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贸易壁垒(Barrier to trade) 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是指shipping term.到岸价指的是产品的出厂价+运费(由收费港到目的港)+保险费 ,也就是CIF (Cost ,Insurance ,Freight ),离岸价指的是产品出厂价+货到码头的运费,也就是FOB (Free On Board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的内容非常广泛,分为: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贸易法、国际营销学、国际贸易实务。而且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各自的贸易条款也不尽相同,今天咱们先了解一下最基础的也是在平常的业务过程中能涉及到的一些东西,最起码在下次再遇到同类问题时你不是很陌生)

(一) 国际贸易的概念(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分类、

重点讲一下国际贸易术语、简单讲一下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服务和知识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大家不要以为国际贸易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二) 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

对外贸易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有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和在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进行产品(商品)交换。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对外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在原始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先后产生了人类社会的三次大分工。在这一过程中,先是出现了剩余产品,后来又产生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再后来又出现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阶级和国家,商品流通超出国界而产生了对外贸易。

(三) 国际贸易的发展

1、 奴隶社会的对外贸易:奴隶社会是以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为基础的社会。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费,商品的生产在整个生产中微不足道,所以进入流通中的商品数量很少。同时,由于生产技术落后,交通工具

简陋,使对外贸易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对外贸易中的商品一是奴隶;二是奴隶主阶级所追求的奢侈品:宝石、装饰品、各种织物、香料等。在奴隶社会,对外贸易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扩大。

2、 封建社会的对外贸易:对外贸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特别是封建社会中期,封建地租由劳役和实物形式转变为货币地租,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到晚期,随着城市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都有了较大的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已孕育生长。

在封建社会,奢侈品仍然是对外贸易中的主要商品。西方国家以叫绒、酒等换取东方国家的丝绸、香料和珠宝等。

3、 资本主义社会的对外贸易:因封建社会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了劳动力、资本与市场。然后对外贸易又促进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确立。

4、 社会主义社会的对外贸易:

1) 社会主义的发展不能离开对外贸易(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需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

会生产力。使社会财富越来越多的涌现出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

物质文化需要。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重要

途径。

(2) 对外贸易是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是生产社会化、国际化所决

定的客观要求,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共同趋势。闭关自守就势必陷入落后

的局面。

(3)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4) 对外贸易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根本特点是分工

的深化和交换的扩大。必然超出国家和民族的界限,参与国际交换。一

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同其他国家的经济交流。

(5) 对外贸易是参加国际大分工的需要。

2) 对外贸易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7点)

(1) 通过对外贸易,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协调国民经济的发展。

(2) 通过对外贸易,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积累的重要源泉。(能过对外贸易,可以提高利润率、

扩大交换源泉)

(4) 通过对外贸易,进口国内市场所需要的物资,以调剂国内市场,繁荣国

内商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5)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国家参加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外国的资

金、技术与资源,扬长避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6) 通过对外贸易带动经济的发展。

(7) 对外贸易能够推动整个对外经济关系的开展。

(四) 国际贸易的分类:不同的国家分类不一样,

1、 从货物的移动方向,可分为三种贸易:

(1) 出口贸易:一国将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运往他国市场销售,称为出口贸

易;

(2) 进口贸易:一国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称为进口贸易;

(3) 过境贸易:一国向另外一国出口的商品要通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

来讲,就是过境贸易(HK 是世界上一个最大的自由贸易港)。

贸易差额:一国在一定时期出口值与进口值之差额。

贸易平衡:出口值=进口值。

贸易顺差:出口值大于进口值。

贸易逆差:出口值小于进口值。

2、 以国境和关境划分,可分为:

(1) 总贸易: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口(凡是进入国境的一律为进口)和出

口(凡是离开国境的一律为出口),采用这种标准的国家有美国、日

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独联体国家及东欧国家;

(2) 专门贸易:是以关境来划分进出口的,只运进国境,没入关境的不能

列入进口。因此,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尚

未进入关境,一律不列为进口。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及从保税

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入进口。在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中,采用这种划分方法的有:德国、意大利、瑞士等。

3、 依照商品内容划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依货物运送方式划分(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4、 还有几种贸易方式,不常用,就不提了。(直接贸易、简接贸易、转口贸易等)

(五)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贸易术语(这应该是大家要了解的重点)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分处两国,相距遥远,在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问题,例如:由何方洽租运输工具、装货、卸货、付货运保险、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和报关纳税等出品手续;由何方支付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税捐和

其他费用,由何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坏和灭失的风险。如果每笔交易都要求买卖双方对上述手续、费用和风险,逐项洽谈,将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并影响交易的达成。为此,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贸易术语。在一笔出口或进口贸易中,通过使用贸易术语,即明确买卖双方在手续、费用和风险方面的责任划分,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1、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例如FREE ON BOARD)或三个字母缩写(例:FOB ),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2、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国际贸易中可供选择的贸易术语有多种,据统计,各国使用贸易术语频率最高的主要有FOB 、CIF 和CFR 等术语。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化,FCA 、CPT 和CIP 术语的使用也日益增多。

3、 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为FOB 、CFR 和CIF 三种。近年来,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亚欧大陆桥),采用FCA 、CPT 和CIP 贸易术语的也日渐增多。因此,首先应对这几种贸易术语的解释和运用有所了解。

1) 对FOB 术语的解释:(在这里只把FOB 讲的稍微详细一点,其他术语有些条款基本雷同,目前跟SHARP 的操作是典型的FOB 方式)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照《2000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按国际商会对FOB 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可划分如下:

A 、 卖方义务:

(1)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

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对方;

(2) 办理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产地证)。和货物出口所需的

一切海关手续;

(3)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提供证明货物已装到船上的通常单据。(B/L)

B 、 买方义务

(1) 办理进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机电设备),海关手续、货

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自由贸易港HK ,到达的港口或地区比较多);

(2)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

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C 、 各国对FOB 的解释也有不尽相同的地方:例如:美国把FOB 笼统的解释为在某处某交通工具上交货,所以跟美国、加拿大的公司签合同时,除标明装运港名称外,一定要在FOB 后面加上“船舶(VESSEL )”二字,要

不然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

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和损坏。

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出口单证的费用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D 、 FOB 的变形:在按FOB 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该术语历史太悠久,各国或地区对“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明确的解释,在装船作业的过程中涉及到各项费用,如将货物运至船边的费用、吊装费用、理舱和平舱的费用等,究竟由谁来负担,各国的惯例和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所以FOB 就有了以下变形:

(1)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这一变形,卖方不承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 吊钩下交货)----费用负担由吊钩来划分。

(3)FOB STOWED(FOB 理舱费在内)-----卖方承担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 (FOB 平舱费在内)----卖方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FOB 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 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

2) 对CFR 术语的解释(以前是叫C &F---传统叫法,2000通则上已经更改过,不允许再叫)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成本及运费。

对于卖方义务、买方义务和CFR 变形(由于也是牵连到装卸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所以CFR 也有变形)不再做详细的说明,大家大体了解就可以了。但一定要注意一点:对港口也要做详细的注明。

3) 对CIF 术语的解释----通常叫做到岸价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同样CIF 条件下,买卖双方在卸货费用上由何方承担的问题上引起争议,为了明确责任也有变形。

4) 对FCA 术语的解释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卖方把货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FCA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适用范围很广,在国际贸易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 卖方义务:

A 、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

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

B 、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

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C 、 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 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的通常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

讯,则所有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 )信息所

代替。

(2) 买方义务

A 、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

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

用及过境费;

B 、 签定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

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C 、 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 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FCA 跟FOB 有异同点: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不同在于:运输方式、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5) 对CPT 术语的解释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此术语成交卖方应向其指定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费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双方的义务就不再讲了。

CPT 与CFR 的异同点:同属装运合同。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CPT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而由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CFR 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除此以外,卖方承担的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等方面也有区别。

6) 对CIP 术语的解释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按通则规定,CIP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跟CIF 也有异同点:相似之处:他们的价格构成中都包括了通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而且,均属于装运合同。

区别:CIF 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交且办理水上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而CIP 术语则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要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卖方输的保险,也不仅是水上的运输险,还包括各种运输险。

7) FCA 、CPT 、CIP 与FOB 、CFR 、CIF 的比较

相同点:三种术语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

不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装卸费用负担不同、运输单据不同。

8) DDP 贸易术语:完税后交货(SHARP )

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进口清问手续,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

的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所以,DDP 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

DDP 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

还有很多其他的贸易术语,在这就不讲了。我希望咱们的产品将来能直接出口到世界各地,这些贸易术语就有可能不期而遇,咱们可以在实践中学习和进步。在国际贸易中还会涉及到很多像: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计重方法等还有很多。要求和标准

也有很多。这里就不详细讲了。

(六) 贸易术语的实际运用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贸易术语一般在价格条款中表示出来。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各不相同。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用何种贸易术语,不仅决定的合同价格的高低,而且还关系到合同的性质,甚至还会影响到贸易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因此,贸易术语的选择和运用是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经济效益的重要问题。

1、 贸易术语与合同的性质: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明确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以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方式和条件,即明确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从而划分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了合同的基本特征。所以,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以贸易术语的名称来给买卖合同命名,如按照FOB 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FOB 合同,按CIF 。。。。。。。。

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买卖合同性质相一致,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应与合同性质相一致,与所使用的贸易术语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不应有所矛盾。否则,将会给买卖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会造成经济损失。

2、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国际贸易中可供选择的贸易术语有多种,据统计,各国使用贸易术语频率较高的主要有FOB 、CIF 和CFR 等术语。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化,FCA 、CPT 和CIP 术语的使用也日益增多。作为外贸企业的当事人,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所使用的运输方式

《2000通则》对每种贸易术语所适用的运输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FOB 、CFR 和CIF 术语只适用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而不适用于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如买卖双方拟使用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则应选用FCA 、CPT 和CIP 术语。

2) 运费、保险费的的因素

各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各不相同,运费、保险费是构成价格的一部分,因此,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运费、保险费的因素。一般来说,在出口贸易中,我方应争取选用CIF 和CFR 术语;在进口贸易中,应争取选用FOB 术语,对FCA 、CPT 和CIP 术语的选用上也应按上述原则掌握。这样有利于节约运费和保险费的外汇支出。也有利于促进我国运输事业和保险业的发展。

另外,在选用贸易术语时,还应注意运费变动的趋势,当运费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费上涨的风险,出口时,应选用FOB 术语,进口时,应选用CIF 或CFR 。

3) 货物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品种繁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对运输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运费开支的大小也有差异。有些货特价值较低,但运费占货价的比重较大,对这类货物,出口应选用FOB 术语;进口选用CIF 或CFR 术语。

4) 国外港口装卸条件和港口习惯

各国港口的装卸条件、收费标准各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

5) 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选用贸易术语时,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到灵活掌握。例如:有些国家为了支持本国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定在进口时,须由本国输保险,我方为表示与其合作的意向,出口也可采用FOB 或CFR 术语。又如,我在出口大宗商品时,国外买方为了争取到运费和保险费的优惠,要求自行输租船订舱和保险,为了发展双方贸易,也可采用FOB 术语。

(七) 国际货款的收付

目前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有:T/T、L/C----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把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互不信任的矛盾。

(八) 出口退税:为了顺应国际贸易的要求,让本国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要先了解一下出口退税的当前政策)

(九) 最常用国际贸易的方式: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指用自有外汇在国际市场购买

原材料、元器件或零部件,按自已的设计加工装配成成品再行出口销往国外市场、或国内保税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两种形式)、易货贸易。。。。。。

(十) 国内的外资企业或保税区:结转(转厂)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贸易壁垒(Barrier to trade) 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是指shipping term.到岸价指的是产品的出厂价+运费(由收费港到目的港)+保险费 ,也就是CIF (Cost ,Insurance ,Freight ),离岸价指的是产品出厂价+货到码头的运费,也就是FOB (Free On Board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的内容非常广泛,分为: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贸易法、国际营销学、国际贸易实务。而且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各自的贸易条款也不尽相同,今天咱们先了解一下最基础的也是在平常的业务过程中能涉及到的一些东西,最起码在下次再遇到同类问题时你不是很陌生)

(一) 国际贸易的概念(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分类、

重点讲一下国际贸易术语、简单讲一下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之间货物、服务和知识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大家不要以为国际贸易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二) 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

对外贸易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有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和在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进行产品(商品)交换。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对外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在原始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先后产生了人类社会的三次大分工。在这一过程中,先是出现了剩余产品,后来又产生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再后来又出现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阶级和国家,商品流通超出国界而产生了对外贸易。

(三) 国际贸易的发展

1、 奴隶社会的对外贸易:奴隶社会是以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为基础的社会。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费,商品的生产在整个生产中微不足道,所以进入流通中的商品数量很少。同时,由于生产技术落后,交通工具

简陋,使对外贸易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对外贸易中的商品一是奴隶;二是奴隶主阶级所追求的奢侈品:宝石、装饰品、各种织物、香料等。在奴隶社会,对外贸易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扩大。

2、 封建社会的对外贸易:对外贸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特别是封建社会中期,封建地租由劳役和实物形式转变为货币地租,商品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到晚期,随着城市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都有了较大的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已孕育生长。

在封建社会,奢侈品仍然是对外贸易中的主要商品。西方国家以叫绒、酒等换取东方国家的丝绸、香料和珠宝等。

3、 资本主义社会的对外贸易:因封建社会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资本主义生产提供了劳动力、资本与市场。然后对外贸易又促进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的确立。

4、 社会主义社会的对外贸易:

1) 社会主义的发展不能离开对外贸易(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需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

会生产力。使社会财富越来越多的涌现出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

物质文化需要。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重要

途径。

(2) 对外贸易是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是生产社会化、国际化所决

定的客观要求,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共同趋势。闭关自守就势必陷入落后

的局面。

(3)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4) 对外贸易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根本特点是分工

的深化和交换的扩大。必然超出国家和民族的界限,参与国际交换。一

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同其他国家的经济交流。

(5) 对外贸易是参加国际大分工的需要。

2) 对外贸易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7点)

(1) 通过对外贸易,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协调国民经济的发展。

(2) 通过对外贸易,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积累的重要源泉。(能过对外贸易,可以提高利润率、

扩大交换源泉)

(4) 通过对外贸易,进口国内市场所需要的物资,以调剂国内市场,繁荣国

内商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5) 对外贸易是社会主义国家参加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外国的资

金、技术与资源,扬长避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6) 通过对外贸易带动经济的发展。

(7) 对外贸易能够推动整个对外经济关系的开展。

(四) 国际贸易的分类:不同的国家分类不一样,

1、 从货物的移动方向,可分为三种贸易:

(1) 出口贸易:一国将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运往他国市场销售,称为出口贸

易;

(2) 进口贸易:一国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称为进口贸易;

(3) 过境贸易:一国向另外一国出口的商品要通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

来讲,就是过境贸易(HK 是世界上一个最大的自由贸易港)。

贸易差额:一国在一定时期出口值与进口值之差额。

贸易平衡:出口值=进口值。

贸易顺差:出口值大于进口值。

贸易逆差:出口值小于进口值。

2、 以国境和关境划分,可分为:

(1) 总贸易: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口(凡是进入国境的一律为进口)和出

口(凡是离开国境的一律为出口),采用这种标准的国家有美国、日

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独联体国家及东欧国家;

(2) 专门贸易:是以关境来划分进出口的,只运进国境,没入关境的不能

列入进口。因此,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仓库,尚

未进入关境,一律不列为进口。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及从保税

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入进口。在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中,采用这种划分方法的有:德国、意大利、瑞士等。

3、 依照商品内容划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依货物运送方式划分(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4、 还有几种贸易方式,不常用,就不提了。(直接贸易、简接贸易、转口贸易等)

(五)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贸易术语(这应该是大家要了解的重点)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分处两国,相距遥远,在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问题,例如:由何方洽租运输工具、装货、卸货、付货运保险、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和报关纳税等出品手续;由何方支付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税捐和

其他费用,由何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坏和灭失的风险。如果每笔交易都要求买卖双方对上述手续、费用和风险,逐项洽谈,将消耗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并影响交易的达成。为此,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贸易术语。在一笔出口或进口贸易中,通过使用贸易术语,即明确买卖双方在手续、费用和风险方面的责任划分,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1、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例如FREE ON BOARD)或三个字母缩写(例:FOB ),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2、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国际贸易中可供选择的贸易术语有多种,据统计,各国使用贸易术语频率最高的主要有FOB 、CIF 和CFR 等术语。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化,FCA 、CPT 和CIP 术语的使用也日益增多。

3、 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为FOB 、CFR 和CIF 三种。近年来,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亚欧大陆桥),采用FCA 、CPT 和CIP 贸易术语的也日渐增多。因此,首先应对这几种贸易术语的解释和运用有所了解。

1) 对FOB 术语的解释:(在这里只把FOB 讲的稍微详细一点,其他术语有些条款基本雷同,目前跟SHARP 的操作是典型的FOB 方式)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照《2000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按国际商会对FOB 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可划分如下:

A 、 卖方义务:

(1)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

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对方;

(2) 办理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产地证)。和货物出口所需的

一切海关手续;

(3)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提供证明货物已装到船上的通常单据。(B/L)

B 、 买方义务

(1) 办理进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机电设备),海关手续、货

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自由贸易港HK ,到达的港口或地区比较多);

(2)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

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C 、 各国对FOB 的解释也有不尽相同的地方:例如:美国把FOB 笼统的解释为在某处某交通工具上交货,所以跟美国、加拿大的公司签合同时,除标明装运港名称外,一定要在FOB 后面加上“船舶(VESSEL )”二字,要

不然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

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和损坏。

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出口单证的费用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D 、 FOB 的变形:在按FOB 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该术语历史太悠久,各国或地区对“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明确的解释,在装船作业的过程中涉及到各项费用,如将货物运至船边的费用、吊装费用、理舱和平舱的费用等,究竟由谁来负担,各国的惯例和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所以FOB 就有了以下变形:

(1)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这一变形,卖方不承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 吊钩下交货)----费用负担由吊钩来划分。

(3)FOB STOWED(FOB 理舱费在内)-----卖方承担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 (FOB 平舱费在内)----卖方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FOB 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 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

2) 对CFR 术语的解释(以前是叫C &F---传统叫法,2000通则上已经更改过,不允许再叫)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成本及运费。

对于卖方义务、买方义务和CFR 变形(由于也是牵连到装卸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所以CFR 也有变形)不再做详细的说明,大家大体了解就可以了。但一定要注意一点:对港口也要做详细的注明。

3) 对CIF 术语的解释----通常叫做到岸价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同样CIF 条件下,买卖双方在卸货费用上由何方承担的问题上引起争议,为了明确责任也有变形。

4) 对FCA 术语的解释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卖方把货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FCA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适用范围很广,在国际贸易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 卖方义务:

A 、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

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

B 、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

承运人控制下,并及时通知买方;

C 、 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 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的通常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

讯,则所有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 )信息所

代替。

(2) 买方义务

A 、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

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

用及过境费;

B 、 签定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并将承运人名称

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卖方;

C 、 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 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FCA 跟FOB 有异同点: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不同在于:运输方式、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5) 对CPT 术语的解释

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此术语成交卖方应向其指定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费用,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双方的义务就不再讲了。

CPT 与CFR 的异同点:同属装运合同。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CPT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而由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CFR 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除此以外,卖方承担的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等方面也有区别。

6) 对CIP 术语的解释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按通则规定,CIP 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跟CIF 也有异同点:相似之处:他们的价格构成中都包括了通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而且,均属于装运合同。

区别:CIF 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交且办理水上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而CIP 术语则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要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卖方输的保险,也不仅是水上的运输险,还包括各种运输险。

7) FCA 、CPT 、CIP 与FOB 、CFR 、CIF 的比较

相同点:三种术语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

不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装卸费用负担不同、运输单据不同。

8) DDP 贸易术语:完税后交货(SHARP )

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进口清问手续,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

的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所以,DDP 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

DDP 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

还有很多其他的贸易术语,在这就不讲了。我希望咱们的产品将来能直接出口到世界各地,这些贸易术语就有可能不期而遇,咱们可以在实践中学习和进步。在国际贸易中还会涉及到很多像: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计重方法等还有很多。要求和标准

也有很多。这里就不详细讲了。

(六) 贸易术语的实际运用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贸易术语一般在价格条款中表示出来。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各不相同。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用何种贸易术语,不仅决定的合同价格的高低,而且还关系到合同的性质,甚至还会影响到贸易纠纷的处理和解决。因此,贸易术语的选择和运用是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经济效益的重要问题。

1、 贸易术语与合同的性质: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明确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以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方式和条件,即明确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从而划分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了合同的基本特征。所以,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以贸易术语的名称来给买卖合同命名,如按照FOB 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FOB 合同,按CIF 。。。。。。。。

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买卖合同性质相一致,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应与合同性质相一致,与所使用的贸易术语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不应有所矛盾。否则,将会给买卖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会造成经济损失。

2、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国际贸易中可供选择的贸易术语有多种,据统计,各国使用贸易术语频率较高的主要有FOB 、CIF 和CFR 等术语。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化,FCA 、CPT 和CIP 术语的使用也日益增多。作为外贸企业的当事人,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所使用的运输方式

《2000通则》对每种贸易术语所适用的运输方式都作出了规定,例如:FOB 、CFR 和CIF 术语只适用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而不适用于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如买卖双方拟使用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则应选用FCA 、CPT 和CIP 术语。

2) 运费、保险费的的因素

各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各不相同,运费、保险费是构成价格的一部分,因此,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运费、保险费的因素。一般来说,在出口贸易中,我方应争取选用CIF 和CFR 术语;在进口贸易中,应争取选用FOB 术语,对FCA 、CPT 和CIP 术语的选用上也应按上述原则掌握。这样有利于节约运费和保险费的外汇支出。也有利于促进我国运输事业和保险业的发展。

另外,在选用贸易术语时,还应注意运费变动的趋势,当运费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费上涨的风险,出口时,应选用FOB 术语,进口时,应选用CIF 或CFR 。

3) 货物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品种繁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对运输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运费开支的大小也有差异。有些货特价值较低,但运费占货价的比重较大,对这类货物,出口应选用FOB 术语;进口选用CIF 或CFR 术语。

4) 国外港口装卸条件和港口习惯

各国港口的装卸条件、收费标准各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

5) 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选用贸易术语时,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到灵活掌握。例如:有些国家为了支持本国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定在进口时,须由本国输保险,我方为表示与其合作的意向,出口也可采用FOB 或CFR 术语。又如,我在出口大宗商品时,国外买方为了争取到运费和保险费的优惠,要求自行输租船订舱和保险,为了发展双方贸易,也可采用FOB 术语。

(七) 国际货款的收付

目前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有:T/T、L/C----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把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互不信任的矛盾。

(八) 出口退税:为了顺应国际贸易的要求,让本国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要先了解一下出口退税的当前政策)

(九) 最常用国际贸易的方式: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指用自有外汇在国际市场购买

原材料、元器件或零部件,按自已的设计加工装配成成品再行出口销往国外市场、或国内保税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有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两种形式)、易货贸易。。。。。。

(十) 国内的外资企业或保税区:结转(转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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