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理人事档案
第一类履历材料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干部简要情况表,干部信息管理登记表,以“简历”为标题的个人材料(主要介绍不同时间学习,工作的地点、单位、任职情况),更改姓名、籍贯的证明材料等。干部履历表和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自己写的个人经历),个人撰写的简历材料(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等。带自传的履历材料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归第二类。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 考核材料:干部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考察材料,现实表现,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参加形势教育干部实绩考核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表,后备干部登记表,干部挂职锻炼表,干部挂职推荐意见,干部挂职锻炼总结及鉴定表,民主评议综合材料。
2、评语鉴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核)表,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学生操行评语,所有不带学习成绩、考试成绩的鉴定(包括:学生、培训、工作、出
国、团员、党员、军人、“三讲”、蹲点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知青),各类人员评(鉴评表)等,党员民主鉴定表,干部年度考核表等。
3、审计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材料、,离任审计表等。
第四类 学历、学位、成绩、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综合材料
1、学历材料:学生登记表(初中、高中),学生成绩登记表,考生报名登记表,新学员审批审批登记表,选拔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分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及鉴定表,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学员结业论文登记表,学籍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推荐上学意见书,同意推荐上学的证明,高考志愿书(申请报考书),退学证明,肄业材料,学生学年小结表,证明毕业时间的材料,中央党校学员登记表,中央党校学员党性锻炼思想小结,中央党校学员学习小结,中央党校学员党性思想考评表,毕业(结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位申请书,干部学历学位认定情况登记表,所有带学习成绩、考试成绩的鉴定,出国留学审查登记表,报考(申请)表,同意参加高考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定向(合同)培养高校学生合同书等。
2专业技术材料:教师登记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医务人员登记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
审核表,技术(兼职)聘书(如经济师、工程师、教授、会计师、指导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科学技术干部业务考绩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呈报表,关于申请任职资格的报告,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检查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科学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表,技术干部定职、升职呈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命书,专业技术职务复查考核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
3、科研成果:创造发明、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4、培训材料:党校轮训培训班学员考核表,岗位职务培训,培训学员学习考核登记表,学员考核登记表,干部进修登记表,培训证明,预备役培训,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卡片等。
第五类 政审材料
个人的说明材料(主要说明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登记表,军婚证明,军婚报告及批复,爱人(对象)情况登记表,对其家属、亲友调查情况的证明,招工政治审查表,入伍政治审查表,高等学校考生政治审查表,外出培训人员审查表,学徒审查登记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职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工作
期间的表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证,更改(确认)年龄、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民族、国籍、入伍时间的证明,“三龄一历(即年龄、工龄和党龄、学历)”的审核表,干部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斗争中的表现情况,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情况,家庭成员旁证材料,关于党内职务情况的说明等。
第六类 党团材料
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申请书,超龄离团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如有多份仅保留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其他材料归入本人档案的散材料中),转正申请书,转正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表,发展党员计划审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双学”活动登记表,1985年、1990年制的党员重新登记表及申请,确认团龄、党龄的相关材料,加入其他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及证明,由单位开具的党、团材料丢失的证明(说明)等。
第七类 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
所有奖励文件、奖状的复印件、先进事迹材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得奖的著作登记单,奖学金审批表,通报表扬等。
第八类 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材料
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的处分决定,上级批复,核定(调查)报告,本人的检查,
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复查报告、决定、结论,免予、解除,撤销处分的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批评材料,对个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惩罚性民事判决书,计划生育处罚决定等。
第九类 工资、任免、身份等方面的材料
1、干部工资、定级、待遇材料:工资档案,工资审批表,晋升工资文件,浮动工资表,带工资的任免表,转正定级登记表(含无工资额的),因受奖励晋升工资相关表格,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职工考核升级审批表,工作变动登记表,各类津贴呈报审批表,待遇问题的审批表等。
2、 干部任免材料:任职任免文,任免表,战士提升职务,级别报告表,干部提升晋级报告表,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职务军衔或警衔同时变动的任免表),工资待遇不变晋升职务,干部职务任(免)归档材料,选为与其主要工作相关的各委员会委员的登记表(如:共青团、政协、纪委等),对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的任免表等。考察材料、现实表现也可放在任免表的后面形成一系列的材料。
3 、干部因公出国(境)材料 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等。审查表与备案表只存备案表。
4、招工、军警、代表等材料: (1)招工材料:招收(新)工人登记表,就业人员审批表,招收新工人审批表,
招收工人审查登记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职工子女申请安排工作登记表,学徒工审查登记表,毕业生选留推荐表、同意推荐招工的证明,转干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登记表),吸收录用教师表,高、初中毕业生和城镇青年安置表,选拔录用干部审批表,“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组织对组织初具的证明由于其家庭原因请求安排工作的情况说明或证明等。(2)军警材料:入伍登记表,应征公民兵役役登记表,军(警)官文职干部转服预备役报告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评定授予军官军衔报告表,法官、检察官、警官等级变动审批(评定)表,转业干部推荐表,军用汽车驾驶执照申请表,车辆驾驶员年度审验表(军人)等。(3)代表材料:各类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当选与非主要工作(兼职工作)相关的各类组织委员的登记表(如:书画协会,青年联合会等)等。(4)其它: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重新登记表(《公务员法》颁布后制定的),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审批表,兼职聘书(职务),调动工作审批表,辞职申请书报告及审批表,任职责任合同书,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等。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体检表(有残疾),残疾等级材料,各类通知书,家属随军登记(报告)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干部住房情况表,干部挂职锻炼总结或小结,学习小结,自愿生一个孩子
申请,独生子女证申请登记表,各类函件(如:调动工作介绍信、报名介绍信),结婚报告(非军人),共同培养协议书,工会入会申请,工会会员登记表,报到证,申请下基层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伤残,工伤等级断书及有关材料,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不能装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工作总结,生活小结,思想汇报,接转材料交接单,工作证复印件,档案整理复制责任卡,入党誓词,常住人员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论文,各类试卷,学生证等。可不装入干部档案的材料:档案备考表(和文革有关的说明须归入档案),述职报告(如有年度考核表配套的需归入档案),附有索取证明材料的函(如无索取证明材料的归入档案)。
如何整理人事档案
第一类履历材料
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干部简要情况表,干部信息管理登记表,以“简历”为标题的个人材料(主要介绍不同时间学习,工作的地点、单位、任职情况),更改姓名、籍贯的证明材料等。干部履历表和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自传(自己写的个人经历),个人撰写的简历材料(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等。带自传的履历材料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归第二类。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 考核材料:干部年度考核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考察材料,现实表现,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参加形势教育干部实绩考核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表,后备干部登记表,干部挂职锻炼表,干部挂职推荐意见,干部挂职锻炼总结及鉴定表,民主评议综合材料。
2、评语鉴定: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核)表,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学生操行评语,所有不带学习成绩、考试成绩的鉴定(包括:学生、培训、工作、出
国、团员、党员、军人、“三讲”、蹲点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知青),各类人员评(鉴评表)等,党员民主鉴定表,干部年度考核表等。
3、审计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材料、,离任审计表等。
第四类 学历、学位、成绩、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综合材料
1、学历材料:学生登记表(初中、高中),学生成绩登记表,考生报名登记表,新学员审批审批登记表,选拔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分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及鉴定表,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学员结业论文登记表,学籍登记表,研究生登记表,推荐上学意见书,同意推荐上学的证明,高考志愿书(申请报考书),退学证明,肄业材料,学生学年小结表,证明毕业时间的材料,中央党校学员登记表,中央党校学员党性锻炼思想小结,中央党校学员学习小结,中央党校学员党性思想考评表,毕业(结业)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位申请书,干部学历学位认定情况登记表,所有带学习成绩、考试成绩的鉴定,出国留学审查登记表,报考(申请)表,同意参加高考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定向(合同)培养高校学生合同书等。
2专业技术材料:教师登记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医务人员登记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
审核表,技术(兼职)聘书(如经济师、工程师、教授、会计师、指导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科学技术干部业务考绩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呈报表,关于申请任职资格的报告,申报条件和任职资格检查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科学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表,技术干部定职、升职呈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命书,专业技术职务复查考核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
3、科研成果:创造发明、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4、培训材料:党校轮训培训班学员考核表,岗位职务培训,培训学员学习考核登记表,学员考核登记表,干部进修登记表,培训证明,预备役培训,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卡片等。
第五类 政审材料
个人的说明材料(主要说明家庭情况及社会关系),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登记表,军婚证明,军婚报告及批复,爱人(对象)情况登记表,对其家属、亲友调查情况的证明,招工政治审查表,入伍政治审查表,高等学校考生政治审查表,外出培训人员审查表,学徒审查登记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任职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工作
期间的表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证,更改(确认)年龄、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民族、国籍、入伍时间的证明,“三龄一历(即年龄、工龄和党龄、学历)”的审核表,干部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斗争中的表现情况,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情况,家庭成员旁证材料,关于党内职务情况的说明等。
第六类 党团材料
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申请书,超龄离团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如有多份仅保留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其他材料归入本人档案的散材料中),转正申请书,转正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表,发展党员计划审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双学”活动登记表,1985年、1990年制的党员重新登记表及申请,确认团龄、党龄的相关材料,加入其他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及证明,由单位开具的党、团材料丢失的证明(说明)等。
第七类 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
所有奖励文件、奖状的复印件、先进事迹材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得奖的著作登记单,奖学金审批表,通报表扬等。
第八类 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材料
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的处分决定,上级批复,核定(调查)报告,本人的检查,
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复查报告、决定、结论,免予、解除,撤销处分的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批评材料,对个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惩罚性民事判决书,计划生育处罚决定等。
第九类 工资、任免、身份等方面的材料
1、干部工资、定级、待遇材料:工资档案,工资审批表,晋升工资文件,浮动工资表,带工资的任免表,转正定级登记表(含无工资额的),因受奖励晋升工资相关表格,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职工考核升级审批表,工作变动登记表,各类津贴呈报审批表,待遇问题的审批表等。
2、 干部任免材料:任职任免文,任免表,战士提升职务,级别报告表,干部提升晋级报告表,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职务军衔或警衔同时变动的任免表),工资待遇不变晋升职务,干部职务任(免)归档材料,选为与其主要工作相关的各委员会委员的登记表(如:共青团、政协、纪委等),对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的任免表等。考察材料、现实表现也可放在任免表的后面形成一系列的材料。
3 、干部因公出国(境)材料 因公出国人员审批表,因公出国人员备案表,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等。审查表与备案表只存备案表。
4、招工、军警、代表等材料: (1)招工材料:招收(新)工人登记表,就业人员审批表,招收新工人审批表,
招收工人审查登记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职工子女申请安排工作登记表,学徒工审查登记表,毕业生选留推荐表、同意推荐招工的证明,转干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登记表),吸收录用教师表,高、初中毕业生和城镇青年安置表,选拔录用干部审批表,“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组织对组织初具的证明由于其家庭原因请求安排工作的情况说明或证明等。(2)军警材料:入伍登记表,应征公民兵役役登记表,军(警)官文职干部转服预备役报告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评定授予军官军衔报告表,法官、检察官、警官等级变动审批(评定)表,转业干部推荐表,军用汽车驾驶执照申请表,车辆驾驶员年度审验表(军人)等。(3)代表材料:各类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当选与非主要工作(兼职工作)相关的各类组织委员的登记表(如:书画协会,青年联合会等)等。(4)其它: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重新登记表(《公务员法》颁布后制定的),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审批表,兼职聘书(职务),调动工作审批表,辞职申请书报告及审批表,任职责任合同书,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等。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体检表(有残疾),残疾等级材料,各类通知书,家属随军登记(报告)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干部住房情况表,干部挂职锻炼总结或小结,学习小结,自愿生一个孩子
申请,独生子女证申请登记表,各类函件(如:调动工作介绍信、报名介绍信),结婚报告(非军人),共同培养协议书,工会入会申请,工会会员登记表,报到证,申请下基层的申请书,合同(协议)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伤残,工伤等级断书及有关材料,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不能装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工作总结,生活小结,思想汇报,接转材料交接单,工作证复印件,档案整理复制责任卡,入党誓词,常住人员登记表(户口本复印件),论文,各类试卷,学生证等。可不装入干部档案的材料:档案备考表(和文革有关的说明须归入档案),述职报告(如有年度考核表配套的需归入档案),附有索取证明材料的函(如无索取证明材料的归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