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领取年金比分期领取要多缴税

年金  图/东方IC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李先生,一家大型国企中层管理人员,两个月前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休,由于李先生的单位多年前已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因此,退休后李先生一次性领取了30多万元的企业年金。对于李先生来说,有了这笔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就又多了一份保障。

但是,根据我国最新出台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103号文”),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我国实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新政。根据该新政,个人退休后如果还像李先生那样一次性领取年金,将会比分期领取年金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第二季度,我国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59362家,参加职工已有1957.30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达到5366.65亿元。因此,对于今年开始陆续退休且单位建立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在领取年金时,应特别留意不同的年金领取方式所带来的税负问题。

A.递延纳税有利于减轻参保人税负

根据103号文,所谓年金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具体说来就是:(1)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税。(3)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薪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税。

提醒:这项新政对相当一部分年金参保人来说,其好处是:在退休时分期领取年金,个税税负会有所减轻。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制,也就是说,应税收入越高,缴税税率也越高。一般情况下,个人工作时的工薪收入往往高过退休时,因此,如果能在工薪收入缴税前扣除更多的免税或暂不征税项目,无疑可降低税率,纳税额也就相应减少。到个人退休时,由于我国对个人退休金实行免税政策,即使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时缴税,对应的税率也较低,缴税额相应也少。

B.领取年金时不能税前扣除3500元

新政实施后,个人领取年金时,如何计征个税?

103号文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2014年1月1日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计征个税;在2014年1月1日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薪所得项目适用税率计征个税。

提醒:从这个规定来看,领取年金时要求“全额”征税,也就是说,凡是此前没有纳税的年金,领取时,可按月、按季、按年来领,然后,按每月分摊数额找适用的税率,再来计算个税,此时,不得在税前扣除3500元费用扣除额,即领取年金时至少都要缴纳3%(工薪所得适用的最低税率)的个税。

案 例

李先生单位从2014年1月开始设立企业年金(假定年金计划中未设领取额度限制,下同),李先生将于2024年退休,届时其年金个人账户金额为12万元。如果李先生在领取年金时想以最低税率3%来缴税,只要每月领取的年金不超过1500元即可。即李先生可以分7年领完这笔年金,每年领17143元,每月领:17143÷12=1429元,适用税率为3%,每月应纳税1429×3%=43元。7年下来,李先生共计纳税3612元。

如果李先生想每月领多点年金,如分5年领完这笔年金,那么,李先生每年可领取年金24000元,即每月领: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为10%,每月应纳税2000×10%﹣105=95元。5年下来,李先生共计纳税5700元。

C.非特殊原因一次性领取年金要多缴税

由于年金递延纳税新政从2014年开始执行,此前已建立年金的单位,个人和单位在缴付年金时均已缴纳了个税,那么,在个人以后领取年金时,年金中有部分是已扣税、有部分又是递延纳税,领取年金时,该怎样计征个税?

103号文对此有明确规定,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单位和个人在103号文实施之前已缴付的年金、个人在2014年1月1日后领取的,允许个人把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单位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纳税的部分领取出来,剩下的余额按照上述按月分摊办法计征个税。

第二种:单位和个人在103号文实施之前已缴付的年金,个人愿意分期领取年金的,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按月分摊办法计征个税。

另外,对年金参保者由于出境定居而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余额,103号文规定,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计征个税。

提醒:103号文还明确规定:对于非特殊原因(出境定居、死亡)而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薪所得,按照上述不同情况计征个税。

案 例

王先生单位从2014年1月开始设立企业年金,王先生将于2024年退休,届时其年金个人账户金额为12万元。如果王先生想在退休时一次性把年金全部取出来,那么,12万元将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薪所得计征个税,这时,适用的税率为45%,即王先生应缴税120000×45%﹣13505=40495元。

也就是说,王先生一次性领取这笔年金的缴税额是分7年和分5年领取这笔年金缴税额的11倍和7倍。

知多D

什么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未超标缴付的年金才可递延纳税

103号文规定:第一,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上述两条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薪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严丽梅)

严丽梅

年金  图/东方IC

羊城晚报记者 严丽梅

李先生,一家大型国企中层管理人员,两个月前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休,由于李先生的单位多年前已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因此,退休后李先生一次性领取了30多万元的企业年金。对于李先生来说,有了这笔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就又多了一份保障。

但是,根据我国最新出台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103号文”),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我国实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新政。根据该新政,个人退休后如果还像李先生那样一次性领取年金,将会比分期领取年金要缴纳更多的个人所得税。

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第二季度,我国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到59362家,参加职工已有1957.30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达到5366.65亿元。因此,对于今年开始陆续退休且单位建立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在领取年金时,应特别留意不同的年金领取方式所带来的税负问题。

A.递延纳税有利于减轻参保人税负

根据103号文,所谓年金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具体说来就是:(1)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税。(3)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薪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税。

提醒:这项新政对相当一部分年金参保人来说,其好处是:在退休时分期领取年金,个税税负会有所减轻。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制,也就是说,应税收入越高,缴税税率也越高。一般情况下,个人工作时的工薪收入往往高过退休时,因此,如果能在工薪收入缴税前扣除更多的免税或暂不征税项目,无疑可降低税率,纳税额也就相应减少。到个人退休时,由于我国对个人退休金实行免税政策,即使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时缴税,对应的税率也较低,缴税额相应也少。

B.领取年金时不能税前扣除3500元

新政实施后,个人领取年金时,如何计征个税?

103号文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2014年1月1日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计征个税;在2014年1月1日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薪所得项目适用税率计征个税。

提醒:从这个规定来看,领取年金时要求“全额”征税,也就是说,凡是此前没有纳税的年金,领取时,可按月、按季、按年来领,然后,按每月分摊数额找适用的税率,再来计算个税,此时,不得在税前扣除3500元费用扣除额,即领取年金时至少都要缴纳3%(工薪所得适用的最低税率)的个税。

案 例

李先生单位从2014年1月开始设立企业年金(假定年金计划中未设领取额度限制,下同),李先生将于2024年退休,届时其年金个人账户金额为12万元。如果李先生在领取年金时想以最低税率3%来缴税,只要每月领取的年金不超过1500元即可。即李先生可以分7年领完这笔年金,每年领17143元,每月领:17143÷12=1429元,适用税率为3%,每月应纳税1429×3%=43元。7年下来,李先生共计纳税3612元。

如果李先生想每月领多点年金,如分5年领完这笔年金,那么,李先生每年可领取年金24000元,即每月领: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为10%,每月应纳税2000×10%﹣105=95元。5年下来,李先生共计纳税5700元。

C.非特殊原因一次性领取年金要多缴税

由于年金递延纳税新政从2014年开始执行,此前已建立年金的单位,个人和单位在缴付年金时均已缴纳了个税,那么,在个人以后领取年金时,年金中有部分是已扣税、有部分又是递延纳税,领取年金时,该怎样计征个税?

103号文对此有明确规定,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单位和个人在103号文实施之前已缴付的年金、个人在2014年1月1日后领取的,允许个人把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单位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纳税的部分领取出来,剩下的余额按照上述按月分摊办法计征个税。

第二种:单位和个人在103号文实施之前已缴付的年金,个人愿意分期领取年金的,可按2014年1月1日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按月分摊办法计征个税。

另外,对年金参保者由于出境定居而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余额,103号文规定,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上述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计征个税。

提醒:103号文还明确规定:对于非特殊原因(出境定居、死亡)而要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薪所得,按照上述不同情况计征个税。

案 例

王先生单位从2014年1月开始设立企业年金,王先生将于2024年退休,届时其年金个人账户金额为12万元。如果王先生想在退休时一次性把年金全部取出来,那么,12万元将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薪所得计征个税,这时,适用的税率为45%,即王先生应缴税120000×45%﹣13505=40495元。

也就是说,王先生一次性领取这笔年金的缴税额是分7年和分5年领取这笔年金缴税额的11倍和7倍。

知多D

什么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是指根据《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未超标缴付的年金才可递延纳税

103号文规定:第一,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上述两条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薪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严丽梅)

严丽梅


相关文章

  • 2014年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14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问答解析 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出台的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涉及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以问答形式解析如下: 一.2014年1月起,企业年金及个人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如何计征个人 ...查看


  •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 ...查看


  •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汇总七
  •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汇总七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务员福利应该何去何从时事政治:十一黄金周,不少人在朋友圈晒福利.一些刚上市不久的互联网企业,员工展示了五花八门的福利,引人羡慕.而正在进行薪酬及福利待遇改革的国有企业,员工则纷 ...查看


  • 基金业协会会长:中国版401K等养老计划即将推出
  • http://www.eastmoney.com/2012年06月27日 10:55肖波证券时报网 手机免费访问 eastmoney.cn|字体:大中小| 我有话说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市政策迟迟未获突破之际,以企业年金为主的第二支柱补充养 ...查看


  • 企业年金政策宣传提纲
  • 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宣传 根据中铁股份劳社函(2015)91号<中国中铁关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批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现将广大职工关心的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和问题,编辑汇总 ...查看


  • 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了哪些方面
  • 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了哪些方面 许多职工都不太了解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有什么区别?还有企业年金规定(征求意见稿)作了哪些方面的修改?征求意见稿下调了企业年金缴费的上限.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和终止的内容.增加了 ...查看


  • 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条款
  • (2000·6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合同(以下简称本 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 他书面协议共同构 ...查看


  • 浅析个税递延对年金发展的促进作用
  • 摘 要:本文针对我国近期新出台的年金个税新政来深入分析其对年金发展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个税递延 年金 促进 与年轻时期的"创业梦"一样,"老有所依"亦是每个人的梦想.而今,"中国梦&quo ...查看


  • 加拿大投资理财入门:RRSP(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和TFSA(免税储蓄账户)的比较
  • 最近问的比较多的就是关于RRSP和TFSA的比较了.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这2个帐户的区别,在这里我比较一下. 1. 开户资格: RRSP:任何加拿大居民都可以开户,只要年纪小于69岁.同时拥有供款额度,也就是说在开户前一年有各种收入.最后一条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