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版)
一、考核目的
1. 规范、加强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的管理,使试用期员工能够尽快熟悉本岗位工作,融入所
属团队和公司文化;
2. 对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做客观评价,充分了解新员工的综
合素质,留住合适的员工,淘汰不合适的员工;
3. 造就一批业务精干、高素质,能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形成以业绩导向为核心的
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原则
1. 公开原则
新员工入职后,新员工的直接上级要向新员工说明试用期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试用期考核的透明度;
2. 客观原则
试用期考核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徇私舞弊,不凭感觉、印象,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3. 开放沟通原则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流程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以确保考核的有序进行。
三、考核对象
总部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各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3.1 试用期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一般为3个月,必要时可适当延长。
四、考核主体及考核内容的权重分配
序号 1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成绩
《试用期考核表》
10%
人资行政中心相应培训人员
直接上级考核,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
试用期结束前
5天 入职培训后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权重
考核主体
时间节点
2
工作业绩 60%
由人资行政中心组织,
3
民意调查
《试用期员工能力态度调查表》
30%
对新员工的上级、平级、下级(如果有)织进行调查
转正前10天
五、转正流程
5.1 新员工提交《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1. 新员工在转正前10日,新员工将填写好的《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提交至人资行政中心,《试
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1) 试用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 2) 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改进意见; 3) 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方向; 4) 对公司文化的认识等。
注:新员工转正申请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一:《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5.2 业绩汇总
人资行政中心从各用人部门收集汇总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得出新员工试用期做出的主要工作业绩。 5.3民意调查
人资行政中心在新员工转正前5-10日组织对新员工的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的对象为新员工的上级、平级、下级(如果有),力求全方位地对新员工形成客观评价。 注:民意调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二:《试用期员工民意调查表》。 5.4形成综合建议
人资行政中心针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分析汇总,得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得分,形成综合建议。
注:综合建议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四:《试用期员工转正综合汇总表》。 5.5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审核
人资行政中心将新员工的转正材料送交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审核,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对新员工是否转正给出具体意见。
5.6 分管业务副总裁审核
人资行政中心将新员工的转正材料汇总后交分管业务副总裁审核。 5.7审批
经理级及以下级别的员工,由人资行政中心呈报分管人事副总裁审批。若是副总经理(含)及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分管人事副总裁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审批意见。
六、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部门
主要职责
新员工座位安排、办公用品准备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新员工入职培训
人资行政中心
向用人单位提供各类管理工具、管理表格 组织对新员工的能力态度的民意测评
收集、汇总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能力态度评价表》、《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与新员工共同拟定《试用期考核表》 对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评分
用人部门
对新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价
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和该中心第一负责人对该员工是否转正给出具体意见
对副总经理级以下级别员工是否转正进行最终审
分管人事副总裁
批;
对副总经理级(含)及以上级别员工是否转正进行审核。
董事长
对副总经理级(含)及以上级别员工是否转正进行最终审批
/ /
入职后一周内 转正前5天 转正前5~10天 人资行政中心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 转正前5~10天
时间节点
入职前2天 入职后一周内 入职后两周内 入职后2天内
七、 考核结果运用
7.1 按期或提前转正
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符合所在岗位要求,可按要求如期转正。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做出了特别贡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转正。
7.2 延迟转正
新员工存在下述情形者,应适当延长试用期(一般为延长三个月): 1. 试用期内事假天数超过10天的; 2. 试用期病假天数超过30天者;
3. 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 4. 试用期内综合考评成绩低于75分。 7.3 不予转正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新员工存在下述情形者,公司不予转正并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 与上家单位存在劳动纠纷或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2.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公司要求的各类入职资料者; 3. 发现有提供虚假应聘信息或伪造证件的; 4. 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5. 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的;
6. 公司制度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八、 附则
1. 本制度由人资行政中心制定,提请人资行政分管领导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 人资行政中心对本制度具有最终的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改,经董事会审
批通过后执行。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前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上海立天唐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版)
一、考核目的
1. 规范、加强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的管理,使试用期员工能够尽快熟悉本岗位工作,融入所
属团队和公司文化;
2. 对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做客观评价,充分了解新员工的综
合素质,留住合适的员工,淘汰不合适的员工;
3. 造就一批业务精干、高素质,能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形成以业绩导向为核心的
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原则
1. 公开原则
新员工入职后,新员工的直接上级要向新员工说明试用期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试用期考核的透明度;
2. 客观原则
试用期考核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徇私舞弊,不凭感觉、印象,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3. 开放沟通原则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流程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以确保考核的有序进行。
三、考核对象
总部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各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3.1 试用期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一般为3个月,必要时可适当延长。
四、考核主体及考核内容的权重分配
序号 1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成绩
《试用期考核表》
10%
人资行政中心相应培训人员
直接上级考核,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
试用期结束前
5天 入职培训后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权重
考核主体
时间节点
2
工作业绩 60%
由人资行政中心组织,
3
民意调查
《试用期员工能力态度调查表》
30%
对新员工的上级、平级、下级(如果有)织进行调查
转正前10天
五、转正流程
5.1 新员工提交《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1. 新员工在转正前10日,新员工将填写好的《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提交至人资行政中心,《试
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1) 试用期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 2) 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改进意见; 3) 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方向; 4) 对公司文化的认识等。
注:新员工转正申请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一:《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5.2 业绩汇总
人资行政中心从各用人部门收集汇总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得出新员工试用期做出的主要工作业绩。 5.3民意调查
人资行政中心在新员工转正前5-10日组织对新员工的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的对象为新员工的上级、平级、下级(如果有),力求全方位地对新员工形成客观评价。 注:民意调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二:《试用期员工民意调查表》。 5.4形成综合建议
人资行政中心针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分析汇总,得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得分,形成综合建议。
注:综合建议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四:《试用期员工转正综合汇总表》。 5.5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审核
人资行政中心将新员工的转正材料送交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审核,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对新员工是否转正给出具体意见。
5.6 分管业务副总裁审核
人资行政中心将新员工的转正材料汇总后交分管业务副总裁审核。 5.7审批
经理级及以下级别的员工,由人资行政中心呈报分管人事副总裁审批。若是副总经理(含)及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分管人事副总裁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审批意见。
六、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部门
主要职责
新员工座位安排、办公用品准备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新员工入职培训
人资行政中心
向用人单位提供各类管理工具、管理表格 组织对新员工的能力态度的民意测评
收集、汇总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能力态度评价表》、《试用期转正申请表》 与新员工共同拟定《试用期考核表》 对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评分
用人部门
对新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评价
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和该中心第一负责人对该员工是否转正给出具体意见
对副总经理级以下级别员工是否转正进行最终审
分管人事副总裁
批;
对副总经理级(含)及以上级别员工是否转正进行审核。
董事长
对副总经理级(含)及以上级别员工是否转正进行最终审批
/ /
入职后一周内 转正前5天 转正前5~10天 人资行政中心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 转正前5~10天
时间节点
入职前2天 入职后一周内 入职后两周内 入职后2天内
七、 考核结果运用
7.1 按期或提前转正
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符合所在岗位要求,可按要求如期转正。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做出了特别贡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转正。
7.2 延迟转正
新员工存在下述情形者,应适当延长试用期(一般为延长三个月): 1. 试用期内事假天数超过10天的; 2. 试用期病假天数超过30天者;
3. 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 4. 试用期内综合考评成绩低于75分。 7.3 不予转正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新员工存在下述情形者,公司不予转正并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 与上家单位存在劳动纠纷或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2.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公司要求的各类入职资料者; 3. 发现有提供虚假应聘信息或伪造证件的; 4. 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5. 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的;
6. 公司制度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八、 附则
1. 本制度由人资行政中心制定,提请人资行政分管领导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 人资行政中心对本制度具有最终的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改,经董事会审
批通过后执行。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前期相关制度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上海立天唐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