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莲乡卫生院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院办,各村卫生室: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
和《中共桐梓县纪委关于印发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纪发([2012]9号)文件精神及桐卫发
[2012]19号文件要求,为解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
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乡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
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新农合财政涉农资金清理力度、纠
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为着重点,切实解决工
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新农合
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
处。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新农合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
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结合实际。成立黄莲乡卫生院财政涉农
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娄方祥 乡卫生院院长(计卫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文永红 乡计生站站长(计卫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 俊 乡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梁 宏 乡卫生院防保组长、办公室主任
吴忠国 乡卫生院医疗组长
胡显峰 乡卫生院合医经办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吴忠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胡显峰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央、省、市、县安排和
使用的新农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如
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偿情况。
2.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人检查是否合理。
3.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人用药是否合理。
4.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人收费是否合理。
5、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否零差价销售。
6.出院病人报销补偿费用公示情况。
7.是否存在套取或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8.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卫生室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开展全
面自查自纠工作,摸清辖区内财政涉农资金底数。检查财政资金是
否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
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
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规定的程序拨付及按各类资金
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将财政涉农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
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在开展自查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新农合财
政涉农资金的流向为主线,逐项检查到项目和支付单位,对乡村新
农合财政涉农资金专户要进行抽查核实。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涉农资金使用
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
站在落实惠民政策、促进民生改善的高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
做好本次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要担当起监督检查“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办人员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克服畏难情
绪和侥幸过关心理,坚决防止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行为,
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认真自查自纠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对每个
阶段、每个环节,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发现的问题要
及时研究和处理;要落实好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
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注重问题整改
这次检查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通过检查,查找管理上
的漏洞、监管上的缺失,推动各项涉农资金落到实处,促进资金管
理规范。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紧紧抓住整改这个
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
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明确,真正让被截留的钱流
下去,被挪用的钱归回去,被贪占的钱吐出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
顶风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
(四)严肃工作纪律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时间、步骤和质量
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工作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
从严”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导致底数不
清楚、内容不全面、数据不真实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胡显峰
联系电话:[1**********] E-mall: [email protected]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桐梓县黄莲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自查工作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12.07.25
填表说明:1.“资金来源”填写实际到位资金,无资金的填写“0”。2.“违纪违规行为”填写查处案件数,涉及金额、人数。3.本表
由各相关部门填写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莲乡卫生院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院办,各村卫生室: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
和《中共桐梓县纪委关于印发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纪发([2012]9号)文件精神及桐卫发
[2012]19号文件要求,为解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
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乡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
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新农合财政涉农资金清理力度、纠
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为着重点,切实解决工
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新农合
资金安全有效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
处。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新农合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
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结合实际。成立黄莲乡卫生院财政涉农
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娄方祥 乡卫生院院长(计卫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文永红 乡计生站站长(计卫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 俊 乡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梁 宏 乡卫生院防保组长、办公室主任
吴忠国 乡卫生院医疗组长
胡显峰 乡卫生院合医经办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吴忠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胡显峰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央、省、市、县安排和
使用的新农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具体检查项目如
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偿情况。
2.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人检查是否合理。
3.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人用药是否合理。
4.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病人收费是否合理。
5、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否零差价销售。
6.出院病人报销补偿费用公示情况。
7.是否存在套取或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8.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卫生室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开展全
面自查自纠工作,摸清辖区内财政涉农资金底数。检查财政资金是
否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
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
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规定的程序拨付及按各类资金
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将财政涉农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
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在开展自查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新农合财
政涉农资金的流向为主线,逐项检查到项目和支付单位,对乡村新
农合财政涉农资金专户要进行抽查核实。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涉农资金使用
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
站在落实惠民政策、促进民生改善的高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
做好本次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要担当起监督检查“第
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办人员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克服畏难情
绪和侥幸过关心理,坚决防止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行为,
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认真自查自纠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对每个
阶段、每个环节,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发现的问题要
及时研究和处理;要落实好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
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注重问题整改
这次检查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通过检查,查找管理上
的漏洞、监管上的缺失,推动各项涉农资金落到实处,促进资金管
理规范。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紧紧抓住整改这个
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
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明确,真正让被截留的钱流
下去,被挪用的钱归回去,被贪占的钱吐出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
顶风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
(四)严肃工作纪律
卫生院医疗组、各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时间、步骤和质量
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工作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
从严”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导致底数不
清楚、内容不全面、数据不真实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胡显峰
联系电话:[1**********] E-mall: [email protected]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桐梓县黄莲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自查工作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12.07.25
填表说明:1.“资金来源”填写实际到位资金,无资金的填写“0”。2.“违纪违规行为”填写查处案件数,涉及金额、人数。3.本表
由各相关部门填写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