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与费用的区别

成本与费用的区别

(一)成本

成本,它往往与一定的对象联系。实质上是某种资产转变为另一种资产。例如,材料的消耗变成了在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成本往往是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形式列示;在利润表中,它是以营业成本形式列示的。

我们需要对成本变化的因素进行层层深入的剖析,需要追究是什么原因导致当前成本的变化,对未来会产生何种影响。

(二)费用

费用,往往与一定的期间联系,我们习惯称之为期间费用,它主要包括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它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利润,期间费用主要在利润表中列示。

一般而言,期间费用中固定成本居多。所以,各期的期间费用变动幅度一般不会很大。但若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往往预示着有重大的事项发生。例如,营业费用的剧增,意味着公司销售政策的变化或是某种新产品推广的需要;财务费用的大幅变化,意味企业大额筹资行为的发生或偿还;管理费用的变化,可能是人员聘用工资政策调整所致。 对于期间费用的变化,我们需要考虑其与营业收入的配比程度。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待摊费用的计提与摊销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计提

小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定义可以看出,改扩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言,小企业准则规定是不能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所以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原理和方法均一致。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该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

当期损益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超过3年。

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确定

(1)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的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价格作为原始价值,或者参照市场价格评估的价格加上使用前发生的有关费用作为原始价值。其中投资人以设备投入企业的,在确定原始价值时,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开具的原始发票。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始价值。如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再加上安装费用。

(3)国外进口的设备,除进价、费用以外还要加上按规定支付的税金。

(4)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建造和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作为原始价值。

(5)因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所发生的有关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6)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作为原始价值。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发票、账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作为原始价值。如果是旧的固定资产,应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8)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始价值,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9)企业兼并、投资、变更、租赁、清算时,固定资产应依法进行评估。

会计月末需处理的业务

一般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月末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固定资产核算相关问题

第一,固定资产残值及其使用寿命。

残值的大小及使用寿命的长短会影响折旧的计提,进而会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各期损益的金额。新准则将预计净残值定义为: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期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该定义完全是翻译过来的。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下简称IAs16)第16条可以发现残值是一个现值概念。与以往相比,现在对残值的预计更容易把握,因为未来的处置收人和处置费用受到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时间越长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就越不易把握。运用新的残值定义以后,预计净残值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被加以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估计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偏离程度会越来越小。预计净残值确定方法的改变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会计准则体系核算理念的变化:尽可能地向资产负债表观靠近。资产负债表观比较注重资产的质量,而预计净残值直接影响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小,这种影响一方面通过计提折旧体现,另一方面通过减值测试体现。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预计净残值直接影响到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即IAS 16中提及的“主体特定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大小。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特征之一是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新准则对使用寿命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是一致的:使用寿命既可以用时间来表示也可以用工作量来表示。

第二,固定资产进项税处理。

新税制下,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的增值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同定资产的范围。新的规定不分行业、不分地区,实际上是国家在新形势下对企业的一种鼓励和扶持——减少固定资产取得期的现金流出量,增加固定资产整个使用期的所有者权益。实际上,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的增值税。如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论其是否用于生产,进项税均不得抵扣,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不动产即便是外购的,对方也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出包方式自建,承建单位同样也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为了简化税制,为自营建造生产用不动产而外购的工程物资所对应的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如果是纯粹定义上的消费型增值税,这部分工程物资所对应的增值税是应该予以抵扣的,因为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价值最终要计人到所生产的产品价值中,也即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价值是要增值的。对于运输工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核算上应保持口径的一致:如果外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则自行安装领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也不必转出去。同理,将这些固定资产报废或转作纯粹非生产用途时,应按账面价值比例将进项税额转出去。

第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

新准则体系下,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基于重要性原则,上市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较严格,当期盘盈的固定资产可能是由于上期盘亏而造成,它不同于存货的盘盈,其很可能是由于收发计量的差错造成的。如果继续沿用旧准则的做法,企业很可能会人为地操纵利润:利润多时,盘亏固定资产;利润少时,盘盈固定资产。是否有必要将固定资产盘亏也作为前期差错予以处理,从而使会计处理方法具有对称性,笔者认为没有必要。

因为即便前期有盘盈,前期已经做了上一期的差错更正,即前期的盘盈没有体现为前期的收益,前期已经没有差错了。也就是说,如果前期盘亏属实,则后期无需调账;如果前期盘亏不属实,则后期盘盈时也会将其作为差错予以更正。

第四,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处理。

现行准则规定,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计人到当期的管理费用中。这种规定完全借鉴了IAS16的做法。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费用计入到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期末对存货进行计价时,该部分修理费用势必会通过汁提减值准备的形式从存货的账面价值中抵减掉。也就是说,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费用计人到“制造费用”和汁人到“管理费用”,对当期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的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是相同的,计入到“管理费用”中反而会简化会计的核算工作。因此笔者认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现行的准则体系下就应该计人到“管理费用”中,应该重新审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间的关系。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存货的期末计价与损失确认

存货损失包括:1.存货跌价损失;2.存货毁损损失;3.存货盘亏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期末计价)

【例】企业原材料账面价值是320万元, 2008年末该批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是300万元,企业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2009年2月企业将该批商品销售,取得收入3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存货跌价准备 20

贷:库存商品 320

2.存货毁损损失

存货发生的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②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3.存货盘亏损失

企业盘亏的存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出纳管理现金的方法

(1)制度管理

①首先要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规定;

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现金的限额;现金的存取规定等。②其次要建立企业内部的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企业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包括:专人管理制度、现金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2)预算管理

以现金预算作为管理现金活动的标准。主要包括:现金收入管理、现金支出管理、现金余额管理等内容。利用预算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3)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加速收款,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尽量使现金回收的时间缩短;

二是控制现金支出,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尽可能推迟款项的支付,利用银行存款的浮游量。

出纳送存现金的流程

(1)现金的整理。

(2)交款人最好是现金整理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差错时难以明确责任。

(3)凡经整理好准备送存银行的现金,在填好现金缴款单后,一般不宜再调换票面,如确需调换的,应重新复点,同时重新填写现金缴款单。

(4)送存途中必须注意安全。当送存金额为较大的款项时,最好使用专车,并派人护送。

(5)临柜交款时,交款人必须与银行柜台收款员当面交接清点,做到一次交清,不得边清点边交款。

(6)交款人交款时,如遇到办理业务人员较多,应按次序等候。等候过程中,应做到钞票不离手,以防发生意外。

现金管理八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成本与费用的区别

(一)成本

成本,它往往与一定的对象联系。实质上是某种资产转变为另一种资产。例如,材料的消耗变成了在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成本往往是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形式列示;在利润表中,它是以营业成本形式列示的。

我们需要对成本变化的因素进行层层深入的剖析,需要追究是什么原因导致当前成本的变化,对未来会产生何种影响。

(二)费用

费用,往往与一定的期间联系,我们习惯称之为期间费用,它主要包括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它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利润,期间费用主要在利润表中列示。

一般而言,期间费用中固定成本居多。所以,各期的期间费用变动幅度一般不会很大。但若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往往预示着有重大的事项发生。例如,营业费用的剧增,意味着公司销售政策的变化或是某种新产品推广的需要;财务费用的大幅变化,意味企业大额筹资行为的发生或偿还;管理费用的变化,可能是人员聘用工资政策调整所致。 对于期间费用的变化,我们需要考虑其与营业收入的配比程度。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待摊费用的计提与摊销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计提

小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定义可以看出,改扩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言,小企业准则规定是不能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所以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原理和方法均一致。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该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

当期损益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超过3年。

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确定

(1)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的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价格作为原始价值,或者参照市场价格评估的价格加上使用前发生的有关费用作为原始价值。其中投资人以设备投入企业的,在确定原始价值时,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开具的原始发票。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始价值。如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再加上安装费用。

(3)国外进口的设备,除进价、费用以外还要加上按规定支付的税金。

(4)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建造和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作为原始价值。

(5)因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所发生的有关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6)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作为原始价值。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发票、账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作为原始价值。如果是旧的固定资产,应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8)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始价值,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9)企业兼并、投资、变更、租赁、清算时,固定资产应依法进行评估。

会计月末需处理的业务

一般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月末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做好内部单据报销制度,规定报销时间,及时收集公司员工手中的费用单据,将其归类入账。认真查看费用单据是否合法,未取得合法凭据的费用是无法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的。平时还应做好费用入账金额控制,对类似招待费、广告费等存在抵扣限额规定的费用科目,应及时核对发生金额,对超过抵扣标准的费用应减少其入账金额。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固定资产核算相关问题

第一,固定资产残值及其使用寿命。

残值的大小及使用寿命的长短会影响折旧的计提,进而会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各期损益的金额。新准则将预计净残值定义为: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期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该定义完全是翻译过来的。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下简称IAs16)第16条可以发现残值是一个现值概念。与以往相比,现在对残值的预计更容易把握,因为未来的处置收人和处置费用受到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时间越长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就越不易把握。运用新的残值定义以后,预计净残值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被加以调整,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估计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偏离程度会越来越小。预计净残值确定方法的改变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会计准则体系核算理念的变化:尽可能地向资产负债表观靠近。资产负债表观比较注重资产的质量,而预计净残值直接影响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小,这种影响一方面通过计提折旧体现,另一方面通过减值测试体现。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预计净残值直接影响到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即IAS 16中提及的“主体特定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大小。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特征之一是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新准则对使用寿命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是一致的:使用寿命既可以用时间来表示也可以用工作量来表示。

第二,固定资产进项税处理。

新税制下,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的增值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同定资产的范围。新的规定不分行业、不分地区,实际上是国家在新形势下对企业的一种鼓励和扶持——减少固定资产取得期的现金流出量,增加固定资产整个使用期的所有者权益。实际上,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的增值税。如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论其是否用于生产,进项税均不得抵扣,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不动产即便是外购的,对方也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用出包方式自建,承建单位同样也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为了简化税制,为自营建造生产用不动产而外购的工程物资所对应的进项税也不允许抵扣。如果是纯粹定义上的消费型增值税,这部分工程物资所对应的增值税是应该予以抵扣的,因为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价值最终要计人到所生产的产品价值中,也即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价值是要增值的。对于运输工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在核算上应保持口径的一致:如果外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则自行安装领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也不必转出去。同理,将这些固定资产报废或转作纯粹非生产用途时,应按账面价值比例将进项税额转出去。

第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

新准则体系下,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基于重要性原则,上市公司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较严格,当期盘盈的固定资产可能是由于上期盘亏而造成,它不同于存货的盘盈,其很可能是由于收发计量的差错造成的。如果继续沿用旧准则的做法,企业很可能会人为地操纵利润:利润多时,盘亏固定资产;利润少时,盘盈固定资产。是否有必要将固定资产盘亏也作为前期差错予以处理,从而使会计处理方法具有对称性,笔者认为没有必要。

因为即便前期有盘盈,前期已经做了上一期的差错更正,即前期的盘盈没有体现为前期的收益,前期已经没有差错了。也就是说,如果前期盘亏属实,则后期无需调账;如果前期盘亏不属实,则后期盘盈时也会将其作为差错予以更正。

第四,生产用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处理。

现行准则规定,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计人到当期的管理费用中。这种规定完全借鉴了IAS16的做法。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费用计入到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期末对存货进行计价时,该部分修理费用势必会通过汁提减值准备的形式从存货的账面价值中抵减掉。也就是说,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修理费用计人到“制造费用”和汁人到“管理费用”,对当期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的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是相同的,计入到“管理费用”中反而会简化会计的核算工作。因此笔者认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现行的准则体系下就应该计人到“管理费用”中,应该重新审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间的关系。

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存货的期末计价与损失确认

存货损失包括:1.存货跌价损失;2.存货毁损损失;3.存货盘亏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期末计价)

【例】企业原材料账面价值是320万元, 2008年末该批材料的可变现净值是300万元,企业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2009年2月企业将该批商品销售,取得收入3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

存货跌价准备 20

贷:库存商品 320

2.存货毁损损失

存货发生的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②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3.存货盘亏损失

企业盘亏的存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出纳管理现金的方法

(1)制度管理

①首先要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规定;

国家关于现金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现金的限额;现金的存取规定等。②其次要建立企业内部的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企业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包括:专人管理制度、现金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2)预算管理

以现金预算作为管理现金活动的标准。主要包括:现金收入管理、现金支出管理、现金余额管理等内容。利用预算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3)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加速收款,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尽量使现金回收的时间缩短;

二是控制现金支出,在不影响企业信誉的情况下,尽可能推迟款项的支付,利用银行存款的浮游量。

出纳送存现金的流程

(1)现金的整理。

(2)交款人最好是现金整理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差错时难以明确责任。

(3)凡经整理好准备送存银行的现金,在填好现金缴款单后,一般不宜再调换票面,如确需调换的,应重新复点,同时重新填写现金缴款单。

(4)送存途中必须注意安全。当送存金额为较大的款项时,最好使用专车,并派人护送。

(5)临柜交款时,交款人必须与银行柜台收款员当面交接清点,做到一次交清,不得边清点边交款。

(6)交款人交款时,如遇到办理业务人员较多,应按次序等候。等候过程中,应做到钞票不离手,以防发生意外。

现金管理八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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