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总则
1.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监督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 本规程适用于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所属车间、部室、班组。
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职业病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音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我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煤尘、高温、噪音
造成的职业病有:煤尘引起尘肺病、高温引发中暑 和噪声引发噪声聋
危害因素分布范围:原煤工段、备煤工段、炼焦工段
公司依法对员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并组织职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公司为员工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在告知牌上注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公司对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停止或更换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公司要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于年底进行检查并考核落实情况,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公司各生产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不断健全、完善职工体检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严格就业职工身体素质关。
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2. 进入生产作业区应穿戴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1)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坠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2)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有于需要登高时(2米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
(3)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睛、眼罩或面罩,适用于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睛、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4)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防滑等手套,适用于
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
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
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 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
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5)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
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 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6) 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
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
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
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7) 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宜的通讯设备。
(8)呼吸防护: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选用。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宜的呼吸防护用品。
3、粉尘作业环境应正确使用防尘面罩
(1)佩戴严实,吸气时,粉尘不得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
(2)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面罩。
(3) 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4) 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勤换滤膜。
4、有毒有害工作环境的操作规程
(1)有毒无毒分开。
(2)尽量密闭或隔离毒物污染源。
(3) 保持通风排毒。
(4) 定期监测有毒气体浓度。
(5) 必要时使用防毒面具、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送气面罩。
使用化学物质前必须认真阅读容器标签的资料或该化学物质的安全资料,并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5. 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时:
(1)防止洒漏。
(2)切记容器加盖。
(3)禁用溶剂洗手。
(4)保证通风系统畅通,不得在通风口堆放物品。
(5)不得在烟火附近或火星飞溅处使用。
(6)作业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7)不得擅自关闭通风装置。
6、避免在下风处工作或停留。
7、使用高毒物品作业时:
(1)防止洒漏。
(2)作业前需检查密封装置、局部通风装置等是否正常。
(3)按操作规程作业。
(4)经常检查容器的完好性。
(5)工作中不得吸烟或饮食。
(6)不得徒手触摸沾有化学物质的物品。
(7)使用防护服及防护用品作业。
(8)不得将高毒化学物质擅自带出车间。
(9)不得穿工作服就餐或穿带回家。
谨记:不熟悉的物品千万不要经易触摸!
8、加强通风换气
9、高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在露天气温较高条件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工作服,不准赤上身、赤脚作业,以防止太阳辐射度。
(2)在夏季施工作业期间,要加强清凉饮料供应管理工作,清凉饮
料要专人负责,供应到位,防止污染,保障清凉饮料清洁卫生,防止清凉饮料变质。
(3)在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4)、如果发生重症中暑,应立即采取急救治疗或送当地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组织调查中暑原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性中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旱夏季施工过程中的身体健康。
内蒙古乌海市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总则
1.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监督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 本规程适用于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所属车间、部室、班组。
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职业病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音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我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有:煤尘、高温、噪音
造成的职业病有:煤尘引起尘肺病、高温引发中暑 和噪声引发噪声聋
危害因素分布范围:原煤工段、备煤工段、炼焦工段
公司依法对员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业病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并组织职工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公司为员工提供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在告知牌上注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公司对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停止或更换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作场所及职工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其防护设施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公司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使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在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公司要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于年底进行检查并考核落实情况,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公司各生产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不断健全、完善职工体检制度,建立职工健康档案,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严格就业职工身体素质关。
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2. 进入生产作业区应穿戴正确的个人防护用品
(1)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坠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2)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有于需要登高时(2米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
(3)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睛、眼罩或面罩,适用于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睛、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4)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防滑等手套,适用于
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
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
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 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
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5)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
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 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6) 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
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
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
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7) 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宜的通讯设备。
(8)呼吸防护: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选用。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宜的呼吸防护用品。
3、粉尘作业环境应正确使用防尘面罩
(1)佩戴严实,吸气时,粉尘不得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
(2)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面罩。
(3) 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4) 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勤换滤膜。
4、有毒有害工作环境的操作规程
(1)有毒无毒分开。
(2)尽量密闭或隔离毒物污染源。
(3) 保持通风排毒。
(4) 定期监测有毒气体浓度。
(5) 必要时使用防毒面具、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送气面罩。
使用化学物质前必须认真阅读容器标签的资料或该化学物质的安全资料,并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5. 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时:
(1)防止洒漏。
(2)切记容器加盖。
(3)禁用溶剂洗手。
(4)保证通风系统畅通,不得在通风口堆放物品。
(5)不得在烟火附近或火星飞溅处使用。
(6)作业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7)不得擅自关闭通风装置。
6、避免在下风处工作或停留。
7、使用高毒物品作业时:
(1)防止洒漏。
(2)作业前需检查密封装置、局部通风装置等是否正常。
(3)按操作规程作业。
(4)经常检查容器的完好性。
(5)工作中不得吸烟或饮食。
(6)不得徒手触摸沾有化学物质的物品。
(7)使用防护服及防护用品作业。
(8)不得将高毒化学物质擅自带出车间。
(9)不得穿工作服就餐或穿带回家。
谨记:不熟悉的物品千万不要经易触摸!
8、加强通风换气
9、高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在露天气温较高条件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工作服,不准赤上身、赤脚作业,以防止太阳辐射度。
(2)在夏季施工作业期间,要加强清凉饮料供应管理工作,清凉饮
料要专人负责,供应到位,防止污染,保障清凉饮料清洁卫生,防止清凉饮料变质。
(3)在夏季施工作业时间,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
(4)、如果发生重症中暑,应立即采取急救治疗或送当地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组织调查中暑原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性中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旱夏季施工过程中的身体健康。
内蒙古乌海市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