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的效能评估的其中一个难题是在不同的体系里给予了不同的含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基本分歧在于发现协议效力或方法的测量与评价的标准是很困难的。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一般特点
所有的职业健康安全归功于一般系统理论的遗产。系统理论认为,应该有四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一般要求,虽然在实践中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允许相当大的多样性。四个一般要求如下所示。
系统目标
规范的系统元素和他们的相互关系 ;并非所有系统都需要有相同的元素。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到其他系统的关系(包括一般管理系统,和监管制度,以及技术和工作组织)
系统维护要求(哪些人是内部的关系到审查阶段,还是外部的例如关系到产业政策支持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最佳做法 ;
系统之间的系统维护可能不同)。
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几个澳大利亚当局已大致上符合这些一般系统要求的定义。因此博顿利注意到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它是蓄意链接和序列分析流程实现具体目标,创建一种可重复和可确认的方式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纠正措施...也是一个系统的方法的中心。
沃里克·皮尔斯也强调系统性的联系,把职业健康与安全定义为“职业健康和安全所覆盖的主要活动范围需要管理的不同的元素。这些都是相互联系的,整件事是一个反馈环”。
同样,加拉格尔定义了职业健康安全作为"… …规划和审查、 管理的组织安排,协商安排和综合的方式,以提高健康和安全性能在一起工作的具体程序元素的组合"。
2.自愿或强制的实现方法。
方法之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同源自于其实施方法的不同。弗里克和雷恩区分三种类型 — — 自愿、 强制性及混合。自愿系统存在企业它们采用OHSMS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通常这是实施战略目标与员工福利、良好的企业公民,尽管可能有其他动机,如减少保险费用。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的演变,在一些欧洲国家,立法需要采用风险评估系统。也可能存在外部商业压力以地方立法要求。因此,许多企业采用OHSMS遵守客户和供应商,主承包商和其他商业机构的要求。混合
的方法是说需要混合志愿动机和法律要求。
3.管理系统或系统管理
基于自愿和强制性的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区别,弗里克和雷恩还单独的定义“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统”,和“管理系统”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具体来说,前者的特点:基于市场的升级通常由咨询公司,和通常非
常正式的法规,对如何整合大型和复杂的组织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也对文档的全面需求。
这个“系统管理”的形式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凡不符合这些要求的"系统",那么期间它是不适用的。另一方面,“系统管理”被描述为“…数量有限的授权原则,系统管理的职业安全和健康,适用于各类雇主包括小型的”。
该方法源于在欧洲以及澳大利亚发现的监管方法,在那里企业,包括小型的,被鼓励或要求遵守要求不高的框架相对于“管理系统”。欧盟框架指令1989 /391风险评估原则,一个简单的监管框架可能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
支持这种松散的方式的OHSMS也存在于澳大利亚。一个在OHSMS方面的雇主专家对职业安全和健康系统的定义仅仅是“就一句话你在安全管理上做了什么”。与此相符的是博顿利的包罗万象的方法,认为“……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可以是简单或复杂的,它可以高度记录或难描述,也可以自行开发或根据现有的模型”。
一个例子,“小企业安全解决方案”是比较简单的一个管理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系统”的方法--澳大利亚行业商会为小型企业公布的一本小册子。
这一主张有四步骤如下:
步骤 1: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的效能评估的其中一个难题是在不同的体系里给予了不同的含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的基本分歧在于发现协议效力或方法的测量与评价的标准是很困难的。
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一般特点
所有的职业健康安全归功于一般系统理论的遗产。系统理论认为,应该有四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一般要求,虽然在实践中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允许相当大的多样性。四个一般要求如下所示。
系统目标
规范的系统元素和他们的相互关系 ;并非所有系统都需要有相同的元素。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到其他系统的关系(包括一般管理系统,和监管制度,以及技术和工作组织)
系统维护要求(哪些人是内部的关系到审查阶段,还是外部的例如关系到产业政策支持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最佳做法 ;
系统之间的系统维护可能不同)。
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几个澳大利亚当局已大致上符合这些一般系统要求的定义。因此博顿利注意到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它是蓄意链接和序列分析流程实现具体目标,创建一种可重复和可确认的方式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纠正措施...也是一个系统的方法的中心。
沃里克·皮尔斯也强调系统性的联系,把职业健康与安全定义为“职业健康和安全所覆盖的主要活动范围需要管理的不同的元素。这些都是相互联系的,整件事是一个反馈环”。
同样,加拉格尔定义了职业健康安全作为"… …规划和审查、 管理的组织安排,协商安排和综合的方式,以提高健康和安全性能在一起工作的具体程序元素的组合"。
2.自愿或强制的实现方法。
方法之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不同源自于其实施方法的不同。弗里克和雷恩区分三种类型 — — 自愿、 强制性及混合。自愿系统存在企业它们采用OHSMS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通常这是实施战略目标与员工福利、良好的企业公民,尽管可能有其他动机,如减少保险费用。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的演变,在一些欧洲国家,立法需要采用风险评估系统。也可能存在外部商业压力以地方立法要求。因此,许多企业采用OHSMS遵守客户和供应商,主承包商和其他商业机构的要求。混合
的方法是说需要混合志愿动机和法律要求。
3.管理系统或系统管理
基于自愿和强制性的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区别,弗里克和雷恩还单独的定义“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系统”,和“管理系统”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具体来说,前者的特点:基于市场的升级通常由咨询公司,和通常非
常正式的法规,对如何整合大型和复杂的组织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也对文档的全面需求。
这个“系统管理”的形式必须符合严格的标准。凡不符合这些要求的"系统",那么期间它是不适用的。另一方面,“系统管理”被描述为“…数量有限的授权原则,系统管理的职业安全和健康,适用于各类雇主包括小型的”。
该方法源于在欧洲以及澳大利亚发现的监管方法,在那里企业,包括小型的,被鼓励或要求遵守要求不高的框架相对于“管理系统”。欧盟框架指令1989 /391风险评估原则,一个简单的监管框架可能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
支持这种松散的方式的OHSMS也存在于澳大利亚。一个在OHSMS方面的雇主专家对职业安全和健康系统的定义仅仅是“就一句话你在安全管理上做了什么”。与此相符的是博顿利的包罗万象的方法,认为“……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可以是简单或复杂的,它可以高度记录或难描述,也可以自行开发或根据现有的模型”。
一个例子,“小企业安全解决方案”是比较简单的一个管理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系统”的方法--澳大利亚行业商会为小型企业公布的一本小册子。
这一主张有四步骤如下:
步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