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治
党 政 干部 论 坛
公
民 意 识
教 育 罩 孺 玎
。 赵 静
党 的十七 大 报告 把 “ 加强 公 民意识 教 育 , 立 树 社会 主义 民主法 治 、 自由平 等 、 公平 正义 理念 ” 确定 为发 展社 会 主 义 民主政 治 的一项 重 大 任务 。这是 “ 民意识” 公 一词首 次 出现 在党 代会 的报 告 中 , 引起 了广泛 的关 注 。公 民意识 的提 法在 我 国已有 多年 , 它作为社 会意识 的一 种表 现形 式 , 不仅 直接表 明 了 个 国家 精神 文 明 的程 度 , 而且 对 经 济建 设 、 主 民 法治建设 有 着重 大的促 进作用 , 国家 生活 中占有 在 重要 地 位 。 如何 增 强我 国公 民意识 , 民 主法 治 建 是 设的重大课 题 。
一
进 : 律制度 的变革 和法律文化 的培植 , 弃任何一 法 舍 个方面 , 都会使 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遭 受挫折 。 不过 , 虽说两者 “ 齐头并进 ”但 在不 同的法制发展 阶段 , , 各 自的侧重 点有所不 同。在 法律制度 已具规模 的现 阶 段, 法律文化对于法律制度的意义以及对 于中国法治 国家 目标 的实现具有特别的作用 。 其一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实现法治的观念基础。 十七 大报告 明确提 出 ,加 强公 民意识教育 的基本要 求, 是要在公 民中树立社会主义 民主法治 、 自由平等 、 公平 正义的理念 。 “ 这 三大理念 ” 分别从 国家 制度 、 个 人权利和社会价值 的角度 , 表达 了社会 主义法治的价 值追求 , 反映 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内在要求 。 因此 , 从法律文化角度来看 , 强公民意识 教育是更 深层次 加 的公 民法律文化教育 , 是加强社 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有机组成部分 和有效发展途径 。 公 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是法治发展的 内存 动力 , 是 实现法治 的观念基础 , 是现代法律有效运行的心理基
一
、
深 刻 认 识 公 民 意识 教 育 的 重 要 意义
1 强公 民意 识教 育是 实施 依 法 治 国基 本 方 略 的 . 加
一
项基 础 工程
我 国宪法规定 , 凡是具有中华 人民共 和国国籍 的 人, 都是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民。 在法律意义上 , 公民是 国家 的基本要 素之一 ,公 民是推 进社会 主义经济 建 设、 文化建设 和社 会建设 的主人翁 , 也是发 展社会 主 义民主政 治、全面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略的主体。 十 础 。 目前 , 当务 之急是把提高公 民法律 意识作 为我 国 七大报告提 出要加强公 民意识教育 , 在公民中树立 社 法治建设中的头等大事来抓 。 会主义 民主法治 、 自由平等 、
公平正义理念 , 是适应我 其二 ,提高公 民法 律意识是 市场 经济 的必然要 国经济社会和 民主法治发展的需要 , 适应世界发展的 求 。 国 自实行改 革开放 以来 , 我 在经济体 制改革 中确 大趋势 , 有重要 的现实 和历史意义 。 民意识包 括 立 了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 具 公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 了公 民的国家意识 、 道德 观念 、 权利 意识 、 法治意识 、 济 , 它的特征是 自由交易 、 公平竞争 , 它天然地要求法 义务与责任意识等诸多方 面的内容 , 加强公 民意识教 治。 市场经济 是权 利经济 , 要广大 市场主体具 有相 需 树立起权利 与义务 的正确观念 ; 市场 育是在更 广的范 围、 更深 的层次上进行 的社会主义 民 应 的权利意识 , 主法治 、公 民道德 以及社会 主义核心价 值体 系的教 经济是 自由经济 ,要求广大市场 主体具有 自由意识 , 育。 在公 民意识教育 中 , 些 内容是 与正在进行 的法 充 分发挥 自己的积极性 、 有 主动性和创造 精神 ; 市场经 需要培养公 民的平等 意识 , 根本上 从 治宣传教育的内容相同或相近 的 , 有些 内容则是法治 济是平等经 济 , 这是市 场经济法治过 宣传 教育所 没有 的。 加强公 民意识 教育 , 以更好地 克服官僚主义和种 种特权 现象 , 可 只有市场主体普 遍树立起 以法 夯实依法治 国的思想基 础 , 有利 于扎实推进依法治 国 程 中必须解 决的问题。 基本方略的实施 。
2加 强公 民意识 教 育是 更 深 层 次 的公 民法 律 文 化 .
教 育
治意识为主导的现代法律 意识 , 才能保证 经济 活动的
安全有序进行 。
3 强 公 民意 识 教 育 ,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民 主政 治 . 加 是
中国法制现代 化 的道 路需要从 两个路径 同时并 的 重 大 任 务
圈
2o 第 8 09年 期
民主与法治
规则意识。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深化 表现在责任意识、 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 民主政 治建 (参 与意 识 1 ) 公 民的参与意识 ,主要 是指公 民作 为政 治共 同 设 , 面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 略的背景下 , 全 加强公 民 意识教育 , 在公 民中树立社会 主义民主法治 、 自由平 体 的成 员 , 具有 积极参 与公权力运行 的主人 意识 , 实 等、 公平正义的理念 , 这意味着 : 执政党坚定不移地坚 质上也是一种践行权 利的意识 。公 民应 意识 到 自己 持和彰显 以人为本 、 执政为 民、 尊重保 障人权 的理念 ; 有权参 与国家权力 的运作 ,如参
与 国家立法 权的运 分配各方 的权 利义务 , 参与政府行政决 策的形成 更加突显执政党对于民主执政 、 科学执政 和依法执政 行 , 过程等等 。 密尔说过: 任何参 与 , 是参 与最小 的 “ 即使 的重视 , 于夯实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提高 对 。 公 公 民素质的重视 ;充分表 明发展社会 主义 民主政治 、 公共 职务也 是有益 的” 只有在参 与 中 , 民才 能切 身体会 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并逐渐形成理性 的参与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 期 的渐进 的过程 , 可能 一蹴 而就 ; 不 更加有利 于全面 意识 ,政治参 与也能够较快 地培养公 民的民主和法 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 略 , 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公 民建 治意识 。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 、 主动性和创造性 。
二、 明确 公 民意 识 的 内 涵
1公 民 意 识 的 核 心 内 涵 .
意识 是指 人所 特 有 的对 于 客观 世 界 的 主观 印 象 , 括感觉 、 包 直觉 , 表象 等感性形 式 和概念 、 判断 、 推理等理性形式 。公 民意识是社会 意识形态 的形 式 之一 ,它是公民对 自身 的政治地位 和法律地位 以及 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 的 自我认识 。作为社会政 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集 中体 现了公 民对 于社 会政治系统 以及各种政治 问题 的态度 、 向、 倾 情感 和 价值观。 公 民意识 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识 , 即公民对 自己 的身份——公 民的认识 。 公民身份观念是公民意识 的 基础 , 民身份是指公 民在法律上 的角 色 , 公 特指在公 民社会 中, 个人作为参与或监督 国家公权力运行 的独 立主体的一种身份。 在不断延续发展 的文化历史上 , 存在着各种非公 民身份角色意识 , 如市 民、 百姓 、 国民 、 臣民 、 民、 人 群 众 。 民侧重于在经济生活领域对个人权利和利益 的 市 追逐 ; 百姓缺乏参与国家权 力运行和监督 国家权力 的 理 直气壮 ; 国民的范围 比公 民广泛 , 其作 为中性词 的 色彩更为 明显 ; 民则是一个集体词汇 。 人 这些 非公 民 身份的意识对主体产生的引导作用各不相 同。 只有公 民身份意识 ,才能产生公 民主体意识 。 如 果没有对 自己身份的认识 , 就不可能认识 到国家与 自 己之间的关系 , 就不可能对 自己的主体地位有足够完 整准确的认识 , 也就无法充分享受和负担政治权利和 政治义务 。
2公 民 意识 的 具体 内容 .
( 监督意识 2 ) 政 治国家 的运行机制及特点 已经昭示 , 拥有强大 的政治权
力 的国家是侵犯公 民个人 自由, 以及动摇公 民主体地位 的最 大威胁 。 对此 , 从洛克 、 孟德斯鸠 , 到 潘恩 、哈耶克等已进行 了充分 的论证 , 孟德斯鸠说 : 切有权力 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 这是万古不 易的一 条经验 。 国阿克顿勋 爵有一句名 言: 英 权力导致腐败 ,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 公 约权力机制 的保障 , 国家公权力行为时刻处于被 它使 监督 的境地 。 它意味着公 民有权监督立法机关是否依 法立法 ; 有权监督行政 机关 是否依法行政 ; 权监督 有 司法机关是否 司法公正 ; 有权对不法事实进行揭发和 举报。 民的监督行为有助 于弥补法律上可能 出现的 公 漏洞 , 消除特权和社会不公正现象 。 总之 , 国家权力受 到人 民的监督是人 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 责任意识 3 )
一
公 民责任是 指公 民履行 与 自己的公 民身份相适 应的、 符合社会规范预期 的职 责 , 以及没有履行好这 种职责时所应承担 的谴责和制裁。 公民的责任意识是 种对 自身利益的理性 自律 , 侧重于一种积极意义的 责任 。公 民在 遇到有关 国家政治 和社会利益 的问题 时 , 须 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 必 而克服 个别 自我或本集 团的利益。 民不但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与公共利 公 益相关 的公共 事宜 , 如社 区建设 、 环境 保护和其他公 益事业 等 , 有责任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 可 、 还 监督 和支持 , 断促进和完善 国家权力 的规 范运 行 , 不 使公 共机关既不失职也不越权 , 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㈤ 规则意识 由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 的意志 , 所以在 民主管理 的过程 中, 民还必 须有规则意识 , 公 即依据 明确的规 则来 协调各种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 , 而不是 由某个个 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 。 这些规则都是公 民共 同合意 的结果 , 或是通过 国家予 以确认 , 或者是通过 习俗 加 以强化 。 规则意识主要表现 为法律 意识 , 民的法 律 公
一
由于公 民是个人 进入 国家政治生 活状态下 的一 种身份 , 围绕着公 民意识 的核心 内涵 , 民意识 的具 公 体 内涵就相应地体现为公 民作为政治 权利义务 的主 体而应具有的意识。 具体说来 , 民的权 利意识主要 公 表现在参与意识 、 监督意识 ; 民的义务 意识 则主要 公
I
民主与法治
党政 干 部 论 坛
意识不仅 意味着公 民愿意接受既定法律 的约束 , 服从 度重视广 开渠道工作 , 断扩大公 民参 政 、 不 议政 的形 法律的安排 , 也表 明公
民要求公权力 必须在法律铺设 式和范围 , 让公 民积极 、 有序 、 间断地参加到各种政 不 的轨道运行 , 要求他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政 治 治 、 法律 实践 中来 , 自己的真实 体验 中逐渐 培养起 从 权利。 因为 , 只有在共 同遵循法律的前提下 , 公民才 能 健康的公 民意识 。 3 强对青 少年的公 民意识教育 . 加 使 自己的个人人权和社会经济权利免受侵犯 , 或在受 公 民是具有 一 国国籍 的 自然人 。 言之 , 换 每个人 到侵犯 的情形下 能够 以法定 的方 式寻求公 平 的保 护 和公正 的裁决 。 法制是一切 现代 生活 的基 础 , 法律 意 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就是公 民。 小就 了解作 为一 从 培养公 民意识 , 对一个人全 面、 识会使社会生活趋于有序 , 缺乏法律意识的 民主有 可 名公 民的权利和义务 , 能成为无法控制的民主 , 也可能是危险的民主 。 健康 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养和增 强国人 的 三 、 力加 强 公 民 意识 教 育 大 公 民意识 , 应从小公 民开始 。 应将 公 民教育 贯穿在诸
1立足 于 中国特 色社会 主义基本 国情 . 习借 鉴 如历史 、 . 学 地理 、 艺术和科 学等社会学科类课程 , 中 涵盖
外 国和 我 国港 澳 台地 区的 经 验 , 开展 公 民意 识教 育
许多 国家 和地 区对公 民意识 教育 都很 重视 。 例 如 , 国设有专 门的道德课和《 韩 国民伦理课》 开展“ , 国 民精神教育”新加坡在 16 。 90年就颁 布了公 民训 练综 合大纲 ,9 2 19 年使用《 好公 民》 教材 。 美 国公 民学 》 《 是 美 国的公 民读本 , 内容涉 及公 民权利义务 、 民与政 公 府 的关系 、 公民与社会 的关 系、 民与 国际 的关系等 。 公 德 国公 民意识教 育的主要 内容包括 : 民的权利与义 公 务教育 , 集体观念教育 , 权威感教育 、 民族感教育和劳 作 教育等 。 日本公 民意识教育 的宗 旨是 : 具备成 为符 合民主主义原则 的国民 自觉意识 , 持有成为社会及 国 家未来建设者而努力的态度 , 培养起关心政治 、 经济 、 社会、 国际关 系的 良好修养 , 为权 利和义 务主体而 作 自主行动的能力 。 国际上甚至提 出了“ 界公 民教 在 世 育” 国际政治社会化和教育研究委员会在 19 年 的 , 92 圆桌会议上 , 制度转换 中的政治意识 和公 民教育 ” 把“
小学、 大学教育 。 培养青少年 的理 性 的 自主意识和权 利 义务意识 , 以及高度 的政治 、 会责任感——大 到 社 积极参与社会政治事务 , 小到保护社区环
境和向慈善 机 构捐款 , 既涉及 “ 民社会 ” 公 理念 的传授 , 也涉及 具 体 的实践指导 。 学校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 教育。 如让学生选举校委会体验 “ 民权” 学生通 过 公 , 选举班委会或校委会来亲身体会公 民的“ 政治权利” 。 同时 , 班委会 和校委会也负责 向学校反映 “ 民意 ” —— 如大家有 哪些学 习需求 ,校园生活里 的一些问题等 , 甚至学校食 堂也 在委员会 的监督之下 , 他们能将 同学 们的 口味 和饮食需要反 映给校方 。 同时 , 学校 也可定 期邀请政 府公务 员去学校演讲 , 比如警察告知学生们 什么是犯罪 , 如何 自我 防卫 , 市长讲述 政府 和执行机 构, 市民责任 , 政府的义务等 。 4 强对各级领导干部 的公 民意识教育 . 加
这是公 民意识教育的关键 。 要通过对干部 的公 民 意识教育 , 强化 四个意识 : 强化 公仆 意识 , 干部铭记 使 人 民是真正 的主人 , 自己永远是仆 人 , 自己手 中的权 力来 自人 民并且属 于人 民; 化法 治意识 , 强 努力提高
列为主题 。 我国香港教育署推 出的《 学校公 民教育 指 南》 规定公 民教育从幼儿 园开始 , 在内容 、 形式 、 途径 、 模式等诸方 面都有详尽 的要求 。 国台湾省在高中设 我 有“ 民与道德 ” , 公 课 以公 民道德为经 , 民知识为纬 , 公
各级 干部依法决 策 、 依法行政 、 依法办事 的水平 和能 强化服务 意识 , 使干部铭 记公仆 的理念就是人 民 范 围包括教 育 、 社会 、 律 、 法 政治 、 济和文化等各 个 力 ; 经 的利益高于一切 ,行为准则 就是全心全 意为人 民服 层面 。 强化责任 意识 , 使干部铭 记掌握人 民赋予 的权 力 2采 取 丰 富 多彩 的 有 效 形 式 、 多种 层 次 上 展 开 务 ; . 从 不是特权 , 而是义务 和责任 , 必须对 国家 、 对人 民 、 对 公 民意识 教 育 如果滥用权力 , 承担法律责任 。 将 通过公 民 开展公 民意识教育 , 要求我们分 阶段并针对不 同 法律负责。
的公 民对象 , 编写适应不同公民群体需要 的公 民意识 教育 的教材 、 手册 ; 学校 、 机关单 位 、 各类组 织都要结 合法制宣传教育 , 把公 民意识作 为教学 、 训 的重要 培 内容 , 导干部 为重点从多种层次上来开展公 民意 以领 识教育 ;各种传媒要努力扩大对公 民意识的宣传 , 对 体现公 民意识 的新事物 、 典型 , 新 要加 大正确宣传 力 度 , 导广大公 民进行 自我教育 。 引 同时要保障权 利广 开渠道。 各级 国家机关 要积极推进基 层
民主 , 高度重 视公民知情权 、 与权 、 参 表达权 、 监督 权保 障工 作 , 高
意识教育 , 要在干部 中牢固树立五种 观念 : 是立党 一 为公 、 政为 民和依 法执政 的执政 观念 ; 执 二是 权为 民 所用 、 情为 民所系 、 利为 民所谋 的 民本观念 ; 三是尊重 和保 障人权与基本 自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 念; 四是 民主立法 、 依法行政 、 公正 司法和依法监督的 法 治观念 ; 是民主选举 、 五 民主决策 、 民主管理 、 民主
监督 的民主观念。
( 作者单位 湖北省委党校 ) ( 责任编辑 剑 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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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治
党 政 干部 论 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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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意 识
教 育 罩 孺 玎
。 赵 静
党 的十七 大 报告 把 “ 加强 公 民意识 教 育 , 立 树 社会 主义 民主法 治 、 自由平 等 、 公平 正义 理念 ” 确定 为发 展社 会 主 义 民主政 治 的一项 重 大 任务 。这是 “ 民意识” 公 一词首 次 出现 在党 代会 的报 告 中 , 引起 了广泛 的关 注 。公 民意识 的提 法在 我 国已有 多年 , 它作为社 会意识 的一 种表 现形 式 , 不仅 直接表 明 了 个 国家 精神 文 明 的程 度 , 而且 对 经 济建 设 、 主 民 法治建设 有 着重 大的促 进作用 , 国家 生活 中占有 在 重要 地 位 。 如何 增 强我 国公 民意识 , 民 主法 治 建 是 设的重大课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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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 律制度 的变革 和法律文化 的培植 , 弃任何一 法 舍 个方面 , 都会使 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遭 受挫折 。 不过 , 虽说两者 “ 齐头并进 ”但 在不 同的法制发展 阶段 , , 各 自的侧重 点有所不 同。在 法律制度 已具规模 的现 阶 段, 法律文化对于法律制度的意义以及对 于中国法治 国家 目标 的实现具有特别的作用 。 其一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是实现法治的观念基础。 十七 大报告 明确提 出 ,加 强公 民意识教育 的基本要 求, 是要在公 民中树立社会主义 民主法治 、 自由平等 、 公平 正义的理念 。 “ 这 三大理念 ” 分别从 国家 制度 、 个 人权利和社会价值 的角度 , 表达 了社会 主义法治的价 值追求 , 反映 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内在要求 。 因此 , 从法律文化角度来看 , 强公民意识 教育是更 深层次 加 的公 民法律文化教育 , 是加强社 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的有机组成部分 和有效发展途径 。 公 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是法治发展的 内存 动力 , 是 实现法治 的观念基础 , 是现代法律有效运行的心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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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刻 认 识 公 民 意识 教 育 的 重 要 意义
1 强公 民意 识教 育是 实施 依 法 治 国基 本 方 略 的 . 加
一
项基 础 工程
我 国宪法规定 , 凡是具有中华 人民共 和国国籍 的 人, 都是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民。 在法律意义上 , 公民是 国家 的基本要 素之一 ,公 民是推 进社会 主义经济 建 设、 文化建设 和社 会建设 的主人翁 , 也是发 展社会 主 义民主政 治、全面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略的主体。 十 础 。 目前 , 当务 之急是把提高公 民法律 意识作 为我 国 七大报告提 出要加强公 民意识教育 , 在公民中树立 社 法治建设中的头等大事来抓 。 会主义 民主法治 、 自由平等 、
公平正义理念 , 是适应我 其二 ,提高公 民法 律意识是 市场 经济 的必然要 国经济社会和 民主法治发展的需要 , 适应世界发展的 求 。 国 自实行改 革开放 以来 , 我 在经济体 制改革 中确 大趋势 , 有重要 的现实 和历史意义 。 民意识包 括 立 了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 具 公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 了公 民的国家意识 、 道德 观念 、 权利 意识 、 法治意识 、 济 , 它的特征是 自由交易 、 公平竞争 , 它天然地要求法 义务与责任意识等诸多方 面的内容 , 加强公 民意识教 治。 市场经济 是权 利经济 , 要广大 市场主体具 有相 需 树立起权利 与义务 的正确观念 ; 市场 育是在更 广的范 围、 更深 的层次上进行 的社会主义 民 应 的权利意识 , 主法治 、公 民道德 以及社会 主义核心价 值体 系的教 经济是 自由经济 ,要求广大市场 主体具有 自由意识 , 育。 在公 民意识教育 中 , 些 内容是 与正在进行 的法 充 分发挥 自己的积极性 、 有 主动性和创造 精神 ; 市场经 需要培养公 民的平等 意识 , 根本上 从 治宣传教育的内容相同或相近 的 , 有些 内容则是法治 济是平等经 济 , 这是市 场经济法治过 宣传 教育所 没有 的。 加强公 民意识 教育 , 以更好地 克服官僚主义和种 种特权 现象 , 可 只有市场主体普 遍树立起 以法 夯实依法治 国的思想基 础 , 有利 于扎实推进依法治 国 程 中必须解 决的问题。 基本方略的实施 。
2加 强公 民意识 教 育是 更 深 层 次 的公 民法 律 文 化 .
教 育
治意识为主导的现代法律 意识 , 才能保证 经济 活动的
安全有序进行 。
3 强 公 民意 识 教 育 ,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民 主政 治 . 加 是
中国法制现代 化 的道 路需要从 两个路径 同时并 的 重 大 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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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 第 8 09年 期
民主与法治
规则意识。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深化 表现在责任意识、 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 民主政 治建 (参 与意 识 1 ) 公 民的参与意识 ,主要 是指公 民作 为政 治共 同 设 , 面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 略的背景下 , 全 加强公 民 意识教育 , 在公 民中树立社会 主义民主法治 、 自由平 体 的成 员 , 具有 积极参 与公权力运行 的主人 意识 , 实 等、 公平正义的理念 , 这意味着 : 执政党坚定不移地坚 质上也是一种践行权 利的意识 。公 民应 意识 到 自己 持和彰显 以人为本 、 执政为 民、 尊重保 障人权 的理念 ; 有权参 与国家权力 的运作 ,如参
与 国家立法 权的运 分配各方 的权 利义务 , 参与政府行政决 策的形成 更加突显执政党对于民主执政 、 科学执政 和依法执政 行 , 过程等等 。 密尔说过: 任何参 与 , 是参 与最小 的 “ 即使 的重视 , 于夯实社会 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提高 对 。 公 公 民素质的重视 ;充分表 明发展社会 主义 民主政治 、 公共 职务也 是有益 的” 只有在参 与 中 , 民才 能切 身体会 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并逐渐形成理性 的参与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 期 的渐进 的过程 , 可能 一蹴 而就 ; 不 更加有利 于全面 意识 ,政治参 与也能够较快 地培养公 民的民主和法 落实依法治 国基本方 略 , 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公 民建 治意识 。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 、 主动性和创造性 。
二、 明确 公 民意 识 的 内 涵
1公 民 意 识 的 核 心 内 涵 .
意识 是指 人所 特 有 的对 于 客观 世 界 的 主观 印 象 , 括感觉 、 包 直觉 , 表象 等感性形 式 和概念 、 判断 、 推理等理性形式 。公 民意识是社会 意识形态 的形 式 之一 ,它是公民对 自身 的政治地位 和法律地位 以及 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 的 自我认识 。作为社会政 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集 中体 现了公 民对 于社 会政治系统 以及各种政治 问题 的态度 、 向、 倾 情感 和 价值观。 公 民意识 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识 , 即公民对 自己 的身份——公 民的认识 。 公民身份观念是公民意识 的 基础 , 民身份是指公 民在法律上 的角 色 , 公 特指在公 民社会 中, 个人作为参与或监督 国家公权力运行 的独 立主体的一种身份。 在不断延续发展 的文化历史上 , 存在着各种非公 民身份角色意识 , 如市 民、 百姓 、 国民 、 臣民 、 民、 人 群 众 。 民侧重于在经济生活领域对个人权利和利益 的 市 追逐 ; 百姓缺乏参与国家权 力运行和监督 国家权力 的 理 直气壮 ; 国民的范围 比公 民广泛 , 其作 为中性词 的 色彩更为 明显 ; 民则是一个集体词汇 。 人 这些 非公 民 身份的意识对主体产生的引导作用各不相 同。 只有公 民身份意识 ,才能产生公 民主体意识 。 如 果没有对 自己身份的认识 , 就不可能认识 到国家与 自 己之间的关系 , 就不可能对 自己的主体地位有足够完 整准确的认识 , 也就无法充分享受和负担政治权利和 政治义务 。
2公 民 意识 的 具体 内容 .
( 监督意识 2 ) 政 治国家 的运行机制及特点 已经昭示 , 拥有强大 的政治权
力 的国家是侵犯公 民个人 自由, 以及动摇公 民主体地位 的最 大威胁 。 对此 , 从洛克 、 孟德斯鸠 , 到 潘恩 、哈耶克等已进行 了充分 的论证 , 孟德斯鸠说 : 切有权力 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 这是万古不 易的一 条经验 。 国阿克顿勋 爵有一句名 言: 英 权力导致腐败 ,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 公 约权力机制 的保障 , 国家公权力行为时刻处于被 它使 监督 的境地 。 它意味着公 民有权监督立法机关是否依 法立法 ; 有权监督行政 机关 是否依法行政 ; 权监督 有 司法机关是否 司法公正 ; 有权对不法事实进行揭发和 举报。 民的监督行为有助 于弥补法律上可能 出现的 公 漏洞 , 消除特权和社会不公正现象 。 总之 , 国家权力受 到人 民的监督是人 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 责任意识 3 )
一
公 民责任是 指公 民履行 与 自己的公 民身份相适 应的、 符合社会规范预期 的职 责 , 以及没有履行好这 种职责时所应承担 的谴责和制裁。 公民的责任意识是 种对 自身利益的理性 自律 , 侧重于一种积极意义的 责任 。公 民在 遇到有关 国家政治 和社会利益 的问题 时 , 须 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 必 而克服 个别 自我或本集 团的利益。 民不但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与公共利 公 益相关 的公共 事宜 , 如社 区建设 、 环境 保护和其他公 益事业 等 , 有责任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 可 、 还 监督 和支持 , 断促进和完善 国家权力 的规 范运 行 , 不 使公 共机关既不失职也不越权 , 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㈤ 规则意识 由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 的意志 , 所以在 民主管理 的过程 中, 民还必 须有规则意识 , 公 即依据 明确的规 则来 协调各种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 , 而不是 由某个个 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 。 这些规则都是公 民共 同合意 的结果 , 或是通过 国家予 以确认 , 或者是通过 习俗 加 以强化 。 规则意识主要表现 为法律 意识 , 民的法 律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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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 民是个人 进入 国家政治生 活状态下 的一 种身份 , 围绕着公 民意识 的核心 内涵 , 民意识 的具 公 体 内涵就相应地体现为公 民作为政治 权利义务 的主 体而应具有的意识。 具体说来 , 民的权 利意识主要 公 表现在参与意识 、 监督意识 ; 民的义务 意识 则主要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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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治
党政 干 部 论 坛
意识不仅 意味着公 民愿意接受既定法律 的约束 , 服从 度重视广 开渠道工作 , 断扩大公 民参 政 、 不 议政 的形 法律的安排 , 也表 明公
民要求公权力 必须在法律铺设 式和范围 , 让公 民积极 、 有序 、 间断地参加到各种政 不 的轨道运行 , 要求他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政 治 治 、 法律 实践 中来 , 自己的真实 体验 中逐渐 培养起 从 权利。 因为 , 只有在共 同遵循法律的前提下 , 公民才 能 健康的公 民意识 。 3 强对青 少年的公 民意识教育 . 加 使 自己的个人人权和社会经济权利免受侵犯 , 或在受 公 民是具有 一 国国籍 的 自然人 。 言之 , 换 每个人 到侵犯 的情形下 能够 以法定 的方 式寻求公 平 的保 护 和公正 的裁决 。 法制是一切 现代 生活 的基 础 , 法律 意 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就是公 民。 小就 了解作 为一 从 培养公 民意识 , 对一个人全 面、 识会使社会生活趋于有序 , 缺乏法律意识的 民主有 可 名公 民的权利和义务 , 能成为无法控制的民主 , 也可能是危险的民主 。 健康 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培养和增 强国人 的 三 、 力加 强 公 民 意识 教 育 大 公 民意识 , 应从小公 民开始 。 应将 公 民教育 贯穿在诸
1立足 于 中国特 色社会 主义基本 国情 . 习借 鉴 如历史 、 . 学 地理 、 艺术和科 学等社会学科类课程 , 中 涵盖
外 国和 我 国港 澳 台地 区的 经 验 , 开展 公 民意 识教 育
许多 国家 和地 区对公 民意识 教育 都很 重视 。 例 如 , 国设有专 门的道德课和《 韩 国民伦理课》 开展“ , 国 民精神教育”新加坡在 16 。 90年就颁 布了公 民训 练综 合大纲 ,9 2 19 年使用《 好公 民》 教材 。 美 国公 民学 》 《 是 美 国的公 民读本 , 内容涉 及公 民权利义务 、 民与政 公 府 的关系 、 公民与社会 的关 系、 民与 国际 的关系等 。 公 德 国公 民意识教 育的主要 内容包括 : 民的权利与义 公 务教育 , 集体观念教育 , 权威感教育 、 民族感教育和劳 作 教育等 。 日本公 民意识教育 的宗 旨是 : 具备成 为符 合民主主义原则 的国民 自觉意识 , 持有成为社会及 国 家未来建设者而努力的态度 , 培养起关心政治 、 经济 、 社会、 国际关 系的 良好修养 , 为权 利和义 务主体而 作 自主行动的能力 。 国际上甚至提 出了“ 界公 民教 在 世 育” 国际政治社会化和教育研究委员会在 19 年 的 , 92 圆桌会议上 , 制度转换 中的政治意识 和公 民教育 ” 把“
小学、 大学教育 。 培养青少年 的理 性 的 自主意识和权 利 义务意识 , 以及高度 的政治 、 会责任感——大 到 社 积极参与社会政治事务 , 小到保护社区环
境和向慈善 机 构捐款 , 既涉及 “ 民社会 ” 公 理念 的传授 , 也涉及 具 体 的实践指导 。 学校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 教育。 如让学生选举校委会体验 “ 民权” 学生通 过 公 , 选举班委会或校委会来亲身体会公 民的“ 政治权利” 。 同时 , 班委会 和校委会也负责 向学校反映 “ 民意 ” —— 如大家有 哪些学 习需求 ,校园生活里 的一些问题等 , 甚至学校食 堂也 在委员会 的监督之下 , 他们能将 同学 们的 口味 和饮食需要反 映给校方 。 同时 , 学校 也可定 期邀请政 府公务 员去学校演讲 , 比如警察告知学生们 什么是犯罪 , 如何 自我 防卫 , 市长讲述 政府 和执行机 构, 市民责任 , 政府的义务等 。 4 强对各级领导干部 的公 民意识教育 . 加
这是公 民意识教育的关键 。 要通过对干部 的公 民 意识教育 , 强化 四个意识 : 强化 公仆 意识 , 干部铭记 使 人 民是真正 的主人 , 自己永远是仆 人 , 自己手 中的权 力来 自人 民并且属 于人 民; 化法 治意识 , 强 努力提高
列为主题 。 我国香港教育署推 出的《 学校公 民教育 指 南》 规定公 民教育从幼儿 园开始 , 在内容 、 形式 、 途径 、 模式等诸方 面都有详尽 的要求 。 国台湾省在高中设 我 有“ 民与道德 ” , 公 课 以公 民道德为经 , 民知识为纬 , 公
各级 干部依法决 策 、 依法行政 、 依法办事 的水平 和能 强化服务 意识 , 使干部铭 记公仆 的理念就是人 民 范 围包括教 育 、 社会 、 律 、 法 政治 、 济和文化等各 个 力 ; 经 的利益高于一切 ,行为准则 就是全心全 意为人 民服 层面 。 强化责任 意识 , 使干部铭 记掌握人 民赋予 的权 力 2采 取 丰 富 多彩 的 有 效 形 式 、 多种 层 次 上 展 开 务 ; . 从 不是特权 , 而是义务 和责任 , 必须对 国家 、 对人 民 、 对 公 民意识 教 育 如果滥用权力 , 承担法律责任 。 将 通过公 民 开展公 民意识教育 , 要求我们分 阶段并针对不 同 法律负责。
的公 民对象 , 编写适应不同公民群体需要 的公 民意识 教育 的教材 、 手册 ; 学校 、 机关单 位 、 各类组 织都要结 合法制宣传教育 , 把公 民意识作 为教学 、 训 的重要 培 内容 , 导干部 为重点从多种层次上来开展公 民意 以领 识教育 ;各种传媒要努力扩大对公 民意识的宣传 , 对 体现公 民意识 的新事物 、 典型 , 新 要加 大正确宣传 力 度 , 导广大公 民进行 自我教育 。 引 同时要保障权 利广 开渠道。 各级 国家机关 要积极推进基 层
民主 , 高度重 视公民知情权 、 与权 、 参 表达权 、 监督 权保 障工 作 , 高
意识教育 , 要在干部 中牢固树立五种 观念 : 是立党 一 为公 、 政为 民和依 法执政 的执政 观念 ; 执 二是 权为 民 所用 、 情为 民所系 、 利为 民所谋 的 民本观念 ; 三是尊重 和保 障人权与基本 自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观 念; 四是 民主立法 、 依法行政 、 公正 司法和依法监督的 法 治观念 ; 是民主选举 、 五 民主决策 、 民主管理 、 民主
监督 的民主观念。
( 作者单位 湖北省委党校 ) ( 责任编辑 剑 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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