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1-9月份,滁州市国税局市直集中办税服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在市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以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税服务和行政审批效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以思想工作为抓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市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集中办税工作,关注工作组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并积极帮助解决同志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工作组人员切实感受到了组织上的关心,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统一了思想,并很快形成了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热情高涨、一切工作运转顺畅的良好局面。
20**年1-9月份,集中办税方面:共办理各类申报28235户次,征收各类税收收入21.6亿元,发售各类发票9628户次,受理各类文书2049户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12户次,办理变更登记928户次,办理税务登记872户次。集中审批方面:共受理、调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401户,除了36户不符合认定条件未认定外,其余365户都符合认定条件并办理了认定手续;受理747户次纳税人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发票,发放36605份;受理58户次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审批增值税541万元;受理13户纳税人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其中1户因资料不全已退还给纳税人,2户因审批金额超过审批权限已转交市局,其它10户均按规定予以审批,涉及资产损失1257万元。车购税征管方面:截止9月30日,共新征车辆7296辆,征收税款6365.34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8.92%和34.62%;办理免税车辆47辆,免税314.12万元;办理退税车辆32辆,退税31.01万元;办理车购税二次业务3833件,其中换补完税证明823户,过户变更1480户,转出车辆2251辆,转入车辆479辆,在省内完全实行电子互转。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职能运转有条不紊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及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从而保证了工作渠道的畅通和衔接有序,实现了各项职能运转的有条不紊。
1.规范办税服务要求,强化考核激励措施
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集中办税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滁州市国家税务局集中办税激励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并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印发执行。实施意见一方面对集中办税人员在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又提出在干部交流、职务晋升、福利待遇、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对集中办税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等激励措施。
结合上述实施意见,工作组又进一步制定了《集中办税服务工作组工作考核办法》、《“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暂行办法》等办法和措施。通过一系列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服务功能,充分调动了集中办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每月评出“纳税服务之星”4名(办税2名、审批1名、车购税1名),进行表彰和奖励,在工作组形成了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为保证集中审批工作的顺利运转,在市局集中审批改革总体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芜湖、马鞍山等集中审批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制定了《滁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业务衔接办法(试行)》,确定了我们自身工作模式。同时,规范了集中审批业务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行为标准,理清了与各区局的业务衔接,明确了和区局之间的管理责任。
3.梳理细化工作流程,畅通服务工作渠道
集中审批业务组到位初期,我市集中审批工作没有现成的工作规程和范本,我们就在工作中摸索总结的同时,参照芜湖、马鞍山、合肥等地的范本制定了集中审批业务组审批工作流程,规范了从发票审批、资格认定,到退税办理、税前扣除等18项审批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调查、审批的条件、时限等,让工作人员有规可循,规范审批。
另外,根据滁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整理编制了税务行政审批“六公开”事项,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从政策依据、申请条件、纳税人提供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在滁州市政务公开网站予以全面公开,拓展和畅通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渠道,也方便了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以整合资源为手段,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集中办税业务组的窗口设置,原先只是对原来三个区局和车购税的窗口人员进行了简单的整合。集中运行一个月以后,在市局分管领导的直接要求和指导下,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原则,通过对各窗口工作量的详细调查和分析,重新对窗口设置进行了整合,窗口由21个减并为16个。其中,申报窗口由6个整合为4个,减少2个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由5个整合为3个,减少2个窗口;将咨询窗口与13号申报窗口合并,减少1个窗口。车购税窗口也实现了“一窗式”办理,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同时,实行ab岗制,确保窗口人员稳定在岗。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了窗口的服务效能。
(四)以优化服务为中心,窗口形象全面提升
实施集中办税和集中审批后,给纳税人带来的方便是实实在在的,办税、审批时限实现了全面提速。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审批业务,真正做到了“一个窗口进出”,从审批申请、实地调查、审批决定的做出和审批结果的送达,都由集中审批工作组完成,改变了过去审批涉及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综合业务科等多个部门、流转环节较多、相互扯皮、办事拖拉的情况。同时,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改变了过去税收管理员既管理又参与审批,容易导致不廉行为发生的状况,实现了管理与审批的脱离,形成了相互制约,减少和降低了执法风险。集中以后,也杜绝了以往纳税人在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时,因不同区局管理而存在的执行政策尺度和流程上可能存在的差异问题。工作组刚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时,正值纳税申报期,许多纳税人不适应这边的工作时间,经常需要工作人员加班来帮纳税人完成,有时候还会错过中午吃饭或是下午下班坐单位大巴回家。但是大家没有怨言,依然尽自己的能力方便纳税人做好工作。
同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及时组织开展纳税人培训,对工作组成立以来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几位科长分别就相关涉税业务进行了辅导和培训,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以沟通协调为推动,及时解决衔接问题
工作组成立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在一切工作运转正常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如与区局的衔接不够顺畅,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局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局局长及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在通报工作组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了现阶段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参会者围绕存在的围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研究了解决的方案。会后印发了会议纪要,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组与市局科室和区局之间的业务关系,明确了工作衔接和要求。
(六)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工作组高度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在工作繁忙、人手紧张的情况下,1-9月份,先后派出15人次参加赴总局扬州培训中心和省局的各类培训。根据工作组中年轻人较多的特点,制定了细致的学习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对前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落实学习内容,边学边干,增强学习效果。马玲、刘松两位科长经常牺牲中午休息的时间,为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通过全方位的学习培训,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
(七)以教育监督为根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制度,重申廉政纪律,切实抓好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省局“六个严禁”和市局“六条禁令”相关规定,提高干部自我监督的意识,使廉洁自律成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为。
在过去的半年里,工作组的全体同志,通过努力工作和优质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展现了滁州国税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得到中心领导的多次表扬,也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由于在中心各窗口中出色的工作表现,车购税征管分局连续第六次被市政府授予“红旗窗口”称号。
20**年 1-9月份,滁州市国税局市直集中办税服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在市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以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税服务和行政审批效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以思想工作为抓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市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集中办税工作,关注工作组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并积极帮助解决同志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工作组人员切实感受到了组织上的关心,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统一了思想,并很快形成了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热情高涨、一切工作运转顺畅的良好局面。
20**年1-9月份,集中办税方面:共办理各类申报28235户次,征收各类税收收入21.6亿元,发售各类发票9628户次,受理各类文书2049户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12户次,办理变更登记928户次,办理税务登记872户次。集中审批方面:共受理、调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401户,除了36户不符合认定条件未认定外,其余365户都符合认定条件并办理了认定手续;受理747户次纳税人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发票,发放36605份;受理58户次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审批增值税541万元;受理13户纳税人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其中1户因资料不全已退还给纳税人,2户因审批金额超过审批权限已转交市局,其它10户均按规定予以审批,涉及资产损失1257万元。车购税征管方面:截止9月30日,共新征车辆7296辆,征收税款6365.34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8.92%和34.62%;办理免税车辆47辆,免税314.12万元;办理退税车辆32辆,退税31.01万元;办理车购税二次业务3833件,其中换补完税证明823户,过户变更1480户,转出车辆2251辆,转入车辆479辆,在省内完全实行电子互转。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职能运转有条不紊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及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从而保证了工作渠道的畅通和衔接有序,实现了各项职能运转的有条不紊。
1.规范办税服务要求,强化考核激励措施
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集中办税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滁州市国家税务局集中办税激励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并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印发执行。实施意见一方面对集中办税人员在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又提出在干部交流、职务晋升、福利待遇、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对集中办税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等激励措施。
结合上述实施意见,工作组又进一步制定了《集中办税服务工作组工作考核办法》、《“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暂行办法》等办法和措施。通过一系列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服务功能,充分调动了集中办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每月评出“纳税服务之星”4名(办税2名、审批1名、车购税1名),进行表彰和奖励,在工作组形成了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为保证集中审批工作的顺利运转,在市局集中审批改革总体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芜湖、马鞍山等集中审批模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制定了《滁州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业务衔接办法(试行)》,确定了我们自身工作模式。同时,规范了集中审批业务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行为标准,理清了与各区局的业务衔接,明确了和区局之间的管理责任。
3.梳理细化工作流程,畅通服务工作渠道
集中审批业务组到位初期,我市集中审批工作没有现成的工作规程和范本,我们就在工作中摸索总结的同时,参照芜湖、马鞍山、合肥等地的范本制定了集中审批业务组审批工作流程,规范了从发票审批、资格认定,到退税办理、税前扣除等18项审批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调查、审批的条件、时限等,让工作人员有规可循,规范审批。
另外,根据滁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整理编制了税务行政审批“六公开”事项,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从政策依据、申请条件、纳税人提供资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在滁州市政务公开网站予以全面公开,拓展和畅通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渠道,也方便了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以整合资源为手段,服务效能不断提高
集中办税业务组的窗口设置,原先只是对原来三个区局和车购税的窗口人员进行了简单的整合。集中运行一个月以后,在市局分管领导的直接要求和指导下,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原则,通过对各窗口工作量的详细调查和分析,重新对窗口设置进行了整合,窗口由21个减并为16个。其中,申报窗口由6个整合为4个,减少2个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由5个整合为3个,减少2个窗口;将咨询窗口与13号申报窗口合并,减少1个窗口。车购税窗口也实现了“一窗式”办理,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同时,实行ab岗制,确保窗口人员稳定在岗。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高了窗口的服务效能。
(四)以优化服务为中心,窗口形象全面提升
实施集中办税和集中审批后,给纳税人带来的方便是实实在在的,办税、审批时限实现了全面提速。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审批业务,真正做到了“一个窗口进出”,从审批申请、实地调查、审批决定的做出和审批结果的送达,都由集中审批工作组完成,改变了过去审批涉及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征收管理科、综合业务科等多个部门、流转环节较多、相互扯皮、办事拖拉的情况。同时,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改变了过去税收管理员既管理又参与审批,容易导致不廉行为发生的状况,实现了管理与审批的脱离,形成了相互制约,减少和降低了执法风险。集中以后,也杜绝了以往纳税人在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时,因不同区局管理而存在的执行政策尺度和流程上可能存在的差异问题。工作组刚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时,正值纳税申报期,许多纳税人不适应这边的工作时间,经常需要工作人员加班来帮纳税人完成,有时候还会错过中午吃饭或是下午下班坐单位大巴回家。但是大家没有怨言,依然尽自己的能力方便纳税人做好工作。
同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及时组织开展纳税人培训,对工作组成立以来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几位科长分别就相关涉税业务进行了辅导和培训,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以沟通协调为推动,及时解决衔接问题
工作组成立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在一切工作运转正常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如与区局的衔接不够顺畅,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局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区局局长及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在通报工作组工作情况的同时,提出了现阶段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参会者围绕存在的围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研究了解决的方案。会后印发了会议纪要,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组与市局科室和区局之间的业务关系,明确了工作衔接和要求。
(六)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工作组高度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在工作繁忙、人手紧张的情况下,1-9月份,先后派出15人次参加赴总局扬州培训中心和省局的各类培训。根据工作组中年轻人较多的特点,制定了细致的学习计划,通过多种方式对前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落实学习内容,边学边干,增强学习效果。马玲、刘松两位科长经常牺牲中午休息的时间,为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通过全方位的学习培训,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很大的提高。
(七)以教育监督为根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制度,重申廉政纪律,切实抓好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省局“六个严禁”和市局“六条禁令”相关规定,提高干部自我监督的意识,使廉洁自律成为全体人员的自觉行为。
在过去的半年里,工作组的全体同志,通过努力工作和优质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展现了滁州国税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得到中心领导的多次表扬,也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由于在中心各窗口中出色的工作表现,车购税征管分局连续第六次被市政府授予“红旗窗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