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百姓并不能直观地感受到国有企业分红带来的好处。未来分红提高的部分包括原有的巨额分红都应该直接去解决民生问题,而非笼统的归入财政经济预算。
从历史的维度看,中国国有企业可以追根溯源到清朝末期。不过,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清朝的经验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借鉴作用。新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急需解决四万万人口的吃饭问题、穿衣问题、住房问题衍生而来,进而存在,发展起来的。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拉丁美洲、东欧苏联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等国家地区,相继出现了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低迷、竞争力地下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同的国家采取了诸如私有化、渐进式改革、休克疗法等不同的方式。而中国更是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政企分开、90年代现代企业制度改革、2000年前后的国企改革等多个历史阶段。在横向与纵向的改革对比中,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必然性,但是其复杂程度之高,也可以说是有目共睹。
盈利与风险的平衡
国有企业有两个属性。一是国有,二是企业。作为企业,它承担所有企业都要承担的责任。企业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但是,国有企业与普通企业不同,特有是他的国有性质,要求它在盈利的同时,也要照顾到一些包括社会责任、就业等方面的义务。实际上,国有企业是在这两方面之间取一个平衡,换句话说,国有企业是这两方面的结合。
在上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改革之前,西方国家很多国有企业承担了公共事业的义务。石油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萧条让国有企业难以为继。私有化和企业上市是这些国有企业的解决方法。但是在私有化和上市的过程中,很多国有企业没有能够很好的平衡盈利与公共事业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很多问题。
在我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的比较中我们会发现,我国国有企业的派息率比很多国家上市公司要高,略低于香港的上市公司。而在这其中,中央国有企业派息率要好于地方国有企业的派息率。
问题在于,派息率一定越高越好么?就股东而言,这是不一定的。假设公司投资1元,有2元或者3元的回报,那么如果将这1元派息,那么这1元就不能投入再生产获得利润。。而如果公司本身经营状况就很差,资金留在公司还不如银行利息高,那么派息就更有利。总而言之,作为公司,需要为股东增加价值。
国有企业盈利与风险平衡关系最佳的成功和失败案例都来自于美国。
成功的案例是阿拉斯加“永久基金”。1982年,美国阿拉斯加州的居民们都收到了一张价值1000美元的支票。从那之后的30年间,每年一张的支票从未在这个北极之地的居民生活中消失。
自从美国在这块700万美元买下的土地发现石油之后,当地就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如何将不可再生的石油资源变成可再生的能源?如何用石油财富造福下一代?
1975年,建立永久基金的想法得到了阿拉斯加州立法部门的支持。按照基金分红方案,每年阿拉斯加州的石油收入都会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资金,另一部分作为居民红利直接发放。
时至今日,“永久基金”还在工作依旧,这种方式不仅开创了人类保障公民经济民主权利的先河,更创造了国有企业平衡盈利与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而美国国企改革的失败案例也为人熟知,就是房地美和房利美的破产。这两家公司原本是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未解决穷人住房而成立的国有公司。但是在70年代,两家公司先后上市。在股东盈利压力之下,公司放大了杠杆率,房价上涨,盈利增加。但是随着杠杆率的提升,公司盈利风险也在增大。涉及数十亿美元会计丑闻的曝光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的突袭,让房利美和房地美无力抵抗风险,宣告退市。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相比,中国的国有企业分担更重,有更多的目标:利润上分红要好,还要负担平等、社会责任、税收、就业等多方面的负担。这叫多目标制约。
但这些并不是阻碍改革前进的因素,而是应当成为我们在选择改革路径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首先就是明确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从其他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所有权的明确,对于国有企业在改革后最大程度发挥自身作用有着很大的决定性。在中国,国有企业谁是股东是本源性的问题。因此,改革必须回归到所有权的轨道上。在改革方向上,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开始逐渐实行国际标准的公司治理。接下来就是明确企业所有权,也就是明确国有企业的框架概念。
我们不选择托管的方式,也不进行私有化。那么我们选择的就是优化国有企业的自身治理。落实所有权,就要落实具体的权力。保罗投票权、监督权、转让权、分红权、信息披露权等等。
这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分红权。实际上,现在国有企业也有很多分红,但是这些分红都分到了财政、经济预算当中去。老百姓并不能直观地感受到国有企业分红带来的好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地提出,国有企业要在2020年,把分红提高5个百分点。那么这5个百分点的提高,包括原有的巨额分红都应该真正落到实处,解决民生问题,让老百姓能够切身感受到国有企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利好。
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重要话题就是企业走出去的问题。没有走出去的企业一定不是一流的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中央政府提出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之后,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大家纷纷提出目标,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但是,走出去不能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的国有企业既有成功,也有失败。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但是走出去的失败案例并不全是企业的因素造成的。在国外投资的谈判中,确实会遇到非商业因素的阻挠与职责。这就需要我们把握谈判的尺度,熟练掌握所在国的法律政策。从过去二十年多年的经验看,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一定要符合战略,做自己擅长的领域,对风险有充分的把握,保证最低的投资回报率。
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已经认识到西方全套的自由市场经济体系也许在中国并不是最高效的。同样,西方式的国企改革路径也并不一定适用于中国。既不能全盘私有化,也不能进行休克疗法。
国企改革应该是问题导向,解决优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这也正是我们可以从现代国有企业近百年历史演变得出的。
(作者是神华集团总经理;来源:能源杂志)
现在老百姓并不能直观地感受到国有企业分红带来的好处。未来分红提高的部分包括原有的巨额分红都应该直接去解决民生问题,而非笼统的归入财政经济预算。
从历史的维度看,中国国有企业可以追根溯源到清朝末期。不过,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清朝的经验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借鉴作用。新中国的国有企业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急需解决四万万人口的吃饭问题、穿衣问题、住房问题衍生而来,进而存在,发展起来的。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中国、拉丁美洲、东欧苏联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等国家地区,相继出现了国有企业经营状况低迷、竞争力地下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同的国家采取了诸如私有化、渐进式改革、休克疗法等不同的方式。而中国更是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政企分开、90年代现代企业制度改革、2000年前后的国企改革等多个历史阶段。在横向与纵向的改革对比中,我们不难发现,尽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具有必然性,但是其复杂程度之高,也可以说是有目共睹。
盈利与风险的平衡
国有企业有两个属性。一是国有,二是企业。作为企业,它承担所有企业都要承担的责任。企业的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但是,国有企业与普通企业不同,特有是他的国有性质,要求它在盈利的同时,也要照顾到一些包括社会责任、就业等方面的义务。实际上,国有企业是在这两方面之间取一个平衡,换句话说,国有企业是这两方面的结合。
在上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改革之前,西方国家很多国有企业承担了公共事业的义务。石油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萧条让国有企业难以为继。私有化和企业上市是这些国有企业的解决方法。但是在私有化和上市的过程中,很多国有企业没有能够很好的平衡盈利与公共事业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很多问题。
在我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上市公司的比较中我们会发现,我国国有企业的派息率比很多国家上市公司要高,略低于香港的上市公司。而在这其中,中央国有企业派息率要好于地方国有企业的派息率。
问题在于,派息率一定越高越好么?就股东而言,这是不一定的。假设公司投资1元,有2元或者3元的回报,那么如果将这1元派息,那么这1元就不能投入再生产获得利润。。而如果公司本身经营状况就很差,资金留在公司还不如银行利息高,那么派息就更有利。总而言之,作为公司,需要为股东增加价值。
国有企业盈利与风险平衡关系最佳的成功和失败案例都来自于美国。
成功的案例是阿拉斯加“永久基金”。1982年,美国阿拉斯加州的居民们都收到了一张价值1000美元的支票。从那之后的30年间,每年一张的支票从未在这个北极之地的居民生活中消失。
自从美国在这块700万美元买下的土地发现石油之后,当地就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如何将不可再生的石油资源变成可再生的能源?如何用石油财富造福下一代?
1975年,建立永久基金的想法得到了阿拉斯加州立法部门的支持。按照基金分红方案,每年阿拉斯加州的石油收入都会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作为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资金,另一部分作为居民红利直接发放。
时至今日,“永久基金”还在工作依旧,这种方式不仅开创了人类保障公民经济民主权利的先河,更创造了国有企业平衡盈利与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而美国国企改革的失败案例也为人熟知,就是房地美和房利美的破产。这两家公司原本是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未解决穷人住房而成立的国有公司。但是在70年代,两家公司先后上市。在股东盈利压力之下,公司放大了杠杆率,房价上涨,盈利增加。但是随着杠杆率的提升,公司盈利风险也在增大。涉及数十亿美元会计丑闻的曝光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的突袭,让房利美和房地美无力抵抗风险,宣告退市。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相比,中国的国有企业分担更重,有更多的目标:利润上分红要好,还要负担平等、社会责任、税收、就业等多方面的负担。这叫多目标制约。
但这些并不是阻碍改革前进的因素,而是应当成为我们在选择改革路径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首先就是明确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从其他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所有权的明确,对于国有企业在改革后最大程度发挥自身作用有着很大的决定性。在中国,国有企业谁是股东是本源性的问题。因此,改革必须回归到所有权的轨道上。在改革方向上,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开始逐渐实行国际标准的公司治理。接下来就是明确企业所有权,也就是明确国有企业的框架概念。
我们不选择托管的方式,也不进行私有化。那么我们选择的就是优化国有企业的自身治理。落实所有权,就要落实具体的权力。保罗投票权、监督权、转让权、分红权、信息披露权等等。
这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分红权。实际上,现在国有企业也有很多分红,但是这些分红都分到了财政、经济预算当中去。老百姓并不能直观地感受到国有企业分红带来的好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地提出,国有企业要在2020年,把分红提高5个百分点。那么这5个百分点的提高,包括原有的巨额分红都应该真正落到实处,解决民生问题,让老百姓能够切身感受到国有企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利好。
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重要话题就是企业走出去的问题。没有走出去的企业一定不是一流的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中央政府提出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之后,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大家纷纷提出目标,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但是,走出去不能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们的国有企业既有成功,也有失败。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但是走出去的失败案例并不全是企业的因素造成的。在国外投资的谈判中,确实会遇到非商业因素的阻挠与职责。这就需要我们把握谈判的尺度,熟练掌握所在国的法律政策。从过去二十年多年的经验看,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一定要符合战略,做自己擅长的领域,对风险有充分的把握,保证最低的投资回报率。
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已经认识到西方全套的自由市场经济体系也许在中国并不是最高效的。同样,西方式的国企改革路径也并不一定适用于中国。既不能全盘私有化,也不能进行休克疗法。
国企改革应该是问题导向,解决优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这也正是我们可以从现代国有企业近百年历史演变得出的。
(作者是神华集团总经理;来源:能源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