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任宁虎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年初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亲自与各级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推动,切实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5、高度重视廉政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6、坚持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述职述廉汇报会。
7、认真落实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8、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
9、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10、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1、带头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细则,细化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整治多处占用和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1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对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13、牵头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并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4、领导和支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督促履行监督责任。
15、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6、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
17、从严律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8、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编辑: 闫凤婷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任宁虎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年初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亲自与各级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推动,切实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5、高度重视廉政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6、坚持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述职述廉汇报会。
7、认真落实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8、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
9、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10、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1、带头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实施细则,细化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整治多处占用和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着力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1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对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13、牵头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并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4、领导和支持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督促履行监督责任。
15、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6、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
17、从严律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8、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编辑: 闫凤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