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晏中发【2012】56号
晏明中学班主任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的学校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应聘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班主任聘任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忠禹
副组长: 杨少帅 杨文虎 张建
成 员: 学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熊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聘对象:全校一线教学人员
三、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爱校如家,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服从意识、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教学成绩突出,学生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
四、聘任办法:
1、每一学年为一个班主任聘用周期,始聘时间为每年八月份。
2、每学年末,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填写担任班主任志愿表,政教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初步确定班主任名单,然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最后由校长颁发聘书、校长办公室备案。
3、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应尽职责,凡已被聘为班主任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聘,同时,需与学校签订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在每学年末向校长室提交书面报告,由校长室研究后再作决定。
5、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偶发事件、或者身体原因确实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校长室研究决定顶替其班主任工作的人选。
6、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而导致班级管理工作效
果差,社会影响坏的,由政教处报请校长室视情况研究决定给予中途解聘。
五、奖惩办法:
1、班主任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和工作量化考核津贴,具体标准按《晏明中学班主任考核细则》实施。
2、凡担任班主任(特别是连续担任三年以上)工作的教师,在各级各类相关的评先、评优、晋级、进修和外出培训工作中优先考虑。
3、凡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视为不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或限期调离。
4、凡任职期间中途被解聘的班主任老师,取消其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5、班主任在任职期间,如因玩忽职守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学校或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形成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方案自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石阡县晏明中学
2012年8月
关于聘用熊敏等同志担任班主任的
公 示
全体老师:
根据晏中发【2012】5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
杨文虎、杨再江、罗岚、黄勇同志分别担任七(1)、七(2)、七
(3)、七(4)班班主任职务。
易猛、林选波、王伟、田宇同志分别担任八(1)、八(2)、八(3)、八(4)班班主任职务。
吴丹、唐秀康、熊敏、游先伟同志分别担任九(1)、九(2)、九
(3)、九(4)班班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命时间从行文之日起执行,在担任班主任期间,量化考核必须达80分以上,否则解聘。现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至8月30日,共公示6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示
石阡县晏明中学 2012.8.25
方案
晏中发【2012】56号
晏明中学班主任聘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德育为首,教学为主”的学校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应聘班主任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班主任聘任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班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忠禹
副组长: 杨少帅 杨文虎 张建
成 员: 学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熊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聘对象:全校一线教学人员
三、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爱校如家,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2、具有服从意识、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在工作中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教学成绩突出,学生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
四、聘任办法:
1、每一学年为一个班主任聘用周期,始聘时间为每年八月份。
2、每学年末,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填写担任班主任志愿表,政教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初步确定班主任名单,然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最后由校长颁发聘书、校长办公室备案。
3、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义不容辞的应尽职责,凡已被聘为班主任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聘,同时,需与学校签订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在每学年末向校长室提交书面报告,由校长室研究后再作决定。
5、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偶发事件、或者身体原因确实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校长室研究决定顶替其班主任工作的人选。
6、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而导致班级管理工作效
果差,社会影响坏的,由政教处报请校长室视情况研究决定给予中途解聘。
五、奖惩办法:
1、班主任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和工作量化考核津贴,具体标准按《晏明中学班主任考核细则》实施。
2、凡担任班主任(特别是连续担任三年以上)工作的教师,在各级各类相关的评先、评优、晋级、进修和外出培训工作中优先考虑。
3、凡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视为不服从学校管理,学校将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或限期调离。
4、凡任职期间中途被解聘的班主任老师,取消其本年度一切评先、评优、晋级资格。
5、班主任在任职期间,如因玩忽职守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学校或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形成责任事故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方案自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石阡县晏明中学
2012年8月
关于聘用熊敏等同志担任班主任的
公 示
全体老师:
根据晏中发【2012】5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
杨文虎、杨再江、罗岚、黄勇同志分别担任七(1)、七(2)、七
(3)、七(4)班班主任职务。
易猛、林选波、王伟、田宇同志分别担任八(1)、八(2)、八(3)、八(4)班班主任职务。
吴丹、唐秀康、熊敏、游先伟同志分别担任九(1)、九(2)、九
(3)、九(4)班班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命时间从行文之日起执行,在担任班主任期间,量化考核必须达80分以上,否则解聘。现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至8月30日,共公示6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示
石阡县晏明中学 201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