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班组和现场全体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一、班组考核办法
1、考核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周期每周一次,专项检查按要求进行考核。
2、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为合格,85分
(含85分)至90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总评,将每次考核分数进行平均得分为本班组本月的分数。
3、考核项目按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每项次1分,重大安全隐
患扣10分。
4、班组得分与绩效工资挂钩,90分以上(不含90分)每增加1分,班组绩效评分增加1.5分,85分(含85分)至90分,班组绩效评分扣1分,85分以下班组绩效评分扣20分。
二、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
2 、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处、临边、井口等地点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20元/人次;
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对相关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5、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作业,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施工阶段的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对班组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施工班组处罚1000元/次;
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处罚500元/人次;
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
10、没有按照施工措施进行作业施工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人次。
三、安全生产专项规定
1、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安装时必须按照“三相五线”的规定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严禁一闸多用。违者将对班组进行处罚;
(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导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若有接头应包扎结实并将电线接头处打结);电线拖地必须采取绝缘及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严禁将电缆(电线)直接捆绑在外架钢管及接地铁件上。违者对班组处罚100元。
(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具有完好的安全防护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正常、各种配件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违者对班组进行处罚;
(4)、需要在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线缆等临电设施上搭接电线或电箱移位,必须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对现场配电箱、线缆进行搭接、移位操作;严禁将无插头的电线、电缆直接插入插座中。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2 、安全防护措施及作业的安全规定
(1)、在外架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防滑鞋;禁止利用外架上下攀爬。违者对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2)、在楼边、阳台边、电梯井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
须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3)、对工程施工中的洞口和临边,必须采取能固定的防护措施,对预留洞口予以遮盖或加固,违者对其责任班组处罚200—500元;
(4)、木(钢)模板及部件材料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楼层边、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部件或材料(所有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违者对班组处罚200元/次;
(5)、严格按照卸料平台限重、限量规定堆放材料,严格执行“当日堆放,当日吊运”,禁止材料在卸料平台上过夜。违者对分包班组处罚100元/次;
(6)、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严禁乱拆、乱移、乱动,或经批准但在作业后没有恢复,对班组罚款200元/处。
3 、防火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班组都必须办理动火手续,违者对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次;
(2)、办理完动火手续的施工作业必须具备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如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楼边、外架上焊接必须对外网进行遮挡、浇水;竖向洞边焊接必须清除下层易燃物品,不使焊火隔层掉落;工作结束应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违者班组处罚500元/人次;
(3)、管理好电焊、气焊设备,二次火线、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现象;氧气、乙炔、割具应保持安全距离,保证表、阀、管质量和安装合格。违者对班组处罚300元/人次;
(4)、不得在易燃、易爆的材料堆放场所或有明确禁止标识的地方吸烟,违者对违规人员处罚200元/次。
四、文明施工规定
1 、各班组在各楼层使用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在未施工前应分隔出“成品区”、“半成品区”和“废料区”; 违者对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次;
2 、各楼层施工和灰浆搅拌作业严格执行“日做日清”、“谁做谁清”,将自己作业中的废材、建渣(沙灰)、废水清理出楼外指定堆放点;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次,班组负责人处罚300元/次;
3 、严禁在各楼层(包括地下室)随地大小便;违者对违规人员处罚100元/次;
4、 在施工现场或临时住宿处班组之间、组内成员之间不得吵架、闹架;严禁打架、斗殴。违反者除承担对方医药费外,对当事人双方处罚100~500元,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班组处罚1000~5000元;
5、对损坏现场卫生设施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并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6、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释放灭火器内粉料的责任人处罚100元/人次;
附则:1、项目部以专项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对违规现象(行为)采取教育警告、整改通告、处罚通告、停工整改的处罚程序;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管理重点的不同,项目部还需拟定各种“专项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都是本条例的补充,具有同等管理效力;
3、处罚单由项目部安全员开出后,经项目部盖章后生效;
4、所有罚款单交项目部经营组,直接在该班组当期支付的工程款(工资)中扣除。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班组和现场全体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一、班组考核办法
1、考核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周期每周一次,专项检查按要求进行考核。
2、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为合格,85分
(含85分)至90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进行总评,将每次考核分数进行平均得分为本班组本月的分数。
3、考核项目按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每项次1分,重大安全隐
患扣10分。
4、班组得分与绩效工资挂钩,90分以上(不含90分)每增加1分,班组绩效评分增加1.5分,85分(含85分)至90分,班组绩效评分扣1分,85分以下班组绩效评分扣20分。
二、安全生产一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50元/人次;
2 、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处、临边、井口等地点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20元/人次;
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对相关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5、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作业,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施工阶段的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对班组负责人处罚100元/次;
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施工班组处罚1000元/次;
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处罚500元/人次;
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
10、没有按照施工措施进行作业施工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人次。
三、安全生产专项规定
1、电器设备、电动工具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安装时必须按照“三相五线”的规定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严禁一闸多用。违者将对班组进行处罚;
(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导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若有接头应包扎结实并将电线接头处打结);电线拖地必须采取绝缘及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严禁将电缆(电线)直接捆绑在外架钢管及接地铁件上。违者对班组处罚100元。
(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具有完好的安全防护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正常、各种配件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违者对班组进行处罚;
(4)、需要在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线缆等临电设施上搭接电线或电箱移位,必须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对现场配电箱、线缆进行搭接、移位操作;严禁将无插头的电线、电缆直接插入插座中。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2 、安全防护措施及作业的安全规定
(1)、在外架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防滑鞋;禁止利用外架上下攀爬。违者对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2)、在楼边、阳台边、电梯井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
须系好安全带,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人次。
(3)、对工程施工中的洞口和临边,必须采取能固定的防护措施,对预留洞口予以遮盖或加固,违者对其责任班组处罚200—500元;
(4)、木(钢)模板及部件材料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米。楼层边、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部件或材料(所有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违者对班组处罚200元/次;
(5)、严格按照卸料平台限重、限量规定堆放材料,严格执行“当日堆放,当日吊运”,禁止材料在卸料平台上过夜。违者对分包班组处罚100元/次;
(6)、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严禁乱拆、乱移、乱动,或经批准但在作业后没有恢复,对班组罚款200元/处。
3 、防火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电焊、气焊和明火作业班组都必须办理动火手续,违者对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次;
(2)、办理完动火手续的施工作业必须具备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如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楼边、外架上焊接必须对外网进行遮挡、浇水;竖向洞边焊接必须清除下层易燃物品,不使焊火隔层掉落;工作结束应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违者班组处罚500元/人次;
(3)、管理好电焊、气焊设备,二次火线、焊把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现象;氧气、乙炔、割具应保持安全距离,保证表、阀、管质量和安装合格。违者对班组处罚300元/人次;
(4)、不得在易燃、易爆的材料堆放场所或有明确禁止标识的地方吸烟,违者对违规人员处罚200元/次。
四、文明施工规定
1 、各班组在各楼层使用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在未施工前应分隔出“成品区”、“半成品区”和“废料区”; 违者对施工班组处罚100元/次;
2 、各楼层施工和灰浆搅拌作业严格执行“日做日清”、“谁做谁清”,将自己作业中的废材、建渣(沙灰)、废水清理出楼外指定堆放点;违者对作业人员处罚100元/次,班组负责人处罚300元/次;
3 、严禁在各楼层(包括地下室)随地大小便;违者对违规人员处罚100元/次;
4、 在施工现场或临时住宿处班组之间、组内成员之间不得吵架、闹架;严禁打架、斗殴。违反者除承担对方医药费外,对当事人双方处罚100~500元,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班组处罚1000~5000元;
5、对损坏现场卫生设施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并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6、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释放灭火器内粉料的责任人处罚100元/人次;
附则:1、项目部以专项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对违规现象(行为)采取教育警告、整改通告、处罚通告、停工整改的处罚程序;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管理重点的不同,项目部还需拟定各种“专项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都是本条例的补充,具有同等管理效力;
3、处罚单由项目部安全员开出后,经项目部盖章后生效;
4、所有罚款单交项目部经营组,直接在该班组当期支付的工程款(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