防护门。

e.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察运转部位,发现有机器异常震动或声音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f. 正常生产途中的突然停车,须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开车。

g.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⑵ 旋转式压片机

a. 未装机前检查压力调节控制器的指针是否调到 “ 0 ” 位置,将压片机的大盘用 手 转动 2-3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检查电机运转是否正常,合上离 合 器,让机器慢速运转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用手转动试车手轮时,只能顺时针方向转动,不能逆时针运转。

c.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然后按 2.1 操作方法检查机器是否 正 常。

d. 冲模顶丝上紧后要严格检查。

e. 开车应先开电动机,待运转正常后再开动离合器。

f.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察运转部位,发现有机器异常震动或声音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g. 正常生产途中的突然停车,须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开车。

h. 压片过程中若有跳片或停滞不下。切不可用手去取,以免造成伤手事故。

i.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六条 口服固体车间原辅料粉碎、过筛岗位:

⑴ 高效粉碎机

a. 开机前先检查皮带轮以及各紧固件有无松动情况,封盖是否关紧。

b. 加料粉碎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金属物质。

c. 开机后不得将手和任何工具伸入料斗内。

d. 清洁卫生时应将电源关闭。

⑵ Yk-160 型摇摆式颗粒机

a. 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是否松动及按钮是否正常,空负荷运转 3-5 分钟。 b. 机器开动前,料斗上应加盖。

c. 在机器运转时切勿将手及任何工具去铲料斗内物料。

d. 排除故障应停机进行。

e.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13

第六十七条 口服液车间灌装岗位:

⑴ 机前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有无异常状况,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

⑵ 设备运转时不能用手接触运动部件或进行调整,只有停机后才能进行检查、调 整 、 排除故障等工作。

⑶ 灌装机运转时不得直接将瓶子加到空位星轮的空位上。

⑷ 不得湿手操作电源开关。

第六十八条 口服液车间配料岗位:

⑴ 机开动时,正下方严禁站人,地面人员应在一米以外。

⑵ 检查吊机钢丝绳是否完好。

⑶ 开蒸汽阀门时,操作人员避开蒸汽管道出口,以免烫伤。

⑷ 投料时严禁将手伸入配料罐内,避免烫伤。

⑸ 严禁湿手进行配电箱内开关操作,以防触电。

⑹ 上下操作台要走楼梯,不得攀爬下滑。

⑺ 地面常有积水,应小心防滑。

第六十九条 口服液车间包装岗位:

⑴ 瓶双面贴标机

a. 开机前应检查机器电源部分,收纸部分,标签打印部分,压缩空气压力等是否 正常。

b. 工作时如发生故障(夹瓶),应停机后排除,以防夹伤。

c. 更换批号时应小心,防止打印头烫伤手指。

d. 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开关,以防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⑵ 自动装盒机

a. 开机前应检查进瓶传送带,间歇传送带上是否有异物,推瓶汽缸护板有无盖好 。 b. 工作时如有小盒或说明书落入机器内部,应停机取出。

c. 清理卫生或调节器机时,不得一人开机一人清理或调机,应由清理或调机者本 人操作机器。

⑶ 捆扎机

a. 捆扎机工作台面及送带,轨道架上不得放置杂物或工具,以防开机震荡时掉落

伤人。

b. 清理断带、带头、更换新带时应停机进行。

第七十条 口服液车间制瓶岗位:

⑴ 注塑机

a. 开机前应对主机及各辅机进行安全检查。

b.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在手动、半自动及全自动操作时,打开安全门能否终止锁模 动作。

c.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在手动、半自动、全自动操作时,按下紧急停机按钮能否切 断油泵马达电源供应,从而终止锁模动作。

d. 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咀漏出的熔胶,以免把手夹在射咀和 模具之间。

e. 清理料筒时,应使用低压、低速来进行清理工作,以防熔胶喷出伤及操作人员 。 f. 经常检查当安全门打开时,锁模挡板是否能自由落下,从而阻挡二板前进锁模 。 g. 如安全门未关好,请勿操作本机。

h. 在清理工模或调节器校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i. 当机器运转时,严禁将手穿越安全门或安全罩板。

j. 严禁在机器半自动或全自动操作时,打开前后安全门取出成品或维修模具。 k. 检修或拆装模具时须二人或二人以上人员同时操作。14

l. 定期检查机器各部位的螺丝帽是否紧固。

m. 在拆装模具使用吊机时,被吊物正下方不得站人,人员应站在一米以外。 n.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固定螺丝。

o. 机器运转期间,请勿用手或工具触及机器的活动部分。

p. 严禁拆除或改变机器上的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⑵ 吹塑机

a. 开机前应对主机及各辅机进行安全检查。

b. 应保持身体与注射机落料口及材料输送口有一定的距离,以防熔胶喷出造成烫 伤。

c. 当螺杆转动时,请勿将手或工具放入注射筒的入口处。

d. 当操作结束后或需进行维修时,应先将机内所有的空气压力降到 0Kg

e. 同时要确定所有空压筒的活塞落下后才可进行,以免因空压筒的活塞突然落下 造成压伤。

f. 更换零件时应使用正当零件,不正当零件会导致身体受伤。

g. 机器运转期间,请勿用手或工具触及机器的活动部分。

h. 机器运转期间,严禁将手或工具伸入安全门内。

i. 高温部分需要进行维修时,请穿上适当的保护衣服及手套,并须断开机器的电 源。

j. 维修工作需要使用起重机或铲车时,应穿上安全鞋及戴上安全帽。

k. 严禁拆除或改变机器上的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l. 经常检查当安全门( 5 扇)分别打开时,油泵马达是否能够自动关闭。

m. 经常检查紧急停机制动是否正常。

n. 应在确认主要输入电源被切断后方可进行电箱、操作电路电源接线箱、电热筒 及热流道等到的维修工作,以防角电事故。

o. 当排除注射筒内的树脂时,应使用低压及低速来进行清理工作,以防熔胶喷出 造成 烫伤事故。

p. 对机器及模具进行安装或维修时应给机器的可动部分留出一定的间隙,同时须 二人或以上同时进行,以确保安全。

q. 对机器的上部或封闭部进行维修之前,应确认主要输入电源是否被切断及油泵 在停止的状状下,才可进行维修工作,以确保安全。

r. 须戴上面罩后才可进行清理熔胶工作。

s. 需将手伸入安全门内操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确认开关板上主开关是否断开 才可进行,以免机器突然开动。

t. 需检修油管时,应先将压力降至 0KG/CM2 ,再将油温降到室温时方可进行检修 , 以防热油喷出造成灼伤。

u. 需对高气压部分进行检修时,应先打开气阀,慢慢放出空气,直至气压降至 0KG/CM2 时,方可进行检修。

v. 严禁乱动安全罩。

w. 严禁打开 “ 互锁开关 ” 。

x. 定期检查机器各部位的螺丝及螺帽。

y.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其固定螺丝,以防 触电事故。

第七十一条 粉针车间洗瓶、洗胶塞岗位: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蒸 汽 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要穿 戴 好劳护用品。15

⑵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洗胶塞的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定 要 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⑷ 设备发生炸瓶时要停机处理,防止玻璃割伤。处理的时候要注意高温,穿戴好 劳 护用品。

⑸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皮带或网带夹伤。发现问题 要 停机处理。

⑹ 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⑺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二条 粉针车间无菌室操作工: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⑵ 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 要 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⑷ 使用灭菌柜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 定 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⑸ 生产无异常时,操作人员不要进入百级区域,以免发生炸瓶时被飞溅的玻璃碎 片 割伤。处理炸瓶时应停机用镊子或毛刷处理。

⑹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皮带、网带、齿轮等夹伤。 发 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⑺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⑻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三条 粉针车间轧盖 - 灯检岗位:

⑴ 设备运行时必须放好防护帘,以免被飞溅的玻璃碎片割伤,清理时要停机后方 可 进行。

⑵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传送带、螺旋推进器夹伤。 发 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⑶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⑷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四条 粉针车间包装岗位:

⑴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设备转动部位、螺旋推进器 夹 伤。发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⑵ 打包机使用过程中的烫头高温,操作时要小心烫伤。

⑶ 激光喷码机的激光上具有强大的能量,使用过程中不能用眼睛直视,手不可伸 到 激光震镜前,以免被激光灼伤。且喷码机后机盖内有高压,故不能随便打开。 如 有问题找专业人员。

⑷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五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洗瓶岗位: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 地面 常有积水,应小心防滑。16

⑵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第七十六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无菌室操作工: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⑵ 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 要 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⑷ 使用灭菌柜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 定 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⑸ 生产无异常时,操作人员不要进入百级区域,以免发生炸瓶时被飞溅的玻璃碎 片 割伤。处理炸瓶时应停机用镊子或毛刷处理。

⑹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皮带、网带、齿轮等夹伤。 发 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⑺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⑻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⑼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其固定螺丝,以防 触 电事故。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七十七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灭菌岗位:

⑴ 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 要 穿戴好劳护用品。

⑵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使用灭菌柜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 定 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第七十八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灯检岗位:

⑴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玻璃碎片割伤。

⑵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⑶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其固定螺丝,以防 触 电事故。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七十九条 冻干车间洗瓶岗位:

⑴ 倒瓶时常有碎玻璃,易伤手,戴好手套。

⑵ 有时没停机,手接触翻盘及气缸,易挤手,一定要在停机、停气状态操作。 ⑶ 设备有时漏水,地面滑,易摔伤,要及时清理地面积水,走路要轻缓。

⑷ 用电设备有漏电可能,电工要加强检查。

⑸ 设备的棱角,易割伤。

第八十条 冻干车间洗胶塞、烘盘岗位:

⑴ 洗盘过程使用注射用水,水温太烫,易烫伤,注意戴好防护手套。

⑵ 进盘时应抱稳盘子,小心砸脚。

⑶ 框子用久易脱焊,易割伤手,及时挑出。

⑷ 开烘箱门时应注意,可能被烘热的容器具烫伤、咂伤。

⑸ 洗胶塞间有蒸汽及注射用水管道,小心烫伤。

⑹ 设备启动时不得爬上设备,小心漏电。

⑺ 设备运转时不得做清洁,小心链轮挤伤。17

⑻ 胶塞清洗机属压力容器,每天检查安全阀。

第八十一条 冻干车间配料岗位:

⑴ 注射用水温度太高,几乎都在 80 ℃ ,管道内有时存在大量气体,软管易甩动, 易出现烫伤,注意要拿稳水管。

⑵ 在配制过程中有的需使用碱、酸,注意不要溅到皮肤上。

⑶ 配制过程中使用玻璃滤瓶较多,易滑落跌碎,可能碰伤手。

第八十二条 冻干车间灌装岗位:

⑴ 地面滑,穿拖鞋,进料时不得快步走,小心摔倒。

⑵ 擦拭设备时,特别是开机时,花盘易绞伤手。

⑶ 在擦拭设备内部的链轮时,注意链轮挤伤手。

⑷ 拆机器面板时,注意砸伤脚。

⑸ 电器设备操作工不得接触,出现故障由专业机修工处理。

⑹ 在清场擦拭高处层流时,不得踩在圆凳上,要用桌子,有专人扶稳。

⑺ 在擦拭冻干机板层时,上、下要注意。

⑻ 在进料时,板层不得升降,以免挤伤手。

第八十三条 冻干车间冻干岗位:

⑴ 定期巡查压缩机和真空泵的油位和油质是否正常。

⑵ 制冷系统在执行放空操作时应防止高压气流伤害。

⑶ 巡检及清洁过程中应注意预防高温管路烫伤和低温管路冻伤。

⑷ 制冷系统补充氟里昂时应防止氟里昂冻伤。

⑸ 更换冷冻油时应排空压缩机腔体压力后方可进行。

⑹ 液压系统应检查紧固件状况,防止高压油伤害。

⑺ 化霜过程中应检查蒸汽阀门及设施的安全状况,以免蒸汽烫伤。

⑻ 执行臭氧消毒时应戴好防护用品,以免臭氧伤害。

⑼ 在执行高位操作时应防止跌伤。

第八十四条 冻干车间轧盖岗位:

⑴ 轧盖机进出瓶处有隐患,易绞手,开机时不得操作。

⑵ 轧盖机旋转刀片有隐患,易打伤手,开机时不得操作。

⑶ 目检进瓶传送带有隐患:进瓶易炸瓶,易崩伤眼睛和面部,要戴好口罩及防护 眼 镜。

⑷ 轧盖目检出瓶传送带有隐患:出瓶时传送带不稳,易夹手、夹瓶;

⑸ 控制线路板有电,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

⑹ 操作工在搬运整盘的药品时注意脱手砸伤脚;

⑺ 药口不要堆放过高,易倒塌。

⑻ 瓶子与铝盖有向外飞溅的可能,岗位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及口罩。

第八十五条 冻干车间贴签岗位:

⑴ 打码机字粒加热处温度高,易烫伤手,待冷凉后方可操作。

⑵ 机器在运转时,手不得去调整;

⑶ 线路注意绝缘;

第八十六条 冻干车间入库岗位:

⑴ 药品入库时,在小货车上不得堆放过高,以免落下砸伤。

⑵ 使用小货车时,注意不可太靠近小,以免小车轮子轧到脚。

⑶ 在仓库堆放药品时,注意堆放整齐,不可堆放过高,防止倒塌砸伤。

⑷ 在搬运物品时要戴手套,以防划伤手。

第八十七条 冻干车间卫生岗位:

⑴ 不得站在窗户上擦玻璃,以防摔伤。18

⑵ 不得站在圆凳上擦玻璃,应站在小人字梯上操作。

⑶ 做清洁时,不得有积水,应及时拖干地面积水,以免滑倒摔伤。

第八十八条 动力车间制水站岗位:

a. 加强设备巡检,防止超负荷或设备带病运行或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 报 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b. 经常检查水泵、空压机的防护罩是否完好;检查灭蝇灯是否完好;贮罐及管 道 标识是否脱落、仪器仪表合格证是否脱落或有效期。

c. 进行日常卫生工作时,注意插座、电器设备、防潮物质溅入水,以免发生触 电 、 设备与人员伤害。

d. 每日生产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机器设备、照明、电源电器,蒸汽阀门、饮用 水 阀门、门窗是否关闭。

⑴ 10T/H 纯化水制水系统二级反渗透装置:

a. 运行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理。 b. 配制及使用氢氧化钠、絮凝剂、阻垢剂溶液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溶液 稀 释时防止溶液喷溅,造成灼伤。倾倒氢氧化钠入加药箱时,应站在稳固的凳 子 上,以免摔伤,倾倒时应缓慢防止喷溅,造成灼伤。

c. 更换活性炭或石英砂往上递送物料时,单次递送量不要太多,应站在平稳、 牢 固的平台上操作;在罐顶操作人员倒料时,戴好口罩,应注意防滑,防止摔 伤 。

d. 进行炭滤器或纯化水及其管路或注射用水及其管路灭菌时,管道及贮罐温度 8 0 ℃ 或 121 ℃ 以上,循环管路烫,操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以免烫伤。

e. 在灭菌过程中应注意贮罐及其循环管路压力在 0.2MPa 左右,防止压力过高损 伤 生产设备。在高温高压卸压时,应延缓时间温度下降后缓慢开启阀门进行卸 压 , 避免快速降温、 卸压,损坏生产设备。

f. 呼吸器及其滤芯消毒和登高作业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梯子下方必须 有 人监护,操作时需小心谨慎,防止烫伤、摔伤。

g. 维修或更换锅炉蒸汽(純蒸汽)管道及其阀门时具有一定的压力,维修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进行。且要注意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h.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要注意运行温度应以 20-25 ℃ 为宜以及各参数的数据是 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定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i.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j. 经常检查水泵,空压机的防护罩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k.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报告 及 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⑵ LCZ-500 型純蒸汽发生器:

a. 检查原料水是否符合指标并要有足够的供给量。

b. 蒸汽是否饱和、供汽是否稳定。

c. 操作设备时,应注意供汽压力控制在 0.3-0.55MPa 之间。

d. 純蒸汽温度超过 100 ℃ ,设备及附属管件温度较高,纯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 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裸 手接触容易烫伤 ,

E . 取样时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取样时要穿戴好劳护 用 品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工作,防止安全阀失灵造成伤害。

f.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机检修,

d. 设备停止运行时,关闭总电源。

h.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报告 及 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19

⑶ LDZ2000/5 多效蒸馏水机:

a. 检查原料水、冷却水是否符合指标并要有足够的供给量。

b. 蒸汽是否饱和、供汽是否稳定。

c. 操作设备时,应注意供汽压力控制在 0.3-0.55MPa 之间。

d. 純蒸汽温度超过 100 ℃ ,设备及附属管件温度较高,纯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 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裸 手接触容易烫伤。

e. 取样时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取样时要穿戴好劳护 用 品

f. 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工作,防止安全阀失灵造成伤害。

g.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机检修,

h. 设备停止运行时,关闭总电源。

i.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报告 及 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⑷ 污水站岗位:

a. 在进行污水站运行巡检时,注意污水站窨井口盖板是否锈蚀,防止意外落水 受

伤。

b. 由于沉淀池是敞口,在捞取沉淀池漂浮物时,注意防滑,在恶劣天气下禁止 操 作。

c. 设备进行维修作业时,注意切断电源,防止意外伤害。

d. 更换设备配件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 设备停止运行时,切断电源。

f. 环保局远程监控设备巡检要按时,准确的记录。

g. 任何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检修。

h.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八十九条 动力车间制冷站岗位:

a. 加强设备巡检,防止超负荷或设备带病运行或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 报 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b. 经常检查水泵、空压机的防护罩完好情况。

c. 进行进行日常卫生工作时,注意插座、设备及其它不能受潮物质,以免发生 触 电、设备损坏。

d.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发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e. 每日生产结束后,应检查确认照明、门窗、取暖器具(冬季)等是否关闭。 ⑴ WMD420.2 麦克维尔单螺杆制冷机组:

a. 开机前检查确认所有水系统管路,蒸发器水路联接无误并且水量方向正确, 是 否有泄漏。

b. 检查冷却水和冷冻水进出水温度传感器接头是否牢固,显示值是否正确;否 则 需校正。

c. 排除冷凝器、蒸发器中的空气。

d. 按规程检查电气部分是否正确,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e. 油分离器的油温不低于 40 ℃ ,否则强行开机容易损坏压缩机,造成机组损坏。 f. 注意冷凝器进水温度最好在 20-30 ℃ 之间,过高使机组制冷量降低,压缩机功 耗大;过低,将使压缩机的油温较低,给压缩机的增载困难,长期运行将缩 短 压缩机运行寿命。

g. 冬季冷却水温度较低时启动冷水机组,应根据机组运行要求调整好冷却水旁通20 阀门,保证机组正常启动运行。

⑵ WLW-150 无油立式真空泵:

a. 检查进气管路法兰、接头、阀门等不泄漏。

b. 确认润滑油位合适,皮带轮转动无异常,方可启动。

c. 操作阀们时,应缓慢开启,泵运转中应无冲击或异常声音。

d. 注意泵的油位、电流是否正常,确认冷却水畅通且水温不高于 40 ℃ 。

e. 停机 10 分钟后,关闭冷却水阀;严冬季节,停机后应排尽冷却水,以防止机器 冻裂。

f. 运行时间 1000 小时后,进行保养工作。运行 2000-2500 小时后应进行大修;大 修 后运行 1-2 小时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⑶ GA45FF-7.5 和 GA75FF-7.5 阿特拉斯科普柯固定式空气压缩机

a. 机组应在 4 小时前接通电源,以便给制冷压缩机的曲轴箱加热器通电。检查电 源 指示灯是否点亮。

b. 在加载运行过程中检查油位,油位计指针应在绿色区域内。

c. 经常检查显示屏上的读数和信息,了解排气压力和运行状态。

d.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排除故障后按下复位键就可重新投入运行。

e. 停机后,应关闭出气阀,并切断电源。

f. 打开冷凝液排污阀排放冷凝水。

g. 应在无电无压情况下,做保养维修工作;操作时应排尽容器内压力后,方可进 行。

h. 设备运行三个月后,应做保养工作。

i. 运行一年应更换油、油过滤器、空气过滤器滤芯。检查压力、温度读数、以及 气、油、水地泄漏。测试指示灯、显示屏、安全阀以及机头温度故障停机功能 。 清洗水分离器浮球阀以及主电机添加润滑油。

j. 运行两年,应更换油分离器。

⑷ M200-350 型冷却塔

a. 开关管道高出阀门和高空检修冷却塔时,应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护后,方可 进行操作和检修。

b. 每半年给冷却塔风叶轴承加润滑油。

c. 每年给电机轴承加润滑油,清洗灰尘过滤网。

d. 长期运行时,加强巡检工作,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停机维修。

⑸ 空调系统:

空调设备巡检时应查看电流、声音是否正常,维修蒸汽管路时,应排尽管道内 蒸 汽,确认没有压力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九十条 动力车间检修电工岗位:

⑴ 所有检修工作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⑵ 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先拉开电闸,并悬挂 “ 禁止合闸 ” 警示牌,合闸时要确认 无 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⑶ 如有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 登高检修设备、照明,必须有专人监护并系好安全带。

⑸ 检修使用的工作行灯,必须采用 36 伏以下安全电压。

⑹ 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

⑺ 检修使用的工具应绝缘良好。

⑻ 出外维修时,应注意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⑼ 每日下班前,确认照明、饮用水、取暖器具(冬季)、门窗等是否关闭。

第九十一条 动力车间配电工岗位:21

⑴ 变配电装置送电时,首先检查变压器配电柜上无人工作后,拆除接地线(先拆 线 路端,后拆接地端)。

⑵ 送电时,要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⑶ 高压送电后,变压器投入运行,要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⑷ 停电时,应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

⑸ 配电操作时,要佩戴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

⑹ 为防止误操作,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同时进行。

⑺ 高压区内严禁入内。

⑻ 操作 KYN28-12A 高压柜时,首先检查进线断路器总柜,确认进线断路器分闸,且 手车位于试验位置时,方可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后,应检查试验位置指示灯是 否 已灭,工作位置指示灯是否已亮。

⑼ 操作 KYN28-12A 高压柜停电时,要确认断电线路编号操作对应柜面板合、分闸转

换开关,进行分闸操作最后要确认该线总柜断路器分闸,且手车位于试验位置, 工作位置指示灯灭,试验位置指示灯亮。

⑽ 每日检查确认挡鼠板是否完好。

第九十二条 动力车间锅炉房岗位:

⑴ 三大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有无泄漏;定时冲洗水位表;定期检验压力表;定期 做 好安全阀手动排压试验。

⑵ 锅炉重地高温高压,在操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⑶ 锅炉运行中要注意观察各种仪表、自动装置是否安全、灵敏、准确、可靠,有 无 异常现象。

⑷ 检查上煤机钢丝绳是否完好。

⑸ 上煤机运行时煤斗下方不得站人。

⑹ 上、下锅炉平台不得攀爬下滑。

⑺ 地面有积水时,应小心防滑。

⑻ 维修蒸汽阀门时,确认压力降至为 “ 0 ” 位,方可维修或更换。

⑼ 锅炉及辅机正常运行时 ,不得擦传动部位,发现机器异常 声音应停机检查。 ⑽ 开蒸汽阀门时,操作人应避开蒸汽管口,以免烫伤。

⑾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三条 动力车间机修班岗位:

⑴ 维修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或拆卸压力容器时,应由车间联系妥当,安排有 关 人员关闭工作阀,排放完剩余汽(气)体,方可操作。

⑵ 严禁钻孔操作时,戴手套;使用切割机前,检查切割片是否有裂痕。

⑶ 对与电源相接的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进行维修拆卸作业。 ⑷ 登高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需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注意脚下踏件稳固,防 止 踏空,携带的工具等物应妥善保管,以防摔伤和物件落下伤人。

⑸ 工件或容器在进行压力试验时,如发现密闭压盖泄漏时,不得在有压力的情况 下 继续把紧螺帽,更不得振动或敲击。

⑹ 机械设备在运转时,其运动部件不得随意用手触动或进行调整。

⑺ 气割或气焊作业时,气瓶应远离明火,避免在强阳光下暴晒;两瓶之间的距离 应 在 5 米以上。

⑻ 对重点部位动火维修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待安保部现场监 督 员到场,准备好灭火器具后,才能动火维修;维修结束后,应仔细检查动火现 场 , 确定没有火灾隐患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⑼ 维修岗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时穿戴好特殊防护服等。22

⑽ 车床操作时应戴好防护帽(长发不得露在外)、防护镜;禁止穿戴手套操作机 器 。 ⑾ 出外维修时,应注意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⑿ 每日检查确认照明、使用工件电源、饮用水、取暖器具(冬季)、门窗是否关 闭 。 第九十四条 合成车间合成岗位:

⑴ 原料合成生产前,必须开启抽风,保持合成室空气流通。避免化学试剂挥发的 气 体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⑵ 原料合成投料时,使用的化学试剂有一定的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易燃性, 防 止发生 中毒、皮服灼伤、挥发的气体对皮服和眼眼的刺激、发生火患甚至火灾 , 操作人员必须持续保证合成室空气流通,穿戴好防护用品,室内不能使用明火 或 产生火花的电器,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⑶ 原料合成时,注意恒温油浴锅内的导热油产生的高温,避免接触发生烫伤。 ⑷ 原料析晶后滤料时,注意母液的挥发和喷溅,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⑸ 输送搬运废液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保面具,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防 止 废液喷溅伤害自己和他人。

⑹ 原料干燥时防止物料挥发的有机气体造成燃烧,需用真空抽取可燃有机气体或 干 燥箱保持对外空气流通。

⑺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五条 合成车间精制岗位:

⑴ 原料精制生产前,必须开启抽风,保持精制室相对负压。避免化学试剂挥发气 体 产生的影响。

⑵ 原料精制时,注意恒温油浴锅内的导热油产生的高温,避免接触发生烫伤。用 可 燃性有机试剂做溶媒时,室内不能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做好防火、防 爆 措施。

⑶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六条 合成车间洗衣灭菌岗:

⑴ 配制消毒液时,需戴好的防护手套,防止浓度较大的消毒液灼伤。

⑵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七条 包装车间自动生产线岗位

⑴ 检查设备传送带、齿轮以及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情况;

⑵ 检查电、气是否符合要求;

⑶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⑷ 开机必须由专人操作;

⑸ 工作服穿戴要符合要求,不可穿宽松的工作服以防被裸露的传送带绞住伤人; ⑹ 开机时,机器上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⑺ 人员上料操作台,不可推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防止被传送带带走,损害机器; ⑻ 步进进料机卡住,必须停机剔除卡住物;

⑼ 托入船有不正常情况(如空托,托上无产品,托相对船位置不正确时等),必须 停机剔除;

⑽ 说明书层叠,撕烂等情况必须停机剔除;

⑾ 说明书连托入盒有异常情况(如小盒撕烂,托没正确进入小盒,产品被夹住等) 必须停机剔除;

⑿ 装袋人员不可将手伸入立盒传送带内,以免伤手;

⒀ 过塑人员不可将手伸入过塑机内以免夹手或烫伤。23

第九十八条 打(喷)码岗位

⑴ 检查电气是否符合要求;

⑵ 检查机器防护罩是否完好。

⑶ 打(喷)码机由专人操作;

⑷ 打码机更换字头必须停机操作;

⑸ 打码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如跑偏,夹盒等情况);必须停机排除故障;

⑹ 喷码机清洗必须带劳动保护,以免被清洗液烧伤。

第九十九条 口服固体车间配料岗位:

30B 万能粉碎机

a. 开机前先检查皮带轮以及各紧固件有无松动情况,封盖是否关紧。

b. 加料粉碎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金属物质。

c. 开机后不得将手和任何工具伸入料斗内。

d. 清洁卫生时应将电源关闭。

第一百条 口服固体车间制粒岗位:

⑴ CH-200 槽型混合机

a. 开机前检查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生产中不得在运行中用手触摸物料。

c. 下料时,注意料槽旁不要站人。

d. 搅拌时,机器盖上盖子。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⑵ HLSG-200 高效湿法制粒机

a. 开机前检查水电气及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搅拌浆和切刀启动必须由低速转向高速,不得直接启动高速。

c. 混合机搅拌时应关盖,严禁用手进入机内拔动物料。

d. 颗粒机内软材停滞不下,严禁用手去拔动物料,应停机后拔动。

e. 关盖时,严禁人员接触料斗口。

f.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水电气。

⑶ GFG-120 沸腾干燥机

a. 开机前检查水电汽是否正常。

b. 生产中严禁将手伸入料车内拿去物料。

c. 生产中严禁用手触摸进风柜以免烫伤。

d. 翻物料时,必须戴手套,以防烫伤。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和蒸气阀。

⑷ Yk-160 型摇摆式颗粒机

a. 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是否松动及按钮是否正常,空负荷运转 3-5 分钟。 b. 在机器运转时切勿将手及任何工具去铲料斗内物料。

c. 排除故障应停机进行。

d.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⑸ 制浆罐

a. 罐内注水后,方可打开加热阀门。

b. 制浆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以免煮沸后浆液溢出。

c. 放出浆液时,应戴防护手套,慢慢打开阀门。

d. 生产结束后,关闭蒸汽阀门。

第一百零一条 口服固体车间总混岗位

HD-1000 型多向运动混合机

a. 加料前、后或开机前必须检查混合桶进出料口盖是否上紧。24

b. 加料、出料或清洗时必须脱开离合器,切断电源。

c. 开机前放好安全护拦。机器运转时严禁进入混合桶运动区内。

d. 加料或清洗登高操作时,应注意安全操作。

第一百零二条 口服固体车间铝塑岗位:

DPP130 、 DPP250 铝塑泡罩包装机

a. 开机前应检查成型板、热合板及网纹板表面是否有异物,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

装好及上紧。

b. 检查水电气是否正常,模具安装是否正常,并调试完好。

c. 生产中不得用手触摸加热板,调校或排除故障时应停机进行,并且调试中,不 得两人同时操作,以免配合不当造成误伤。

d. 生产工具放在指定的盒子里,不得乱放。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一百零三条 口服固体车间充填岗位:

NJP-800 胶囊充填机

a. 未装机前,用手转动充填机 1-2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再点动开 车 , 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连动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

c.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不得调节装量,应关上防护门。

d. 排除故障、清洁设备应停机进行。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一百零四条 口服固体车间机修岗位:

⑴ 配电箱内电器设备由持证电工维护修理,定期清扫,开启和关闭箱内的空气开 关 时应注意不能接触到带电零件。

⑵ 定期检查箱内器件有无过热、异味及碳化现象。

⑶ 检修时应关闭电源,并悬挂检修标志牌。

第一百零五条 口服固体车间压片岗位:

GZP28C 型高速压片机

a. 未装机前,将压片机的大盘手工转动 2-3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 再 点动慢速开车,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将电脑调至 “ 自动 ” 工作方式,正 常慢速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

c. 冲模顶丝上紧后要严格检查,严禁空车带冲模高速运转。

d. 开机前应关上防护门。

e.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发现有机器异常震动或声音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f. 正常生产途中的突然停车,须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开车。

g.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一百零六条 口服固体车间包衣岗位:

BG-150E 、 BG-10E 高效包衣机

a. 开机前检查排风系统、热风系统是否正常。

b. 若使用有机溶剂包衣时,室内不能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

c. 浆液搅拌过程中,注意不要伤手

d.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规范未涉及事项,请参照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执行。25

第一百零八条 本规范自 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本规范 解释权在国药控股安全委员会。

员工安全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内部治安及其他 安 全工作,根据《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均须遵守,外来办事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遵循的原则是: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控结合 ” 、 “ 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 ” 、 “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 。

一、通用部分

第二章 一般性规定

第四条 防火、防盗、防灾、防破坏、防泄密、防工伤事故、防中毒事故、 防交通设 备事故等,是公司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要敢于制止违章、违纪、违禁以及影响 公 司安全的各种现象或行为。

第五条 员工要自觉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

第六条 员工在公司内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 人 、 不被别人伤害。

第七条 上下班、外出公干、出差,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条例,确保人身、财 物 安全。

第八条 员工下班离开单位要关闭水、电、气、电脑等,锁好各自的工具箱、办公桌 抽 屉及办公室门窗。

第三章 消防安全规定

第九条 每个员工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 火 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条 员工应了解有关消防知识,做到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应 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安全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体位置及使用方法,并 积 极参加防火演习。

第十一条 不准私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准在禁烟区抽烟,不准将打火机、火柴等 带 入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仓库。

第十二条 使用明火、焊接、铺设使用临时电线必须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必须事先经安 全 管理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第十三条 爱护和保养好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按消防规范配置摆放,不准擅自挪用,摆 放 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 救 。

扑救初起火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⑴ 人要站在上风向,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确保自身安全。

⑵ 正确使用灭火器,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浇。

⑶ 坚持先救人,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

第四章 生产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员工都有权建 议 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2

第十六条 员工上岗安全要求:

⑴ 新进员工,换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员工及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 用 新设备、新材料时,都要进行安全培训。

⑵ 电工、焊接(切割)、司炉、司机等特殊工种员工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员工上岗作业前要进行严格检查,排除隐患。

⑴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 戴 手套操作。

⑵ 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

⑶ 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地。

⑷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⑸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戴头巾、围巾工作。

⑹ 上班前不准饮酒。

第十八条 员工上岗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

⑴ 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⑵ 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⑶ 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或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⑷ 各种设备不准超限使用。

⑸ 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⑹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机。

⑺ 设计有防护罩的机器设备,不准在没有安装好防护罩的情形下开机。

第十九条 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办公区、厂区、车间、库房、经营场所以及通道等整齐 清 洁和畅通无阻。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经 检 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工作场地。

第二十一条 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设专人、 定员操作。严禁擅自启动非本工种设备。

第二十二条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 谁 挂谁取。非指定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 方 准合闸。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所使用的手提电动工具必须安全 可 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设施。

第二十三条 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 随 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第二十四条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安全设施。

第二十五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 格 管理。

第二十六条 变电、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 位 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五章 交通安全规定

第二十七条 汽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⑴ 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况。

⑵ 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 “ 三查 ” 制度,检查各主要部件。灯光是 否 完好,油路水路有无漏油漏水现象,喇叭雨刷器是否有效;发动机、仪表、制 动 器、离合器是否正常;轮胎气压、转向传动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不 带 故障出车。3

⑶ 车辆使用完毕清洁保养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关闭总电门、车窗,锁好车 门 及油箱。

⑷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民警指挥,坚持安全第一。做到 “ 五不准 ” 即不准光 脚和穿拖鞋开车;不准超速、超载和超限;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不准饮酒后 开 车;不准未经批准动用单位车辆。

⑸ 长途运输单人驾驶连续行驶不得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中途最少休息半小时 以 上。

⑹ 驾驶员一旦发生事故,不论大小,必须当日向主管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其 后 果由本人承担。

⑺ 出车时要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车辆停驶后(包括司机行驶途中,停车离开) 必 须锁好,取下电门及门钥匙,确保车辆安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辆在厂区、库区和单位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叉车时速不得超 过

5 公里。叉车进入库房排气管要安装火星熄灭器。运载不得超过核定载重。开车时 精神集中,严格执行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 员工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⑴ 公司员工驾驶非机动车出入单位大门要主动下车,接受门卫检查。

⑵ 非机动车在公司存放必须锁好,不得乱停乱放。

⑶ 非机动车要做到闸、铃、锁各部件齐全,灵敏有效。发现失灵要及时修理。

⑷ 上下班行车中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骑快车,不猛拐弯,不抢行,不骑 车 带人,不闯红灯等。

二、专用部分

第六章 药品零售门店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三十条 门店店长:

⑴ 带领门店员工具体落实《门店安全管理制度》及上级各项安全指令。

⑵ 督促、检查并确认收银、商品安全操作流程的执行和消防、防盗设施的正常现 状 , 不留后患。

⑶ 密切关注各类安全动态,善于发现各种隐患,积极自查,有效整改,做好安全 检 查及整改记录。

⑷ 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或安全警示活动,对违规者提出警告并协助上级做好事 故 的善后处理工作。

⑸ 主动关心和监督夜间值班人员在岗安全状况 ,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⑹ 认真听取员工各种建议,及时反馈安全信息,重大问题和险情及时上报。

⑺ 负责门店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 门店收银员:

⑴ 严格执行公司《收银员守则》和《门店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确保业务款 项 保管到位和安全。

⑵ 上班之前认真清点前一天的营业款余额及备用金,按时按要求做好当天营业款 的 安全解款和入保险箱工作,做到不截留,不带回家,交接手续清晰,解款步骤 规 范,现金保管到位。

⑶ 做好每天营业结束前的结帐工作,确保销售小票、 POS 机和营业款三者相符。 ⑷ 坚持密码安全使用保险箱,确保密码不泄露、钥匙不乱放。

⑸ 坚持收银的唱收、唱找和唱票制度,细心把关严防假钞混入。

⑹ 提醒和督促店经理完善和落实门店各项现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异常信息主动上 报

公司。

第三十二条 门店质量管理员:4

⑴ 带头执行 GSP 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处方药品的审核职责。

⑵ 从安全售药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药品的陈列活动,大胆提出药品分类陈列的 合 理化建议。

⑶ 认真做好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防范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出售的药品质量 负 责。

⑷ 经常督促、提醒营业员做好假药混入等安全风险的预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 生 。 ⑸ 负责进货药品的验收把关工作,定期对门店内商品质量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 题 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上报。

⑹ 定期对驻店药师和其他员工开展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用药服务水平,不发生 错 卖和卖错药品事件。

第三十三条 门店营业员:

⑴ 严格遵守《门店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也 不 被他人伤害。

⑵ 强化工作责任性,在日常营业操作中不因自己的过失和违规给企业造成损失。 ⑶ 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心门店安全现状,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子,主动报告。 ⑷ 自觉养成仔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不发生错卖或卖错药品的事件。

⑸ 自觉遵纪守法,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不侵占集体财产,廉洁自律,克 己 奉公。

⑹ 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各种安全突击整改或抢险活动,努力发挥自己的最 大 作用。

第三十四条 门店夜间值班人员:

⑴ 对门店内外环境负责,确保门店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⑵ 对夜间前来应急购药的顾客用药安全负责。

⑶ 对个人在岗期间的安全负责,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和在岗有病不报告的现象,严 禁 离岗,严禁将外人带入门店内。

⑷ 遇到突发事件坚持以保护自身安全为先的原则,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 遏 制事态发展并迅速如实向上反映。

第七章 医药物流单位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三十五条 物流设备维护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执行公司《物流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物流设施设备故障排除管理 规 范》有关要求,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和员工操作规范安全。

⑵ 上班之前,认真做好物流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确保物流设施设备在交 付 使用前的安全。

⑶ 在工作时间对物流设施设备进行现场巡视,确保物流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同时也督促、监督物流设施设备的使用者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 ⑷ 提醒和督促部门领导完善和落实部门的各项物流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制度,异 常 情况主动及时上报公司。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备维护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执行国家的消防相关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物流设施设备安 全 管理制度》、《消防中心值班规范》等的有关要求,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及 有 效性和员工操作的规范安全。

⑵ 在工作时间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监控,并进行现场巡视,确保消防设施设 备

处于正常状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不被挪用、占用,消防通道畅通,相关消防安 全 标识无损坏。

⑶ 提醒和督促部门领导完善和落实本部门关于消防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异常信 息5 主动及时上报公司。

第三十七条 铲车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持证上岗。叉车严禁搭载人员或货物。

⑶ 严格执行叉车作业的有关规定,做到 “ 四不 ”—— 不超载、不超速

⑷ 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经常保养﹑定期保养,确保叉车性能完好。叉车领 用 、 归还、充电、加液需及时登记。

⑸ 严格执行叉车作业操作规程,防止作业中人为的商品破损,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⑹ 设备实行定置管理,使用完毕后请放回规定的位置。

第三十八条 电梯司机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⑶ 货运电梯载重 3 吨,严禁超载。

⑷ 严禁叉车直接驶入货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⑸ 托盘搬运车需要货运电梯运送时,人员从楼梯步行,不得随托盘搬运车同行。 ⑹ 货运电梯由厂家进行维护保养,遇有故障时一般不得自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搬运工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有兼职岗位的,对兼职岗位的安全负责。

⑶ 严格执行搬运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商品轻拿轻放,防止作业中人 为 的商品破损,做到搬运环节无事故。

⑷ 对本岗位工作流程中的商品短少或破损负责。

第四十条 分拣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遵守公司、部门、班组的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有兼职岗位的对兼职岗位的安全负责。

⑶ 在输送机作业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长发的戴帽、工作服不得宽松),防 止 卷入设备中。

⑷ 对本岗位工作流程中的商品短少或破损负责。

⑸ 输送机运转发生故障时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与设备技术部联系解决。

第四十一条 电气焊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乙炔、氧气设备使用、保养安全负责。

⑶ 无操作证不能焊割。

⑷ 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未经报告许可不能焊割。

⑸ 不了解现场不能焊割。

⑹ 不了解焊割件不能焊割。

⑺ 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未清洗不能焊割。

⑻ 有可燃保温层的部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⑼ 有压力,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⑽ 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焊割。

⑾ 未弄清周围环境有否影响或明知有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焊割。

⑿ 作业场地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动火后必须清理现场。

第四十二条 汽车喷漆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对汽喷漆的材料及溶剂油使用安全负责。

⑶ 不宜在易燃、易爆物品场地进行油漆喷漆操作。6

⑷ 登高喷漆需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⑸ 喷漆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作业场地,将使用的油漆和溶剂油及工具保管好。 第四十三条 汽车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每天做好 “ 三检 ” 保养工作(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检查)。

⑶ 发动前检查车辆各个部件有无损坏,燃油、机油、水箱与电瓶内水是否足够, 轮 胎气压是否充足,车辆灭火机是否完好,未加防冻液车辆冬令季节车辆回场后 要 把水箱内水放尽。

⑷ 车辆发动后要注意各种仪表是否正常,发动机是否有杂音,制动是否正常。

⑸ 回场后车辆擦洗清洁,停放适当,拉手刹,进挡位,关电门,车门,钥匙存入 专 管箱内。

⑹ 遵守交通法规,做到 “ 六不开 ” (不开高速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赌气车,不 开 失灵车,不开无调令车,不开英雄车)。

⑺ 驾驶员要与随车人员密切协作,确保车辆安全、商品安全、人身安全。

⑻ 对随车各种证件、通行证安全负责。

⑼ 车辆如发现问题,应主动填写保修单,经领导同意后停驶修理,待修复试车后, 方可投入行驶。

第四十四条 汽车修理工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使用易燃溶剂时注意安全、用过废油应放入废油桶内,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油 桶附近严禁碰试电瓶电压。

⑶ 车辆需搁起修理时,必须用坚固骑马凳搁起垫妥方可操作。吊运笨重机件要捆 扎 牢固,以免伤人,在车底下作业要选择安全位置操作。

⑷ 车辆发动后不得在车底下作业。如确实有需要,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能 作 业,不盲目高速试车。

⑸ 安全使用砂轮,钻床,空压机。不准带手套操作砂轮、钻床。不得在砂轮上磨 竹 木或长、大物件,作业完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四十五条 汽车送货员安全行为规范:

⑴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部门 / 班组的安全管理规定。

⑵ 装卸商品必须严格做到安全操作、轻拿轻放、堆垛平稳、捆扎牢固、重不压轻, 防止破损。

⑶ 严格执行商品、单据交接手续,未点清商品数量不擅自与对方交接签字。防止 发 生差错事故。

⑷ 保养好随车生产工具,配合驾驶员搞好安全行车,不得在车辆动态中上下车。 ⑸ 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严禁赤膊穿拖鞋,作业时不得吸烟,严禁 酒 后作业。

第八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四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销售员:

⑴ 危险品销售前,必须首先查看、确认客户的危险品购买资质,特别是易制毒品 和

剧毒爆炸品的购买资质。

⑵ 必须按公司统一表式要求做好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记录并按时上报和 归档备查。

⑶ 对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公司实施定点定人的销售开单审核管理,严 禁 非定点和非指定人员的销售开单。

⑷ 被指定从事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的销售开单审核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7 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⑸ 危险品销售开单后,应当向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用户自提、委托运输危险化学品, 特别是剧毒爆炸品的相关规定。

⑹ 严禁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品和剧毒爆炸品, 严 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车辆,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 化 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第四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采购员:

⑴ 危险品采购前,首先必须查验、确认供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生产或经 营 许可证和包装、容器的生产许可证,核对所采购产品是否在证照规定的范围之 内 。 ⑵ 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危险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并 按 要求分类归档备查。

⑶ 危险品采购时,应当告知供方本公司对所采购商品的相关要求:包装要求(符 合 安全储运而且外包装标志清晰规范),随货同行的相关资料 —— CSDS 、商品检验 报告和送货(委托运输)单位、车辆、人员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

⑷ 严禁向没有危险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发货员:

⑴ 必须持有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⑵ 必须凭单收货发货,坚持做到 “ 七对二完好一清晰 ” (商品编号、品名、规格、 包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包装标志 清 晰有效),发现包装不符合安全储运要求的商品,不得作正常商品入库出库,遇

有危及仓库安全的,应拒绝收货(包括销货退回商品)。

⑶ 根据商品的危险性能和灭火方法不同,严格实施危险品的分类专仓专储和双重 危 险性质商品的分类专仓隔离储存的安全储存管理方法。

⑷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做到 “ 一日二查(查仓间温湿度和安全) ” 和 “ 堆垛横平竖直、整齐牢固、妥留 四距(垛、墙、柱、灯) ” ,保持走支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⑹ 剧毒爆炸品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 “ 五双 ” 管理制度 —— 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 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认真查核剧毒爆炸品自提人员、车辆、单位的提货 资 质并按要求登记留存备查,不符合提运条件的,不得发货。

⑺ 不准在一级易燃易爆商品作业时或在其仓间内使用铁制工具。

⑻ 不准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作业。

⑼ 不准露天存放危险品和性能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的混存混放。

⑽ 不准随意处置保管中产生的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

第四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验收员:

⑴ 验收危险化学品前,应当核查送货单位、车辆和人员(包括委托运输的)的危 险 品运输资质,对无资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⑵ 应当复印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 在危险品验收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应当索取送货商品的 CSDS 和检验报告。

⑹ 必须进行货单核对,做到 “ 七对二完好一清晰 ”—— 商品编号、品名、规格、 包 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标志(安全 标 签等)清晰有效和 “ 二查 ”—— 查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

⑺ 必须按公司规定的验收比例开箱查核。

⑻ 剧毒爆炸品验收必须坚持 “ 五双 ” 制度,必须查验封条、封口是否完好,箱内 是 否有 “ 告用户书(开启封口前检查数量) ” ,对按比例开箱和零星商品瓶瓶点验。8 ⑼ 验收完毕,应当立即与保管员点交入库。

⑽ 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验收,严禁赤膊、穿拖鞋、背 心 、 铁钉鞋从事危险品验收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

第五十条 危险化学品养护员:

⑴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⑵ 应当指导保管员共同做好危险品的商品养护工作,做到:勤查 —— 查库存危险 品 中是否有混存混放、外观变质、挥发短少和稳定剂短少等现象,勤养 —— 对检 查 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调整储存、建议报废、拼装整理、添加稳定剂等)。

⑶ 应当负责做好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⑷ 在危险品养护作业、特别是拼装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并按要求穿 戴 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不准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养护作业。

⑹ 不准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的养护作业。

⑺ 不准在危险品仓间内从事商品养护整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复核员:

⑴ 必须核查提货单位、车辆和人员(包括委托运输的)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对不 符 合提运条件的,应当拒绝发货。

⑵ 应当复印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 在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商品出库复核,必须货单核对,做到 “ 七对二完好一清晰 ”—— 商品编号、品 名 、 规格、包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标 志 (安全标签等)清晰有效;应当按要求提供所提危险化学品的 CSDS 。

⑹ 剧毒爆炸品出库复核,必须坚持 “ 五双 ” 制度,并移交保管员核查资质,办理 相 关登记手续。

⑺ 复核完毕,应立即与客户点交。

⑻ 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分拣复核,严禁赤膊、穿拖鞋、 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提运,严禁在 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客户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自提发货。

第五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分装工:

⑴ 分装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比较系统的安全作业知识培训。

⑵ 在分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⑶ 必须按分装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做好分装前的准备 —— 场所、原料、敷料、劳防 用 品及安全措施。

⑷ 应当单货核对,细心作业,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向主管报告。

⑸ 分装完毕,必须清洁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⑹ 严禁无作业指导书和 CSDS 的分装作业,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 分 装作业,严禁在一条分装线上同时进行两个不同品规商品的分装,严禁随意处 置 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

第五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装箱工:

⑴ 危险品装箱作业,应当在复核业务人员的指导下,合理装箱,严格做到:商品 轻 拿轻放,装箱衬垫稳妥,剧毒爆炸品装箱必须打包和粘贴封条。

⑵ 剧毒爆炸品的装箱必须坚持 “ 五双 ” 管理制度,装箱完毕立即送入相应的剧毒 爆 炸品的保管仓间。

⑶ 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9

⑷ 禁止在一级易燃易爆商品装箱作业时使用铁制工具,禁止赤膊、穿拖鞋、背心、 铁钉鞋从事危险品的装箱作业,禁止随意处置装箱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品及包装 废 弃物,禁止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的拼装混装。

第五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配送驾驶员:

⑴ 危险品配送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 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⑵ 必须每天做好车辆的 “ 三查 ” 保养工作(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回车后检查) 。 ⑶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具体要求: A 、主动礼让三先,做到五不开(不 开高速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失灵车,不开无调令车); B 、集中 思 想,谨慎驾驶,做到不争道行驶,不强行超车,不违章停车; C 、车辆变道转弯 做到减速。

⑷ 主动协助搬运工(配送)做好商品的搬运、装卸、堆垛、核对和点交工作,备 带 配送危险品的 CSDS 和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

⑸ 在配合危险品搬运(配送)作业、特别是 “ 三酸 ”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 应 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混装混运,严禁 无 关、无证人员搭乘危险品配送车辆,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 险

品搬运(配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大于 500ML 液体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配送,严 禁 在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配送。驾驶人员应会 同

押运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的 “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 是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 致 。 ⑹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 为 80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 最高车速为 20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运输过程中,应每 隔 2 小时检查一次。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露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 以 处理。

⑺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GPS 监控系统车用终端必须时时处于开启状态,不得私自关 闭 、 拆装、调试 GPS 监控系统 的 车用终端 。

第五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配送装卸工:

⑴ 危险品配送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 证书后方可上岗。

⑵ 在危险品配送搬运装卸作业、特别是 “ 三酸 ”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 劳 动防护用品。

⑶ 各类随车作业工具(包括安全器材)在出车和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防止因工具 损 坏而造成意外事故。

⑷ 应当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整洁保养和安全行车工作。

⑸ 上下车辆应当注意安全;装卸货物必须轻拿轻放,堆垛平稳,捆扎牢固,货物 堆 垛要不超高、不超长、不超宽。

⑹ 应当单货核对,认真仔细,做到不错不漏。

⑺ 应当备带配送商品的 CSDS 和危险品运输资质证明。

⑻ 剧毒爆炸品配送必须坚持 “ 五双 ” 管理制度。

⑼ 配送商品必须与客户当面点交清楚。

⑽ 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辆或装卸货物,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 从 事危险品的搬运(配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配送。 第五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理货员:

⑴ 危险品委托运输前,应当核查承运单位、车辆和人员的危险品运输资质。10 ⑵ 应当复印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 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 在危险品理货作业、特别是 “ 三酸 ”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 品。

⑸ 理货时,应当进行单货核对,做到:认真仔细,不错不漏;按去向、按客户整 理 归类堆垛。

⑹ 应当备好托运危险品的 CSDS 和本公司的危险品经营资质证明。

⑺ 应当与运输公司或本公司的送货人员当面点交。

⑻ 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混装托运,严禁赤膊、穿拖鞋、背 心 、 铁钉鞋从事危险品搬运理货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 6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的上午 10 时至下午 4 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托运装车,严 禁在雨、雪天对未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进行遇水燃烧商品的托运装车,严禁将 危 险品交无危险品运输资质单位承运。

第五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搬运工:

⑴ 各类搬运作业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防止因工具损坏而造成意外事故。

⑵ 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⑶ 搬运作业时,应当在有关业务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到:轻拿轻放、不背不掮, 堆垛整齐牢固、不倒置,登高堆垛和拆卸商品有两人作业、脚下桩脚稳固。

⑷ 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搬运作业,严禁摔掼、撞击商品 和 斜桩、危桩,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

第九章 药品生产单位主要岗位安全规范

第五十八条 口服固体车间包衣岗位:

⑴ 开机前检查排风系统是否正常。

⑵ 若使用有机溶剂包衣时,室内不能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

第五十九条 口服固体车间 GKF-400 、 GKF-800 胶囊充填机充填岗位:

⑴ 未装机前,用手转动充填机 1-2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再点动开车 , 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连动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⑵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然后按 2.1 操作方法检查机器是否正 常。

⑶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不得调节装量,应关上防护门。

⑷ 排除故障、清洁设备应停机进行。

⑸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条 口服固体车间机修岗位:

⑴ 配电箱内电器设备由持证电工维护修理,定期清扫,开启和关闭箱内的空气开 关 时应注意不能接触到带电零件。

⑵ 定期检查箱内器件有无过热、异味及碳化现象。

⑶ 开机前确保有足够的冷却水,开机后应观察进出水压、制冷机高低压是否正常。 ⑷ 关机后应确保已关闭主机,冷却塔水塔及风机的电源。

第六十一条 口服固体车间颗粒分装岗位:

⑴ 在加热辊预加热时,应切断裁刀离合器,否则机器开动时会产生裁刀刀刃对咬, 损坏裁刀。

⑵ 机器运转过程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在横封辊和裁刀之间,不准用手及其 它 物品靠近。

⑶ 在进行检查、清扫、修理时应切断机器电源开关。11

⑷ 纵封、横封辊温度较高,小心烫伤。

第六十二条 口服固体车间 DPPS170 铝铝泡罩包装岗位:

⑴ 开机前应检查成型板、热合板及网纹板表面是否有异物,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 装 好及上紧。

⑵ 开机时应关好防护门。

⑶ 调校或排除故障时应停机进行。

⑷ 生产工具放在指定的盒子里,不得乱放。

⑸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三条 口服固体车间 UPS-300 铝 - 塑泡罩包装岗位:

⑴ 开机前要清除导轨上所有的异物,检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好及上紧。

⑵ 机器运转时,手不得伸进玻璃门传送装置里,加热板温度高,小心烫伤。 ⑶ 调校或排除故障时应停机进行。

⑷ 生产工具放在指定的盒子里,不得乱放。

⑸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四条 口服固体车间配料岗位:

⑴ GRAL-150 高速混合制粒机

a. 开机前检查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检查贮料罐是否安装到位。

c. 机器运转时贮料罐下不得站人。

d. 乙醇制粒时做好防火防暴措施。

e. 生产过程中不得弄湿电器设备。

f.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和压缩空气。

⑵ HZ-250B 高效湿法制粒机

a. 开机前检查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检查贮料罐是否安装到位。

c. 机器运转时贮料罐下不得站人。

d. 生产时注意将水气转换手置于进气位置。

e. 搅拌浆和切刀启动必须由低速转向高速,不得直接启动高速。

f. 混合机搅拌时应具盖,严禁用手进入机内拔动物料。

g. 颗粒机内软材停滞不下,严禁用手去拔动物料,应停机后拔动。

⑶ CT-C-II 型热风循环蒸汽烘箱

a. 观察蒸汽阀、阀门连接处是否泄漏蒸汽。

b. 烘物料前应检查排湿糸统是否正常。

c. 烘含有机溶剂物料如乙醇时,应打开排湿,先抽风,待大部分有机溶剂挥发后 方可加热。

d. 翻物料时,必须戴手套,以防烫伤。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和蒸气阀。

⑷ 干挤 -40B 型颗粒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a. 开机后应关闭配电箱门,防止粉尘进入。

b. 机器运转时,不得将手和其它用具伸入料斗内。

c. 产生故障时,应仃机进行排除。

d.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⑸ Yk-160 型摇摆式颗粒机安全操作规程

a. 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是否松动及按钮是否正常,空负荷运转 3-5 分钟。 b. 机器开动前,料斗上应加盖。

c. 在机器运转时切勿将手及任何工具去铲料斗内物料。12

d. 排除故障应停机进行。

e.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⑹ HD-600 型多向运动混合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a. 加料前、后或开机前必须检查混合桶进出料口盖是否上紧。

b. 加料、出料或清洗时必须脱开离合器,切断电源。

c. 开机前放好安全护拦。机器运转时严禁进入混合桶运动区内。

d. 加料或清洗登高操作时,应注意安全操作。

第六十五条 口服固体车间压片岗位:

⑴ GZPL 型高速压片机

a. 未装机前,将压片机的大盘手工转动 2-3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 再 点动慢速开车,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将电脑调至 “ 自动 ” 工作方式,正 常慢速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然后按 2.1 操作方法检查机器是否 正 常。

c. 冲模顶丝上紧后要严格检查,严禁空车带冲模高速运转。

d. 开机前应关上防护门。

e.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察运转部位,发现有机器异常震动或声音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f. 正常生产途中的突然停车,须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开车。

g.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⑵ 旋转式压片机

a. 未装机前检查压力调节控制器的指针是否调到 “ 0 ” 位置,将压片机的大盘用 手 转动 2-3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检查电机运转是否正常,合上离 合 器,让机器慢速运转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用手转动试车手轮时,只能顺时针方向转动,不能逆时针运转。

c.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然后按 2.1 操作方法检查机器是否 正 常。

d. 冲模顶丝上紧后要严格检查。

e. 开车应先开电动机,待运转正常后再开动离合器。

f.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察运转部位,发现有机器异常震动或声音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g. 正常生产途中的突然停车,须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开车。

h. 压片过程中若有跳片或停滞不下。切不可用手去取,以免造成伤手事故。

i.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六十六条 口服固体车间原辅料粉碎、过筛岗位:

⑴ 高效粉碎机

a. 开机前先检查皮带轮以及各紧固件有无松动情况,封盖是否关紧。

b. 加料粉碎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金属物质。

c. 开机后不得将手和任何工具伸入料斗内。

d. 清洁卫生时应将电源关闭。

⑵ Yk-160 型摇摆式颗粒机

a. 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是否松动及按钮是否正常,空负荷运转 3-5 分钟。 b. 机器开动前,料斗上应加盖。

c. 在机器运转时切勿将手及任何工具去铲料斗内物料。

d. 排除故障应停机进行。

e.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13

第六十七条 口服液车间灌装岗位:

⑴ 机前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有无异常状况,确认无误后方能开机。

⑵ 设备运转时不能用手接触运动部件或进行调整,只有停机后才能进行检查、调 整 、 排除故障等工作。

⑶ 灌装机运转时不得直接将瓶子加到空位星轮的空位上。

⑷ 不得湿手操作电源开关。

第六十八条 口服液车间配料岗位:

⑴ 机开动时,正下方严禁站人,地面人员应在一米以外。

⑵ 检查吊机钢丝绳是否完好。

⑶ 开蒸汽阀门时,操作人员避开蒸汽管道出口,以免烫伤。

⑷ 投料时严禁将手伸入配料罐内,避免烫伤。

⑸ 严禁湿手进行配电箱内开关操作,以防触电。

⑹ 上下操作台要走楼梯,不得攀爬下滑。

⑺ 地面常有积水,应小心防滑。

第六十九条 口服液车间包装岗位:

⑴ 瓶双面贴标机

a. 开机前应检查机器电源部分,收纸部分,标签打印部分,压缩空气压力等是否 正常。

b. 工作时如发生故障(夹瓶),应停机后排除,以防夹伤。

c. 更换批号时应小心,防止打印头烫伤手指。

d. 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开关,以防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⑵ 自动装盒机

a. 开机前应检查进瓶传送带,间歇传送带上是否有异物,推瓶汽缸护板有无盖好 。 b. 工作时如有小盒或说明书落入机器内部,应停机取出。

c. 清理卫生或调节器机时,不得一人开机一人清理或调机,应由清理或调机者本 人操作机器。

⑶ 捆扎机

a. 捆扎机工作台面及送带,轨道架上不得放置杂物或工具,以防开机震荡时掉落

伤人。

b. 清理断带、带头、更换新带时应停机进行。

第七十条 口服液车间制瓶岗位:

⑴ 注塑机

a. 开机前应对主机及各辅机进行安全检查。

b.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在手动、半自动及全自动操作时,打开安全门能否终止锁模 动作。

c.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在手动、半自动、全自动操作时,按下紧急停机按钮能否切 断油泵马达电源供应,从而终止锁模动作。

d. 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咀漏出的熔胶,以免把手夹在射咀和 模具之间。

e. 清理料筒时,应使用低压、低速来进行清理工作,以防熔胶喷出伤及操作人员 。 f. 经常检查当安全门打开时,锁模挡板是否能自由落下,从而阻挡二板前进锁模 。 g. 如安全门未关好,请勿操作本机。

h. 在清理工模或调节器校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i. 当机器运转时,严禁将手穿越安全门或安全罩板。

j. 严禁在机器半自动或全自动操作时,打开前后安全门取出成品或维修模具。 k. 检修或拆装模具时须二人或二人以上人员同时操作。14

l. 定期检查机器各部位的螺丝帽是否紧固。

m. 在拆装模具使用吊机时,被吊物正下方不得站人,人员应站在一米以外。 n.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固定螺丝。

o. 机器运转期间,请勿用手或工具触及机器的活动部分。

p. 严禁拆除或改变机器上的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⑵ 吹塑机

a. 开机前应对主机及各辅机进行安全检查。

b. 应保持身体与注射机落料口及材料输送口有一定的距离,以防熔胶喷出造成烫 伤。

c. 当螺杆转动时,请勿将手或工具放入注射筒的入口处。

d. 当操作结束后或需进行维修时,应先将机内所有的空气压力降到 0Kg

e. 同时要确定所有空压筒的活塞落下后才可进行,以免因空压筒的活塞突然落下 造成压伤。

f. 更换零件时应使用正当零件,不正当零件会导致身体受伤。

g. 机器运转期间,请勿用手或工具触及机器的活动部分。

h. 机器运转期间,严禁将手或工具伸入安全门内。

i. 高温部分需要进行维修时,请穿上适当的保护衣服及手套,并须断开机器的电 源。

j. 维修工作需要使用起重机或铲车时,应穿上安全鞋及戴上安全帽。

k. 严禁拆除或改变机器上的安全设施,并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l. 经常检查当安全门( 5 扇)分别打开时,油泵马达是否能够自动关闭。

m. 经常检查紧急停机制动是否正常。

n. 应在确认主要输入电源被切断后方可进行电箱、操作电路电源接线箱、电热筒 及热流道等到的维修工作,以防角电事故。

o. 当排除注射筒内的树脂时,应使用低压及低速来进行清理工作,以防熔胶喷出 造成 烫伤事故。

p. 对机器及模具进行安装或维修时应给机器的可动部分留出一定的间隙,同时须 二人或以上同时进行,以确保安全。

q. 对机器的上部或封闭部进行维修之前,应确认主要输入电源是否被切断及油泵 在停止的状状下,才可进行维修工作,以确保安全。

r. 须戴上面罩后才可进行清理熔胶工作。

s. 需将手伸入安全门内操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确认开关板上主开关是否断开 才可进行,以免机器突然开动。

t. 需检修油管时,应先将压力降至 0KG/CM2 ,再将油温降到室温时方可进行检修 , 以防热油喷出造成灼伤。

u. 需对高气压部分进行检修时,应先打开气阀,慢慢放出空气,直至气压降至 0KG/CM2 时,方可进行检修。

v. 严禁乱动安全罩。

w. 严禁打开 “ 互锁开关 ” 。

x. 定期检查机器各部位的螺丝及螺帽。

y.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其固定螺丝,以防 触电事故。

第七十一条 粉针车间洗瓶、洗胶塞岗位: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蒸 汽 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要穿 戴 好劳护用品。15

⑵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洗胶塞的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定 要 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⑷ 设备发生炸瓶时要停机处理,防止玻璃割伤。处理的时候要注意高温,穿戴好 劳 护用品。

⑸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皮带或网带夹伤。发现问题 要 停机处理。

⑹ 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⑺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二条 粉针车间无菌室操作工: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⑵ 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 要 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⑷ 使用灭菌柜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 定 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⑸ 生产无异常时,操作人员不要进入百级区域,以免发生炸瓶时被飞溅的玻璃碎 片 割伤。处理炸瓶时应停机用镊子或毛刷处理。

⑹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皮带、网带、齿轮等夹伤。 发 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⑺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⑻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三条 粉针车间轧盖 - 灯检岗位:

⑴ 设备运行时必须放好防护帘,以免被飞溅的玻璃碎片割伤,清理时要停机后方 可 进行。

⑵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传送带、螺旋推进器夹伤。 发 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⑶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⑷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四条 粉针车间包装岗位:

⑴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设备转动部位、螺旋推进器 夹 伤。发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⑵ 打包机使用过程中的烫头高温,操作时要小心烫伤。

⑶ 激光喷码机的激光上具有强大的能量,使用过程中不能用眼睛直视,手不可伸 到 激光震镜前,以免被激光灼伤。且喷码机后机盖内有高压,故不能随便打开。 如 有问题找专业人员。

⑷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有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七十五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洗瓶岗位: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 地面 常有积水,应小心防滑。16

⑵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第七十六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无菌室操作工:

⑴ 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使用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⑵ 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 要 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⑷ 使用灭菌柜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 定 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⑸ 生产无异常时,操作人员不要进入百级区域,以免发生炸瓶时被飞溅的玻璃碎 片 割伤。处理炸瓶时应停机用镊子或毛刷处理。

⑹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如被皮带、网带、齿轮等夹伤。 发 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⑺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⑻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⑼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其固定螺丝,以防 触 电事故。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七十七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灭菌岗位:

⑴ 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 要 穿戴好劳护用品。

⑵ 水过滤器、压缩空气过滤器、蒸汽过滤器里具有一定的压力,打开过滤罩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打开。且要注意过滤器的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⑶ 使用灭菌柜过程中,要注意锅内压力及各参数的数据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 定 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第七十八条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灯检岗位:

⑴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玻璃碎片割伤。

⑵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⑶ 开启和关闭配电箱内的空气开关时,应注意不能触及电线及其固定螺丝,以防 触 电事故。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七十九条 冻干车间洗瓶岗位:

⑴ 倒瓶时常有碎玻璃,易伤手,戴好手套。

⑵ 有时没停机,手接触翻盘及气缸,易挤手,一定要在停机、停气状态操作。 ⑶ 设备有时漏水,地面滑,易摔伤,要及时清理地面积水,走路要轻缓。

⑷ 用电设备有漏电可能,电工要加强检查。

⑸ 设备的棱角,易割伤。

第八十条 冻干车间洗胶塞、烘盘岗位:

⑴ 洗盘过程使用注射用水,水温太烫,易烫伤,注意戴好防护手套。

⑵ 进盘时应抱稳盘子,小心砸脚。

⑶ 框子用久易脱焊,易割伤手,及时挑出。

⑷ 开烘箱门时应注意,可能被烘热的容器具烫伤、咂伤。

⑸ 洗胶塞间有蒸汽及注射用水管道,小心烫伤。

⑹ 设备启动时不得爬上设备,小心漏电。

⑺ 设备运转时不得做清洁,小心链轮挤伤。17

⑻ 胶塞清洗机属压力容器,每天检查安全阀。

第八十一条 冻干车间配料岗位:

⑴ 注射用水温度太高,几乎都在 80 ℃ ,管道内有时存在大量气体,软管易甩动, 易出现烫伤,注意要拿稳水管。

⑵ 在配制过程中有的需使用碱、酸,注意不要溅到皮肤上。

⑶ 配制过程中使用玻璃滤瓶较多,易滑落跌碎,可能碰伤手。

第八十二条 冻干车间灌装岗位:

⑴ 地面滑,穿拖鞋,进料时不得快步走,小心摔倒。

⑵ 擦拭设备时,特别是开机时,花盘易绞伤手。

⑶ 在擦拭设备内部的链轮时,注意链轮挤伤手。

⑷ 拆机器面板时,注意砸伤脚。

⑸ 电器设备操作工不得接触,出现故障由专业机修工处理。

⑹ 在清场擦拭高处层流时,不得踩在圆凳上,要用桌子,有专人扶稳。

⑺ 在擦拭冻干机板层时,上、下要注意。

⑻ 在进料时,板层不得升降,以免挤伤手。

第八十三条 冻干车间冻干岗位:

⑴ 定期巡查压缩机和真空泵的油位和油质是否正常。

⑵ 制冷系统在执行放空操作时应防止高压气流伤害。

⑶ 巡检及清洁过程中应注意预防高温管路烫伤和低温管路冻伤。

⑷ 制冷系统补充氟里昂时应防止氟里昂冻伤。

⑸ 更换冷冻油时应排空压缩机腔体压力后方可进行。

⑹ 液压系统应检查紧固件状况,防止高压油伤害。

⑺ 化霜过程中应检查蒸汽阀门及设施的安全状况,以免蒸汽烫伤。

⑻ 执行臭氧消毒时应戴好防护用品,以免臭氧伤害。

⑼ 在执行高位操作时应防止跌伤。

第八十四条 冻干车间轧盖岗位:

⑴ 轧盖机进出瓶处有隐患,易绞手,开机时不得操作。

⑵ 轧盖机旋转刀片有隐患,易打伤手,开机时不得操作。

⑶ 目检进瓶传送带有隐患:进瓶易炸瓶,易崩伤眼睛和面部,要戴好口罩及防护 眼 镜。

⑷ 轧盖目检出瓶传送带有隐患:出瓶时传送带不稳,易夹手、夹瓶;

⑸ 控制线路板有电,非专业人员不得维修;

⑹ 操作工在搬运整盘的药品时注意脱手砸伤脚;

⑺ 药口不要堆放过高,易倒塌。

⑻ 瓶子与铝盖有向外飞溅的可能,岗位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及口罩。

第八十五条 冻干车间贴签岗位:

⑴ 打码机字粒加热处温度高,易烫伤手,待冷凉后方可操作。

⑵ 机器在运转时,手不得去调整;

⑶ 线路注意绝缘;

第八十六条 冻干车间入库岗位:

⑴ 药品入库时,在小货车上不得堆放过高,以免落下砸伤。

⑵ 使用小货车时,注意不可太靠近小,以免小车轮子轧到脚。

⑶ 在仓库堆放药品时,注意堆放整齐,不可堆放过高,防止倒塌砸伤。

⑷ 在搬运物品时要戴手套,以防划伤手。

第八十七条 冻干车间卫生岗位:

⑴ 不得站在窗户上擦玻璃,以防摔伤。18

⑵ 不得站在圆凳上擦玻璃,应站在小人字梯上操作。

⑶ 做清洁时,不得有积水,应及时拖干地面积水,以免滑倒摔伤。

第八十八条 动力车间制水站岗位:

a. 加强设备巡检,防止超负荷或设备带病运行或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 报 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b. 经常检查水泵、空压机的防护罩是否完好;检查灭蝇灯是否完好;贮罐及管 道 标识是否脱落、仪器仪表合格证是否脱落或有效期。

c. 进行日常卫生工作时,注意插座、电器设备、防潮物质溅入水,以免发生触 电 、 设备与人员伤害。

d. 每日生产结束后,应检查确认机器设备、照明、电源电器,蒸汽阀门、饮用 水 阀门、门窗是否关闭。

⑴ 10T/H 纯化水制水系统二级反渗透装置:

a. 运行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机处理。 b. 配制及使用氢氧化钠、絮凝剂、阻垢剂溶液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溶液 稀 释时防止溶液喷溅,造成灼伤。倾倒氢氧化钠入加药箱时,应站在稳固的凳 子 上,以免摔伤,倾倒时应缓慢防止喷溅,造成灼伤。

c. 更换活性炭或石英砂往上递送物料时,单次递送量不要太多,应站在平稳、 牢 固的平台上操作;在罐顶操作人员倒料时,戴好口罩,应注意防滑,防止摔 伤 。

d. 进行炭滤器或纯化水及其管路或注射用水及其管路灭菌时,管道及贮罐温度 8 0 ℃ 或 121 ℃ 以上,循环管路烫,操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以免烫伤。

e. 在灭菌过程中应注意贮罐及其循环管路压力在 0.2MPa 左右,防止压力过高损 伤 生产设备。在高温高压卸压时,应延缓时间温度下降后缓慢开启阀门进行卸 压 , 避免快速降温、 卸压,损坏生产设备。

f. 呼吸器及其滤芯消毒和登高作业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梯子下方必须 有 人监护,操作时需小心谨慎,防止烫伤、摔伤。

g. 维修或更换锅炉蒸汽(純蒸汽)管道及其阀门时具有一定的压力,维修前要 等 压力降低到 “ 0 ” 时才能进行。且要注意高温,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h.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要注意运行温度应以 20-25 ℃ 为宜以及各参数的数据是 否正常,如发现异常一定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

i. 使用化学试剂时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j. 经常检查水泵,空压机的防护罩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k.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报告 及 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⑵ LCZ-500 型純蒸汽发生器:

a. 检查原料水是否符合指标并要有足够的供给量。

b. 蒸汽是否饱和、供汽是否稳定。

c. 操作设备时,应注意供汽压力控制在 0.3-0.55MPa 之间。

d. 純蒸汽温度超过 100 ℃ ,设备及附属管件温度较高,纯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 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裸 手接触容易烫伤 ,

E . 取样时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取样时要穿戴好劳护 用 品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工作,防止安全阀失灵造成伤害。

f.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机检修,

d. 设备停止运行时,关闭总电源。

h.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报告 及 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19

⑶ LDZ2000/5 多效蒸馏水机:

a. 检查原料水、冷却水是否符合指标并要有足够的供给量。

b. 蒸汽是否饱和、供汽是否稳定。

c. 操作设备时,应注意供汽压力控制在 0.3-0.55MPa 之间。

d. 純蒸汽温度超过 100 ℃ ,设备及附属管件温度较高,纯蒸汽温度很高且具有潜 热,释放的热量很高,烫伤的程度更严重,使用时一定要穿戴好劳护用品, 裸 手接触容易烫伤。

e. 取样时注射用水温度 80 ℃ 以上,裸手接触容易烫伤,在取样时要穿戴好劳护 用 品

f. 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工作,防止安全阀失灵造成伤害。

g.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机检修,

h. 设备停止运行时,关闭总电源。

i.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报告 及 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⑷ 污水站岗位:

a. 在进行污水站运行巡检时,注意污水站窨井口盖板是否锈蚀,防止意外落水 受

伤。

b. 由于沉淀池是敞口,在捞取沉淀池漂浮物时,注意防滑,在恶劣天气下禁止 操 作。

c. 设备进行维修作业时,注意切断电源,防止意外伤害。

d. 更换设备配件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e. 设备停止运行时,切断电源。

f. 环保局远程监控设备巡检要按时,准确的记录。

g. 任何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检修。

h.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八十九条 动力车间制冷站岗位:

a. 加强设备巡检,防止超负荷或设备带病运行或发现有电线老化、损坏应及时 报 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b. 经常检查水泵、空压机的防护罩完好情况。

c. 进行进行日常卫生工作时,注意插座、设备及其它不能受潮物质,以免发生 触 电、设备损坏。

d. 操作时要小心,注意力集中,防止机械损伤。发现问题要停机处理。

e. 每日生产结束后,应检查确认照明、门窗、取暖器具(冬季)等是否关闭。 ⑴ WMD420.2 麦克维尔单螺杆制冷机组:

a. 开机前检查确认所有水系统管路,蒸发器水路联接无误并且水量方向正确, 是 否有泄漏。

b. 检查冷却水和冷冻水进出水温度传感器接头是否牢固,显示值是否正确;否 则 需校正。

c. 排除冷凝器、蒸发器中的空气。

d. 按规程检查电气部分是否正确,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e. 油分离器的油温不低于 40 ℃ ,否则强行开机容易损坏压缩机,造成机组损坏。 f. 注意冷凝器进水温度最好在 20-30 ℃ 之间,过高使机组制冷量降低,压缩机功 耗大;过低,将使压缩机的油温较低,给压缩机的增载困难,长期运行将缩 短 压缩机运行寿命。

g. 冬季冷却水温度较低时启动冷水机组,应根据机组运行要求调整好冷却水旁通20 阀门,保证机组正常启动运行。

⑵ WLW-150 无油立式真空泵:

a. 检查进气管路法兰、接头、阀门等不泄漏。

b. 确认润滑油位合适,皮带轮转动无异常,方可启动。

c. 操作阀们时,应缓慢开启,泵运转中应无冲击或异常声音。

d. 注意泵的油位、电流是否正常,确认冷却水畅通且水温不高于 40 ℃ 。

e. 停机 10 分钟后,关闭冷却水阀;严冬季节,停机后应排尽冷却水,以防止机器 冻裂。

f. 运行时间 1000 小时后,进行保养工作。运行 2000-2500 小时后应进行大修;大 修 后运行 1-2 小时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⑶ GA45FF-7.5 和 GA75FF-7.5 阿特拉斯科普柯固定式空气压缩机

a. 机组应在 4 小时前接通电源,以便给制冷压缩机的曲轴箱加热器通电。检查电 源 指示灯是否点亮。

b. 在加载运行过程中检查油位,油位计指针应在绿色区域内。

c. 经常检查显示屏上的读数和信息,了解排气压力和运行状态。

d.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排除故障后按下复位键就可重新投入运行。

e. 停机后,应关闭出气阀,并切断电源。

f. 打开冷凝液排污阀排放冷凝水。

g. 应在无电无压情况下,做保养维修工作;操作时应排尽容器内压力后,方可进 行。

h. 设备运行三个月后,应做保养工作。

i. 运行一年应更换油、油过滤器、空气过滤器滤芯。检查压力、温度读数、以及 气、油、水地泄漏。测试指示灯、显示屏、安全阀以及机头温度故障停机功能 。 清洗水分离器浮球阀以及主电机添加润滑油。

j. 运行两年,应更换油分离器。

⑷ M200-350 型冷却塔

a. 开关管道高出阀门和高空检修冷却塔时,应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护后,方可 进行操作和检修。

b. 每半年给冷却塔风叶轴承加润滑油。

c. 每年给电机轴承加润滑油,清洗灰尘过滤网。

d. 长期运行时,加强巡检工作,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停机维修。

⑸ 空调系统:

空调设备巡检时应查看电流、声音是否正常,维修蒸汽管路时,应排尽管道内 蒸 汽,确认没有压力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九十条 动力车间检修电工岗位:

⑴ 所有检修工作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⑵ 维修电器设备时,应先拉开电闸,并悬挂 “ 禁止合闸 ” 警示牌,合闸时要确认 无 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⑶ 如有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⑷ 登高检修设备、照明,必须有专人监护并系好安全带。

⑸ 检修使用的工作行灯,必须采用 36 伏以下安全电压。

⑹ 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

⑺ 检修使用的工具应绝缘良好。

⑻ 出外维修时,应注意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⑼ 每日下班前,确认照明、饮用水、取暖器具(冬季)、门窗等是否关闭。

第九十一条 动力车间配电工岗位:21

⑴ 变配电装置送电时,首先检查变压器配电柜上无人工作后,拆除接地线(先拆 线 路端,后拆接地端)。

⑵ 送电时,要先合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⑶ 高压送电后,变压器投入运行,要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⑷ 停电时,应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

⑸ 配电操作时,要佩戴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

⑹ 为防止误操作,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同时进行。

⑺ 高压区内严禁入内。

⑻ 操作 KYN28-12A 高压柜时,首先检查进线断路器总柜,确认进线断路器分闸,且 手车位于试验位置时,方可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后,应检查试验位置指示灯是 否 已灭,工作位置指示灯是否已亮。

⑼ 操作 KYN28-12A 高压柜停电时,要确认断电线路编号操作对应柜面板合、分闸转

换开关,进行分闸操作最后要确认该线总柜断路器分闸,且手车位于试验位置, 工作位置指示灯灭,试验位置指示灯亮。

⑽ 每日检查确认挡鼠板是否完好。

第九十二条 动力车间锅炉房岗位:

⑴ 三大安全附件是否正常,有无泄漏;定时冲洗水位表;定期检验压力表;定期 做 好安全阀手动排压试验。

⑵ 锅炉重地高温高压,在操作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⑶ 锅炉运行中要注意观察各种仪表、自动装置是否安全、灵敏、准确、可靠,有 无 异常现象。

⑷ 检查上煤机钢丝绳是否完好。

⑸ 上煤机运行时煤斗下方不得站人。

⑹ 上、下锅炉平台不得攀爬下滑。

⑺ 地面有积水时,应小心防滑。

⑻ 维修蒸汽阀门时,确认压力降至为 “ 0 ” 位,方可维修或更换。

⑼ 锅炉及辅机正常运行时 ,不得擦传动部位,发现机器异常 声音应停机检查。 ⑽ 开蒸汽阀门时,操作人应避开蒸汽管口,以免烫伤。

⑾ 打扫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有电线 老 化、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三条 动力车间机修班岗位:

⑴ 维修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或拆卸压力容器时,应由车间联系妥当,安排有 关 人员关闭工作阀,排放完剩余汽(气)体,方可操作。

⑵ 严禁钻孔操作时,戴手套;使用切割机前,检查切割片是否有裂痕。

⑶ 对与电源相接的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进行维修拆卸作业。 ⑷ 登高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需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注意脚下踏件稳固,防 止 踏空,携带的工具等物应妥善保管,以防摔伤和物件落下伤人。

⑸ 工件或容器在进行压力试验时,如发现密闭压盖泄漏时,不得在有压力的情况 下 继续把紧螺帽,更不得振动或敲击。

⑹ 机械设备在运转时,其运动部件不得随意用手触动或进行调整。

⑺ 气割或气焊作业时,气瓶应远离明火,避免在强阳光下暴晒;两瓶之间的距离 应 在 5 米以上。

⑻ 对重点部位动火维修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待安保部现场监 督 员到场,准备好灭火器具后,才能动火维修;维修结束后,应仔细检查动火现 场 , 确定没有火灾隐患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⑼ 维修岗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时穿戴好特殊防护服等。22

⑽ 车床操作时应戴好防护帽(长发不得露在外)、防护镜;禁止穿戴手套操作机 器 。 ⑾ 出外维修时,应注意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⑿ 每日检查确认照明、使用工件电源、饮用水、取暖器具(冬季)、门窗是否关 闭 。 第九十四条 合成车间合成岗位:

⑴ 原料合成生产前,必须开启抽风,保持合成室空气流通。避免化学试剂挥发的 气 体对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⑵ 原料合成投料时,使用的化学试剂有一定的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易燃性, 防 止发生 中毒、皮服灼伤、挥发的气体对皮服和眼眼的刺激、发生火患甚至火灾 , 操作人员必须持续保证合成室空气流通,穿戴好防护用品,室内不能使用明火 或 产生火花的电器,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⑶ 原料合成时,注意恒温油浴锅内的导热油产生的高温,避免接触发生烫伤。 ⑷ 原料析晶后滤料时,注意母液的挥发和喷溅,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⑸ 输送搬运废液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保面具,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防 止 废液喷溅伤害自己和他人。

⑹ 原料干燥时防止物料挥发的有机气体造成燃烧,需用真空抽取可燃有机气体或 干 燥箱保持对外空气流通。

⑺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五条 合成车间精制岗位:

⑴ 原料精制生产前,必须开启抽风,保持精制室相对负压。避免化学试剂挥发气 体 产生的影响。

⑵ 原料精制时,注意恒温油浴锅内的导热油产生的高温,避免接触发生烫伤。用 可 燃性有机试剂做溶媒时,室内不能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做好防火、防 爆 措施。

⑶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六条 合成车间洗衣灭菌岗:

⑴ 配制消毒液时,需戴好的防护手套,防止浓度较大的消毒液灼伤。

⑵ 搞卫生时要防止插座、设备电器部件溅入水,防止超负荷生产或发现电线有老 化 、 损坏应及时报告及更换,防止发生漏电、触电。

第九十七条 包装车间自动生产线岗位

⑴ 检查设备传送带、齿轮以及各紧固件是否有松动情况;

⑵ 检查电、气是否符合要求;

⑶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⑷ 开机必须由专人操作;

⑸ 工作服穿戴要符合要求,不可穿宽松的工作服以防被裸露的传送带绞住伤人; ⑹ 开机时,机器上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⑺ 人员上料操作台,不可推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防止被传送带带走,损害机器; ⑻ 步进进料机卡住,必须停机剔除卡住物;

⑼ 托入船有不正常情况(如空托,托上无产品,托相对船位置不正确时等),必须 停机剔除;

⑽ 说明书层叠,撕烂等情况必须停机剔除;

⑾ 说明书连托入盒有异常情况(如小盒撕烂,托没正确进入小盒,产品被夹住等) 必须停机剔除;

⑿ 装袋人员不可将手伸入立盒传送带内,以免伤手;

⒀ 过塑人员不可将手伸入过塑机内以免夹手或烫伤。23

第九十八条 打(喷)码岗位

⑴ 检查电气是否符合要求;

⑵ 检查机器防护罩是否完好。

⑶ 打(喷)码机由专人操作;

⑷ 打码机更换字头必须停机操作;

⑸ 打码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如跑偏,夹盒等情况);必须停机排除故障;

⑹ 喷码机清洗必须带劳动保护,以免被清洗液烧伤。

第九十九条 口服固体车间配料岗位:

30B 万能粉碎机

a. 开机前先检查皮带轮以及各紧固件有无松动情况,封盖是否关紧。

b. 加料粉碎时要注意检查是否有金属物质。

c. 开机后不得将手和任何工具伸入料斗内。

d. 清洁卫生时应将电源关闭。

第一百条 口服固体车间制粒岗位:

⑴ CH-200 槽型混合机

a. 开机前检查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生产中不得在运行中用手触摸物料。

c. 下料时,注意料槽旁不要站人。

d. 搅拌时,机器盖上盖子。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⑵ HLSG-200 高效湿法制粒机

a. 开机前检查水电气及自动控制是否正常。

b. 搅拌浆和切刀启动必须由低速转向高速,不得直接启动高速。

c. 混合机搅拌时应关盖,严禁用手进入机内拔动物料。

d. 颗粒机内软材停滞不下,严禁用手去拔动物料,应停机后拔动。

e. 关盖时,严禁人员接触料斗口。

f.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水电气。

⑶ GFG-120 沸腾干燥机

a. 开机前检查水电汽是否正常。

b. 生产中严禁将手伸入料车内拿去物料。

c. 生产中严禁用手触摸进风柜以免烫伤。

d. 翻物料时,必须戴手套,以防烫伤。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和蒸气阀。

⑷ Yk-160 型摇摆式颗粒机

a. 开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是否松动及按钮是否正常,空负荷运转 3-5 分钟。 b. 在机器运转时切勿将手及任何工具去铲料斗内物料。

c. 排除故障应停机进行。

d. 工作完毕后应关闭电源。

⑸ 制浆罐

a. 罐内注水后,方可打开加热阀门。

b. 制浆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以免煮沸后浆液溢出。

c. 放出浆液时,应戴防护手套,慢慢打开阀门。

d. 生产结束后,关闭蒸汽阀门。

第一百零一条 口服固体车间总混岗位

HD-1000 型多向运动混合机

a. 加料前、后或开机前必须检查混合桶进出料口盖是否上紧。24

b. 加料、出料或清洗时必须脱开离合器,切断电源。

c. 开机前放好安全护拦。机器运转时严禁进入混合桶运动区内。

d. 加料或清洗登高操作时,应注意安全操作。

第一百零二条 口服固体车间铝塑岗位:

DPP130 、 DPP250 铝塑泡罩包装机

a. 开机前应检查成型板、热合板及网纹板表面是否有异物,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

装好及上紧。

b. 检查水电气是否正常,模具安装是否正常,并调试完好。

c. 生产中不得用手触摸加热板,调校或排除故障时应停机进行,并且调试中,不 得两人同时操作,以免配合不当造成误伤。

d. 生产工具放在指定的盒子里,不得乱放。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一百零三条 口服固体车间充填岗位:

NJP-800 胶囊充填机

a. 未装机前,用手转动充填机 1-2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再点动开 车 , 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连动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

c.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不得调节装量,应关上防护门。

d. 排除故障、清洁设备应停机进行。

e.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一百零四条 口服固体车间机修岗位:

⑴ 配电箱内电器设备由持证电工维护修理,定期清扫,开启和关闭箱内的空气开 关 时应注意不能接触到带电零件。

⑵ 定期检查箱内器件有无过热、异味及碳化现象。

⑶ 检修时应关闭电源,并悬挂检修标志牌。

第一百零五条 口服固体车间压片岗位:

GZP28C 型高速压片机

a. 未装机前,将压片机的大盘手工转动 2-3 圈,检查有无故障,然后接上电源, 再 点动慢速开车,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再将电脑调至 “ 自动 ” 工作方式,正 常慢速开车 2-3 分钟,观察有无异常声音。

b. 装料前检查机械各部件是否已安装及上紧。

c. 冲模顶丝上紧后要严格检查,严禁空车带冲模高速运转。

d. 开机前应关上防护门。

e. 机器正常运转中,不得抹擦运转部位,发现有机器异常震动或声音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检查。

f. 正常生产途中的突然停车,须找出原因后,方可继续开车。

g.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一百零六条 口服固体车间包衣岗位:

BG-150E 、 BG-10E 高效包衣机

a. 开机前检查排风系统、热风系统是否正常。

b. 若使用有机溶剂包衣时,室内不能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电器。

c. 浆液搅拌过程中,注意不要伤手

d. 生产结束后关闭电源。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规范未涉及事项,请参照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执行。25

第一百零八条 本规范自 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百零九条 本规范 解释权在国药控股安全委员会。


相关文章

  • 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申请材料汇总
  • 深圳市赛丰钟表有限公司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定申请材料汇总 申请单位: 深圳市赛丰钟表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 目 录 一.申请表 二.自评报告 三.打分表 四.附件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申请 申请企 ...查看


  •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报告
  •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评 审 申 请 (自评报告) 申请企业:xx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一炼钢分厂 申请行业: 冶金 专业: 炼钢 申请性质: 初次评审 等级: 一级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共 5 ...查看


  •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财产及公司员工的安全,经公司董事会及厂内相关同志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服从安排: 1.厂内员工应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严格执行下级服从上级的方针: 2.工作中 ...查看


  • 服务行业主管工作心得体会
  • 服务行业主管工作心得体会 我从事服务行业主管工作有八年了,谈不上资深,纯粹源于执着与喜欢.忠于自己的事业是我不变的初衷,公仆式领导是我崇尚的作风.提起管理方法自然有很多种,人性化管理,亲情化管理,制度化管理都是很好的管理模式,要把它们融为一 ...查看


  • 第六届创建文明行业方案
  • 邵 武 汽 车 站 开展"树文明服务形象,展海西交通风采" 创 建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认贯彻落实好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树文明服务形象展海西交通风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查看


  • 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改)
  •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编制单位: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1月10日 目 录 一.2014年生产经营情况分析 .................................. ...查看


  • 浅析风险管理与水电安全生产__
  • 浅析水电生产中的风险管理 内容摘要: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抓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抓风险管理.将项目风险管理的思想.方法.手段引入水电生产经营管理,降低风险发生率 ,提高水电工程管理的水平 ...查看


  • 员工决心书
  • 经过一个星期的军训和一个星期的员工培训,此刻,站在这里,意味着自己即将成为普洛康 裕一名新员工,她的意义远远超过找到一份工作这么简单,对我而言,这是一个全新的平台, 我将在这个新起点上,实现从学生到员工的转变! 有这么一个地方,她依山傍水, ...查看


  • 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 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省餐饮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行业自律机制,树立行业诚信形象,维护餐饮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云南餐饮行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依据国 ...查看


  • 化工行业年终总结
  • 化工行业年终总结正值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代表公司向荣获2012年度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全体员工表示新年的祝福和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是公司行政在党委和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