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大学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党的各项保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我校的贯彻执行和顺利实施,落实各级保密责任,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遵照执行保密规章制度情况,履行保密义务情况,每月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各项保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情况,对涉密单位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依据保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级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年终结合全年保密工作考核及保密工作管理情况,评选本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第三条 保密奖惩工作由校保密委员会组织,保密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查
第四条 我校保密检查实行各涉密单位自查和保密办检查两级检查制度。
第五条 在节假日前后,各涉密单位须进行例行保密自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保密工作自查,自查校保密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重点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情况、涉密载体管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等。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泄密隐患,对违规人员要做出处理并批评教育。自查及整改情况要记录备案。
第六条 保密办负责组织人员对全校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保密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专项检查、国家秘密载体专项检查、移动存储介质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部位专项检查、涉外活动专项检查、保密工作档案专项检查等;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临时检查。
第三章 考核
第七条 我校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和全体涉密人员。
第八条 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 保密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各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 校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三) 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四) 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六)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及防护措施情况;
(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八) 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保密保障工作情况;
(九) 保密自查的落实情况;
(十) 保密工作档案建设情况;
第九条 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在各涉密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各期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的结果,量化打小分,年终将各单位所有量化小分值相加并乘以相应工作任务的权重比得出该单位的年终分值,年终分值与
各单位实有考核项目总分值的百分比为该单位年终考核分值,每年年终由校保密办将各涉密单位年终考核分值上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大学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大学保密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党的各项保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我校的贯彻执行和顺利实施,落实各级保密责任,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遵照执行保密规章制度情况,履行保密义务情况,每月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各项保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情况,对涉密单位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依据保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各级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年终结合全年保密工作考核及保密工作管理情况,评选本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第三条 保密奖惩工作由校保密委员会组织,保密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查
第四条 我校保密检查实行各涉密单位自查和保密办检查两级检查制度。
第五条 在节假日前后,各涉密单位须进行例行保密自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保密工作自查,自查校保密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重点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情况、涉密载体管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等。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泄密隐患,对违规人员要做出处理并批评教育。自查及整改情况要记录备案。
第六条 保密办负责组织人员对全校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保密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各类专项检查,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专项检查、国家秘密载体专项检查、移动存储介质专项检查、要害部门、部位专项检查、涉外活动专项检查、保密工作档案专项检查等;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安排的其它临时检查。
第三章 考核
第七条 我校保密工作考核的对象是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管理人员和全体涉密人员。
第八条 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 保密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及各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 校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本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三) 保密宣传教育情况;
(四) 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六)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及防护措施情况;
(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情况;
(八) 重大涉密、涉外活动保密保障工作情况;
(九) 保密自查的落实情况;
(十) 保密工作档案建设情况;
第九条 对各涉密单位保密工作考核的程序如下:
根据保密规章制度在各涉密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各期保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历次保密检查的结果,量化打小分,年终将各单位所有量化小分值相加并乘以相应工作任务的权重比得出该单位的年终分值,年终分值与
各单位实有考核项目总分值的百分比为该单位年终考核分值,每年年终由校保密办将各涉密单位年终考核分值上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