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小金库”处理相关规定
1. 国务院于1989年11月下发《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对于清查出来的各项“小金库”资金,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的责任。在自查和被查中,如发现有贪污等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199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29号),凡自清自查出的资金,要如数转入单位财务账内,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单独计算交纳流转税、所得税或全额上交财政。凡重点清查出的资金,除调账补交各税或全额上缴财政外,还要按照199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1993年以来“小金库”资金发生数之和处以一至两倍的罚款。对私设“小金库”情节严重且不主动自清自查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处,还应追究单位领导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2001年《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设立“小金库”行为适用法规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对以往“小金库”的相关规定作了梳理,为处罚私设“小金库”提供了可适用的法律依据。文件规定:审计机关对审计中发现的设立“小金库”行为,可以根据国办发[1995]29号文件定性,对该种行为实施处罚,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或者《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的规定。国办发[1995]29号文件不再适用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2004年11月5日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该条例具有重大意义。它专门规定了设立“小金库”的法律责任,首次明确了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处分规定。
5.2009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9]18号,)。2009年4月23日,在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
6.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各自的廉洁规定中要求不得私设“小金库”,并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规定了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这样,使该条例更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惩戒性。
7.. 刑法并没有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规定,只有相关私设“小金库”行为危害了税收征管或者对财产进行私分危害国有资产的,才在危害税收征管系列罪中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中予以规定。
2.2 “小金库”认定的政策解读
2.2.1 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政策规定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单位设置会计账簿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不允许不设置会计账簿。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不允许相互替代。
第三,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或账外账。
第四,必须保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会计账簿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该经济业务是合法的并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2.2 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政策规定理解
根据以上《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决算报表编制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对“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政策规定理解如下:
第一,各单位可以按照具体的业务要求设置各种辅助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甚至可以分账簿登记核算各项经济业务,但其总分类账簿应该是唯一的,而且必须全部汇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内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二,各单位对外提供的决算报表或者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单位唯一的、汇总登记单位全部经济业务的总分类账簿分析填列。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账簿中,属于不符合规定账簿的有( )。
A. 固定资产租金收入在辅助账簿中核算,未纳入总分类账簿
B. 明细账中列支的会议费经查无实际发生
C. 对外提供的决算报表与财务会计报告数据不一致
D.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反映单位的真实情况
【答案】ABC
2.2.3 “小金库”认定的特殊情况
1. 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案例】2002年至2009年7月,南航集团所属企业将货运服务、机务维修、过站维护等收入共计10550.6万元转入“三产”单位或工会,已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及其他开支6821.85万元。
上述情况属于小金库,如果说将收入计入本单位的账上,不属于小金库。如下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其次,个别单位对某些专项资金,单独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既不进行总账汇总登记,也不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决算报表或财务会计报告中列示反映。类似于此类行为均可认定为“小金库”。
另外,较为常见的还有很多单位的下属非独立会计核算主体设置会计账簿核算的情况,如单位内部食堂、招待所等。其账簿所登记经济业务内容必须汇总至其主体或上级单位总分类账进行汇总登记,否则其所登记核算业务内容即未纳人“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可以认定为“小金库”。
【例题3·多选题】下列情况应该认定为小金库的有( )。
A. 将收入存入个人存款账户
B. 私自将单位现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用于发放集体福利
C. 将收到的房租收入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实际用于招待宴请
D. 未将内部职工食堂的收入纳入单位核算
【答案】ABD
【案例4】A 行政单位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所属有ll 户事业单位、4户企业单位。根据案例分析,以上哪些单位的哪些行为是“小金库”行为,其资金来源和存放形态是什么?
(1)2007年12月,A 单位所属C 事业单位收到主管税务部门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4.75万元,计入该单位暂存款科目后,全部用于该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补助发放;
【答案】C 单位将税务部门返还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4.75万元不形成“小金库”;
(2)A 单位所属D 全额事业单位,分机关账、后勤账和基建账分别核算单位日常经费收支业务、职工食堂业务和单位基本建设经济业务,2008年会计期末,将基建账所登记业务内容汇总到机关账进行登记后,根据汇总登记账簿分析填列年度决算报表上报A 单位。D 单位对职工食堂每月补贴2万元,从事业支出中列支;
【答案】D 单位后勤账所登记核算内容形成D 单位的“小金库”, 因为后勤账所登记经济业务内容没有汇总至其主体或上级单位总分类账进行汇总登记。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存放形态可能有现金、银行存款。基建账所登记核算内容不形成“小金库”。
(3)A 单位所属G 事业单位,2007年至2009年期间设专账核算、专户存储政府承贷的某外国政府无息贷款,会计期末G 单位将该项贷款收支结余情况按照要求编制报表报送该贷款管理机构。为避免重复报送,在报送A 单位的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中未包括以上贷款业务内容。
【答案】G 单位将外国政府无息贷款设专账核算的行为形成“小金库”,属于不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决算报表或财务会计报告中列示反映。资金来源为其他,存放形态可能有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固定资产形态等。
2.3 “小金库" 处理政策解读
“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主要依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此外,还包括预算、资产、现金、商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3.1 设立“小金库”行为的惩处方式
主要方式有处理、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组织处理。
(1)《会计法》相关规定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2.3.2 设立“小金库”行为的专门处理规定
1. 《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7月24日,中央纪委印发)
“小金库”概念: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适用范围: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内设机构,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可操作性:将有关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罚则一一对应,可操作性更强。
2. 《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2010年1月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自2010年2月15日起施行。
政纪处分相关的具体条文规定:
第四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条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条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
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并且有本规定之外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合并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压案不查、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前,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的,可以免予处分;情节较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分;情节严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三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后再设立或者继续设立“小金库”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本规定追究责任。
2.3.3 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处理处罚原则
1. 依法依纪、宽严相济原则
区分从宽或从严的政策,必须坚持以查实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绳,决不能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也决不能片面强求从宽、从严或从重,既体现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政策的统一性。
【案例】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将财政返还的卫生清洁费八个内设机构名义违规私设账户,“小金库”累计金额959万元,除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外,共支出943万元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贴。2007年1月以后,该处以公款私存的方式,处理市环卫处返拨到各下属站所的经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加班费、通讯费等。至2010年5月,上述个人账户余额累计121万元。市环卫处原主任范桂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麦杏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某县民政局通过虚增工程款,多列支出经费、优抚慰问金、社会救济支出等手段筹集资金,私设“小金库”,金额447.9万元。黄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6次从“小金库”取款84.6万元,供个人消费或赌博;其余均被黄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活动、节日慰问和单位福利支出。黄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原则性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灵活性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要求。
3. 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原则
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既要重视对违法违纪事实的处理处罚,该调账的调账,该收缴的收缴,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更要重视对相关的责任人员,包括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党纪、政纪、组织乃至刑事责任追究工作,该移送的移送,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和威慑作用;还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的其他手段,对单位该通报的通报、对会计人员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案例】2001年初至2008年底,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违规向结婚申请登记人配售纪念章、《新婚家庭手册》、新婚教育光碟等,共获利62.45万多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贴、领导干部旅游及节假日请客送礼。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金库”余额全部追缴。
2.1 “小金库”处理相关规定
1. 国务院于1989年11月下发《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对于清查出来的各项“小金库”资金,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还要追究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的责任。在自查和被查中,如发现有贪污等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1995年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29号),凡自清自查出的资金,要如数转入单位财务账内,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单独计算交纳流转税、所得税或全额上交财政。凡重点清查出的资金,除调账补交各税或全额上缴财政外,还要按照199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1993年以来“小金库”资金发生数之和处以一至两倍的罚款。对私设“小金库”情节严重且不主动自清自查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处,还应追究单位领导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2001年《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设立“小金库”行为适用法规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对以往“小金库”的相关规定作了梳理,为处罚私设“小金库”提供了可适用的法律依据。文件规定:审计机关对审计中发现的设立“小金库”行为,可以根据国办发[1995]29号文件定性,对该种行为实施处罚,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或者《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的规定。国办发[1995]29号文件不再适用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4.2004年11月5日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该条例具有重大意义。它专门规定了设立“小金库”的法律责任,首次明确了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处分规定。
5.2009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09]18号,)。2009年4月23日,在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
6.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各自的廉洁规定中要求不得私设“小金库”,并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规定了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这样,使该条例更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惩戒性。
7.. 刑法并没有对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规定,只有相关私设“小金库”行为危害了税收征管或者对财产进行私分危害国有资产的,才在危害税收征管系列罪中和私分国有资产罪中予以规定。
2.2 “小金库”认定的政策解读
2.2.1 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政策规定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单位设置会计账簿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不允许不设置会计账簿。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不允许相互替代。
第三,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或账外账。
第四,必须保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会计账簿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该经济业务是合法的并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2.2 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政策规定理解
根据以上《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决算报表编制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对“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政策规定理解如下:
第一,各单位可以按照具体的业务要求设置各种辅助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甚至可以分账簿登记核算各项经济业务,但其总分类账簿应该是唯一的,而且必须全部汇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内容,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二,各单位对外提供的决算报表或者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单位唯一的、汇总登记单位全部经济业务的总分类账簿分析填列。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账簿中,属于不符合规定账簿的有( )。
A. 固定资产租金收入在辅助账簿中核算,未纳入总分类账簿
B. 明细账中列支的会议费经查无实际发生
C. 对外提供的决算报表与财务会计报告数据不一致
D.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反映单位的真实情况
【答案】ABC
2.2.3 “小金库”认定的特殊情况
1. 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案例】2002年至2009年7月,南航集团所属企业将货运服务、机务维修、过站维护等收入共计10550.6万元转入“三产”单位或工会,已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及其他开支6821.85万元。
上述情况属于小金库,如果说将收入计入本单位的账上,不属于小金库。如下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其次,个别单位对某些专项资金,单独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既不进行总账汇总登记,也不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决算报表或财务会计报告中列示反映。类似于此类行为均可认定为“小金库”。
另外,较为常见的还有很多单位的下属非独立会计核算主体设置会计账簿核算的情况,如单位内部食堂、招待所等。其账簿所登记经济业务内容必须汇总至其主体或上级单位总分类账进行汇总登记,否则其所登记核算业务内容即未纳人“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可以认定为“小金库”。
【例题3·多选题】下列情况应该认定为小金库的有( )。
A. 将收入存入个人存款账户
B. 私自将单位现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用于发放集体福利
C. 将收到的房租收入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实际用于招待宴请
D. 未将内部职工食堂的收入纳入单位核算
【答案】ABD
【案例4】A 行政单位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所属有ll 户事业单位、4户企业单位。根据案例分析,以上哪些单位的哪些行为是“小金库”行为,其资金来源和存放形态是什么?
(1)2007年12月,A 单位所属C 事业单位收到主管税务部门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4.75万元,计入该单位暂存款科目后,全部用于该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补助发放;
【答案】C 单位将税务部门返还个人所得税代扣手续费4.75万元不形成“小金库”;
(2)A 单位所属D 全额事业单位,分机关账、后勤账和基建账分别核算单位日常经费收支业务、职工食堂业务和单位基本建设经济业务,2008年会计期末,将基建账所登记业务内容汇总到机关账进行登记后,根据汇总登记账簿分析填列年度决算报表上报A 单位。D 单位对职工食堂每月补贴2万元,从事业支出中列支;
【答案】D 单位后勤账所登记核算内容形成D 单位的“小金库”, 因为后勤账所登记经济业务内容没有汇总至其主体或上级单位总分类账进行汇总登记。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存放形态可能有现金、银行存款。基建账所登记核算内容不形成“小金库”。
(3)A 单位所属G 事业单位,2007年至2009年期间设专账核算、专户存储政府承贷的某外国政府无息贷款,会计期末G 单位将该项贷款收支结余情况按照要求编制报表报送该贷款管理机构。为避免重复报送,在报送A 单位的单位年度决算报表中未包括以上贷款业务内容。
【答案】G 单位将外国政府无息贷款设专账核算的行为形成“小金库”,属于不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决算报表或财务会计报告中列示反映。资金来源为其他,存放形态可能有现金、银行存款或者固定资产形态等。
2.3 “小金库" 处理政策解读
“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主要依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此外,还包括预算、资产、现金、商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3.1 设立“小金库”行为的惩处方式
主要方式有处理、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组织处理。
(1)《会计法》相关规定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2.3.2 设立“小金库”行为的专门处理规定
1. 《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7月24日,中央纪委印发)
“小金库”概念: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适用范围: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内设机构,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可操作性:将有关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罚则一一对应,可操作性更强。
2. 《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2010年1月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自2010年2月15日起施行。
政纪处分相关的具体条文规定:
第四条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条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条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
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并且有本规定之外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合并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压案不查、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前,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的,可以免予处分;情节较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分;情节严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三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后再设立或者继续设立“小金库”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本规定追究责任。
2.3.3 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处理处罚原则
1. 依法依纪、宽严相济原则
区分从宽或从严的政策,必须坚持以查实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绳,决不能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也决不能片面强求从宽、从严或从重,既体现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政策的统一性。
【案例】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将财政返还的卫生清洁费八个内设机构名义违规私设账户,“小金库”累计金额959万元,除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外,共支出943万元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贴。2007年1月以后,该处以公款私存的方式,处理市环卫处返拨到各下属站所的经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加班费、通讯费等。至2010年5月,上述个人账户余额累计121万元。市环卫处原主任范桂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麦杏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某县民政局通过虚增工程款,多列支出经费、优抚慰问金、社会救济支出等手段筹集资金,私设“小金库”,金额447.9万元。黄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6次从“小金库”取款84.6万元,供个人消费或赌博;其余均被黄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活动、节日慰问和单位福利支出。黄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原则性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而灵活性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要求。
3. 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原则
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既要重视对违法违纪事实的处理处罚,该调账的调账,该收缴的收缴,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更要重视对相关的责任人员,包括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党纪、政纪、组织乃至刑事责任追究工作,该移送的移送,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和威慑作用;还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的其他手段,对单位该通报的通报、对会计人员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案例】2001年初至2008年底,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违规向结婚申请登记人配售纪念章、《新婚家庭手册》、新婚教育光碟等,共获利62.45万多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补贴、领导干部旅游及节假日请客送礼。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金库”余额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