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1、财政法:是调整国家在财政分配过程中与财政管理相对人所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的、无偿的向纳税人征收一定的货币或实物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分配关系。
3、税法:广义地说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地说仅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法,即税法典。一般所称税法,多指广义的税法。
4、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5、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6、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
7、税务争议是指征税机关与税务相对人(包括纳税主体和非纳税主体)之间因确认或实施税收法律关系,而产生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纠纷。
8、税法的效力:是指税法的适用范围,即税法的强制力所能涉及的范围。
9、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调整的,在国家税收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0、流转税:是以纳税人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11、现行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及进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以其增值额为征税对象,采用税款抵扣制原则,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12、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并在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税款。
13、消费税:是指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时商品课税的一种主要形式。
14、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业务取得的营业额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商品课税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
15、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16、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7、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开业、歇业前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时,在法定期限内就其涉税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
18、税收救济:是指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
19、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税收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法定的税务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复议机关依法对原具体的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认定和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0、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司法活动。
21、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
22、税收效率:
23、纳税抵押:
24、小规模纳税人:
一、基本概念
1、财政法:是调整国家在财政分配过程中与财政管理相对人所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的、无偿的向纳税人征收一定的货币或实物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分配关系。
3、税法:广义地说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狭义地说仅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法,即税法典。一般所称税法,多指广义的税法。
4、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5、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6、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
7、税务争议是指征税机关与税务相对人(包括纳税主体和非纳税主体)之间因确认或实施税收法律关系,而产生权利和义务方面的纠纷。
8、税法的效力:是指税法的适用范围,即税法的强制力所能涉及的范围。
9、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调整的,在国家税收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0、流转税:是以纳税人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11、现行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及进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以其增值额为征税对象,采用税款抵扣制原则,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12、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并在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税款。
13、消费税:是指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时商品课税的一种主要形式。
14、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业务取得的营业额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商品课税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
15、财产税:是以财产为征税对象,并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收益的主体征收的一类税。
16、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7、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开业、歇业前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时,在法定期限内就其涉税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
18、税收救济:是指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
19、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税收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法定的税务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复议机关依法对原具体的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认定和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0、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司法活动。
21、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
22、税收效率:
23、纳税抵押:
24、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