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
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的工作部署、较大数额的财政开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推荐和任免奖惩及与群众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广泛听取个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议事内容和工作需要,分别召开党委会、政府成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做出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分别向党委会、政府成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二、党委会、政府成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要随时召开。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意见,由党委会形成决议。
三、党委会、政府成员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政府成员、群团组织、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经党政办公室综合,提交党委书记或镇长协商确定。对需要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或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力量进行可行性调查论证,提出可供决策的初步方案。决定需形成文件的,由党政办公室起草,党委书记签发。
四、根据工作需要,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会、政府成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群团组织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五、会议程序:
1、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研究议题,由分管同志及有关部门做简要说明。如会议议题有多项,应逐项研究。
2、党委、政府成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涉及研究重大问题的党委会、政府成员会、党政联席会议与会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3、会议主持人根据酝酿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最后决定。
六、表决方法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等方式表决,以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重大决议的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赞成为通过。
2、在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先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表决。
3、做好会议记录,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七、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勇于负责,属于个人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情,不要拿到有关会议上讨论或送书记、镇长拍板;一般干部不越级请示、汇报。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扬民主,当好班长,把握全局,不要包揽应由下属承办的具体事务。
八、党委、政府印发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或有关人员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原则上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分别由党委书记、镇长签发。
xx镇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
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的工作部署、较大数额的财政开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推荐和任免奖惩及与群众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广泛听取个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议事内容和工作需要,分别召开党委会、政府成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做出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及时分别向党委会、政府成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二、党委会、政府成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要随时召开。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意见,由党委会形成决议。
三、党委会、政府成员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政府成员、群团组织、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经党政办公室综合,提交党委书记或镇长协商确定。对需要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或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力量进行可行性调查论证,提出可供决策的初步方案。决定需形成文件的,由党政办公室起草,党委书记签发。
四、根据工作需要,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会、政府成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群团组织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五、会议程序:
1、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研究议题,由分管同志及有关部门做简要说明。如会议议题有多项,应逐项研究。
2、党委、政府成员发表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涉及研究重大问题的党委会、政府成员会、党政联席会议与会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3、会议主持人根据酝酿讨论情况归纳集中,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最后决定。
六、表决方法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等方式表决,以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重大决议的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赞成为通过。
2、在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先按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表决。
3、做好会议记录,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七、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勇于负责,属于个人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情,不要拿到有关会议上讨论或送书记、镇长拍板;一般干部不越级请示、汇报。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发扬民主,当好班长,把握全局,不要包揽应由下属承办的具体事务。
八、党委、政府印发文件,由党政办公室或有关人员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原则上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分别由党委书记、镇长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