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郑交会郑州市招商工作方案
郑交组〔2009〕1号
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
暨消费品博览会、2009郑州房地产
博览会郑州市招商工作方案
为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展示良好河南形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以下简称郑交会)定于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该展会由国家商务部支持,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商务厅承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32号),为确保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郑州市招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合作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指导思想,在政府推动的前提下逐步转型,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各
方面的积极性,广泛邀请国内为客商到会参展、交易,力求使本届展会更具活力和生命力。同时,通过举办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向全国展示良好的河南形象,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
二、招商范围及方式
(一)组展方式:继续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行业布展”。
(二)活动内容:包括形象展示、商品交易、经贸洽谈等
(三)展示交易范围:展会按照8个专业类别进行设置,包括食品、糖酒、饮料、农副产品及调味品类;茶叶类;小商品类;服装、皮草、鞋帽、洗化及纺织用品类;家具、家电、通讯器材类;文化艺术、健身休闲、垂钓、旅游产品及工艺品类;房地产及建筑装饰材料类;汽车及其他商品类。
(四)招商重点区域:
1、省内客商;
2、郑州市友好合作城市;
3、相邻周边省份、沿黄河经济技术协作带省份、经济发达、工业基础较好省份,如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市;
4、境外客商;
(五)招商重点对象:
1、国内外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服务企业;
2、知名消费品经销商、制造商;
3、大型消费品供应商、采购商、超市等;
三、招商时间及要求
(一)招商时间安排
1、5月中旬至6月底,广泛征集代理商,社会化招展工作全面展开;
2、7月1日至8月31日,定期召开合作招展单位座谈会,通报各单位招展情况及进度,解决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9月份,筹备并召开省、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并分配各相关部门任务,政府招展工作开始启动;截止9月25日,社会化招展工作全面结束,各合作招展单位与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确认展位,提交参展企业最终名单;
4、10月1日——10月15日,招商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对参展企业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5、10月16日——26日,参展报名工作全面截止,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对参展企业进行最后确认,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及行业分类,编排展位。
(二)招商时间要求
1、政府组团部门要将负责本届郑交会组团工作的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秘书部。 联系方式:0371-68089841
2、政府组团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组团规模、形式及参展企
业的情况报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
联系方式:0371-68089877
3、社会合作招展单位要于9月15日前确认展位,并按实际确认展位数量全部付清展位费。政府组团部门要于9月25日前提交参展团名单并交付参展费用。
收款单位:郑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东明路支行
帐 号:8950 5160 1001 0761
四、招商方式
(一)市场化招商方式
第十五届郑交会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化运作范围,对大部分展位通过市场化招展,将社会展览公司的专业展览项目与郑交会主题有机结合,委托展览公司、行业协会参与招商。在调动代理商积极性的前提下,组委会将与代理商签订《招展合作协议》,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代理商招展企业的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代理商招展行为,要求参展企业必须是品牌企业,要求代理商预先上报拟招展企业名单,由组委会进行把关审核,确保郑交会的品牌形象。
(二)依托政府招展方式
第十五届郑交会根据招展情况及进度,有条件有步骤地依次启动政府招展,利用政府的影响力组织友好城市、全市及境内外名牌企业参展。具体安排如下:
1、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和市长发函,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会展办,邀请国内友好城市、沿海城市及邻省周边城市组团参会。
2、市商务局负责河南名优商品展区(特装区域)、友好城市、名优商品展区(特装区域)
3、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行业内企业及境内外知名建材装饰类企业参加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
(三)其他招展方式
1、逐步建立省外、境外代理机制,拓展省外及境外市场。组委会将在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会展业经济成熟地区及境外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强与省外及境外中介机构的联系,利用其省外及境外资源渠道组织省外和境外企业参展。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内知名展会进行合作。郑交会组委会将与国内知名展会(如昆交会、广交会、消博会等)的组委会互动联系、交流经验,通过网站互相链接、会刊广告、展位互换以及互组团队参展等几方面的合作,促进展会共同发展。
3、充分利用媒体,扩大宣传力度。设立郑交会网站(网址:hppt://www.zzfair.org),开辟网上展览和网络招商新途径,通过郑交会网及郑州会展网(网址:hppt://www.zzhzw.net),对展会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选择适当时机,在全国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分别刊登广告、播放消息,扩大影响,吸引各地工商企业来郑参展参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日
第十五届郑交会郑州市招商工作方案
郑交组〔2009〕1号
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
暨消费品博览会、2009郑州房地产
博览会郑州市招商工作方案
为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展示良好河南形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以下简称郑交会)定于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该展会由国家商务部支持,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商务厅承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32号),为确保第十五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郑州市招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合作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指导思想,在政府推动的前提下逐步转型,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各
方面的积极性,广泛邀请国内为客商到会参展、交易,力求使本届展会更具活力和生命力。同时,通过举办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向全国展示良好的河南形象,加快郑州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全国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
二、招商范围及方式
(一)组展方式:继续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行业布展”。
(二)活动内容:包括形象展示、商品交易、经贸洽谈等
(三)展示交易范围:展会按照8个专业类别进行设置,包括食品、糖酒、饮料、农副产品及调味品类;茶叶类;小商品类;服装、皮草、鞋帽、洗化及纺织用品类;家具、家电、通讯器材类;文化艺术、健身休闲、垂钓、旅游产品及工艺品类;房地产及建筑装饰材料类;汽车及其他商品类。
(四)招商重点区域:
1、省内客商;
2、郑州市友好合作城市;
3、相邻周边省份、沿黄河经济技术协作带省份、经济发达、工业基础较好省份,如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市;
4、境外客商;
(五)招商重点对象:
1、国内外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服务企业;
2、知名消费品经销商、制造商;
3、大型消费品供应商、采购商、超市等;
三、招商时间及要求
(一)招商时间安排
1、5月中旬至6月底,广泛征集代理商,社会化招展工作全面展开;
2、7月1日至8月31日,定期召开合作招展单位座谈会,通报各单位招展情况及进度,解决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9月份,筹备并召开省、市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并分配各相关部门任务,政府招展工作开始启动;截止9月25日,社会化招展工作全面结束,各合作招展单位与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确认展位,提交参展企业最终名单;
4、10月1日——10月15日,招商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对参展企业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5、10月16日——26日,参展报名工作全面截止,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对参展企业进行最后确认,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及行业分类,编排展位。
(二)招商时间要求
1、政府组团部门要将负责本届郑交会组团工作的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7月20日前报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秘书部。 联系方式:0371-68089841
2、政府组团部门要于9月20日前将组团规模、形式及参展企
业的情况报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招商部。
联系方式:0371-68089877
3、社会合作招展单位要于9月15日前确认展位,并按实际确认展位数量全部付清展位费。政府组团部门要于9月25日前提交参展团名单并交付参展费用。
收款单位:郑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东明路支行
帐 号:8950 5160 1001 0761
四、招商方式
(一)市场化招商方式
第十五届郑交会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化运作范围,对大部分展位通过市场化招展,将社会展览公司的专业展览项目与郑交会主题有机结合,委托展览公司、行业协会参与招商。在调动代理商积极性的前提下,组委会将与代理商签订《招展合作协议》,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代理商招展企业的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代理商招展行为,要求参展企业必须是品牌企业,要求代理商预先上报拟招展企业名单,由组委会进行把关审核,确保郑交会的品牌形象。
(二)依托政府招展方式
第十五届郑交会根据招展情况及进度,有条件有步骤地依次启动政府招展,利用政府的影响力组织友好城市、全市及境内外名牌企业参展。具体安排如下:
1、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和市长发函,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会展办,邀请国内友好城市、沿海城市及邻省周边城市组团参会。
2、市商务局负责河南名优商品展区(特装区域)、友好城市、名优商品展区(特装区域)
3、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行业内企业及境内外知名建材装饰类企业参加2009郑州房地产博览会。
(三)其他招展方式
1、逐步建立省外、境外代理机制,拓展省外及境外市场。组委会将在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会展业经济成熟地区及境外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强与省外及境外中介机构的联系,利用其省外及境外资源渠道组织省外和境外企业参展。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国内知名展会进行合作。郑交会组委会将与国内知名展会(如昆交会、广交会、消博会等)的组委会互动联系、交流经验,通过网站互相链接、会刊广告、展位互换以及互组团队参展等几方面的合作,促进展会共同发展。
3、充分利用媒体,扩大宣传力度。设立郑交会网站(网址:hppt://www.zzfair.org),开辟网上展览和网络招商新途径,通过郑交会网及郑州会展网(网址:hppt://www.zzhzw.net),对展会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选择适当时机,在全国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分别刊登广告、播放消息,扩大影响,吸引各地工商企业来郑参展参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