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严肃办公纪律,规范员工仪容仪表,培养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塑造积极、朝气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造中心按(齐)公字第2013A011号《关于员工厂服管理规定》执行;物流中心参照制造中心管理规定执行;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3、管理职责
3.1行政中心负责制度的制定、发布,以及对员工着装的监察;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着装的管理督导,负领导责任;
3.3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着装的管理督导,负领导责任。
4、规范重点
4.1基本原则:
员工着装应遵循端庄、整洁、大方的基本原则。着装穿戴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大方,拒绝嬉皮、轻浮、花哨、怪异。以下为员工着装规范标准:
4.2发型
4.2.1男性员工:整齐短发,不得染发,不得留怪发、长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无生理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
4.2.2女性员工:发型梳理整齐,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夸张色彩的头发(如大红色、蓝色、白色、金黄色、花色等)。
4.3首饰
首饰佩戴以端庄、大方为宜,不得佩戴过多、夸张的饰物。
4.4化妆
女性员工可化清淡雅妆,但不得进行过分复杂和夸张的化妆。
4.5着装
4.5.1在岗期间员工需穿着职业工装、正装、或其他商务休闲服饰,男性员工以衬衫、西装为宜,女性员工以职业裙、西装为宜,衣物应保持整洁、笔挺、无褶皱,衣领平整无汗渍,纽扣需扣好;
4.5.2员工着装不得超薄、漏洞、低胸、露背、露肩、无袖、露脐、掉扣;
4.5.3员工不得穿着以下服饰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短裤、超短裙(下摆高于膝盖上沿六厘米以上)、沙滩裤、球服、无领T恤、其他另类服饰(如迷彩服、网眼袜、透视衣裤、图案绚丽的衣裤等);
4.5.4业务人员、经常性对外接触人员进行商务活动(包括业务招待及外出公干等),应着正装;
4.5.5公司有客访、公关、庆典等重大活动时,应按公司通知要求着装。
4.6鞋袜
4.6.1员工不得穿着拖鞋(无后跟鞋带,包括拖鞋式凉鞋)在办公区域活动;
4.6.2鞋面保持洁净。男性员工以穿皮鞋、深色袜为宜,鞋面保持干净光亮,女性员工鞋跟不宜过高,不得穿着网状、破洞丝袜。
4.7工牌
经营层(含)及以下员工任何时候进入科技园区(含办公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均应佩戴工牌,工号牌要平整佩戴在胸前,工号牌内容清晰、完整,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发。
4.8个人卫生
每位员工应该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指甲修剪整齐、干净,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身体暴露部位不得纹身刺青,男性员工不得蓄须。上岗前和工作餐时不得饮酒,不吃含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口中无异味。
5、监察和处理
5.1行政部保安负责在园区各大门(包括生活区门卡)检查员工工牌佩戴情况,未配牌工牌者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包括行政大楼、制造中心、物流中心),未佩戴工牌进入生活区需登记。
5.2行政部行政专员或保安不定期对在办公区和生产区进行检查,对于着装不符合要求的员工,首次发生,则以邮件形式通报批评,如再次发生,则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现金处理,且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中心,文件未尽事宜,由行政中心负责补充、修订。
员工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严肃办公纪律,规范员工仪容仪表,培养专业、严谨的工作作风,塑造积极、朝气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造中心按(齐)公字第2013A011号《关于员工厂服管理规定》执行;物流中心参照制造中心管理规定执行;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3、管理职责
3.1行政中心负责制度的制定、发布,以及对员工着装的监察;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着装的管理督导,负领导责任;
3.3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着装的管理督导,负领导责任。
4、规范重点
4.1基本原则:
员工着装应遵循端庄、整洁、大方的基本原则。着装穿戴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大方,拒绝嬉皮、轻浮、花哨、怪异。以下为员工着装规范标准:
4.2发型
4.2.1男性员工:整齐短发,不得染发,不得留怪发、长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无生理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
4.2.2女性员工:发型梳理整齐,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夸张色彩的头发(如大红色、蓝色、白色、金黄色、花色等)。
4.3首饰
首饰佩戴以端庄、大方为宜,不得佩戴过多、夸张的饰物。
4.4化妆
女性员工可化清淡雅妆,但不得进行过分复杂和夸张的化妆。
4.5着装
4.5.1在岗期间员工需穿着职业工装、正装、或其他商务休闲服饰,男性员工以衬衫、西装为宜,女性员工以职业裙、西装为宜,衣物应保持整洁、笔挺、无褶皱,衣领平整无汗渍,纽扣需扣好;
4.5.2员工着装不得超薄、漏洞、低胸、露背、露肩、无袖、露脐、掉扣;
4.5.3员工不得穿着以下服饰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短裤、超短裙(下摆高于膝盖上沿六厘米以上)、沙滩裤、球服、无领T恤、其他另类服饰(如迷彩服、网眼袜、透视衣裤、图案绚丽的衣裤等);
4.5.4业务人员、经常性对外接触人员进行商务活动(包括业务招待及外出公干等),应着正装;
4.5.5公司有客访、公关、庆典等重大活动时,应按公司通知要求着装。
4.6鞋袜
4.6.1员工不得穿着拖鞋(无后跟鞋带,包括拖鞋式凉鞋)在办公区域活动;
4.6.2鞋面保持洁净。男性员工以穿皮鞋、深色袜为宜,鞋面保持干净光亮,女性员工鞋跟不宜过高,不得穿着网状、破洞丝袜。
4.7工牌
经营层(含)及以下员工任何时候进入科技园区(含办公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均应佩戴工牌,工号牌要平整佩戴在胸前,工号牌内容清晰、完整,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发。
4.8个人卫生
每位员工应该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指甲修剪整齐、干净,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身体暴露部位不得纹身刺青,男性员工不得蓄须。上岗前和工作餐时不得饮酒,不吃含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口中无异味。
5、监察和处理
5.1行政部保安负责在园区各大门(包括生活区门卡)检查员工工牌佩戴情况,未配牌工牌者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包括行政大楼、制造中心、物流中心),未佩戴工牌进入生活区需登记。
5.2行政部行政专员或保安不定期对在办公区和生产区进行检查,对于着装不符合要求的员工,首次发生,则以邮件形式通报批评,如再次发生,则警告处分,并扣罚50元现金处理,且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中心,文件未尽事宜,由行政中心负责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