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洁采购”为目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全省采购预算资金816.01亿元,实际采购资金723.03亿元,节约资金92.98亿元。
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浙江省在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环节,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标准的审核,严格禁止超标准采购、不按预算采购以及以任何理由采购超出基本办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同时,结合政府采购“国货”原则,加大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的管理力度,规定原则上一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此外,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采购金额较大的全省中小学义务教育教科书、医疗设备等一批民生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派专人联系项目,并参与采前、采中和采后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开展试点创新,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该省注重发挥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将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预算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向中小企业倾斜;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定向”向中小企业采购;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预审,免收或减半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
另一方面,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以政府采购信用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由省内中小企业供应商以较为优惠的利率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目前,已有27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额度达1.88亿元。
建立健全机制,深化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工作
在实行统一招标、结果共享、联合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简化、开放、竞争、批量”的理念,深化完善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工作。
一是完善协议供货管理和全省联动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控和违规供应商的监督查处。
二是探索建立小额采购项目的“大卖场”采购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效益。
三是完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制度。定期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以考促建、强化管理、促进发展。同时,更加注重社会评价,从省、市两级14个集中采购机构中随机抽取20余个采购项目,向项目涉及采购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2800份,将评价结果与同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评价意见及网上公开征集的社会评价相结合,增强了社会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构建诚信体系,加大查处力度
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采购信息化为基础和支撑,不断推进以供应商库、商品服务库和评审专家库为主要内容和载体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已经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近8000家,临时供应商15855家,商品库累计入库商品达62768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86091名。同时,严格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和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制度,建立真实、可靠的市场信息,营造“诚信创造价值、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
专项治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虚高。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对9大类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价格调查和评估,对调查中发现的违规供应商进行公开通报和严肃处理,取消或暂停7家供应商的协议供货资格,对诚信经营的5家供应商进行通报表彰和诚信加分。
严肃查处各类投诉和举报案件。2011年以来,浙江省各级监管部门累计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77起,依法处理57起,驳回6起,撤诉14起;省级监管部门共调查和处理各类批转案件、举报案件84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通过查办供应商投诉和举报案件,共对10家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对6家供应商和1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行政处理,对1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泄露评审信息的专家作出行政处罚和公开通报,并对4家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了《政府采购监督建议书》,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公信力。(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陈光耀蔡利伟)
责任编辑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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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依法采购、科学采购、廉洁采购”为目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全省采购预算资金816.01亿元,实际采购资金723.03亿元,节约资金92.98亿元。
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浙江省在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环节,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标准的审核,严格禁止超标准采购、不按预算采购以及以任何理由采购超出基本办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同时,结合政府采购“国货”原则,加大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的管理力度,规定原则上一般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此外,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采购金额较大的全省中小学义务教育教科书、医疗设备等一批民生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派专人联系项目,并参与采前、采中和采后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开展试点创新,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该省注重发挥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采取一系列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将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预算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向中小企业倾斜;对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定向”向中小企业采购;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预审,免收或减半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
另一方面,开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以政府采购信用和以国库集中支付为履约保障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由省内中小企业供应商以较为优惠的利率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目前,已有27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额度达1.88亿元。
建立健全机制,深化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工作
在实行统一招标、结果共享、联合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简化、开放、竞争、批量”的理念,深化完善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工作。
一是完善协议供货管理和全省联动运行机制,重点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控和违规供应商的监督查处。
二是探索建立小额采购项目的“大卖场”采购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效益。
三是完善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制度。定期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考核,以考促建、强化管理、促进发展。同时,更加注重社会评价,从省、市两级14个集中采购机构中随机抽取20余个采购项目,向项目涉及采购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2800份,将评价结果与同级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的评价意见及网上公开征集的社会评价相结合,增强了社会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构建诚信体系,加大查处力度
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采购信息化为基础和支撑,不断推进以供应商库、商品服务库和评审专家库为主要内容和载体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已经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近8000家,临时供应商15855家,商品库累计入库商品达62768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86091名。同时,严格推行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和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制度,建立真实、可靠的市场信息,营造“诚信创造价值、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
专项治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虚高。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对9大类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价格调查和评估,对调查中发现的违规供应商进行公开通报和严肃处理,取消或暂停7家供应商的协议供货资格,对诚信经营的5家供应商进行通报表彰和诚信加分。
严肃查处各类投诉和举报案件。2011年以来,浙江省各级监管部门累计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77起,依法处理57起,驳回6起,撤诉14起;省级监管部门共调查和处理各类批转案件、举报案件84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通过查办供应商投诉和举报案件,共对10家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对6家供应商和1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行政处理,对1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泄露评审信息的专家作出行政处罚和公开通报,并对4家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了《政府采购监督建议书》,维护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公信力。(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陈光耀蔡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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