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建筑设计规范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餐饮建筑设计规范及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总则

第1.0.1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 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 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 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 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 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

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第3.1.2条 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

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类别

等级 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座)

餐馆餐厅 饮食店餐厅 食堂餐厅

一 1.30 1.30 1.10

二 1.10 1.10 0.85

三 1.00 —— ——

第3.1.3条 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

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

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第3.1.4条 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

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第3.1.5条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

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3.1.6条 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

潮等措施。

第3.1.7条 饮食建筑在适当部位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处,有

条件时宜单独设置用房。

第二节 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1条 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

二、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三、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第3.2.2条 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

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桌边到

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二、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桌边到

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三、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四、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

要确定。

第3.2.3条 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

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第3.2.4条 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

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第3.2.5条 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0m,台面宽度不宜小于0.50m,并应采用光滑、不

渗水和易清洁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沟槽。

第3.2.6条 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

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 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

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二、卫生器具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卫生器具设置数量

洗手间中

洗手盆 洗手水龙头 洗碗水龙头 厕所中

大小便器

餐馆 一、二级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100座时设男大便器1个,小便器1个,女大便器1个;〉100座时每100座增设男大或小便器1个,女

大便器1个

三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

饮食店 一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

二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

食堂 一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二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

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所有水龙头不宜采用手动式开关。 第3.2.8条 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

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第三节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

第3.3.1条 餐馆与食堂的厨房可根据经营性质、协作组合关系等实

际需要选择设置下列各部分:

一、主食加工间——包括主食制作间和主食热加工间;

二、副食加工间——包括粗加工间、细加工间、烹调热加工间、冷荤

加工间及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

三、备餐间——包括主食备餐、副食备餐、冷荤拼配及小卖部等。冷

荤拼配间与小卖部均应单独设置;

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五、烧火间。

第3.3.2条 饮食店的饮食制作间可根据经营性质选择设置下列各部

分:

一、冷食加工间——包括原料调配、热加工、冷食制作、其他制作及

冷藏用房等;

二、饮料(冷、热)加工间——包括原料研磨配制、饮料煮制、冷却

和存放用房等;

三、点心、小吃、冷荤等制作的房间内容参照第3.3.1条规定的有关

部分;

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第3.3.3条 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

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

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反流。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二、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

室;

三、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四、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0m。 第3.3.5条 加工间的工作台边(或设备边)之间的净距:单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0.7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0m;双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50m。 第3.3.6条 加工间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6;

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10。

第3.3.7条 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加工间均应处理好通风排气,并应防止厨房油烟气味污染餐厅;

二、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挡

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措施;

三、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

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四、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尚宜分隔成小间,防

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第3.3.8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用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3.3.9条 各加工间室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易清洗的材料,并应

处理好地面排水;

二、墙面、隔断及工作台、水池等设施均应采用无毒、光滑易洁的材

料,各阴角宜做成弧形;

三、窗台宜做成不易放置物品的形式。

第3.3.10条 以煤、柴为燃料的主食热加工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位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灰的问题。严寒与寒冷地区宜采用封

闭式烧火间。

第3.3.11条 热加工间的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

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

第四节 辅助部分

第3.4.1条 辅助部分主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组成,应根据不同等级饮食建筑的实际需要,选择设

置。

第3.4.2条 饮食建筑宜设置冷藏设施。设置冷藏库时应符合现行《冷

库设计规范》(GBJ72-84)的规定。

第3.4.3条 各类库房应符合第3.1.6条规定。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

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10。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

地面面积的1/20。

第3.4.4条 需要设置化验室时,面积不宜小于12㎡,其顶棚、墙面

及地面应便于清洁并设有给水排水设施。

第3.4.5条 更衣处宜按全部工作人员男女分设,每人一格更衣柜,

其尺寸为0.50×0.50×0.50m3。

第3.4.6条 淋浴宜按炊事及服务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每25人设一个淋浴器,设二个及二个以上淋浴器时男女应分设,每淋浴室均应设

一个洗手盆。

第3.4.7条 厕所应按全部工作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30人以下者可设一处,超过30人者男女应分设,并均为水冲式厕所。男厕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男女厕所的前室各设一个洗手盆,厕所前室门不应朝向各加工间和餐厅。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4.1.1条 饮食建筑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其用水量标准及给水排水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的

规定,其中淋浴用热水(40℃)可取40l/人次。

第4.1.2条 淋浴热水的加热设备,当采用煤气加热器时,不得设于

淋浴室内,并设可靠的通风排气设备。

第4.1.3条 餐馆、饮食店及食堂设冷冻或空调设备时,其冷却用水

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第4.1.4条 餐馆、饮食店及食堂内应设开水供应点。

第4.1.5条 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排水管道应通畅,并便于清扫及疏通,当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加盖篦子。沟内阴角做成弧形,并有水封及防鼠装置。带有油腻的排水,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别设置,并安装

隔油设施。

第二节 采暖、空调和通风

第4.2.1条 采暖

一、各类房间冬季采暖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房间名称 设计温度℃

餐厅、饮食厅 18~20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冷加工间) 16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热加工间) 10

干菜库、饮料库 8~10

蔬菜库 5

洗涤间 16~20

二、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内应采用耐腐蚀和便于清扫的散热器。

第4.2.2条 空调

一、一级餐馆的餐厅、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和炎热地区的二级餐馆的

餐厅宜设置空调,空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房间名称 设计温度℃ 相对湿度% 噪声标准

db 新风量m3/h•人 工作地带

风速

一级餐厅、饮食

厅 24~26 〈65 NC40 25 〈0.25

二级餐

厅 25~28 〈65 NC50 20 〈0.3

二、一级餐馆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一级饮食店和二级餐馆可采用局

部空调系统。

第4.2.3条 通风

一、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机械通风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计算,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风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

排出35%;

二、排气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0.5m/s,排风管内速度不应小

于10m/s;

三、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其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左

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Pa。

第4.2.4条 蒸箱以及采用蒸汽的洗涤消毒设施,供汽管表压力宜为

0.2MPa。

第4.2.5条 厨房的排风系统宜按防火单元设置,不宜穿越防火墙。厨房水平排风道通过厨房以外的房间时,在厨房的墙上应设防火阀

门。

第三节 电气

第4.3.1条 一级餐馆的宴会厅及为其服务的厨房的照明部分电力应

为二级负荷。

第4.3.2条 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电源进线应留有一定余量。配电箱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及插座。电气设备、灯具、管路应有防潮措

施。

第4.3.3条 主要房间及部位的平均照度推荐值宜符合表4.3.3的规

定。

第4.3.4条 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环境潮湿的场地,应采用漏电

保护器。

第4.3.5条 餐馆、饮食店应设置市内直通电话,一级餐馆及一级饮

食店宜设置公用电话。

第4.3.6条 一级餐馆的餐厅及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宜设置播放背景

音乐的音响设备。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餐馆:凡接待就餐者零散用餐,或宴请宾客的营业性中、西餐馆,包括饭庄、饭馆、饭店、酒家、酒楼、风味餐厅、旅馆餐厅、旅游餐

厅、快餐馆及自助餐厅等等,统称为餐馆。

2.饮食店:设有客座的营业性冷、热饮食店,包括咖啡厅、茶园、茶厅、单纯出售酒类冷盘的酒馆、酒吧以及各类小吃店等等,统称为

饮食店。

3.食堂:设于机关、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为供应其内部职工、

学生等就餐的非盈利性场所,统称为食堂。

4.污染源:一般指传染性医院、易于孳生蚊、蝇的粪坑、污水池、

牲畜棚圈、垃圾场等处所。

5.餐厅:餐馆、食堂中的就餐部分统称为餐厅。40座及40座以下

者为小餐厅,40座以上者为大餐厅。

6.饮食厅:饮食店中设有客座接待就餐者的部分统称为饮食厅。40

座及40座以下者为小饮食厅,40座以上者为大饮食厅。

7.就餐者:餐馆、饮食店的顾客和食堂就餐人统称为就餐者。

8.主食制作间:指米、面、豆类及杂粮等半成品加工处。

9.主食热加工间:指对主食半成品进行蒸、煮、烤、烙、煎、炸等

的加工处。

10.副食粗加工间:包括肉类的洗、去皮、剔骨和分块;鱼虾等刮鳞、剪须、破腹、洗净;禽类的拔毛、开膛、洗净;海珍品的发、泡、择、

洗;蔬菜的择拣、洗等的加工处。

11.副食细加工间:把经过粗加工的副食品分别按照菜肴要求洗、切、

称量、拼配为菜肴半成品的加工处。

12.烹调热加工间:指对经过细加工的半成品菜肴,加以调料进行煎、

炒、烹、炸、蒸、焖、煮等的热加工处。

13.冷荤加工间:包括冷荤制作与拼配两部分,亦称酱菜间、卤味间等。本规范统称为冷荤加工间。冷荤制作处系指把粗、细加工后的副食进行煮、卤、熏、焖、炸、煎等使其成为熟食的加工处;冷荤拼配处系指把生冷及熟食按照不同要求切块、称量及拼配加工成冷盘的加

工处。

14.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如烤炉间(包括烤鸭、鹅肉等)或其他加工间等,根据需要设置,其热加工间应按本规范要求处理。

15.备餐间:主、副食成品的整理、分发及暂时置放处。

16.付货处:主、副食成品、点心、冷热饮料等向餐厅或饮食厅的交

付处。

17.小卖部:指烟、糖、酒与零星食品的出售处。

18.化验室:主要指自行加工食品的检验处。

19.库房:包括主食库、冷藏库、干菜库、调料库、蔬菜库、饮料库、

杂品库以及养生池等。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

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

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

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设计方法步骤

1.楼梯各部分尺寸的确定根据楼梯间的开间、进深、层高,确定每层楼梯踏步的高和宽、梯段长度和宽度、以及平台宽度等。(注意:双跑楼梯每层踏步级数最好取偶数,使两跑踏步数相等。)

(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楼梯的平面位置及楼梯间的尺寸确定楼梯的形式及适宜的坡度。初步确定踏步宽b和踏步高h(注意:b≦bmin,h≧hmax,bmin和hmax分别为各类建筑的最小踏步宽和最大踏步高。) b、h的取值

可参考表2.1和表2.2。

表2.1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名 称 踏步高/mm 踏步宽/mm

最大值 常用值 最小值 常用值

住宅 175 150~175 260 260~300

中小学校 150 120~150 260 260~300

办公楼 160 140~160 280 280~340

幼儿园 150 120~140 260 260~280

疗养院 150 300

剧场、会堂 160 130~150 280 300~350

(2)根据楼梯间开间尺寸确定梯段宽度B和梯井宽度。

(3)确定踏步级数咒,调整踏步高矗和踏步宽b,用层高H除以踏步高h,得踏步级数n≈H/h,当以为小数时,取整数,并调整踏步高h (h≈H/n),用公式b+h=450(mm),或b+2h=600~620(mm),确定踏步宽b。

(4)确定楼梯平台的宽度 。注意 (梯段宽)。

(5)由踏步宽b及每梯段的级数 ,确定梯段的水平投影长度L。 ( 为级踏步的踏面数)。

2.根据上述尺寸画出楼梯底层、二层及顶层平面图的草图

3.确定楼梯结构及构造形式确定楼梯为现浇或预制、梯段为板式或梁板式,以及平台板的支撑方式。

4.进行楼梯净空高度的验算,使之符合净空高度要求对于底层平台下做出入口时,应验算平台梁下净空高度是否满足2m的要求。若不满足,可通过下列途径加以调整:

(1)降低楼梯间底层平台梁下的室内地坪标高。

(2)将底层第一梯段增加级数。

(3)底层设一跑直通二层。

(4)将第一跑坡度适当增大,抬高底层平台标高。

(5)将(1)、(2)、(3)、(4)种方法结合使用。

5.根据平面图、剖切位置,及上述尺寸绘制剖面草图根据计算的踏步级数和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先画出全部踏步的剖面轮廓线,然后按所选定的结构形式画出梯段板厚(梁板式梯段还应画出梯梁高);画出平台梁及平台板;画出端墙及墙上的门、窗、过梁等。

6.根据剖面图调整好的尺寸,对平面图进行调整,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尺寸标注7.完成剖面图,加深并标注

如何设计楼梯(踏步尺寸,坡度,梯段宽度)

1、楼梯的坡度:楼梯坡度的确定,应考虑到行走舒适、攀登效率和空间状态因素。

梯段各级踏步前缘各点的联线称为坡度线。坡度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即为楼梯的坡度(这一夹角的正切称为楼梯的梯度)。室内楼梯的坡度一般为20度-45度为宜,最好的坡度为30度左右。特殊功能的楼梯要求的坡度各不相同。例如爬梯的坡度在60度以上,专用楼梯一般取45度-60度,室内外台阶的坡度为14度-27度,坡道的坡度通常在15度以下。一般说来,在人流较大、安全标准较高,或面积较充裕的场所楼梯坡宜平缓些,仅供少数人使用或不经常使用的辅助楼梯,坡度可以陡些,但最好不超过38度,除个性化楼梯或因空间可选择旋转楼梯。

2、踏步尺寸:

踏步的尺寸一般应与人脚尺寸步幅相适应,同时还与不同类型建筑中的使用功能有关。踏步的尺寸包括高度和宽度。踏步高度与宽度之比就是楼梯的梯度。踏步在同一坡度之下可以有不同的数值,给出一个恰当的范围,以使人行走时感到舒适。实践证明,行走时感到舒适的踏步,一般都是高度较小而宽度较大的。因此在选择高宽比时,对同一坡度的两种尺寸以高度较小者为宜,因行走时较之高度和宽度都大的踏步要省力些。但要注意宽度亦不能过小,以不小于240mm为宜,这样可保证脚的着力点重心落在脚心附近,并使脚后跟着力点有90%在踏步上。就成人而言,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应为240mm,舒适的宽度应为280-300mm左右。

国家标准:公共楼梯的踏步的高度为:160-170mm,常见的家中的水泥基座楼梯就是按这样的标准,较舒适的高度为160mm左右。 按目前的市场出售的家庭用的成品楼梯的情况来看,高度一般在170-210MM,180MM左右是最经济适用的选择;同一楼梯的各个梯段,其踏步的高度、宽度尺寸应该是相同的,尺寸不应有无规律的变化,以保证坡度与步幅关系恒定。

3、梯段宽度:

梯段宽度一般由通行人流来决定,以保证通行顺畅为原则。单人通行的梯段宽度一般应为800-900mm,一般的成品楼梯应该按照这个宽度设计;但是用于公用场所的楼梯,比如:双人通行的梯段宽度一般应为1100mm--1400mm;三人通行的梯段宽度一般应为1650--2100。如更多的人流通行,则按每股人流增加550+(0-150)mm的宽度。

在楼梯设计时有些最基础的尺寸要求,普通楼梯的部件尺寸一般如下:

1、 踏步板高度一般在16厘米到22厘米之间。

2、 除了竖直的围栏外,楼梯的围栏也可以水平排列。

3、 两根围栏的中心距离不要大于12.5厘米,否则小孩的头容易伸出去,造成危险。

4、 安装好的楼梯踏板与墙面留小于2厘米的间隙,以免损害墙面。

(1)楼梯间休息平台净空:等于或大于2100mm。

(2)楼梯跑道净空:等于或大于2300mm。

(3)客房走廊高;等于或大于2400mm。

(4)两侧设座的综合式走廊宽度等于或大于2500mm。

(5)楼梯扶手高;850—1100mm。

(6)门的常用尺寸:宽:850—1000mm。

(7)宙的常用尺寸;宽;400—1800mm,(不包括组合式窗子)

(8)窗台高;800—1200mm。

楼梯尺寸计算

以常用的平行双跑楼梯为例,说明楼梯尺寸的计算方法, ① 根据层高H和初选步高h定每层步数N,N=H/h。 ② 根据步数N和初选步宽b决定梯段水平投影长度L,L=(0.5N-1)·b。

③ 确定是否设梯井。供儿童使用的楼梯梯井不应大于120mm,以利安全。

④ 根据楼梯间开间净宽A和梯井宽C确定梯段宽度a,a=(A-C)/2。

⑤ 根据初选中间平台宽D1(D1≥a)和楼层平台宽D2(D2>a)以及梯段水平投影长度L检验楼梯间进深净长度B,D1+L+D2=B。如不能满足,可对L值进行调整(即调整b值)。

餐饮建筑设计规范及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总则

第1.0.1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

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

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

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第1.0.3条 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

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

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第1.0.4条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

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第1.0.5条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

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第1.0.6条 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第2.0.2条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第2.0.3条 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第2.0.4条 在总平面布置上,应防止厨房(或饮食制作间)的油烟、气味、噪声及废弃物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第2.0.5条 一、二级餐馆与一级饮食店建筑宜有适当的停车空间。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餐馆、饮食店、食堂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

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第3.1.2条 餐馆、饮食店、食堂的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

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类别

等级 餐厅与饮食厅每座最小使用面积(㎡/座)

餐馆餐厅 饮食店餐厅 食堂餐厅

一 1.30 1.30 1.10

二 1.10 1.10 0.85

三 1.00 —— ——

第3.1.3条 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

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二、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贮存、加

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区特点等不同情况适当调整。

第3.1.4条 位于三层及三层以上的一级餐馆与饮食店和四层及四层

以上的其他各级餐馆与饮食店均宜设置乘客电梯。

第3.1.5条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饮食建筑,在平面设计和设施上应符

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3.1.6条 饮食建筑有关用房应采取防蝇、鼠、虫、鸟及防尘、防

潮等措施。

第3.1.7条 饮食建筑在适当部位应设拖布池和清扫工具存放处,有

条件时宜单独设置用房。

第二节 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1条 餐厅或饮食厅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

二、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三、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

第3.2.2条 餐厅与饮食厅的餐桌正向布置时,桌边到桌边(或墙面)

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仅就餐者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桌边到

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二、有服务员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桌边到

内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35m;

三、有小车通行时,桌边到桌边的净距不应小于2.10m;

四、餐桌采用其他型式和布置方式时,可参照前款规定并根据实际需

要确定。

第3.2.3条 餐厅与饮食厅采光、通风应良好。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6。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

小于该厅地面面积的1/16。

第3.2.4条 餐厅与饮食厅的室内各部面层均应选用不易积灰、易清

洁的材料,墙及天棚阴角宜作成弧形。

第3.2.5条 食堂餐厅售饭口的数量可按每50人设一个,售饭口的间距不宜小于1.10m,台面宽度不宜小于0.50m,并应采用光滑、不

渗水和易清洁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沟槽。

第3.2.6条 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

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 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间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

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二、卫生器具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卫生器具设置数量

洗手间中

洗手盆 洗手水龙头 洗碗水龙头 厕所中

大小便器

餐馆 一、二级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100座时设男大便器1个,小便器1个,女大便器1个;〉100座时每100座增设男大或小便器1个,女

大便器1个

三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

饮食店 一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

二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

食堂 一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二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50座设1个,〉50座时每100座增设1个

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

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所有水龙头不宜采用手动式开关。 第3.2.8条 外卖柜台或窗口临街设置时,不应干扰就餐者通行,距人行道宜有适当距离,并应有遮雨、防尘、防蝇等设施。外卖柜台或

窗口在厅内设置时,不宜妨碍就餐者通行。

第三节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

第3.3.1条 餐馆与食堂的厨房可根据经营性质、协作组合关系等实

际需要选择设置下列各部分:

一、主食加工间——包括主食制作间和主食热加工间;

二、副食加工间——包括粗加工间、细加工间、烹调热加工间、冷荤

加工间及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

三、备餐间——包括主食备餐、副食备餐、冷荤拼配及小卖部等。冷

荤拼配间与小卖部均应单独设置;

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五、烧火间。

第3.3.2条 饮食店的饮食制作间可根据经营性质选择设置下列各部

分:

一、冷食加工间——包括原料调配、热加工、冷食制作、其他制作及

冷藏用房等;

二、饮料(冷、热)加工间——包括原料研磨配制、饮料煮制、冷却

和存放用房等;

三、点心、小吃、冷荤等制作的房间内容参照第3.3.1条规定的有关

部分;

四、食具洗涤消毒间与食具存放间。食具洗涤消毒间应单独设置。 第3.3.3条 厨房与饮食制作间应按原料处理、主食加工、副食加工、备餐、食具洗存等工艺流程合理布置,严格做到原料与成品分开,生

食与熟食分隔加工和存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副食粗加工宜分设肉禽、水产的工作台和清洗池,粗加工后的原

料送入细加工间避免反流。遗留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

二、冷荤成品应在单间内进行拼配,在其入口处应设有洗手设施的前

室;

三、冷食制作间的入口处应设有通过式消毒设施;

四、垂直运输的食梯应生、熟分设。

第3.3.4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00m。 第3.3.5条 加工间的工作台边(或设备边)之间的净距:单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0.7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0m;双面操作,无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20m,有人通行时不应小于1.50m。 第3.3.6条 加工间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6;

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10。

第3.3.7条 通风排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加工间均应处理好通风排气,并应防止厨房油烟气味污染餐厅;

二、热加工间应采用机械排风,也可设置出屋面的排风竖井或设有挡

风板的天窗等有效自然通风措施;

三、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器的排气

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四、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除应加设机械排风外,尚宜分隔成小间,防

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第3.3.8条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用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3.3.9条 各加工间室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地面均应采用耐磨、不渗水、耐腐蚀、防滑易清洗的材料,并应

处理好地面排水;

二、墙面、隔断及工作台、水池等设施均应采用无毒、光滑易洁的材

料,各阴角宜做成弧形;

三、窗台宜做成不易放置物品的形式。

第3.3.10条 以煤、柴为燃料的主食热加工间应设烧火间,烧火间宜位于下风侧,并处理好进煤、出灰的问题。严寒与寒冷地区宜采用封

闭式烧火间。

第3.3.11条 热加工间的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

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

第四节 辅助部分

第3.4.1条 辅助部分主要由各类库房、办公用房、工作人员更衣、厕所及淋浴室等组成,应根据不同等级饮食建筑的实际需要,选择设

置。

第3.4.2条 饮食建筑宜设置冷藏设施。设置冷藏库时应符合现行《冷

库设计规范》(GBJ72-84)的规定。

第3.4.3条 各类库房应符合第3.1.6条规定。天然采光时,窗洞口面

积不宜小于地面面积的1/10。自然通风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

地面面积的1/20。

第3.4.4条 需要设置化验室时,面积不宜小于12㎡,其顶棚、墙面

及地面应便于清洁并设有给水排水设施。

第3.4.5条 更衣处宜按全部工作人员男女分设,每人一格更衣柜,

其尺寸为0.50×0.50×0.50m3。

第3.4.6条 淋浴宜按炊事及服务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每25人设一个淋浴器,设二个及二个以上淋浴器时男女应分设,每淋浴室均应设

一个洗手盆。

第3.4.7条 厕所应按全部工作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30人以下者可设一处,超过30人者男女应分设,并均为水冲式厕所。男厕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男女厕所的前室各设一个洗手盆,厕所前室门不应朝向各加工间和餐厅。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4.1.1条 饮食建筑应设给水排水系统,其用水量标准及给水排水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的

规定,其中淋浴用热水(40℃)可取40l/人次。

第4.1.2条 淋浴热水的加热设备,当采用煤气加热器时,不得设于

淋浴室内,并设可靠的通风排气设备。

第4.1.3条 餐馆、饮食店及食堂设冷冻或空调设备时,其冷却用水

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第4.1.4条 餐馆、饮食店及食堂内应设开水供应点。

第4.1.5条 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排水管道应通畅,并便于清扫及疏通,当采用明沟排水时,应加盖篦子。沟内阴角做成弧形,并有水封及防鼠装置。带有油腻的排水,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别设置,并安装

隔油设施。

第二节 采暖、空调和通风

第4.2.1条 采暖

一、各类房间冬季采暖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房间名称 设计温度℃

餐厅、饮食厅 18~20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冷加工间) 16

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热加工间) 10

干菜库、饮料库 8~10

蔬菜库 5

洗涤间 16~20

二、厨房和饮食制作间内应采用耐腐蚀和便于清扫的散热器。

第4.2.2条 空调

一、一级餐馆的餐厅、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和炎热地区的二级餐馆的

餐厅宜设置空调,空调设计参数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房间名称 设计温度℃ 相对湿度% 噪声标准

db 新风量m3/h•人 工作地带

风速

一级餐厅、饮食

厅 24~26 〈65 NC40 25 〈0.25

二级餐

厅 25~28 〈65 NC50 20 〈0.3

二、一级餐馆宜采用集中空调系统,一级饮食店和二级餐馆可采用局

部空调系统。

第4.2.3条 通风

一、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机械通风的换气量宜按热平衡计算,计算排风量的65%通过排风罩排至室外,而由房间的全面换气

排出35%;

二、排气罩口吸气速度一般不应小于0.5m/s,排风管内速度不应小

于10m/s;

三、厨房和饮食制作间的热加工间,其补风量宜为排风量的70%左

右,房间负压值不应大于5Pa。

第4.2.4条 蒸箱以及采用蒸汽的洗涤消毒设施,供汽管表压力宜为

0.2MPa。

第4.2.5条 厨房的排风系统宜按防火单元设置,不宜穿越防火墙。厨房水平排风道通过厨房以外的房间时,在厨房的墙上应设防火阀

门。

第三节 电气

第4.3.1条 一级餐馆的宴会厅及为其服务的厨房的照明部分电力应

为二级负荷。

第4.3.2条 厨房及饮食制作间的电源进线应留有一定余量。配电箱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回路及插座。电气设备、灯具、管路应有防潮措

施。

第4.3.3条 主要房间及部位的平均照度推荐值宜符合表4.3.3的规

定。

第4.3.4条 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环境潮湿的场地,应采用漏电

保护器。

第4.3.5条 餐馆、饮食店应设置市内直通电话,一级餐馆及一级饮

食店宜设置公用电话。

第4.3.6条 一级餐馆的餐厅及一级饮食店的饮食厅宜设置播放背景

音乐的音响设备。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餐馆:凡接待就餐者零散用餐,或宴请宾客的营业性中、西餐馆,包括饭庄、饭馆、饭店、酒家、酒楼、风味餐厅、旅馆餐厅、旅游餐

厅、快餐馆及自助餐厅等等,统称为餐馆。

2.饮食店:设有客座的营业性冷、热饮食店,包括咖啡厅、茶园、茶厅、单纯出售酒类冷盘的酒馆、酒吧以及各类小吃店等等,统称为

饮食店。

3.食堂:设于机关、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为供应其内部职工、

学生等就餐的非盈利性场所,统称为食堂。

4.污染源:一般指传染性医院、易于孳生蚊、蝇的粪坑、污水池、

牲畜棚圈、垃圾场等处所。

5.餐厅:餐馆、食堂中的就餐部分统称为餐厅。40座及40座以下

者为小餐厅,40座以上者为大餐厅。

6.饮食厅:饮食店中设有客座接待就餐者的部分统称为饮食厅。40

座及40座以下者为小饮食厅,40座以上者为大饮食厅。

7.就餐者:餐馆、饮食店的顾客和食堂就餐人统称为就餐者。

8.主食制作间:指米、面、豆类及杂粮等半成品加工处。

9.主食热加工间:指对主食半成品进行蒸、煮、烤、烙、煎、炸等

的加工处。

10.副食粗加工间:包括肉类的洗、去皮、剔骨和分块;鱼虾等刮鳞、剪须、破腹、洗净;禽类的拔毛、开膛、洗净;海珍品的发、泡、择、

洗;蔬菜的择拣、洗等的加工处。

11.副食细加工间:把经过粗加工的副食品分别按照菜肴要求洗、切、

称量、拼配为菜肴半成品的加工处。

12.烹调热加工间:指对经过细加工的半成品菜肴,加以调料进行煎、

炒、烹、炸、蒸、焖、煮等的热加工处。

13.冷荤加工间:包括冷荤制作与拼配两部分,亦称酱菜间、卤味间等。本规范统称为冷荤加工间。冷荤制作处系指把粗、细加工后的副食进行煮、卤、熏、焖、炸、煎等使其成为熟食的加工处;冷荤拼配处系指把生冷及熟食按照不同要求切块、称量及拼配加工成冷盘的加

工处。

14.风味餐馆的特殊加工间:如烤炉间(包括烤鸭、鹅肉等)或其他加工间等,根据需要设置,其热加工间应按本规范要求处理。

15.备餐间:主、副食成品的整理、分发及暂时置放处。

16.付货处:主、副食成品、点心、冷热饮料等向餐厅或饮食厅的交

付处。

17.小卖部:指烟、糖、酒与零星食品的出售处。

18.化验室:主要指自行加工食品的检验处。

19.库房:包括主食库、冷藏库、干菜库、调料库、蔬菜库、饮料库、

杂品库以及养生池等。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

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

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

“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

执行时,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设计方法步骤

1.楼梯各部分尺寸的确定根据楼梯间的开间、进深、层高,确定每层楼梯踏步的高和宽、梯段长度和宽度、以及平台宽度等。(注意:双跑楼梯每层踏步级数最好取偶数,使两跑踏步数相等。)

(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楼梯的平面位置及楼梯间的尺寸确定楼梯的形式及适宜的坡度。初步确定踏步宽b和踏步高h(注意:b≦bmin,h≧hmax,bmin和hmax分别为各类建筑的最小踏步宽和最大踏步高。) b、h的取值

可参考表2.1和表2.2。

表2.1一般楼梯踏步设计参考尺寸

名 称 踏步高/mm 踏步宽/mm

最大值 常用值 最小值 常用值

住宅 175 150~175 260 260~300

中小学校 150 120~150 260 260~300

办公楼 160 140~160 280 280~340

幼儿园 150 120~140 260 260~280

疗养院 150 300

剧场、会堂 160 130~150 280 300~350

(2)根据楼梯间开间尺寸确定梯段宽度B和梯井宽度。

(3)确定踏步级数咒,调整踏步高矗和踏步宽b,用层高H除以踏步高h,得踏步级数n≈H/h,当以为小数时,取整数,并调整踏步高h (h≈H/n),用公式b+h=450(mm),或b+2h=600~620(mm),确定踏步宽b。

(4)确定楼梯平台的宽度 。注意 (梯段宽)。

(5)由踏步宽b及每梯段的级数 ,确定梯段的水平投影长度L。 ( 为级踏步的踏面数)。

2.根据上述尺寸画出楼梯底层、二层及顶层平面图的草图

3.确定楼梯结构及构造形式确定楼梯为现浇或预制、梯段为板式或梁板式,以及平台板的支撑方式。

4.进行楼梯净空高度的验算,使之符合净空高度要求对于底层平台下做出入口时,应验算平台梁下净空高度是否满足2m的要求。若不满足,可通过下列途径加以调整:

(1)降低楼梯间底层平台梁下的室内地坪标高。

(2)将底层第一梯段增加级数。

(3)底层设一跑直通二层。

(4)将第一跑坡度适当增大,抬高底层平台标高。

(5)将(1)、(2)、(3)、(4)种方法结合使用。

5.根据平面图、剖切位置,及上述尺寸绘制剖面草图根据计算的踏步级数和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先画出全部踏步的剖面轮廓线,然后按所选定的结构形式画出梯段板厚(梁板式梯段还应画出梯梁高);画出平台梁及平台板;画出端墙及墙上的门、窗、过梁等。

6.根据剖面图调整好的尺寸,对平面图进行调整,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尺寸标注7.完成剖面图,加深并标注

如何设计楼梯(踏步尺寸,坡度,梯段宽度)

1、楼梯的坡度:楼梯坡度的确定,应考虑到行走舒适、攀登效率和空间状态因素。

梯段各级踏步前缘各点的联线称为坡度线。坡度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即为楼梯的坡度(这一夹角的正切称为楼梯的梯度)。室内楼梯的坡度一般为20度-45度为宜,最好的坡度为30度左右。特殊功能的楼梯要求的坡度各不相同。例如爬梯的坡度在60度以上,专用楼梯一般取45度-60度,室内外台阶的坡度为14度-27度,坡道的坡度通常在15度以下。一般说来,在人流较大、安全标准较高,或面积较充裕的场所楼梯坡宜平缓些,仅供少数人使用或不经常使用的辅助楼梯,坡度可以陡些,但最好不超过38度,除个性化楼梯或因空间可选择旋转楼梯。

2、踏步尺寸:

踏步的尺寸一般应与人脚尺寸步幅相适应,同时还与不同类型建筑中的使用功能有关。踏步的尺寸包括高度和宽度。踏步高度与宽度之比就是楼梯的梯度。踏步在同一坡度之下可以有不同的数值,给出一个恰当的范围,以使人行走时感到舒适。实践证明,行走时感到舒适的踏步,一般都是高度较小而宽度较大的。因此在选择高宽比时,对同一坡度的两种尺寸以高度较小者为宜,因行走时较之高度和宽度都大的踏步要省力些。但要注意宽度亦不能过小,以不小于240mm为宜,这样可保证脚的着力点重心落在脚心附近,并使脚后跟着力点有90%在踏步上。就成人而言,楼梯踏步的最小宽度应为240mm,舒适的宽度应为280-300mm左右。

国家标准:公共楼梯的踏步的高度为:160-170mm,常见的家中的水泥基座楼梯就是按这样的标准,较舒适的高度为160mm左右。 按目前的市场出售的家庭用的成品楼梯的情况来看,高度一般在170-210MM,180MM左右是最经济适用的选择;同一楼梯的各个梯段,其踏步的高度、宽度尺寸应该是相同的,尺寸不应有无规律的变化,以保证坡度与步幅关系恒定。

3、梯段宽度:

梯段宽度一般由通行人流来决定,以保证通行顺畅为原则。单人通行的梯段宽度一般应为800-900mm,一般的成品楼梯应该按照这个宽度设计;但是用于公用场所的楼梯,比如:双人通行的梯段宽度一般应为1100mm--1400mm;三人通行的梯段宽度一般应为1650--2100。如更多的人流通行,则按每股人流增加550+(0-150)mm的宽度。

在楼梯设计时有些最基础的尺寸要求,普通楼梯的部件尺寸一般如下:

1、 踏步板高度一般在16厘米到22厘米之间。

2、 除了竖直的围栏外,楼梯的围栏也可以水平排列。

3、 两根围栏的中心距离不要大于12.5厘米,否则小孩的头容易伸出去,造成危险。

4、 安装好的楼梯踏板与墙面留小于2厘米的间隙,以免损害墙面。

(1)楼梯间休息平台净空:等于或大于2100mm。

(2)楼梯跑道净空:等于或大于2300mm。

(3)客房走廊高;等于或大于2400mm。

(4)两侧设座的综合式走廊宽度等于或大于2500mm。

(5)楼梯扶手高;850—1100mm。

(6)门的常用尺寸:宽:850—1000mm。

(7)宙的常用尺寸;宽;400—1800mm,(不包括组合式窗子)

(8)窗台高;800—1200mm。

楼梯尺寸计算

以常用的平行双跑楼梯为例,说明楼梯尺寸的计算方法, ① 根据层高H和初选步高h定每层步数N,N=H/h。 ② 根据步数N和初选步宽b决定梯段水平投影长度L,L=(0.5N-1)·b。

③ 确定是否设梯井。供儿童使用的楼梯梯井不应大于120mm,以利安全。

④ 根据楼梯间开间净宽A和梯井宽C确定梯段宽度a,a=(A-C)/2。

⑤ 根据初选中间平台宽D1(D1≥a)和楼层平台宽D2(D2>a)以及梯段水平投影长度L检验楼梯间进深净长度B,D1+L+D2=B。如不能满足,可对L值进行调整(即调整b值)。


相关文章

  • 设计指导书
  •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水务局工作站 土木工程专业(本科) 毕业设计指导书 (混合结构教学楼) 学 号: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 2 ...查看


  • 楼梯设计步骤和方法
  • 想要学楼梯设计,那么就先得知道楼梯设计的规范要求,因为毕竟楼梯在建筑中不单是竖向交通的解决措施,同时也是竖向安全疏散的主要渠道. 所以,除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里对踏步尺寸.梯段宽度.扶手高度等方面有要求,还要根据各种建筑的疏散 ...查看


  • 建筑设计任务书 1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毕业生毕业设计任务书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2010年9月 <毕业设计-民用建筑设计>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一.毕业设计的目的 按照教学计划,一般在大三第二学期要进行 ...查看


  • 楼梯踏步高度与宽度问题
  • 楼梯踏步 高度与宽度问题 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 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 站房内旅客用楼梯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 ...查看


  • 楼梯的组成
  • 楼梯的组成: 楼梯梯段:由踏步组成,联系两个不同标高平台的倾斜构件.梯段的踏步数应≤18级,但不宜少于3级. 平台:中间平台.楼层平台 栏杆扶手:梯段及平台边缘的安全保护构件.有一定的装饰作用. 梯井:梯段之间形成的空档. 形 式:楼梯形式 ...查看


  • 家用楼梯宽度,家用楼梯踏步尺寸
  • 家用楼梯宽度,家用楼梯踏步尺寸 楼梯是家居装修中非常普遍的一种设计,在家中起着楼梯起着承上接下的作用,不仅如此,楼梯也是家中很好的装饰品,楼梯设计时要与装修风格相一致,才能与整个家居风格合拍,楼梯的设计业有着许多学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 ...查看


  • [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
  • <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任务书 一.设计题目 贵阳市某独栋住宅设计 二.目的要求 通过<房屋建筑学>课程的学习和课程设计实践技能训练 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设计原理及构造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掌握建筑施 ...查看


  • 单元式住宅设计指导
  • 单元式住宅设计指导 一.设计任务书 1.设计题目(1)(1)单元式多层住宅初步设计(2)(2)单元式多层住宅施工图设计2.设计条件(1)(1)基地自定(2)(2)技术条件:结构按砖混结构考虑,承重方向的开间或进深应符合模数,承重墙.外墙.内 ...查看


  •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