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国务院关于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意见

为规范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要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内容和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四)行政处罚决定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变更或撤销的,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移送的案件,要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公开的权限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

(八)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确定本系统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层级。

四、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九)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食品药品、卫生器材、农业生产资料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领域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也可以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十一)有关部门要将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社会征信系统的重要内容,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五、规范和管理

(十二)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十三)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核机制。

(十四)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在公开前沟通、确认,保证所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

(十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六)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及自然人住所、肖像、电话号码、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权利人。

(十七)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因上述理由决定不予公开相关信息的,应当写明理由并报上级机关批准。

(十八)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有序推进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和保障

(十九)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上级机关和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指导,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

(二十一)承担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为规范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应当主动、及时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要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内容和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一般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四)行政处罚决定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变更或撤销的,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移送的案件,要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公开的权限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机关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

(八)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确定本系统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层级。

四、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九)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食品药品、卫生器材、农业生产资料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领域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也可以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十一)有关部门要将公开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社会征信系统的重要内容,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五、规范和管理

(十二)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十三)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核机制。

(十四)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在公开前沟通、确认,保证所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

(十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六)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以及自然人住所、肖像、电话号码、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权利人。

(十七)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因上述理由决定不予公开相关信息的,应当写明理由并报上级机关批准。

(十八)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有序推进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和保障

(十九)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上级机关和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指导,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

(二十一)承担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相关文章

  • 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 来源:<中国信息界·e制造>2013年第12期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 ...查看


  • 对解决当前商标侵权问题的思考
  • 编者按:解决当前的商标侵权问题,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及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它既涉及到立法.司法.执法和管理等层面,也涉及到经济.文化.政治.外交等领域,因此是一项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文对解决当前商标侵权问题作出了认真的思考. 完善立法体 ...查看


  • 建设法治型政府的思考
  • 建设法治政府的思考 建设法治型政府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其核心是建设有限和有为相结合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刚经过机构调整的市场监管部门,对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当前要抓好以下几个群众关注 ...查看


  • 最高院处理知识产权刑事解释.通知
  • 法发[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印发<关于办 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 ...查看


  • 新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标准
  • [转载]新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标准 (2011-01-11 19:10:01) 转载原文 标签: 转载 分类: 司法解释和国家标准 原文地址:新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标准汇编二作者:西华工商 五十.非法 ...查看


  • 论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
  • 政执法行为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为维护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实现行政目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权因其强制性.单方性.主动性.范围的广泛性.手段的灵活性等特征,决定了其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产生重大影响及 ...查看


  •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 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6]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查看


  • 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及诉讼管辖
  • 作者:程永顺 科技与法律 2003年10期 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及诉讼管辖是当事人及代理人十分关注的问题.<专利法>修改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了专门的规定,本文结合相关法律及规定对此问题作一阐述. 一.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 专利行 ...查看


  •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本资料由王朝勇老师提供,祝学员一试中的,金榜题名! 民法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预测考题]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3000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