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
申 请 书
(编号: )
团队名称:
立项类别:校级重点( )校级一般(√)院级立项( ) 所属单位:山东大学软件学院11级数字媒体技术 专题调研、社会调查、科研攻关或科技开发课题名称:
山东大学
二 零 一 二 年 七 月
填表说明:1、各级各类实践立项申报团队均需填写此表,其中团队成员总数一般在20人以内;2、实践接收单位的简介、实践项目说明、活动计划、团队组成情况等均可另附页;3、申请书中带( )的填写项,请用“√”选择性填写,其它内容请描述性填写;4、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5、两个以上学院合作组织的团队,需两个学院协商配套经费、共同签署意见;6、本申请书1式1份; 7、若对申请书填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0531-88361799。
附件1:
附表1:
关于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的调查问卷
年级: 专业: 性别:
1. 您有做过兼职吗? 有______ 没有_____ 2. 您获取兼职信息的方式________
A. 自己找 B. 通过中介机构 C. 通过学校的兼职协会 D. 网上等广告信息
3.您认为学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兼职指导机构吗?
有______ 没有_____ 原因 4.您做过的兼职______
A. 家教 B. 促销 C. 发传单 D. 礼仪 E. 家政 F. 餐饮 G. 校园代理 H. 其他_______________ 5. 您兼职的理由____________(可多选)
A. 提前接触社会,锻炼自己 B. 减轻家里在钱方面的负担 C. 积累一些社会,工作经验 D.多认识一些朋友,积累人脉
E. 早点为社会作一点贡献 F. 其他_____________ 6.您认为在兼职是工资待遇重要吗?
A.重要 B. 不重要 C. 视情况而定 7. 您不兼职的理由_______________
A. 不安全 B. 耽误学习 C . 工资太低 D. 没有时间 8.你是否有过利用上课时间去做兼职? 是_____次数______ 否_______
9. 您在兼职中是否遇到过困难? 是______ 否_______ 10.若在兼职中遇到困难,您会怎样解决? A. 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B. 自己积极想方设法解决 C. 求助学长学姐或辅导员 D. 不知所措
11.您对在校大学生兼职的看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您的合作!
附件2: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守则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设领队(专业教师或学生工作系统教师)和指导老师各一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申请书在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登记立项。实践活动中,注意与校团委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增强活动的宣传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4、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5、各团队成员应积极的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6、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批
准后方可离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委。
7、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8、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维护山东大学的声誉和形象。 9、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0、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1、各团队内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2、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
13、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无理要求。 14、各团队不能随意接受贵重礼品及现金。 15、本守则的解释权在山东大学团委。
领队签字:
队长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大学2011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山东大学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对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详细阅读与透彻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承诺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 (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团队名称:
队员签名:
二零一 二 年 二 月 日
山东大学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
申 请 书
(编号: )
团队名称:
立项类别:校级重点( )校级一般(√)院级立项( ) 所属单位:山东大学软件学院11级数字媒体技术 专题调研、社会调查、科研攻关或科技开发课题名称:
山东大学
二 零 一 二 年 七 月
填表说明:1、各级各类实践立项申报团队均需填写此表,其中团队成员总数一般在20人以内;2、实践接收单位的简介、实践项目说明、活动计划、团队组成情况等均可另附页;3、申请书中带( )的填写项,请用“√”选择性填写,其它内容请描述性填写;4、编号由学校统一填写;5、两个以上学院合作组织的团队,需两个学院协商配套经费、共同签署意见;6、本申请书1式1份; 7、若对申请书填写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0531-88361799。
附件1:
附表1:
关于大学生在校期间兼职的调查问卷
年级: 专业: 性别:
1. 您有做过兼职吗? 有______ 没有_____ 2. 您获取兼职信息的方式________
A. 自己找 B. 通过中介机构 C. 通过学校的兼职协会 D. 网上等广告信息
3.您认为学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兼职指导机构吗?
有______ 没有_____ 原因 4.您做过的兼职______
A. 家教 B. 促销 C. 发传单 D. 礼仪 E. 家政 F. 餐饮 G. 校园代理 H. 其他_______________ 5. 您兼职的理由____________(可多选)
A. 提前接触社会,锻炼自己 B. 减轻家里在钱方面的负担 C. 积累一些社会,工作经验 D.多认识一些朋友,积累人脉
E. 早点为社会作一点贡献 F. 其他_____________ 6.您认为在兼职是工资待遇重要吗?
A.重要 B. 不重要 C. 视情况而定 7. 您不兼职的理由_______________
A. 不安全 B. 耽误学习 C . 工资太低 D. 没有时间 8.你是否有过利用上课时间去做兼职? 是_____次数______ 否_______
9. 您在兼职中是否遇到过困难? 是______ 否_______ 10.若在兼职中遇到困难,您会怎样解决? A. 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B. 自己积极想方设法解决 C. 求助学长学姐或辅导员 D. 不知所措
11.您对在校大学生兼职的看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您的合作!
附件2: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守则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设领队(专业教师或学生工作系统教师)和指导老师各一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申请书在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登记立项。实践活动中,注意与校团委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增强活动的宣传效果,确保活动安全开展。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每人一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4、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5、各团队成员应积极的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6、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批
准后方可离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委。
7、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8、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维护山东大学的声誉和形象。 9、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0、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1、各团队内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2、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
13、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无理要求。 14、各团队不能随意接受贵重礼品及现金。 15、本守则的解释权在山东大学团委。
领队签字:
队长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大学2011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山东大学201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对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详细阅读与透彻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承诺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院 (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团队名称:
队员签名:
二零一 二 年 二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