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下列材料:
(1) 设置申请书。
(2)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选址报告。
(4) 申请设置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证明,能承担医疗风险的相关证明。
(5) 共同、合伙申请设的,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6) 建筑设计平面图。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原件交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 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7.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下列材料:
(1) 设置申请书。
(2)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选址报告。
(4) 申请设置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证明,能承担医疗风险的相关证明。
(5) 共同、合伙申请设的,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6) 建筑设计平面图。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书(原件交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验, 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