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
王荣洲律师
合同中的通知条款主要用于合同各方通知的便利,是为合同各方正确履行通知义务所设。通知是否已经到达对方,有时候是区分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关键所在。该条款在合同条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合同起草时往往被忽视,忽视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根本不知道该条款有多重要。
我国法律对于通知采用“送达主义”,即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这就要求发送方就对方是否已经收到通知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实务当中,有时候根本无法实际送达。要么根本找不到当事人,要么当事人拒绝签收。针对这种情况就要考虑在合同当中双方明确约定采用英美法系的“发送主义”,以降低举证不能的风险。
通知条款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表述方式:
第一种: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负责联系的人: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一方需要通知的信息发送至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达3日,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并了解邮件内容,送达完成。
第二种: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
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一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的形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送达对方。
第三种: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的签署栏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律师特别提醒:
1. 第一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来通知是简单便于操作,但是举证时麻烦就来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一般需要公证。在实务当中要证明电子邮寄已经送达的公证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2. 第二种方式可以使用。但实务当中建议全部采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不要采用挂号信的形式,不要怕多花那两个钱。将来打官司举证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两个钱花的有多值。特快专递的安全性、举证时带来的方便和证明力都是挂号信无法比的。
3. 第三种方式相比第二种方式来的更公平合理。在漫长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极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发生地址变更,如果还按照原地址送达就会送达不到,但当事人地址变更一定要及时通知对方,
否则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当事人的联系地址在合同的首部或者尾部已有表述,在合同的通知条款中就没有必要再重复表述。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要把已经寄送的相关证据保存好,否则打官司的时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作者简介】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作者博客:王荣洲的思维田地。
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
王荣洲律师
合同中的通知条款主要用于合同各方通知的便利,是为合同各方正确履行通知义务所设。通知是否已经到达对方,有时候是区分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关键所在。该条款在合同条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合同起草时往往被忽视,忽视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根本不知道该条款有多重要。
我国法律对于通知采用“送达主义”,即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这就要求发送方就对方是否已经收到通知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实务当中,有时候根本无法实际送达。要么根本找不到当事人,要么当事人拒绝签收。针对这种情况就要考虑在合同当中双方明确约定采用英美法系的“发送主义”,以降低举证不能的风险。
通知条款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表述方式:
第一种: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负责联系的人: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一方需要通知的信息发送至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达3日,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并了解邮件内容,送达完成。
第二种: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
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一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的形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送达对方。
第三种: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的签署栏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律师特别提醒:
1. 第一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来通知是简单便于操作,但是举证时麻烦就来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一般需要公证。在实务当中要证明电子邮寄已经送达的公证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2. 第二种方式可以使用。但实务当中建议全部采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不要采用挂号信的形式,不要怕多花那两个钱。将来打官司举证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两个钱花的有多值。特快专递的安全性、举证时带来的方便和证明力都是挂号信无法比的。
3. 第三种方式相比第二种方式来的更公平合理。在漫长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极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发生地址变更,如果还按照原地址送达就会送达不到,但当事人地址变更一定要及时通知对方,
否则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当事人的联系地址在合同的首部或者尾部已有表述,在合同的通知条款中就没有必要再重复表述。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要把已经寄送的相关证据保存好,否则打官司的时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作者简介】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作者博客:王荣洲的思维田地。