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培训资料
一、 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为什么对出口产品要退税
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
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 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 既然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为什么要设置5、9、13等退税率?
宏观调控原则: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税制结构原因,征税率并不全部是17%
四、 退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并且已收汇核销的货物。
(3)必须是财务上已经作销售的货物
五、如何计算退税
理论上只要退还已负担的进项税额
计算办法:
先征后退”计算办法
对于外贸公司来说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
出口退税=采购价/1.17*出口退税率
六、 退税的相关变化
1、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自2004年以来,对一些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不予退税,须按内销征税,主要包括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和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此次将不予退税并按内销征税的规定调整为免税。
2、放宽企业申报退市的期限。原规定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否则不予退税,先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须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
3、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税规定,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统一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退税。
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1、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
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2、申报资料
a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b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c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d . 出口货物报关单;
e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f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g .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h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
八、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1、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目前管理办法:企业应在货物报关 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下同) 次月起至次年 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 证,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2、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进行交单工作。
3、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拼命、数量、计量单位一致,否则不能退税。
九、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操作实务:一、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的下载、安装、启动、维护 (一)软件下载: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 下载外贸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 (二)安装、启动: 1、系统安装 执行安装文件,按提示操作即可。在系统安装完成 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时。 2、 启动点击桌面图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或执 行“开始” →“程序”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 退税申报系统 12.0 版”,系统开始运行。 3、运行退税申报系统 系统显示登陆界面后,输入系统默认的管 理员用户名“sa ”, 密码为空, 在“当前所属期”中输入本次申报期 (如 2012 年 12 月“当前的所属期:为:201212)后,点击“确认”,即 可进入系统主菜单。 特别注意一下:“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数据 采集时的“申报年月”,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 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按本次申报资料中报关单日期最迟的日 期,先确定“当前所属期”。 如:2012 年 12 月申报的则将“当前所属期”为 201212。 (三)、系统维护: 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 1、系统初始化。注意:年度中间无需做初始化。 2、修改系统配置1)、部门代码,执行“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部 门代码”,选择“修改”或“增加”进行部门代码维护。 建议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分设部门代码,其他公司不设。 注意:申报系统的部门代码必须与退税登记中
的部门代码一致, 如有增加,必须报告退税机关。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 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 10 位海关代码,如 3101234569;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 15 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中央外汇指标:暂不填; 退税指标:暂不填; 关单备报月数:暂不填; 远期收汇天数:暂不填;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码:输入 6 位企业开户银行码; 银行名称:输入企业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企业开户银行名称对应的账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 ”。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F ”,不分部门核算;“T ”,分部门核算;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 ”,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 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 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申报:选“F ”, (不录入部门代码); 是否分部门申报:暂选 F (企业内申报序号唯一); 是否财务挂钩:暂选 F ;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 一般是税号的前 6 位就可以了;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 注意:灰色部分不能更改和填写;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 “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重入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具有更新企业配置信息的功 能,只要在系统备份数据导入时,选择同
时更新新企业配置信息就可 以了。 (3)、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系统备份路径:系统备份时数据的存放路径, 建议使用默认路径; 网络数据路径:无需设置; 屏幕提示、响铃设置、下载线程管理:无需设置; 网络化应用功能、最新资讯显示: 无需设置; 注意:如需要自定义备份路径, 请不要选择在硬盘根目录下, 也不要安装 在申报系统的安装目录下;远程申报:无需设置; 继承方式:选择“全部继承”; 运保杂费配置:无需设置; 电子口岸卡信息:若通过电子口岸下载报关单信息需将 IC 卡号和密 码录入,否则不用设置; 离岸价折算:默认将下载的报关单中的非 FOB 价格自动折算成 FOB 价; 退(免)税申报截止日:默认设置为每月 15 日; 报关单读入方式:默认设置; 确认关联号规则:默认设置; 浮动比率设置:无需设置 征收率设置: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一般纳税人无须操作; 换汇成本:设置换汇成本的合格上限和合理下限. 默认无需修改, 如主 管税务局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填写; 单证收齐时限:以系统默认的 90、210 天为准,用户无须修改; 18 位报关单执行日期:2011.09.01(各地要求可能不一样)。 远程申报设置、邮件发送设置、邮件接收设置:无需设置; 公告通知检测:无需设置; 注意:系统参数修改以后要重新启动申报系统; 使用过旧版本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首先对原旧版本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①、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旧版本中做数据备份,找到系统维 护——>系统数据备份,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是”。 ②、做完数据备份后,系统会提示数据已成功备份的路径,“c:\退税申 报系统备份
\201212801_1326\”(系统将根据备份的时间建立不同名 称的目录)。 注意:引号当中为备份路径,各台电脑可能因备份日期不同而有所不 同。 将原旧版本系统数据导入到新版本中 ①、在外贸退税申报系统 V12.0 中,点击系统维护菜单,找到系 统备份数据导入。 ②、先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点击“确定”, 并在“同时更新 企业配置信息”前打钩,再点击“选择备份数据路径”选择之前备份的路 径,确认无误后点击“导入”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是”,数据导 入完毕同时更新新软件里的配置信息。 上述操作完成后重入系统即可在外贸退税申报系统 V12.0 中进行正 常申报操作。 (4)、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采用 [18 位报关单+0+2 位项号]规则申报的日期:系统为 2011.6.1,改为 2011.09.01(各地要求可能不一样)。 更新最新税率库升级文件: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包含的退税率文库版本为 20120201A 。 如果需要使用最新税率库,下载最新税率库升级文件,成功保存 后需要进行解压缩,解压缩完毕到文件夹,会得到三个文件分别是 CMCODE.DBF 、STDCM.DBF 、STDCM.FPT 。第一步:打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第二步: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里点击“代码读 入”按钮, 读入 CMCODE.DBF 文件, 然后点击“自用代码”按钮, 选择“当 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最后点击“设为自用代码”。 第三步: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里点击“代 码读入”按钮,读入 STDCM.DBF 文件。 第四步: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
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里, 看一下“商品代码版本”是不是最新版本号, 如果是最新版本号说明升级 成功。将这一切做好之后,按照系统里面的说明输入相关明细信息,然后打印出相应的报表和相关的电子申报数据加盖公章、法人章报到相关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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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培训资料
一、 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为什么对出口产品要退税
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
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三、 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 既然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为什么要设置5、9、13等退税率?
宏观调控原则: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税制结构原因,征税率并不全部是17%
四、 退税的货物范围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并且已收汇核销的货物。
(3)必须是财务上已经作销售的货物
五、如何计算退税
理论上只要退还已负担的进项税额
计算办法:
先征后退”计算办法
对于外贸公司来说出口退税的计算公式是:
出口退税=采购价/1.17*出口退税率
六、 退税的相关变化
1、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自2004年以来,对一些未按规定申报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按规定不予退税,须按内销征税,主要包括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和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等,此次将不予退税并按内销征税的规定调整为免税。
2、放宽企业申报退市的期限。原规定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申报退税,否则不予退税,先修改为当年出口的货物须在出口的次月至次年4月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
3、调整外贸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原材料的出口退税规定,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工费应包含原材料金额,统一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退税。
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1、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
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2、申报资料
a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b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c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d . 出口货物报关单;
e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f .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g .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h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
八、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1、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目前管理办法:企业应在货物报关 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下同) 次月起至次年 4 月 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 证,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2、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进行交单工作。
3、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拼命、数量、计量单位一致,否则不能退税。
九、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操作实务:一、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的下载、安装、启动、维护 (一)软件下载: 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 下载外贸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 (二)安装、启动: 1、系统安装 执行安装文件,按提示操作即可。在系统安装完成 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时。 2、 启动点击桌面图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或执 行“开始” →“程序”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 退税申报系统 12.0 版”,系统开始运行。 3、运行退税申报系统 系统显示登陆界面后,输入系统默认的管 理员用户名“sa ”, 密码为空, 在“当前所属期”中输入本次申报期 (如 2012 年 12 月“当前的所属期:为:201212)后,点击“确认”,即 可进入系统主菜单。 特别注意一下:“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数据 采集时的“申报年月”,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 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按本次申报资料中报关单日期最迟的日 期,先确定“当前所属期”。 如:2012 年 12 月申报的则将“当前所属期”为 201212。 (三)、系统维护: 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 1、系统初始化。注意:年度中间无需做初始化。 2、修改系统配置1)、部门代码,执行“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部 门代码”,选择“修改”或“增加”进行部门代码维护。 建议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分设部门代码,其他公司不设。 注意:申报系统的部门代码必须与退税登记中
的部门代码一致, 如有增加,必须报告退税机关。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 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 10 位海关代码,如 3101234569;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 15 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中央外汇指标:暂不填; 退税指标:暂不填; 关单备报月数:暂不填; 远期收汇天数:暂不填;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码:输入 6 位企业开户银行码; 银行名称:输入企业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企业开户银行名称对应的账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 ”。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F ”,不分部门核算;“T ”,分部门核算;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 ”,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 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 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申报:选“F ”, (不录入部门代码); 是否分部门申报:暂选 F (企业内申报序号唯一); 是否财务挂钩:暂选 F ;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 一般是税号的前 6 位就可以了;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 注意:灰色部分不能更改和填写;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 “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重入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具有更新企业配置信息的功 能,只要在系统备份数据导入时,选择同
时更新新企业配置信息就可 以了。 (3)、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系统备份路径:系统备份时数据的存放路径, 建议使用默认路径; 网络数据路径:无需设置; 屏幕提示、响铃设置、下载线程管理:无需设置; 网络化应用功能、最新资讯显示: 无需设置; 注意:如需要自定义备份路径, 请不要选择在硬盘根目录下, 也不要安装 在申报系统的安装目录下;远程申报:无需设置; 继承方式:选择“全部继承”; 运保杂费配置:无需设置; 电子口岸卡信息:若通过电子口岸下载报关单信息需将 IC 卡号和密 码录入,否则不用设置; 离岸价折算:默认将下载的报关单中的非 FOB 价格自动折算成 FOB 价; 退(免)税申报截止日:默认设置为每月 15 日; 报关单读入方式:默认设置; 确认关联号规则:默认设置; 浮动比率设置:无需设置 征收率设置: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一般纳税人无须操作; 换汇成本:设置换汇成本的合格上限和合理下限. 默认无需修改, 如主 管税务局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填写; 单证收齐时限:以系统默认的 90、210 天为准,用户无须修改; 18 位报关单执行日期:2011.09.01(各地要求可能不一样)。 远程申报设置、邮件发送设置、邮件接收设置:无需设置; 公告通知检测:无需设置; 注意:系统参数修改以后要重新启动申报系统; 使用过旧版本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首先对原旧版本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①、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旧版本中做数据备份,找到系统维 护——>系统数据备份,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是”。 ②、做完数据备份后,系统会提示数据已成功备份的路径,“c:\退税申 报系统备份
\201212801_1326\”(系统将根据备份的时间建立不同名 称的目录)。 注意:引号当中为备份路径,各台电脑可能因备份日期不同而有所不 同。 将原旧版本系统数据导入到新版本中 ①、在外贸退税申报系统 V12.0 中,点击系统维护菜单,找到系 统备份数据导入。 ②、先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点击“确定”, 并在“同时更新 企业配置信息”前打钩,再点击“选择备份数据路径”选择之前备份的路 径,确认无误后点击“导入”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是”,数据导 入完毕同时更新新软件里的配置信息。 上述操作完成后重入系统即可在外贸退税申报系统 V12.0 中进行正 常申报操作。 (4)、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采用 [18 位报关单+0+2 位项号]规则申报的日期:系统为 2011.6.1,改为 2011.09.01(各地要求可能不一样)。 更新最新税率库升级文件: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V12.0 版包含的退税率文库版本为 20120201A 。 如果需要使用最新税率库,下载最新税率库升级文件,成功保存 后需要进行解压缩,解压缩完毕到文件夹,会得到三个文件分别是 CMCODE.DBF 、STDCM.DBF 、STDCM.FPT 。第一步:打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第二步: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里点击“代码读 入”按钮, 读入 CMCODE.DBF 文件, 然后点击“自用代码”按钮, 选择“当 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最后点击“设为自用代码”。 第三步: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里点击“代 码读入”按钮,读入 STDCM.DBF 文件。 第四步: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
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里, 看一下“商品代码版本”是不是最新版本号, 如果是最新版本号说明升级 成功。将这一切做好之后,按照系统里面的说明输入相关明细信息,然后打印出相应的报表和相关的电子申报数据加盖公章、法人章报到相关部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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